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
范文 |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通用19篇)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供方:______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 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 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 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 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 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 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 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 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 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 ,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 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 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 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 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供 方 需 方 锰产品主 鉴(公)证意见: 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章)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机关(章) 电 话: 电 话: 代表: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规定外;鉴(公) 证实行自愿原则。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2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产品名称质量(%)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货量(吨)锰铁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块粉块粉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部门、冶金工业相关部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需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章)代表: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3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单价 订货数量 总金额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送货;中铁快运,供方负担;需方自提。 五、付款条件:安装调试合格后即付全款。 六、验收标准:根据厂家出厂标准。 七、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八、包装标准:厂家出厂标准。 九、售后服务:调试安装合格日起,免费保修一年。一年后为有偿服务。 十、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4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______%,允许含水份_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______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______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______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__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______)______物价字第______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____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______〕价重字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______)______冶财字第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_%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______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5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质量(%) 数量(吨) 单价 金额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______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______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______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__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______物价字第______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__________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____________冶财字第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_____________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编码: 锰产品主 管部门意见: (单) 代表: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6供方:____ 需方:____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__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7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___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_______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_______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___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_____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8供方: 需方: 订货会组织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商标型号 ,厂家 ,数量 ,金额 ,供货时间 ,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要求:关于产品的质量要求,由双方约定或者按照同行业关于该产品的质量标准予以确定。 技术标准: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 予以认定,任何一方对技术标准有异议的,可以请求 予以鉴定。 供方对产品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双方协商确定出现 条件下,由供方对产品负责,并在 日内进行处理。如供方未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以及费用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6.产品的运输费用由 承担。 第四条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合理损耗 1.约定产品在运输过程或者储存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由 承担。 2.双方约定按照 的计算方式,各自予以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约定包装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约定采用 的包装标准。 包装物由 供应,产生的回收费用由 负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约定随机备品和配件工具的数量根据主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进行相关的调整,具体的数量应与主合同标的物相配套,不足部分予以补充。 供应方法:若因买受人的过失致使随机备品和配件数量缺失的,则由买受人联系出卖方安排相关的供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货款的支付方式: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2.预付货款: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3.买方应当在收到货物 日后采取 的方式,向卖方支付 货款。 第九条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纠纷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定机关(章):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9钢铁产品订货合同 ____年__月__日签订 ┌──────────── │ 交货 │合同号: │ 日期 ─────┬─────┬────┬─────┬┴─────┬────── 品名 │ 钢质 │ 规格 │数量(吨)│交货状态 │加工用途 ─────┼─────┼────┼─────┼──────┼────── │ │ │ │ │ ─────┴─────┴────┴─────┴──────┴────── 说明: ──────────────────────────────────── 注:1.本合同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执行。 2.执行标准:普炭GB700-79、炭结GB699-65……对规 定双方协商的条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经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钢的冶炼,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则冷热加工均可交货。 ─────────┬────────┬───────┬───────── 购货单位: │ │ │电话 地址: │订货单位: │地址: ├───────── 电话: │ │ │电报 电报挂号: ├────────┼───────┼───────── 结算银行: │ │ │电话 帐牛骸 々κ栈醯ノ唬骸 々Φ刂罚骸 々扩ぉぉぉぉぉぉぉぉ br> │ │ │电报 ├────────┼───────┼───────── │整车到站: │零担到站: │水运到港 ├────────┼───────┼───────── │结算银行: │帐号: │结算单位: ─────────┴────────┴───────┴───────── 联系合同事宜务请注明合同号:_____供方代表:___需方代表:__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0产品订货合同范本 订货单位:X个休户(简称甲方)生产单位:X工厂(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商定,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按合同附表规定执行。 2.交货验收与结算办法: ①乙方负责送货。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日期通知乙方将货送到指定地点验收。乙方凭验收回报单向甲方进行结算。 ②甲方于工厂内进行验收后结算货款的,应于付款后X日内将货提完。如甲方在限期内不能将货提完,应按仓储部门规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在此期间产品质量、数量仍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提取时间最多不得超过7天。如甲方在提运中发生商品数量缺少,质量不符或无货时,乙方除负担甲方空驰费用外,并负担此阶段银行利息。 3.质量与验收 ①根据双方议定之产品质量实样,或双方共同承认之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作为质量验收依据 ②验收质量时的具体规定(略) ③质量标准具体规定(略) 4.产品包装根据产品性能和体积采用牢固包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包装具体要求(略) 5.原材料(略) 6.罚则(略) 7.本合同在执行中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废除如因特殊事故影响生产或收购时,须在事先提出证明和有关领导部门证件,经双方同意修改,可不受罚则限制但因一方擅自修改或不严肃执行合同,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由违反合同的一方负责赔偿损失。 8.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各两份。 9.附则(略) 10.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合同附表: ┃┃单┃┃┃单┃┃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备考┃ ┃┃位┃┃┃价┃┃月┃日┃月┃日┃月┃日┃┃ 订货合同 供货合同范本 订货合同范本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1____年__月__日签订 ┌──────────── │ 交货 │合同号: │ 日期 ─────┬─────┬────┬─────┬┴─────┬────── 品名 │ 钢质 │ 规格 │数量(吨)│ 交货状态 │加工用途 ─────┼─────┼────┼─────┼──────┼────── │ │ │ │ │ ─────┴─────┴────┴─────┴──────┴────── 说明: ──────────────────────────────────── 注:1.本合同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执行。 2.执行标准:普炭GB700-79、炭结GB699-65……对规 定双方协商的条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经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钢的冶炼,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则冷热加工均可交货。 ─────────┬────────┬───────┬───────── 购货单位: │ │ │电话 地址: │订货单位: │地址: ├───────── 电话: │ │ │电报 电报挂号: ├────────┼───────┼───────── 结算银行: │ │ │电话 帐号: │收货单位: │地址: ├───────── │ │ │电报 ├────────┼───────┼───────── │整车到站: │零担到站: │水运到港 ├────────┼───────┼───────── │结算银行: │帐号: │结算单位: ─────────┴────────┴───────┴───────── 联系合同事宜务请注明合同号:_____供方代表:___需方代表:__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2供方: 合同签定地点: 需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定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产品名称产品图规格/单位订购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大亨食用调和油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 二、送货方式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完毕; 2、交货方式: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条进行交货。 ①、需方自提,供方仓库车板交货; ②、供方配送,需方仓库车板交货,费用由供方负责; ③、乙方需要送货到异地,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结算方式 1、现金付款,货到结清。 2、供方向需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 2、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及时交付标的物,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货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违约,按货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供方;因需方原因不履行本合同,给供方造成损失的,再按货款金额的10%—15%对供方进行赔偿。 六、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或履行延迟,合同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确实无法发货或者提货的,发货或者提货时间可以相应延迟。 七、解决纠纷方式 因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双方同意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供需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或者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3合同号: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 品名 钢质 规格 数量(吨) 交货状态 加工用途 说明: 注:1.本合同按《_____》及有关法规执行。 2.执行标准:普炭GB700-79、炭结GB699-65……对规定双方协商的条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经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钢的冶炼,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则冷热加工均可交货。 购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结算银行: 账号: 订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电报: 收货单位: 地址: 电话: 电报: 整车到站: 零担到站: 水运到港: 结算银行: 账号: 结算单位: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4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____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__________%,允许含水份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__________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______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__________元(XX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__________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__________〕价重字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__________)×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5晶片厂锰产品订货合同书 供方: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货量(吨) 锰铁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块粉块粉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6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7供方: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XX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 (章) 代表: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8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______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 ─┬─────────┬───────┬─┬─┬─────────── 产│质量(%)│数量(吨)│││分期交货量(吨) 品├─┬─┬─┬─┬─┼───┬───┤│├─┬─┬─┬─┬─┬─ 名││││││分配量│合同量│单│金│一│二│││十│十 称│锰│铁│磷│硅│粒├─┬─┼─┬─┤价│额│││││一│二 │││││度│块│粉│块│粉│││月│月│││月│月 ─┼─┼─┼─┼─┼─┼─┼─┼─┼─┼─┼─┼─┼─┼─┼─┼─┼─ │││││││││││││││││ ─┼─┼─┼─┼─┼─┼─┼─┼─┼─┼─┼─┼─┼─┼─┼─┼─┼─ │││││││││││││││││ ─┴─┴─┴─┴─┴─┴─┴─┴─┴─┴─┴─┴─┴─┴─┴─┴─┴─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供方│需方│锰产品主│鉴(公)证意见:│ │││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章)│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鉴(公)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机关(章)│ │电话:│电话:│代表:││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注:除国家另有│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规定外;鉴(公)│ ││││证实行自愿原则。│ └────────┴─────────┴──────┴────────┘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篇19供方:______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产│ 质量(%) │ 数量(吨) │ │ │ 分期交货量(吨) 品├─┬─┬─┬─┬─┼───┬───┤ │ ├─┬─┬─┬─┬─┬─ 名│ │ │ │ │ │分配量│合同量│单│金│一│二│ │ │十│十 称│锰│铁│磷│硅│粒├─┬─┼─┬─┤价│额│ │ │ │ │一│二 │ │ │ │ │度│块│粉│块│粉│ │ │月│月│ │ │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 │ 供 方 │ 需 方 │锰产品主 │鉴(公)证意见:│ │ │ │管部门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章) │ 经办人: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鉴(公)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机关(章) │ │电 话: │ 电 话: │ 代表: │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 │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帐 号: │ │注:除国家另有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规定外;鉴(公)│ │ │ │ │证实行自愿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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