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
范文 |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通用28篇)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______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______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及政策规定,经甲方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林场)与乙方于年月日共同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森林资源管护 合同商定内容如下: 一、森林资源管护对象 乙方负责位于乡镇(或国有林场)村(或国有工区)(地名)共计________个小班亩的森林资源管护,即:小班号小地名林地地类分区类型优势树种面积四至界限备注东南西北 二、森林资源管护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共计________年。 三、乙方应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积极配合或主动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管护措施; (二)积极配合或主动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盗伐滥伐); (三)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要防止毁林开垦或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的发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五)促进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良性发展。 四、乙方应享有的主要权利 (一)凡完成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检查属实的,甲方按规定及时拨付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元,即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在半年检查合格时预付总额的30%(计元)、年底检查合格时补拨余下的70%(即元)。 (二)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优先开发利用管护区内的林下资源,如采摘种子、山果、药材、菇类等。 (三)在所管护的一般生态保护区(即限伐区)内有人工林合法采伐任务的,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优先安排乙方实施作业,并获得劳务收入。 (四)对所在村组或所在单位安排有国家公益林建设任务的,优先安排乙方承担建设,并按规定支付其建设补助费。 (五)在管护区内安排有国家统一开展的`建设项目(如森林病虫害防治、较大型的工程保护标志等)时,优先安排乙方承担实施,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管护不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要全额扣减其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并中止管护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1、发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时处置和报告的; 2、发生毁林开垦或者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或者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3、发生盗伐滥伐案件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4、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5、发生森林病虫灾害的(非承包人员责任的除外)。 (二)若乙方屡次发生除五条(一)款以外其他问题的,甲方也应中止管护合同,并相应给予乙方从重处罚。致使森林资源遭受到严重破坏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有关管护中其他未尽事宜按规定另行商定。 (二)本管护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分别存于甲方、乙方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3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张家岭、看牛岭、黄竹冲岭的林地转让让给乙方种植。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ft=,+0,]1:[ft=,+0,]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 2)、总面积亩以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亩。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转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变。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内经营的作物及所营造之活立木未达到经济主伐年龄或砍伐指标或市场木材过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毕的,允许延长承包时间,延长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计承包年限,延长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以原承包金为基数,按实际延长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费,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给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给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与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时,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纳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开始乙方继续向甲方交当年的租金,以此类推交到租期期满。 3)、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且获得林木采伐证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 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清楚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种植物包括其他附着物,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权在林地种植绿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绿化苗木时,有权根据苗木规格要求取相应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11、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属其他方的责任的,甲方有权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承包期内,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人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在占地面积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权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 ⑤、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清苗补偿,搬迁费,一切建筑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责任: ①、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指数造林。 ②、搞好林、农作物的经营管理,林、农作物的销售按规定缴纳税费。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方因承包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人。 3)、乙方承包地超过60%以一被国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权后,两年满尚未进行造林的。 5)、乙方超过 年没有支付林地承包费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处理完该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承包时,乙方必须在[ft=,+0,]20天内将地面所有作物处理完毕[ft=,+0,],超期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ft=,+0,]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宝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监证方: 乡(镇)林业站: (章)代表: 本合同经办单位(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4乡(镇)村组林承包字[ ]号 发包方(甲方):乡村组 发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乡村组 承包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村(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林地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积、四至与林权证登记不相符,以林权证登记的面积和附图为准。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对所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承包期内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监督乙方对林地的使用,及时制止并举报乙方损害林地林木的行为。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2、乙方对承包的林地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除法律法规不允许流转的林地外,乙方对承包的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期内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 5、应遵守林木采伐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指标和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并在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应加强对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规定,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发现有盗伐林木的'事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森林管护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非法采伐、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1、因林地承包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政府等调解解决。 2、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户主)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v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5发包方:陕西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陕西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绿地国际城青C3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凤城和文景 2、承包范围: 西安绿地国际城青C3楼灌注桩。 3、工程期限:灌注桩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 二、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约为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 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四、付款方式: 由乙方办理该合同工程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承包人工作: 1、乙方严格履行甲方与上海____公司签署的和同编号为(08004)中的所有内容,并承担合同(编号为08004)中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2、乙方桩基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八、安全施工: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6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七洞乡社头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7甲方: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xx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8甲方(发包方):__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 /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__年四月一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9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户数: 人口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0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_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1甲方:__林场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__年一月一日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__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__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2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并参照《____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及《____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3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合同范本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5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_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6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7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8发包方:______村______组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年,即年月日—年月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19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_____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_____页,附件_____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0发包方:湖南省 市 镇(乡) 村委会 组(自然村)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促进油茶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积 甲方同意将辖内具有稳定权属的林地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营造油茶林。林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体林地小班面积、四至界线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确定红线界图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经营期为 伍拾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价款及其支付办法和时间 2、甲方在收到承包费时,应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上述费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处理该林地上的树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无论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视为该林地已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进驻该林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无偿在该林地范围内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林业设施,并拥有其合法权,其所需投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一经移交给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权依法处理该地块遗留的树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五、承包林地的权属及投资收益的确定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有权排除来自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法干预。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承包范围内从事不利于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包括砍伐林木、开荒垦地、放牧、采石采矿、构筑固定设施等。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林地上的投资及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必须具有稳定的权属,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组织及村民协调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如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调处;如因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发包林地内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风水山、坟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头山及山体坡面极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为应付地租的地块。 4、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林区公路)无条件保留,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5、除财政生态公益林基金补贴3.5元/亩·年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单方面申请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而申请获得国家、省、市、县(市)、乡(镇)各级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方面的资金、物资均归乙方使用和所有,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关项目申报各项扶持、补助、奖励等,即使申报所得,也应全数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转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该林地承包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经营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若涉及有关审批手续需要办理的,甲方应当无条件积极予以配合。流转合同生效后,由流转而获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费。 七、征(占)用林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设施、林木、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当年承包费,则甲方应退还承包费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该林地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包给乙方经营,并重新订立新一轮经营合同;如甲方终止该林地对外发包或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将林地上的.林木无偿转让给甲方。移交前,乙方可处理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但不得损坏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九、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违约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时,则应在此范围内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开修林道及其经营需要的其他基础设施应当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况下进行,确实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协助下,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林木。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妥善处理。 3、承包经营期间,如在承包地内发现矿藏,矿藏属国家所有,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开采,必须维持矿藏原状到承包经营期满。 十二、特别约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 1、1/10000地形图(四至界线图)即红线图; 2、山林权属证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体决议; 4、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应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签署确认。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权属登记,将承包山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林地、林木权属证件。 甲方: 镇(乡) 村委会 自然村(组)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民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鉴证单位: (盖章) (盖章)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1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承包荒山绿化任务,为充分调动群众绿化荒山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对我村所属荒山进行承包。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3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 /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县(市、区) 镇(乡) 村委会 合同编号: 村 组林地包字[ ]第 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镇(乡)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 负责人村委会主任:____________ 村民小组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镇(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组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为 元,缴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缴付在本合同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置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双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在 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付林地承包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承包经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的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镇(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二O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 1. 承包林地四至范围附图(万分之一地形图)。 2. 甲方属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的“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发包本集体山林的应提供:①甲方《林权证》复印件;②甲方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③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5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 姓名或法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林 班小 班森林类别林 种 树 种 树 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单位 林权证号 林木蓄积量 (待登记发证后填写)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6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臵。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7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东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有关林地承包合同合集 篇28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 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 承包价格: (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 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 文件 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 工具、 电线、 扎丝、 焊条、 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 付款方式: 1: 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 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 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 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 完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 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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