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贷款买房抵押担保合同 |
范文 | 贷款买房抵押担保合同(精选3篇) 贷款买房抵押担保合同 篇1抵押权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授揭贷款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个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首期还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生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 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罚息。 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货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 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 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 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 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 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 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住房买卖会同”,另具函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这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 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 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既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书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计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入发函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4.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5.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人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开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它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 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台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 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买房抵押担保合同 篇2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 与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 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借款用途:用于 。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与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归还: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利息人民币 万(大写 )日期 年 月 日。 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四条 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期间该房产的孳息收入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贷款买房抵押担保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甲方所拥有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并赋予乙方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 二、如丙方未能在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将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包括丙方逾期付款及其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抵减债务。如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向丙方寻求额外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抵押财产所在地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予以协助; 2、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抵押房产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乙方代收保管; 3、抵押登记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险期限应比主合同的保险期限长。主合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性损失时,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先追偿丙方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险费的权利。 2、甲方负责支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坏不影响甲方保证责任的减少。如未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乙方有权向丙方索赔;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无需先索赔保险赔偿金。 五、抵押的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解除,丙方已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时,甲乙双方可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抵押关系即行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30天内,将抵押财产的原始凭证退还给甲方; 2、与解除抵押关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处分抵押财产: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无人代其承担债务/ (二)处置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出售或拍卖抵押财产,并获得收益补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及其他应补偿的利益; 4、乙方向乙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补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处置抵押财产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支付给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2、偿还欠乙方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和赔偿金; 3、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返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与抵押财产的买卖、租赁有关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损害赔偿。 七、特别商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甲方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没收; 3、丙方无还款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变化时,乙方认为有必要。 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 (2)条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或隐瞒,在签订本合同前,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3、保证抵押财产在接管抵押财产期间保持整洁完好(正常损失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抵押财产部分或全部受损,无论何种原因或任何人的过错,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施工损失。同时,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扩大; 5、抵押财产贬值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乙方最后以书面形式同意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进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赠、转让、抵销债务、信托、出借或处分。 7、甲方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出租抵押房产时,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承租人应在乙方发函通知承租人搬出抵押房产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搬出; 8、允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抵押物进行检查; 9、变更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税费; 11、如有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传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2、根据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签署一切相关文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发生合并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变更后的机构应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条所述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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