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测量仪器租赁担保合同 |
范文 | 测量仪器租赁担保合同(精选3篇) 测量仪器租赁担保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__20__年__5月__1_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 乙方使用期限始于_20__年__5__月__1_日,至_20___年__12__月_31__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 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 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月租月末结。 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订立新合同,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 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10%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 4.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支付租赁费,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赁费或从押金中扣除。 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测量仪器租赁担保合同 篇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保证人及第三方(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 (区/县) 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铺。 2、甲方告知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上述房屋用于经营________ 加盟店,非经甲、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下,以承包、转租等形式变更实际承租人,但不影响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对外转租。若乙方擅自对外转租的,丙方有权接替乙方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若丙方仍然对外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若有)的保证金双倍(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双倍一并退还乙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租金: 该房屋租金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 元;在 年后年租金递增 %,为人民币 元。 2、租金每 (月/季度/年)计收一次,乙方于每档租期开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向甲方支付房租。第一期租金乙方在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账单后支付。 4、甲方提供以下银行信息供乙方按时缴纳房租: 银行账号: 开户人: 开户行: 五、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取前述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乙方交还甲方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后二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3、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对乙方的投诉、索赔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装修免租期 1、乙方可享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装修免租期。 2、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应缴纳该期间使用房屋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房屋的可租用及安全状态(除自然损耗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3、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进行维修。如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进行修复的,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甲方提供该房屋内水、电满足乙方的经营需要,确保正常规范的排污系统,提供三相电电容不低于 KW;预留 个外挂空调位置。 八、装修 1、若乙方在该房屋交付后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乙方同意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 2、在租赁期内,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在该房屋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等,提出任何书面整改要求,乙方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整改。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租赁期届满合同终止,乙方将正常使用后的房屋返还甲方,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应对租赁物内的装修予以评估作价后,对乙方的装修损失进行补偿。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主张装修损失。 2、乙方如在搬离过程中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十、特别约定条款 1、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租赁关系终结时,甲方与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合同相对人各自依法履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后合同义务。 十一、解除、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该房屋因社会公益被征用的; ③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纳入城市拆迁范围的; ④该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任一方欲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在拟终止租赁关系之日前办理房屋的交接,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或逾期办理交接的,该方应当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相对方支付相当于同期月租金的 倍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①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②甲方未及时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导致乙方在租赁物内无法正常经营的; ③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物内正常经营的; ④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连续拖欠超过 个月,且经书面通知丙方壹个月后仍未收到拖欠房租的; ⑤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丙方亦不愿意接受的。 2、若乙方违反第二条之规定,或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取代乙方成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实际承租人,丙方行使该权利的,自丙方书面通知甲方送达之日起即告生效: ①乙方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乙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③乙方发生重大财务问题,可能影响乙、丙双方之间的加盟关系的; ④乙方在经营加盟店期间有违法经营情况,被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⑤乙方经营之加盟店严重亏损,丙方认为有必要收回加盟权自行经营的; ⑥乙方违反加盟合同约定或丙方公司规章制度,与丙方发生法律诉讼的; ⑦乙方单方欲终止租赁关系的; ⑧其他丙方认为有必要收回加盟权的情况。 十三、税费、规费承担 1、甲方、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按时缴纳税收和有关费用。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印花税、登记费及一切附带手续费(如有)将由甲方与乙方各负担一半。 十四、邮寄 1、依据本合同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文件而发出的所有通知、单据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用快递或挂号发至对方。 2、使用快递发送的,在发出后视为收讫;使用挂号信发出的国内邮件,在挂号信寄出五日后视为收讫;国外邮件,在挂号信寄出三十日后视为收讫。 3、双方的联系地址为本合同上所列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挂号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于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方负责向房屋所在地区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附件。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电话: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测量仪器租赁担保合同 篇3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 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 (小写: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担保合同范文三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担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租赁价格。 二、所租赁的物资以甲乙双方签收的发货单、收货单明细表为准,报丙方认可,否则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发、收货单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发货单、收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及结算:自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从到货开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结算单,前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费,后期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费,余款在货物退清后项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时全部付清货物租赁方(含丢失报废的货物折算款)。 四、甲乙双方所产生的租赁费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结算租赁费用时,由丙方支付给甲方(每次支付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金结算凭据的80%),此时,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正规发票。丙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劳务款,丙方对租赁款承担担保责任。其余事项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与丙方无关。 五、甲方必须每月与乙方结算租赁费,并于次月1日前报丙方备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备案,视为乙方已经足额按约支付了租赁费,丙方不再对此承担担保责任。 六、 租赁期间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无权转租、改制、出售。 七、租赁物的提运:退租时,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安排车辆,现场验收点数,乙方负责打包及车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八、租赁物在冬季施工时报停两个月,报停期间免收租赁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报货物计划,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且供货及时,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能供货或缺少货物规格导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负责。 九、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乙方丢失、损毁甲方租赁物均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赁物资修理、赔偿办法》执行。 十一、 质量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若发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负责退换,逾期视为质量合格。 十二、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分批进、退料以双方进退单签认时间为准。 十三、 租赁物按实际米数计收取租金。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货物退清、租费结清后终止。 十五、 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另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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