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
范文 |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精选9篇)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1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 2、挥发扮:22%一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30% 7、粒度:精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8、灰熔点:≥1250℃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的基础,定价为元吨(按票结算)。 高于5000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 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 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之间,扣减元吨,在4801—4900,扣减元吨,低于480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5500内,每增加100,价格上调元吨,在5500--580内,发热量每增加100,价格上调元吨,大于5800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元吨。 8灰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上升2%,价格下调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 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十一、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 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3、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2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以下简称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7.2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30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4.1、矿石粒度:小于25mm的比例为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过10%。 4.2、矿石质量:供应的铝矿石al203含量≥60%,综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准价280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90%,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5元/吨,附水超过8%,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矿石a/s以6.0为基准价,当合同期内供矿量≥4000吨时,单价为280元/吨,a/s每增0.1,单价增1元/吨。当矿石5.6≤a/s<6.0时,矿石a/s以6.0为基准价,a/s每减0.1,单价减1元/吨;当矿石5.3≤a/s<5.6时,矿石a/s以5.6为基准价,a/s每减0.1,单价满2元/吨;在基准价基础上,a/s增加不限,但a/s减少不得低于5.3。 六、结算方式: 乙方所供矿石按月为一个结算批次。化验合格(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化验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结算,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化验结果以甲乙双方皆认同指定的化验中心所出示结果为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初始月按当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履约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3买方: 卖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买卖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收货单位、收货地点、收货期限 二、品名、产地、数量、质量标准 三、计量、检验、验收标准及方式 1、计量以矿石运到买方料场后,买方质量计量检测中心的计量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以每日过磅量为一个批量。 2、质量检验以矿石运到买方料场后,买方质量检测中心的取样检验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 3、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卖方对买方的质量验收方面有异议的,可向买方提出参与验收,买方根据卖方供矿及质量情况,也要求卖方参与验收。 4、对于上述由买方现场确认的事项,卖方应在买方通知(电话或传真均可)后两个小时到达验收地点,逾期到达或不到达的,视为卖方已经认可买方的验收结果。 四、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 五、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由卖方负责送货到料场,运输费及运输途中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如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2、按照签订供货数量,买方应在月底前告知卖方并安排本月计划,卖方应严格执行本月供货计划。 3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4卖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____________ 技术指标: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 品位高于______,提价______, 品位低于______,降价______, 品位低于______,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______%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______%,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______%)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买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5卖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技术指标:64。5%水份:10%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品质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7.2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30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4.1、矿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为90%以上,25-30的比例不得超过10%。 4.2、矿石质量:供应的铝矿石203含量≥60%,综合/ =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准价280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90%,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5元/吨,附水超过8%,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矿石/以6.0为基准价,当合同期内供矿量≥4000吨时,单价为280元/吨,/每增0.1,单价增1元/吨。当矿石5.6≤/<6.0时,矿石/以6.0为基准价,/每减0.1,单价减1元/吨;当矿石5.3≤/<5.6时,矿石/以5.6为基准价,/每减0.1,单价满2元/吨;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不限,但/减少不得低于5.3。 六、结算方式: 乙方所供矿石按月为一个结算批次。化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化验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结算,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化验结果以甲乙双方皆认同指定的化验中心所出示结果为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履约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7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以下简称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7.2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30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1.矿石粒度:小于25mm的比例为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过10%。 2.矿石质量:供应的铝矿石al203含量≥60%, 3.综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基准价280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90%,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5元/吨,附水超过8%,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5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矿石a/s以6.0为基准价,当合同期内供矿量≥4000吨时,单价为280元/吨,a/s每增0.1,单价增1元/吨。当矿石5.6≤a/s<6.0时,矿石a/s以6.0为基准价,a/s每减0.1,单价减1元/吨;当矿石5.3≤a/s<5.6时,矿石a/s以5.6为基准价,a/s?每减0.1,单价满2元/吨;在基准价基础上,a/s增加不限,但a/s减少不得低于5.3。 六、结算方式: 乙方所供矿石为一个结算批次。化验合格(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化验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结算,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化验结果以甲乙双方皆认同指定的化验中心所出示结果为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初始月按当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履约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8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矿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破碎铝矶土矿石(以下简称矿石)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矿石量____万吨以上,交货时间每月____日止完成。交货数量以甲方货场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矿石堆场。 四、矿石质量要求及价格: 4.1、矿石粒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矿石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基准价____元/吨,无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实际供矿量低于合同量的____%,则结算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降____元/吨,附水超过____%,除扣除实际水份外,还按矿石净重扣罚____元/吨。 五、矿石购销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 乙方所供矿石按月为一个结算批次。化验合格(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化验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结算,不退货、不付运费、不支付货款及任何费用。化验结果以甲乙双方皆认同指定的化验中心所出示结果为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擅自变更,必须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否则履约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按上月(初始月按当月)总交易额的'20%的违约金赔偿履约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矿石买卖合同书 篇9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矿种:酸法矿:P2O5≥29%, H2O≤8%,Mg≤1.5%,Fe2O3+AL2O3≤3%,增磷增价,品位差价10元/吨;减磷减价,品位差价30元/吨。 二、 交(提)货地点、方式:集装箱运输到站为湛江南站,车箱运输到站为湛江站(湛化铁路专线3股道)。 三、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承担交货地点之前的一切运杂费。 四、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途耗由供方承担。 六、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重量以湛化股份有限公司过磅为准、质量以湛化股份有限公司化验为准,供方如对重量或质量有异议,应在货到验收后五日内提出,黑色矿或红色矿拒绝进厂。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收到供方发货的铁路货票后支付70%货款,其余30%货款在每月湛化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重量结果出来后支付。需方需提供17%增值税发票、铁路运输票、汽车运输发票(增值税发票购货人是需方、铁路运输票、汽车运输发票承运人、收货人均是湛化股份有限公司) 八、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相关违约条款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 其他约定事项:发矿时及时传真车号以及箱号。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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