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 |
范文 | 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精选3篇) 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 篇1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塔式起重机及相关产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需方同意购买桂林长龙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如下产品: 产品 名称型号 规格高度工作 幅度最大 吊重(T)单 价 (万元)数 量 (台数)总金额 (万元) 塔式起重机 米 米 标准节 附着架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注: 1、附着架拉杆长度在6米内,超出此长度价格另行协商。 2、以上价格含代办运输费用。 3、需方增加购买的标准节、附着架(如没有另外协议的)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销售发票为13%税费。 二、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结算期限: 三、质量标准:按有关产品行业标准及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四、产品质保、维修 1、除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外,供方对该产品保修期为 壹 年(不含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滑轮、轴承、刹车片、缓冲胶等零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因需方不使用供方提供的零部件,而造成设备故障,供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2、质量保修期内,需方所购货物(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设备)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因设备维修及配件发货期间造成设备停用,需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供方违反合同规定,亦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付货款。 3、供方对由于下述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违规操作、违规保养、使用其它厂家生产的零部件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2)由于未按要求加注合格的油料而造成设备损坏。 (3)由于偷盗等人为或发生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 五、发货条件:发货前,需方提供货物运至安装地点的运输道路条件,并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合格的塔机基础、配重块,且安装场地、安装及卸车所需的汽车吊应满足安装要求,否则供方有权不发货。 六、包装标准:整机、加高的标准节、附着架为裸装。 七、启运地点、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启运地点:广西桂林市高铁产业园灵川县富兴路10号。 (3)设备安装地点:为 ,需方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4)运输方式:供方代办汽车运输,货交运输方后相关风险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由供方承担;需方向供方提供符合交货的条件(其条件见合同第五条),供方在确认其条件已经具备的_ 15 _日内发货。 八、安装责任:供方独立高度内包安装一次。卸车及安装吊车费供方负责(超出25T吊车费需方承担)。该产品的报装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工作由需方承担相关费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移交方式: 需方应在提货地或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24小时内验收货物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逾期不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签字或不盖章确认,供方视为验收合格;需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有义务妥善保管设备及附件使之完好无损并不得使用,同时电话通知供方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需在接到需方通知24内将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自行运走,否则发生的货物丢失等责任均与需方无关。如需方擅自使用或未在前述条件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视为验收合格。 十 、随机配件数量及供应办法:螺栓、滑轮、轴承、销轴、钢丝绳、电器等配件按独立高度所需数量配置,随整机同时供货。 十 一、供、需双方责任与义务 1、需方提供满足运输要求、塔机安装要求的道路、场地。 2、需方按照供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合格的塔机基础及配重块。 3、在塔机进场及安装期间,需方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及协调工作,并负责设备进场后的安全。 4、需方负责塔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所需材料费用由需方自行承担。 5、需方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义务。需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在三天内支付完所有货款。 6、供方需将合格的产品按照需方要求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供方违约。 7、及时、如实的向供方反馈塔机故障或售后服务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者所提交的货物不合格;需方中途退货及因需方未支付预付款而导致本合同自然终止的,则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但如遇不可抗拒的天灾、地震、洪涝等客观因素除外)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单价的20% 。 2、 需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应按欠款额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暂停发放其余货物,由此产生的后果需方自负。 3、需方货款未全部付清前,此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需方不得将所购标的物进行转让、抵押担保、抵债、赠予、调换等行为,否则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应当承担向供方承担标的物总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同时供方还有权要求需方提前支付完毕全部剩余货款。 4 、供方保留标的物所有权期间,如需方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供方销售的标的物被司法机关查封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标的物的权利负担。如在三十日内未能解除查封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提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5、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30日内,需方仍未付清全部货款,视为需方不能根本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处理,其处理方式为(选其中一项):①变卖或拍卖标的物,以所得款偿还本合同欠款本金,违约金及处置费用,剩余部分退还需方。②供方取回该标的物,需方支付此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期限自发货日到供方运回日止,使用费每台每月按合同单价的5%计收,进退场装拆费按合同单价的8%计收,运输费按本合同运费的二倍计收,需方在之前支付的合同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在标的物返回后多退少补。 6、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可能将产生的赔偿数额双方在签约前均已知悉并理解,违约方同意在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自愿放弃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超过实际损失等为由进行抗辩。 7、需方不得以供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货款,否则视为未按照反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的违约行为,需按欠款额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支付给供方违约金;超过三十日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的,供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主张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未付货款。 8、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自一方发出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即生效;违约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在十日内向解除方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双方按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其他权利义务。 9、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争议,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担保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贰年,货款实际付款人视同第二担保人。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生效。如需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供方有权顺延发货日期而不另行通知需方。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需方未向供方支付定金,则从第10日开始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它的约定事项: 1、自合同签订需方支付定金之日起,需方应在三个月之内提货完毕,超出时间供方有权调整价格。 注: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应由需方直接汇入下表中供方账户;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将款项支付至其他账户的行为,不视为需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声明:签字人在签字前已仔细看过并确认所有条款有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开户银行: 广西桂林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桂县世纪大道支行 帐 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担保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租赁乙方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施工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5、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委托的公司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到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损坏和丢失(包括吊车上的零件),乙方要负赔偿责任。 10、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委托公司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非起重物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1、乙方在吊装运输、现场吊装安装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现场施工人员相符,发现无效不相符情况,乙方承担20__元/次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 篇3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一、塔吊规格型号 1.塔吊型号:_________固定式数量:_________台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为_________,工作半径_________,末端吊重_________,最大吊重_________。按说明书需_________道附着。 3.附墙杆件、耳板、基础预埋件、附墙杆件的锚固件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及安装,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处。 二、租期计算 1、塔吊租期至少为_________个月,不足_________个月按____个月租金收取;超过_________个月按实际租期计算。 2、塔吊安装后,达到以下条款中任何一条即从当天开始计算租赁费: (1)、塔吊通过专业检测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验收之日。 (2)、塔吊通过施工现场当地认定或指定的其它机构的验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开始投入使用。 3、停止计费日期确定: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或签字确认停止使用之日为停止计费日期。 4、安装调试完毕取证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双方约定从主机安装调试取证后计算租金。 5、双方约定,塔吊租赁期限为塔吊开始计费日至塔吊书面报停之日止,塔吊报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则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机械租赁费用。 6、塔吊书面报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无法及时退场,导致塔吊闲置在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且闲置____日内乙方不收取费用,闲置超过____日乙方按照日租费的50%收取费用。 三、租金计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为:_________万元,含两名塔司工资。 2、塔吊安拆、顶升人工费为:_________万元。 3、基础预埋件支腿费为:_________万元。预埋马凳的制作和现场基础施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塔吊进退场运输费为:_________万元。 四、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签订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_________万元订金。 2、塔吊月租赁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当月____日向甲方确认当月结算,甲方审核无误后并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后于次月____日办理付款,并确保于次月的____日前款项到达乙方公司账户,依次类推,至全部租赁费付清为止。但租赁费的尾款必须在塔吊退场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3、塔吊主机进厂后____日内,甲方在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进退场费万元。安拆顶升人工费_________万元。 五、违约金 1、当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塔吊费用时,延迟期间就迟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 2、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计算方法为:延迟付款金额×3‰×延迟付款天数。 六结算方式 1、甲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七、塔吊进场时间 双方约定,塔吊的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前甲方必须制作好塔吊基础,并确保基础能满足塔吊安装。甲方的进场通知应提前15天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送达乙方。 八、塔吊验收 1、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对塔吊外观品质进行验收并签署进场确认书,塔吊基础预埋件和整机进厂双方填写交接货物清单,并负责对货物保管。 2、主机安装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组织自检,向甲方提供《自检报告》作为起租依据。 3、乙方负责塔吊检测取证工作并承担检测费用。 九、双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 1.1塔吊到达现场及撤离现场和基础施工、安装、顶升、拆除所需的汽车吊或现场倒运所需的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1.2甲方负责免费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员标准提供乙方装、拆人员、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机负责,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需要派维修服务人员,维修期间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维修服务人员住宿。 1.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指挥人员。 1.5负责提供塔吊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和电费;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一次电源箱距离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自行解决吊钩以下的吊绳及其它吊装吊具。 1.6负责塔吊安、拆、附着、升降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负责塔吊附着件的现场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给乙方免费使用。塔吊使用过程中塔吊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索具、铁扁担等由甲方解决,费用和由此所引发的安全责任甲方承担。负责搭拆塔吊安装、拆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1.7甲方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引起的事故责任、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8租赁期间塔吊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满足乙方塔吊的进退场、安装和拆卸,并要保证道路压平夯实畅通,塔吊基础无积水、无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 1.10租赁期间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赁费照计,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1.11甲乙方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1.12负责塔吊及其附件在现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偷盗事件,应由甲方赔偿相对应的配件和损失。 2、乙方责任: 2.1、由乙方负责塔吊进退场和装拆、顶升工作。 2.2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 2.3甲方允许乙方每月有累计不超过两天时间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但乙方应尽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间进行维修保养。 2.4因乙方塔吊的质量问题或塔吊备件不足导致的当月累计停机时间超过48小时的,则停机期间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机天数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机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务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机械设备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6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对基础进行设计和甲方制作基础时的技术指导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种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提供二名合格持证塔吊司吊,乙方负责支付司机工资及司机保险费,租赁期间司机服从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证塔吊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双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禁止违章操作。 十、争议 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安装调试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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