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
范文 |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通用18篇)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聘方:(下称甲方) 受聘方: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 前言 根据甲方陈述和提供现有资料表明,甲方作为企业,依法对 进行经营。根据政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对xx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经甲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现甲方拟与第三方协商并协议,由甲方将xx企业整体资产的部分及转让与第三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对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等事宜作出约定。 鉴于以上事实,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项目法律顾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2应要求就委托的事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3协调甲方在等各环节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有关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谈判,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承办律师出具与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权委托书。 4、承办律师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 5、承办律师必须忠于职守、仗义执言,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甲方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提供伪证。 7、甲方应向承办律师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确认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依照《xx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xx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规定,双方确认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所需车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结案时双方据实结算。 9、因承办律师超越代理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预收的律师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甲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条规定预付律师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本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双方均有保密之责。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签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2聘方: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前言根据甲方陈述和提供现有资料表明,甲方作为___________企业,依法对____________进行经营。根据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对______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经甲方委托,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现甲方拟与第三方协商并协议,由甲方将____________企业整体资产的部分及______转让与第三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对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等事宜作出约定。 鉴于以上事实,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指派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项目法律顾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2应要求就委托的事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3协调甲方在等各环节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有关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谈判,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承办律师出具与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权委托书。 4、承办律师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 5、承办律师必须忠于职守、仗义执言,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甲方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提供伪证。 7、甲方应向承办律师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确认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依照《______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______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规定,双方确认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_____元。律师办案所需车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结案时双方据实结算。 9、因承办律师超越代理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预收的律师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甲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条规定预付律师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本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双方均有保密之责。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签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聘 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所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3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4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5聘请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 服务 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乙方指派律师法律担任甲方私人法律顾问,负责本合同确定的各项服务;乙方可根据法律服务的要求,安排其他律师或工作人员共同提供法律服务,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报酬中。 二、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不定期以电话、Email等通信方式及时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相关案例、立法动态等。 3、一年内提供不少于N次律师事务所内或甲方约见的服务,当面解答甲方的法律事务咨询及处理其他法律服务。 4、根据甲方需要,协助出具与甲方工作及生活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提供法律建议书等。 5、根据甲方需要进行不超过N次的律师调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档案、房屋权属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6、上述未提及但理应由乙方提供服务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利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所指派的律师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及仲裁。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指派律师告知具体法律事务所涉情况,提供有关的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对乙方指派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慎重考虑乙方指派律师的法律意见及建议,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并承担相应的决策风险。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在办理甲方委托处理的法律事务中,遵守《律师法》及相关职业道德,对甲方提出的要求,作出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判断。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所述的法律服务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处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3、 乙方及指派律师对涉及甲方的权利义务的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但不干涉当事人的纯商业的目的和条件,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4、乙方指派律师应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提交正式的法律文件; 5、乙方及指派律师对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经甲方授权公开、或甲方已公开、或法律要求公开者不在此列; 七、法律服务费与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支付法律服务费,付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 (大写):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的,甲方应另行付费: 【1】负责处理甲方及关联公司事务所涉的诉讼、仲裁及执行法律事务; 【2】负责代理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异议、复审、复议法律事务,双方另行约定; 【3】甲方或关联公司的股份制改造项目、股票发行与上市项目、公司收购与兼并项目、合资设立公司项目、新型融资项目等非甲方企业日常经营及日常管理事项,该类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次数或范围超过本合同约定,需要另行支付法律服务费的,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需要另行付费的法律事务。 【5】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北京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基本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公证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长途通讯费、调查费、查档费等必要办案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承办律师垫付的办案费用,由承办律师直接到甲方处实报实销。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真实情况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乙方律师执业中受到影响而不能正常工作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支付代理费或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返还。 (二)乙方违约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乙方应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2、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乙方返还。但已经发生的市内律师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查档费、查档复印费等费用不予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1】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义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影响律师正常工作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壹年,自日起至日,合同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以本合同中所列明联系方式(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之一)进行送达,如果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解决机制 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约定内容出现分歧及异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予以仲裁,该仲裁结果视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决结果。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请白沙法律服务所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乙方律师可提供以下服务工作: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可提交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法律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对全民所有(集体)资产或国有(乡镇)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法律诉讼;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条 聘请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条乙方律师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乙方律师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适地点为甲方工作,但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费用承担及支付: 1、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3、4、5、6、7项业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为叁万元人民币/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鉴于乙方律师是“应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务,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师未提供工作服务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顾问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8、9、10项业务,另行与乙方约定收费。 3、以上本条1、2项乙方收取的费用是指律师的法律顾问费和代理费,不包括办理业务时由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收取的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额招待费用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可向甲方预借必要的工作费用;乙方律师须及时持票报销。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为乙方律师履行义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律师应当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3、乙方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供甲方决策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地点: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日内或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团队,负责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乙方根据需要,可以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 就甲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乙方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乙方依照工作职责或甲方的授权,就特定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等。 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 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审查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类合同文本,对重要合同逐步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评审、合同管理制度。对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甲方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 应甲方的要求,切实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权。协助 甲方进行工商登记等工作。 6、法律培训: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针对甲方的经营需要,系统制定并负责实施法律事务的专业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经销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识。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协助甲方完善劳动制度,审查、修改甲方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联系约定,并为乙方指派的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法律顾问费、其他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人民币,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毕。 2、本合同第二条第5至8项所列的法律服务项目及参与特别重大、复杂的商务谈判,乙方将另行收费,并优惠计费。计费方式为小时收费或按标的比例协商确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证费、调查费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费等由甲方据实支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__小时(另行收费部分除外),超过部分另行收费。有效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五、乙方指派的律师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六、乙方应对其所指派的律师负责日常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 由乙方集体讨论决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另行指派律师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对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甲方雇员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法律服务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指派律师因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乙方将在其所收律师服务费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工作;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可以提出书面文件终止续期,否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退还所收律师费用。若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二、本合同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此诠释。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1聘请创业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2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______元,付款方式为: ;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家顾问服务,服务期间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现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终止《服务协议》的相关事项达成本解除法律顾问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服务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至《服务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亦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已提供服务期间的顾问费依《服务协议》约定的年费换算为_______________(一年为12月、365天)结算。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应再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该笔款项后甲对乙方的应付费用全部结清,至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义务。 三、乙方从甲方获取的全部资料、设备、研究成果等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返还至甲方所在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资料与研究成果乙方不得留有任何影印件或拷贝。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范围为服务期间获取的关于甲方的一切资料、信息以及研究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保密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将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五、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乙双方保证其提供的住所、传真、电话、email等为信息交换、法律文书传递的有效途径,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如传真、电话、email发送的,发送当工作日生效;如快递发送至住所地的,以发送后第5个工作日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4甲方: 乙方: 甲方为,特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指派______律师为具体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审核、修改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草拟甲方在上述活动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_____次;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_____次; 九、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师函_____次及无限次电话咨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甲方预约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事先与乙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甲、乙双方确定,甲方通过下列方式联系乙方: 法律顾问承办律师:______律师 承办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与相关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费,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顾问费。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九)项的服务以及需异地出差的,双方需另签订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师费可享受相当优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通讯费、查档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甲乙双方之责任 一、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须认真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对外信息,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生效条件及解约条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时,如双方无异议,在签订确认书后本合同得以顺延一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法律顾问费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______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______年月_日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5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 地 址:_______ 乙方电话:(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 方(公章):_______ 地 址: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 签约地:_______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6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7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 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 项目法律顾问合同 篇18委托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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