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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
范文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精选5篇)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促进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就申请 1项 专利,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1、起草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

  2、代理阶段: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

  3、代理事项:撰写全部的申请文件,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或修改等审查阶段的全部事宜

  4、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审查阶段完成

  二、代理费用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单位:人民币元):

  1、中国国内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费用: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申请费: 元* 件= 元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 元/件, 元* 件= 元

  实用新型专利总费用: 元

  费用总计: 元 大写:

  2、中国国内专利授权阶段费用: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授权阶段手续,则由甲方负责支付专利授权的登记费、公告费、印花税以及当年年费,具体支付金额由甲方按照官方规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缴纳,授权阶段的费用在专利授权时再缴纳,本次合同签订时不收取专利授权阶段费用。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 )。此费用已包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专利申请费,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不再额外支付申请费用。

  4、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

  账号:

  三、乙方代理工作进度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之日起 日内完成该专利申请的全部初稿文件,并交由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在 日内进行修改。

  2、专利申请的全部文件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应在 日内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申请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公开其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技术资料。

  2、甲方承诺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密切配合乙方做好专利代理事务,及时办理文件盖章、预约发明人(设计人)、传递文件等工作。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指导甲方完善技术资料内容,并对专利申请项目是否具备专利“三性”条件提出专业性参考意见供甲方决策。

  2、乙方应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在申请阶段,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在审查阶段,根据审查员的审查结果及时进行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或修改等审查阶段的全部工作,确保甲方专利通过审查。

  3、乙方应指定具备专利代理资格的专职专利代理人代理具体事务并经甲方同意及备案。乙方指定代理人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甲方对指定的代理人,有正当理由的,有权要求更换。

  4、乙方应加强保密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守因代理甲方申请专利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甲方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代理申请工作进度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代理费总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递交申请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在 日内向甲方退还所有代理费。

  3、若甲方专利未通过审查被专利局驳回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的代理费。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应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根据代理工作完成情况,退回甲方未完成代理工作部分的代理费。

  2、在代理期限届满前,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部的代理费用

  九、其他

  1、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地址”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因此而造成文件及信息传递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在委托申请期间,如甲方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侵权、确权等诉讼纠纷,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专利被申请无效的案件或该专利被侵权的案件,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3、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由乙方在中国国内代理申请。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2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地址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上述代表人办理,

  □申请、审批、复审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3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地址: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名称和类型为:

  最终经甲方确认后提交申请的专利名称和类别为准。

  2、委托服务内容为:针对所委托的专利申请项目从委托之日起到获得专利证书(或结案)期间专利事宜,具体包括: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申请表格填写、补正; 办理申请费费用减缓 办理专利资助;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授权后的年费监控。

  二、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申请专利的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工作后,提供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完成后,递交申请,确定专利申请日。乙方须恪尽职责完成协议中的委托事项。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泄密行为,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泄漏甲方秘密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

  3、就乙方以函件/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或问询的与本协议所涉事务相关事项,甲方应在所定期限内答复乙方或履行,如因甲方的原因致延误法定时效,乙方不承担代理责任。

  4、甲方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如发生前条事件或邮件退回,乙方亦不承担代理责任。

  5、甲方所委托办理的涉及到权利获得的事项,会因各种乙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委托事项未能成功,故在权利未生效之前甲方进行宣传、广告、印刷、商业合作等各种投资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如迳自撤回委托代办事项或未经乙方同意而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所约定费用应如数照付。

  7、甲方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且甲方应全面向乙方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乙方详细介绍申请项目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数据和图片。如因甲方委托的专利申请案件本身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或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够详细齐全等客观原因,导致专利申请案件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作进度

  自甲方支付全额代理费用,并提供符合专利法规规定的提交申请所需的完整手续文件和技术交底资料之日起,乙方应在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交甲方审核或补充资料(若甲方需要乙方修复图纸的,则增加到 30 个工作日),甲方应及时审核或补充相关资料,乙方在获得甲方审定稿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给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前,若甲方需要修改或补充技术交底资料的或乙方在撰写申请文件过程中,需要甲方补充不详尽的有关技术资料或不合格的图纸的,上述期限从甲方最后交付完资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在约定时间完成确有困难,经甲方同意期限可以延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误,乙方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延。

  四、费用、代理范围及其支付方式:

  1、专利申请的费用包括:乙方收取的代理费和乙方代为收取并转付国知局的官费;具体如下:

  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元/件)收费金额(元/件)

  发

  明代理

  费申请阶段33004000

  答复实质审查300

  官费 全额减缓70%减缓85%

  申请费950320185

  实质审查费

  实用

  新型代理费申请及答复审查18002000

  官费 全额减缓70%减缓85%

  申请费50015075

  外观

  设计代理费申请及答复审查15001500

  官费 全额减缓70%减缓85%

  申请费50015075

  申请数量发明专利申请 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件。

  代理费合计: 元;官费合计: 元。

  总额合计:¥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具体的各种类型专利申请数量,以甲方后续确认的申请文件或清单为准。

  注:上述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当年甲方应当交纳的官方费用(含证书费、印花税、授权当年的年费等)。

  2、若协议签订后,由于申请所需且经双方确认,申请文件存在《审查指南》规定之超项、超页等情况,甲方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支付乙方额外之官费和代理费,权利要求超项、说明书超页代理费用如下:权利要求附加代理费从第11项起每项代理费 50元,官费150元;说明书超页部分每页代理费50元,官费50元。

  3、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代为缴纳相关官费,在申请至结案阶段,乙方不因代缴官费而另收代理费。若协议签订后,由于实际情况需要,产生第1条约定之外官费,则按照另外的约定收费。

  4、甲方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官费减缓手续,减缓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由甲方出具,办理成功的,官费按实际减缓后的金额计算;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符合被批准的条件或未被批准,官费按国知局的实收标准计收。

  5、甲方获得专利证书以后,授权相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若甲方需要乙方代为进行时间监控并代为缴纳专利年费,每件每次收取服务费100元。

  6、其他服务的收费说明:如甲方需要乙方另行提供检索服务、外文对比文件翻译服务、附图绘制服务(不含简单流程图)、帮助补充技术方案服务等,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

  7、付款方式:在协议或协议附件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代理费、需乙方代缴之官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8、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南宁新途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账户: 1093 2100 018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东支行

  五、文件的传递方式

  双方同意利用电子网络方式交换本协议所涉及服务项目的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具备法律效力。专利证书、委托书等文件则以纸件形式通过双方商定之邮路寄送。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其他事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委托事项办结之日终止。

  七、其他

  1、附件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2、纠纷处理:如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双方以本协议的总体精神为依据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提请司法机关解决。

  3、权属纠纷说明: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若由于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部分事项无法履行,则相关事项之办理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5、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办结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十件,具体见附件一。

  本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名义为:.

  2、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A、乙方对申报专利所需要的结构自行研究改进,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在得到甲方确认后,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B、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补正和审查意见答复事宜;

  C、代理申请人签署有关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件。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认真办案,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及时回复有关的法律文书;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或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有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与甲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证物应当妥善保管。

  4、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或者无法履行合同内容,应当向甲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以代理费的2倍为限。

  5、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乙方不退还任何已收取的费用。

  6、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将办理经过如申请日期及其他重要函件告知甲方,甲方可随时向乙方查询该专利的申请状态及相关事宜。

  7、乙方需积极、尽快完成上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必须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并交由甲方确认;乙方必须在甲方确认专利申请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专利申请费费用减缓,此过程中甲方需积极协助乙方申请费用减缓;乙方必须在费用减缓申请结果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递交专利局并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

  8、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改进及具体实施方式可以获得专利局的专利授权,即取得该技术改进的专利证书,但对于该技术改进在现实生产中,能否完全转换成生产力不给予保证。

  9、相关费用:

  A,乙方为甲方代理上述专利申请,以包干方式收取专利申请费用共计人民币)(该费用包括乙方代理费用及专利申请费、办理登记手续费、实质审查费和授权当年年费);

  B,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天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给乙方,剩余费用在取得上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C,上述专利申请中如有因被专利局驳回而未能取得专利证书的,乙方须在收到该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将已经收取的该专利申请的代理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专利局已收取的规费不予退还。

  10、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要变动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同意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1、合同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取得上述专利的专利证书或退还本合同第9条C款所约定费用止。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拟申报的结构专利明细:

  本次共申报专利12件,其中,2件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具体为:

  1,提高车间工作环境方面的专利申报

  a.喷漆房漆雾收集净化装置(1件发明专利)在喷漆房内加装可自由移动的漆雾吸收设备,增强对漆雾的吸收力度,对喷漆房内漆雾进行加强收集和净化,改善工作环境。

  b.底油车间粉尘收集装置(1件发明专利)在底油车间为每个工位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空间,并对每个独立工作空间配备粉尘吸收装置,独立空间面积小,粉尘更容易被收集,并且可有效避免粉尘对整个车间的污染,改善其工作环境。

  2,前期,在提高生产力,提升生产效率方面,已经作了四件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此次,将重心放在对产品的改进上。主要以体现产品的多功能、使用方便及对有效空间的利用率上,具体为:

  a.睡床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b.衣柜的改进(2件实用新型专利);

  c.梳妆台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d.书柜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e.沙发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f.电视柜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g.书桌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3,提高车间工作环境方面的专利申报,具体为:

  a.喷漆房漆雾收集净化装置(1件实用新型专利)对喷漆房内漆雾进行收集和净化,改善工作环境。

  b.底油车间粉尘收集装置(1件实用新型专利)通过对底油车间工作空间的改进,争强其粉尘收集能力,改善其工作环境。

  二、费用

  上述结构改进的具体实施方式贵司不能提供,在贵司工厂也不能发现,因而,全部由我司自行研究改进,并提供具体的实施方式,为完成上述工作,我司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因而,就上述专利申报的费用明细为:

  以公司名义申请,在申请减缓(申请费70%)成功的情况下费用明细:

  (表格略)费用总计:¥29940.00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指派 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联系人与乙方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若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项目申请的发明人:

  该联系方式为双方规定的乙方与甲方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若甲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为甲方代理人。

  四、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五、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专利代理人应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叙述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况,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违约金伍佰元整。

  十、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履行,代理费按终止时事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预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但不超过乙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西(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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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