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
范文 |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通用15篇)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___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___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2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广州锦润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订一下具体事项: 一、合作项目:《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合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七队106国道 三、合作条件: ①、甲方以《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资本含公司现有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及该执照具备的法律法规效力。 ②、乙方自带现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人民币做为前期资金。 ③、如公司因业务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资金,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认可后,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一半。 四、合作项目的公司利润分配 ①、甲方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的总利润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总利润的51%50%③、在合作期间,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采取薪金制,双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体分配由甲乙双方商定认可。 六、职权职责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订单业务。 ②、 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含订单外发必须经甲乙双方确定许可方能执行) 七、财务管理 ①、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资金 ②、 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据,必须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③、公司所有的业务订单合同,合同的款项归纳为财务管理的范畴。 八、违约责任: ①、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租公司现有设备、场地,必须经甲乙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经营,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否则,必须赔付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且对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九、《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签订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有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前期出资厂房、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等拥有所有权,乙方合同期结束后,对前期投入的人民币壹拾万拥有所有权。(在合同期结束,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的份额。)。如有不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3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年 月日 总长: 型深:型宽: 总吨: 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编号:身份证编号: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5管理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国际商务中心(暂定名)商务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国际商务中心投入使用后,由乙方负责管理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五楼以下(含五楼)全部建筑,共间客房,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国际商务中心开业后xx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分担了甲方业主的投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西湖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三楼全部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服务设施用房产权拨用受让给乙方,受让相关手续在综合验收完结后天内办理完;并不受到本条第xx项的管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国际商务中心地下一、二层约xx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当确保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缴付不高于%的年投资回报额,并保证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投资回报展开借款,乙方转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当做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化解。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谓两份,经双方代表盖章、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7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经营管理标的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的位于浙江商贸城 区 (撞)层 号商铺的房产(以下简称“托管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总价及面积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叁周年。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起计。 四、收益 (一)委托期内前二年,双方约定,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总价的7%共14%在总房款内抵扣。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托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过后商铺使用权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在不破坏业态规划的情况下自己经营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权利; 3、对所获取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的交付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委托乙方与该托管商铺的房产开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无需再与开发公司直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根基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成的权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义务; 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 九、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条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 (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期限,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与徐州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8甲方:_____________县电力公司_____________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人员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_____________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_____________台区的10KV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0.4KV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售电收入的_____________%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_____________%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_____________%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_____________%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_____________%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照每抄表一户获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获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_____________%,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_____________%的,做待岗处理,只发_____________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投诉到巴东县电力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_____________%。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现象,每户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3)增供扩销及停电工作:用户新增容量、变更用电地址、临时用电及停电工作(事故处理按规程规范执行的除外)等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停电及开展业扩业务的,除按规定补交损失电量电费外,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4)“三代”管理:不得请人代抄、代收、代维,一经发现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发现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岗处理。版权所有 (5)“三乱”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每出现一次扣_____________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岗处理。 (6)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责任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线下建房、被盗窃或遭破坏的电力设施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7)非表计抄见电量所收款项不得折算为电量收入,可抵台区总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经查出从月兑现工资中全额扣除,扣完为止。 (8)安全生产:按《安全责任书》等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四、工资兑现: 月兑现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月。 (2)月绩效工资=售电收入工资+售电均价工资+线损工资+抄表户数工资+主营业外收入工资+维护工资。 版权所有 (3)月实际发放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80%,其余的年终兑现。 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巴东县电力公司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变更协议。 3、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9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学历:_________________。 毕业院校、专业: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初步达成本《聘用意向书》: 1、乙方担任岗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 2、聘用合同期:_________________。 3、月薪待遇:_________________元/月 4、其他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本《意向书》表示双方有聘用和求职意向,正式聘用时双方需签订《劳动合同书》。 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旌德县就业管理中心留存壹份。 甲方(聘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受聘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0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餐厅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经营管理,经双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范围 甲方餐厅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年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协议,乙方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餐厅总营业额的______%作为上缴给甲方的管理费。 2、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另外添置设备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 3、合同期满,乙方拥有独家经营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材料和技术档案,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协助乙方办理卫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调并协助解决乙方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 5、尊重乙方的劳动,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随意增大乙方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负担。 6、协助乙方处理就餐秩序和偶发事件。 7、有重大活动、节假日或时间修改等影响正常就餐情况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以调整保障计划。否则,对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学生食堂原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9、提供给乙方用于经营的房屋及设施,在协议期内不得改变作其它用途。 10、严格监管乙方进货渠道,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1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及卫生的满意程度。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条件服从上级有部门和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维护甲方名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并接受甲方伙委会的质量、卫生检查监管。为甲方提供专业卫生、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保障服务。 2、协议期内,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协议期内,在甲方的严格监督下,拥有原材料的采购权,并及时建立采购台账。所购商品不能是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对使用伪劣、变质材料或出售伪劣、变质食品者,每次扣除违约保障金______元。 4、认真做好卫生创建、防火、防盗工作的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确保所服务场所内外整洁,如发现失窃、火灾等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日常管理中,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操作间。 6、对于本项目内的房屋、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协议期内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精心维护并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需报损设备由甲方处理,协议期满后移交甲方。 7、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要求调整供餐时间。 六、相关责任 1、乙方在协议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3、房屋建筑出现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告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处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未及时处理,由甲方承担责任。 4、协议期内,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甲方应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______元对乙方进行一次性赔偿。 2、乙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乙方违约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______元进行一次性赔偿。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2、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履行 1、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协议期内,不得以甲乙双方法人更换或人事变动而终止协议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1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2甲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将在 建造 酒店,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酒店;乙方具有经营管理酒店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或“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 酒店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 “酒店”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位于 ; 1.2 “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1.3 “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4 “营业收入”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 1.5 “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采取预提资产翻新资金、房产税、土地税、筹资活动的银行融资利息费用、星评费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费用)、发行股票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财产及其它保险费用及其他业主费用等非经营费用; 1.6 “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 1.7 “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酒店的日期,或协议约定的进驻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进驻酒店后,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1.8 顾问咨询管理费是指前期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及市场定位,以及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9 “筹备期”即从“进驻日期”开始,乙方为酒店的开业而进行准备的期间;(也可解释为酒店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酒店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筹备期时间视酒店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1.10 “开业日期/试营业期”指酒店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正式对外营业接待客人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日期。 第二条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资产的完全所有权。甲方将承担在酒店的所有建设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内部装修、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家具、餐具、经营用品费用,准备开业的各项费用,以及经营必要的流动资金;并负责各项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电、气、煤气、通讯、互联网等条件的提供。 第三条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义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酒店的运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形成一个“委托经营管理、相互监督、互利双赢”的局面。 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经营管理本企业。 甲方须确保对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诺的合法性,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标 准 4.1 乙方承诺在酒店硬件基本达到___星级标准的前提下,正常经营一年半后酒店的产品质量和软件运行达到申报国家星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的____星级酒店标准; 4.2 乙方将自己的标准工作手册和管理程序颁发给委派的酒店总经理和业主,以便依据贯彻执行,经营管理好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 4.3 通过引进乙方的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经验和技术,形成酒店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达到符合国际水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第五条 建设阶段的专业性服务 甲方酒店正在建设之中,其主体结构已完成。乙方对酒店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有义务有责任遵照并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为利于酒店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设计单位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进行审核、酒店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乙方在开业前的工作内容 6.1 编制酒店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2 设计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6.3 设计提供酒店人员岗位编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资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编制《员工手册》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6 编制符合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及符合本地经营特点的规范化管理运作软件; 6.7 编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班组业务范围及职责; 6.8 编制各级员工工作职责、质量标准、业务规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6.10 招聘各级各类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其它临时聘用人员; 6.11 制定培训大纲,提供培训教材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设计、广告、宣传等策划意见并负责审定酒店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酒店管理档次匹配; 6.13 协助完成开业必备的各类营业许可证照及工程验收审批手续; 6.14 开展公关推广和市场拓展营销工作; 6.15 建立先进的客户网络及远程预定系统; 6.16 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 6.17 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优惠折扣标准和执行办法; 6.18 编制筹备工作及经营用品采购资金计划; 6.19 编制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流动资金预算; 6.20 编制开业年度的经营计划; 6.21 制定完备严谨的消防、安全及预警制度,并形成快速应急处置体系; 6.22 提供各种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样清单; 6.23 提供并办理经营用具用品包括各种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饮具、布巾、清洁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单(品名、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出产厂家、(参考)单价)、总价、采购渠道及总概算服务,并应甲方要求协助与主要厂家、供应商联系,但采购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协助并有权进行标准质量监督; 6.24 提供酒店各级别员工的工服式样标准,供甲、乙双方选定; 6.2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结算,并做好工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开业典礼的安排准备工作; 6.27 提供详细的开业前筹备工作计划; 6.28 做好模拟试营业工作; 6.29 上述服务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应由甲方筹备开业专项费用列支,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委托经营 7.1 双方同意在酒店内、外装修、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各种经营设备和用品采购齐全并验收之后,将完善的文件、资料、档案、清单移交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签字确认并收存; 7.2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筹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酒店“开办费”,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前乙方派驻人员的旅差费、工资报酬、食宿费等。乙方旅差费标准、工资报酬等在费用发生前需经甲方核定确认; 7.3 乙方派驻人员人数及职位、薪酬福利须与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据派驻人员各自岗位纳入酒店统一工资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双方所确定的时间(此费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转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统一实施发放); 7.4 开业前由乙方提出各种经营项目,包括房型、商务、会议、餐饮、康乐等项目、菜单(酒、菜、主食品等)的订价方案及价格体系,由双方协商确定,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价格作适当调整; 7.5 开业之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环保证明、电梯、锅炉安全验收许可证明以及根据政府规定需要办理的其它执照、许可和证明并支付各项费用,乙方协助申报办理; 7.6 为经营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经营需要适量的流动周转资金; 7.7 双方同意在经过经营筹备、工程验收、员工培训、设备调试、营业手续齐备以及试运营后,商定并向公众统一宣传正式开业日期。 第八条 经营管理 8.1 酒店经营管理,实行甲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酒店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甲方审查确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据需要可派出副总经理 名、财务部经理 名、采购部副经理 名、总出纳 名; 8.3 为了加强对酒店的经营管理,确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并有总监级以上高级管理职员参加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员会,亦称行政管理当局,对酒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实行民主、集体的科学决策体制,以便减少失误、互相监督、共同促进; 8.4 开业后,乙方将以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来开展所有的经营业务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营业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节省经营开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委托经营班子将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进行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本企业的银行经营账户,收取一切营业收入以及支付任何与经营相关的开支,但不得从事酒店正常经营外的其他活动和发生经营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凡对外融资、担保、产权、股权处置、项目投资等均由甲方决定,乙方或其委派担任酒店的总经理等均无权做出上述等与酒店正常管理无关的涉及处置甲方权益的决策; 8.6 乙方负责委派总经理到甲方企业任职,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酒店总经理工资、福利和住房等费用均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选派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减少甲方费用,乙方委派人员将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8.8 委派人员所有报酬福利、工伤医疗保障等待遇,甲乙双方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9 随着酒店经营管理进入成熟稳定后,乙方将逐步递减其所委派的管理职员,同时致力培训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当地骨干,最终在保证经营管理水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8.10 财务管理:酒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的相应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对外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均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甲方委派)并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甲方委派)审核并联署签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员在合同期间应尽职尽责,自觉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法律法规及酒店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8.12 为了有效的掌握、指导和检查监督酒店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征询意见,乙方总部将适时派员到酒店履行公务性职责,甲方应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条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的责任 9.1 对于所有人员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额、条件和程序办理,合格者由企业与应聘者签署劳动合同,所有聘用员工都应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凡是已聘员工都是酒店的员工; 9.2 负责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培训和聘用,尤其重视当地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现代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9.3 负责办理企业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社会劳动保险等专项; 9.4 负责保存管理员工的资料、档案; 9.5 负责办理对企业的资产保险及人员的有关保险事宜; 9.6 负责制定营销策略和年度经营预算; 9.7 负责组织酒店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9.8 负责布草、易耗品、食品、饮料和其它经营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9.9 负责所有物业和设备的维护修缮工作,以确保经营场所、经营设备、经营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保障高品质的正常经营; 9.10 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9.11 负责建立、不断完善和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运营秩序; 9.12 负责公共关系、广告宣传及市场拓展工作,采取有力营销措施,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 9.13 负责控制所有各类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以及营业性债权债务管理; 9.14 负责根据国家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进行严格、准确的会计核算,并按规定编制月、季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 9.15 负责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政府及重大外事、会议接待任务,并提供高水准服务; 9.16 负责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负责开业两年内通过星级酒店申报、审批挂牌并取得相关证书(因硬件未达标情况除外); 9.17 负责与政府及主管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保持企业与外部的良好关系。负责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协调关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9.18 负责按照国家的政治体制要求,做好企业内部的党、政、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行业性、社会性工作; 9.19 负责完成甲方(业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务,做好对甲方的接待服务工作。 第十条 管理进驻时间 10.1 顾问咨询管理期间,乙方可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0.2筹备期因各部门工作陆续开展,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酒店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10.3乙方根据酒店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第十一条 报 酬 11.1 顾问咨询管理费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工程建设顾问阶段服务费(内容详见第五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整(¥ 000元)的顾问咨询管理费,此费用一次性支付。相关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等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将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筹备技术服务费 即酒店进入筹备管理期(内容详见第六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至酒店开业之间的筹备期,乙方派专业团队全面进场筹备,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筹备技术服务费,此费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费 酒店全面开业后,乙方按月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费,提取比率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11.4 管理费须按时支付乙方,否则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乙方账户 本合同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十三条 经营效益责任承诺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期间,为了保证甲方获得满意的经营效益,乙方承诺履行以下经营效益责任: 13.1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工作期间,将自下而上的全面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效益责任制》,形成企业效益风险共同体,按月结算、按季考核兑现; 13.2 从开业后的第二年度起,如当月未完成甲方批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利润(GOP)指标,乙方派出管理职员及经营管理团队自愿将当月的工资提取20%的基数,按实际效益比例浮动扣罚; 13.3乙方经营管理届满一年,则乙方所派人员均享受年终双薪(指12月份加一个月),上述费用在经营费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人事和劳资 14.1 酒店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合同8.2条、8.6条、8.7条规定的甲方选派人员和乙方委派人员外,其他均按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乙方选派,委托经营班子统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员招聘规定办理; 14.2 员工统一实行社会招聘和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劳动法》以及本企业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管理; 14.3 员工工资及福利标准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当地同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经营状况提出工资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标准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14.4 开业后第二个经营年度,酒店拟实行全员效益责任制管理体系,员工工资待遇将与经营效益挂钩浮动。 第十五条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酒店工作期间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酒店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执行总经理 元/月、部门总监 元/月、经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员进驻日起至员工餐厅未能正常使用期间(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处具备做餐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炉、气、灶、锅、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员,每人餐标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标准间。房间配备:床(1.2m×2m;床上用品(床垫/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单、被套、枕套各2套);写字台、椅、台灯、衣柜、电视机、空调(冷热两用)、洗衣机、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员自进驻之日起,每月往返车旅费予以报销(1次/月往返)。 第十六条 经营资金及银行账户 16.1 甲方有责任根据合理的而又经过审批的预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筹备和开业必须的资金费用; 16.2 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应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并授权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权代表甲方从事经营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将代理权授予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所有的应收应付款、采购单、所有的支票、账单和票据均应由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核联署签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经营费用在预算外或单笔开支额度超过_2_万元时,须报董事会审批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无效。紧急情况时,如出现特事特办须事后补报审批并得到确认; 16.4 酒店账户始终保留保障经营活动需要的流动周围转资金以及应急所需的备用金,剩余资金可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预算和决算报告 17.1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每个经营年度开始前30天,委托经营管理团队应向甲方上报下个年度的经营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后,即可执行。此批准后的预算成为企业一年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上述预算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是: (1)未来年度经营目标、营销策略及订价方针; (2)未来年度的损益预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工程设备维修、资产重置费用和经营毛利润; (3)本年度预计完成收入和毛利润预测;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应对《经营预算》书面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对预算提出意见,委托经营班子则视为已获批准。 17.2 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日将向甲方提交当日经过日审夜审后的《日营业报表》; 17.3 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月10日前经营管理团队向甲方提交上月《经营财务报表》和《企业资产负债表》; 17.4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注册会计师的查账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税 收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代表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代缴企业、个人所得税以及规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其它税、费。 第十九条 保 险 企业的所有保险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需要由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提出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办理。 第二十条 纠纷解决 20.1 如果双方意见未一致或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30天之内做出答复; 20.2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分歧、争议或其他纠纷,应首先在内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3 如果双方的分歧纠纷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通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或管辖法院诉讼判决; 20.4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实质性中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或实质违约。违约事实成立,如在顾问咨询管理期,违约方应支付三倍顾问咨询管理费,如在筹备期内或开业后半年内,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筹备技术服务费;如在其它经营期间,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相当于六个月的管理费(即违约前三个月管理费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额作为补偿。 20.5 乙方在酒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应建立完善的 星级酒店营运所需各项规范制度,两年内通过 星级评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 星级酒店的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就向甲方返还五万元的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设备未能通过评审,责任不在乙方,通过 星级评审甲方应与乙方五万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责任承担 22.1 如发生国家、社会及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测因素,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2.2 其它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终止; 22.3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在经营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善良诚信原则,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2.4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管理费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应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22.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向对方损失给予赔偿; 22.6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委托经营班子共同负责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盘点企业的所有财产,列出数量清单,交甲方验收; (2)做出合同终止期的财务决算; (3)乙方派出总经理配合完成离任审计; (4)做好各种移交工作,办妥各项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续 23.1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若甲方提出续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甲乙双方按第二十二条22.6款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3.4 合同期满,乙方人员离店时,甲方提供必要的礼遇援助。 第二十四条 其它事项 24.1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同意对合同有关内容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合同的整体效力不受影响;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双方一致同意之下以书面方式进行; 24.3 酒店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及乙方为酒店所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软件等所有权属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设计方案意见、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意见、设备设施配置方案意见、经营功能布局方案意见及星级标准软件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经营管理成员及工资标准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条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3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电 话: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11._________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钍保雌骄咳薩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篇15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 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 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 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 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 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 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 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i)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ii)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iii)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 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 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i)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ii)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i)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ii)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iii)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iv)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 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 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 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 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 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 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 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 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 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 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 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 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 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 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 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 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 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 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 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 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 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 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 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5.5.3 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 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 贴之支出。 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 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5.5 集团服务及利益 “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 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 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 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 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 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 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 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 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 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 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 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 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 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 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 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 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 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 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 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条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 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 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 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 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i)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 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条 财政项目 8.1 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 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 “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 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 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 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 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 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 %)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 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 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 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条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 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 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 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 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 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年__月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 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 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 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 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 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取得中国当局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 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 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 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 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 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 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 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条 其他 11.1 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 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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