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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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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精选7篇)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__-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走倒卖、吸毒、贩毒、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2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____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____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

  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招聘费用: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____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____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____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3

  甲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办公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业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需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续订。

  第二条 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甲方要求派遣人员,甲方以《上岗需求书》(见本合同附件一)形式提供给乙方。

  2、甲方决定使用的派遣人员,由乙方及时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 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由如下款项组成:

  (1)每月甲方需乙方派遣人员的报酬。

  (2)支付乙方服务费,标准为:当月实际产生派遣人员报酬总金额的 % 。

  (3)支付乙方服务管理费,标准为: ¥5,000.00 元/月。

  2、甲方负责完成派遣人员的报酬核算工作,按照乙方规范的表格样式提供发放明细,并于每月 8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乙方(乙方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

  3、乙方应于收到上述核算发放明细后24小时内向甲方快递与当月派遣费用等额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票种类为服务费发票、管理费发票,票面付款单位主体为甲方及其关联方(甲方负责提供关联证明材料),具体明细见<<附件二>>,当月开具明细根据甲方届时要求确定,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二>>所列的主体进行增减。

  4、甲方应在每月收到乙方开具的国家正规发票后五日内,支付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划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5、乙方在收到甲方核算明细及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后,应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发放到账,同时快递发放成功的银行相关清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达账,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决策钱款处理方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

  1、乙方负责审核派遣人员的就业资格,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并负责派遣人员的入职、离职、适合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的管理。

  2、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给派遣人员的报酬。

  3、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等纠纷,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甲方有权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5、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7、若派遣人员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不胜任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人员,乙方应重新提供派遣人员,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

  8、在派遣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不得再为其安排其他的工作,并不得随意撤回或调换。

  9、在本合同期间及终止后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自行聘用派遣人员或将其派遣至第三方工作。

  第五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2)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通过乙方对其负责本派遣项目的对接人进行管理、调整。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派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核对乙方和本派遣服务有关的账目等资料。

  (4)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询问甲方与本派遣项目相关的事宜,有权利核实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开展劳务派遣服务。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一般政策咨询。

  (4)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资质、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乙方应对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劳资等相关商业机密)履行保密义务,除本合同目的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及与本项目相关账目核对等工作需要。

  (7)乙方应保证有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资质,并有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行劳务派遣服务,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双方沟通联络及任何送达信息地址发生变化,均应提前通报对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延迟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8小时内,该方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非因双方所能预见、避免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重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天气变化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足额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支付费用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或足额提供发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甲方支付相应赔偿。

  3、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5、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导致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仍应按约定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保证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 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

  协议有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 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费用计算

  1.若派遣人员在100名以下,则甲方按每人每月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若派遣人员在100-200名之间,则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200名以上,则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

  2. 甲方应在每月15 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 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5

  甲方: 协议签署地:

  甲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 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

  协议有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 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费用计算

  1.若派遣人员在100名以下,则甲方按每人每月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若派遣人员在100-200名之间,则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200名以上,则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

  2. 甲方应在每月15 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 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 篇7

  为满足我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二道区八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xx年二道区八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xx年二道区八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年龄计算时间点为20xx年10月12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具体条件详见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通过网络邮箱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xx年10月12日8:00至20xx年10月25日16:00截止,16:00后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电话通知,请持电话畅通。同时资格复审及面试应按照岗位条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践操作、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60分,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测评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应聘人员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和查验吉祥码和行程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注:应聘人员需确保近14日内无中高风险区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或其它需隔离医学观察的情况。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1、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与岗位要求专业不符的;

  4、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道区八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xx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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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