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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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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精选28篇)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参与商务谈判。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调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指派 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负责甲方与顾问律师的具体业务联系并处理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事务。

  2、应当将其所有法律事务优先交由乙方律师办理。

  3、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交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4、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按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给与适当的优惠。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武汉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本着节俭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 方:         乙 方:_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3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

  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

  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

  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6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39;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_______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_______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_______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

  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8

  王某梅(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百分之)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9

  甲方(委托人):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的权利:

  (一)了解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管理制度,对相关管理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1

  __________律非诉字第号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

  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

  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

  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

  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

  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

  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

  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

  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

  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

  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

  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

  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

  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

  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

  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

  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

  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并购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该收购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X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

  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____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____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____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____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

  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

  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____月____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5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师不能更换,并由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6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浙江墨恒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甲方与一案的第审诉讼/仲裁代理。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第( )授权:

  民事诉讼代理;

  1、特别授权代理:代为起诉(包括代为在诉讼文书上签章)、代为承认、放弃、变更

  诉讼请求,可以和解、调解、上诉、反诉,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2、一般授权代理:代为起诉、参与诉讼、提供证据。

  3、代为缴纳、退取诉讼费。

  刑事诉讼辩护或刑事自诉代理。

  其他非诉业务代理。

  3、承办律师及助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

  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4、律师费: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给乙方律师费:

  计件收费方式(政府指导价):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部分风险代理:

  1、本事务收取前期律师费元,后期律师费按的收费; 若本事务达不到双方共同期待的结果,则乙方只收取前期律师费,后期费用不再收取。

  2、全风险代理:

  本事务若达到双方共同期待的结果,则乙方收取律师费。

  5、诉讼费:本事务甲方预先向乙方缴纳诉讼费最后以实际向法院缴纳为准,实行多退少补。

  6、交通费:本事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交通费

  7、本律所不收证据原件,原件已由委托人自己保管。

  8、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成立,在甲方付款后生效。

  9、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上条款委托人已经认真阅读,对各条款均已清楚,委托人: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

  代表(签字):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件委托乙方律师为本事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第五条第 项 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过错终止履行合同,办案费全部退还,非乙方过错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办案费用不退回。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

  1、代为申诉、举报、控告;

  2、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参与听证;

  3、代为申请(委托)鉴定、审计,重新鉴定、审计认定;

  4、参与调节、签订重大经济、民事合同的谈判;

  5、协助收购企业股份、参与股份收购的谈判、确立股份收购的策略;

  6、协助查清事实,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7、代为起草、审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8、草拟、修改公司章程;

  9、代为发表法律声明,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书;

  10、协助规范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11、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差旅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翻译费、复印费、查档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委托事项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 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E_mail: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甲方包括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

  二、工作方式

  1、人员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候、孙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2、固定_____式制度

  为加强合作,乙方律师应二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甲方_____,了解情况,现场办公,沟通有无。

  3、临时性_____制度

  为及时、迅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义:不论是节假日,还是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只要甲方有紧急事务处理,除乙方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脱身外,乙方律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参与协商解决。

  4、集体协作式制度

  该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项非顾问之所长时,乙方将以全所的强大律师团队为依托,指派其他专业特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甲方所托事项圆满完成

  三、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与他方之间的协议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协议范本;

  (5)审阅、修改协议、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2.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参与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参与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3)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4)为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3.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0.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1.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务费用为每年陆十万元人民币(¥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币。

  2、涉及甲方的诉讼、_____等,乙方将依据________省物价局、________省司法厅[________价发(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市发改委[大发改_____字(________)________号]规定的《________律师服务_____标准》的下限_____标准收取,特殊案件,双方另行协商_____。

  3、对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有效工作时间在16小时以上的法律事务所需费用,按优惠原则,由双方另外协商收取。

  4、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常年法律顾问费支付方式,采取分两次等额支付,即签订协议之日起七天内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内再付元。

  七、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市内四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八、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限。违反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0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1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聘请上海梵隆鸿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梵隆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定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2、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协助执行;

  4、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对乙方的要求:

  1、法律顾问对合同审核等事项提供的意见,以法律意见书、律师意见书、律师建议书等书面形式,由经办执业律师署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2、法律顾问在每年年终后的一月十五日前提交一次法律顾问年工作总结,并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3、法律顾问应支持公司内部网站法务论坛专栏,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学习;

  4、法律顾问可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全力配合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专项培训。

  (四)双方议定,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劳动报酬:前四个月为人民币(下同)4000元/月;第五个月至第八个月为3000元/月;第九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20__元/月。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首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支付。

  (五)乙方代理甲方参与项目谈判、诉讼、仲裁、非诉讼调解,以及办理律师见证,均应另行订立委托合同,代理费在《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暂定)》基础上减半收取费用。

  (六)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之《_____________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签署的《_____________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需特别说明的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

  原合同第N条第M款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对其中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订要点)补充说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修订点一;

  二、修订点二;

  三、······。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        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        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5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6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事项,于 年 月日起,委托受托人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与处理

  。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 (每小时人民币 元),或

  ②按件计算 (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7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10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7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编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报酬。乙方实行效益工资制,多劳多得,所得报酬从其从事法律服务收费中按照50%的比例执行。领取办法:实行按件计酬制,即乙方在甲方处登记案件时,只缴纳案件代理费的50%,同时签署50%的工资表册。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取得规定的报酬;

  (二)、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六)、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费。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七)、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业务收入在2.5万——3万之间,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本条中的约定事项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均已经知晓,无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司法局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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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1: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