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
范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精选1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_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 1.2、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3518.92㎡;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607.17㎡,土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776.59㎡,简易搭架面积大约1799.39㎡; 1.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20_____年元月20日前; 1.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20_____年___月___日至20_年___月___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票据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拆除超过_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2、甲方应免费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2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厂房及设备基础,现已做好施工前各项工作准备,经研究同意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为便于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中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混凝土生产线设备基础、围墙、道路、生活区配套房及厂区绿化等工程。 2、工程地点:陵水县新村曲港。 3、工程结构:设备基础、堆场基础及剪刀墙、及其它公共设施。 二、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土建、水电安装及说明的要求。乙方自备应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器具、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完成工程。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批图纸到之日计算)。 2、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搅拌站60天。 3、工期提前或延误按第十一条执行。 四、施工管理质量标准,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验收规范,保质、保量、按期、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以上,对不符合施工规范的工程,甲方有权开出整改通知及罚款单,按轴线及部位完成质量检验(土方开挖、模板制作、钢筋加工、钢筋绑扎、及各隐蔽部分的检验)所有砼浇筑匀要有甲方签发的浇筑令才能浇筑施工,施工单位私自浇筑的砼,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__元。否则由已方负责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含3.3%建安税造价) l、场地平整、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按实际发生机械台班计算机械台班费及乙方人员管理费(含边角、松土清理,回土分层注水夯实等)。 2.其它项日造价按海南省20__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计算,按定额站当期信息价调差。计算工程造价下浮3%。取费标准按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取费标准取费。暂定搅拌站工程造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正(¥:800000元)。 3、暂定工程造价为估算价,实际发生金额按最终工工程量结合本合同的计算规定计算核定数为准。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进场动工,甲方必须预付工程造价30%的工程款给乙方做为备料及生活费用,第二次付款是乙方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交完成工程计量单,经甲方现场人员签名确认按完成工程量的90%拨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拨付总造价价95%,留5%至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设计变更图纸或说明,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变更。结算时同时增、减变更工程量计算的价款。未经同意的乙方不得随便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前应有竣工图及全套的隐蔽资料及各种质量检验表,混凝土及钢筋必须送县检测站检测。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如有不合格部分,乙方应在5天内进行整改至合格为止。竣工日期以验收日期为准。 九、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施工,采取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严禁违规操作,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用电应配有操作证的电工、临时用电应有较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临时用电的方案,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十、甲、乙双方的其它职责: 甲方: 1、工程开工前,甲力应提供四份施工图文件; 2、设置项目筹建组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组织协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 3、按乙方提出的进度计划、保证提供所需预理件: 4、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距离建筑物中心100M内,并保证正道路畅通; 5、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6、按时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如误期支付工程款,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付款时间在一星期内)。 乙方: 1、严格按照《工程承建简章》要求施工。所有进入现场的材料均要求填写记录签证取样,由甲方工程师取样抽检送有资质的质检单位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进度及施工过程中的实际进度计划报表和工程事故提交甲方代表。 3、负责施工现场所需的照明及保卫工作。 4、己完成工程未交付前负责做好保护工作。 5、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管理,交工前洁理现场垃圾,达到标准。 十一、其它约定: 1、工期何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每超期一日罚款1000元。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上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大雨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索赔:按民法典。 十三、在本工程总造价款拨付至80%—90%时,由甲方提供有效证明给乙方,乙方必须全额提供合法有效的建安发票,否则延误付款及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呈请有关部门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正本贰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书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点:本市桥口区太平洋 1.3承包范围:旧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3月28日开工,于20xx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元每平方米(根据建筑施工完成后实际面积结算)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10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一],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于竣工结算后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形结算。 本合同签署生效乙方派员进驻工程建设场所后3日内,甲方支付总计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元; 第一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第二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第三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全部内外墙装饰完毕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试用二个月内如无质量异议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0%,实际面积的差价与此同时结算。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附件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条附则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附件一: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附件二: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质量要求 1.水泥,使用黄石华新水泥,梁柱现浇使用号,墙,地粉砌使用号; 2.水泥与黄沙的比例在梁柱现浇中不得少于;在墙,地粉砌中不得少于; 3.内外墙粉砌厚度不得少于×MM;地坪厚度不得少于×MM; 3.钢筋,梁柱中使用直径不得小于18MM,阳台牛腿中使用直径不得小于22MM; 4.任何墙壁厚度不得小于240MM; 5.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_____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______________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_____份(发包方执_______,承包方执_______)。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5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的基本特征 《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三种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来规定的。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了承揽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受《合同法》的调整,而且还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 从建设单位的层面来看,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用地规划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单位的确定、到规划设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发生,这些过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这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这些法律关系的制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领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调整。 第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有严格具体的程序限制。 从民法的理论看,一般合同的签订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即可完成。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则必须根据已被审批的工程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双方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后签订。如遇变更设计方案或工程造价,还需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应的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条款,还要接受预算和造价审查、竣工结算、质监部门的检查等。 第三、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也是调整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完成仍以计划调控为主。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取得的权利和将要承担的义务,当然应当依法进行保护。但是国家根据市场运作状况,制定相应的规章进行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章,诸如投资结构的调整、项目的压缩及设计计划管理、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同样作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有的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特征,体现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即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则,又包含多种特有的法律关系,从而构成了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 从民事法律理论的角度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其成立和生效同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两个有着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它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 问题,应该严格加以区分。第二,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而合同生效的条件才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或生效条件问题,我国学者也存在观点上的不同和争论。有人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 (1)内容之确定; (2)内容之可能; (3)内容之合法; (4)内容的妥当性。已成立的合同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才发生合同效力。梁彗星教授认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指一般法律行为所共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须合法、标的须可能和确定。而特别生效要件指特定法律行为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大部分人认为,所谓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具有的条件。它包括: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5)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5个要件。 我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没有就合同生效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已经为我们概括和归纳合同生效要件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所谓形式要件,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备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 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45、46条的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首先,承包人必须是单位。虽然《合同法》在总则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第16章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的主体资格限制,但在《建筑法》和大量的建设方面的行政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单位”,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一个信号,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是法人单位,《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第1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且不说登记的高低问题,但有前提条件,符合申领资质的必须是单位,《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这里的单位则只能是法人。其次,承包人必须具备建筑经营资格。只有经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活动。199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业企业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并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和条件。再次,承包人必须在自身拥有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20xx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 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把《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分为二种情形来处理:如果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属当然无效;如果是损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相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而不再一律认定无效,这不仅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鼓励了交易行为,而且还减少了因合同无效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我认为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也符合合同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方向。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但对于合同来说,则其生效还应具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也应当具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条件。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合同无效。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额大、履行时间长、不能即时清结等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示范文本。采用示范文本或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组成上并不是单一的,凡能体现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内容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文书、电报、图表等,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在第55条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在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下文将详细论述)。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解释》第1条和第4条将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领域强制性规定的认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是随着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学者逐渐认识到违反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一定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所说,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在涉及合同无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中,司法实践中对强制性规范的认识,是判断施工合同效力的根本准则,所以如何判断强制性规定以及判断强制性规定的种类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强制性法规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合同法》中有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规定部分;另一部分分布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经济行政类法律法规之中。第一部分的强制性规范涉及的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基础的方面,所以一旦违反即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第二部分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则需要具体考察。如果法律法规是彻底阻止这类合同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工程质量等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利益时,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违反禁止性规定只会损害一方民事主体利益,或者仅仅是违反监管,而不直接涉及工程质量等根本性问题时,一般不应当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换句话说,违反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看违反的强制性规范是管理性质的规范还是效力性质的规范,违反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有人认为,把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规定和取缔规定,其划分标准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该规定就属于效力性规定。 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将损害国家理合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该属于效力性规范。 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这样的规定就属于取缔规范,例如,《建筑法》 第7条规定,建设工厂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征。该条规定就属于取缔性规范,它本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的监管,建设单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本身没有损害国家的重大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单位受到罚款处罚只是仅仅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而已。 有人认为,对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范,这种区分标准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是从行政立法的目的和强制性规范的设立目的。这种观点认为,如果法律规范纯粹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涉及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意图,应该把这类管理性规范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依据之外。例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经过房地产主观部门登记备案。实践中当事人没有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登记备案,这种显然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但这种行为不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这就是典型的出于管理性质的强制性备案规定,完全是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制定,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否,从本质上不会损害国家利益,所以出于行政管理而指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范围之外,同样在建设工程领域违反《建筑法》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并不必然会导致合同无效。 总的来说,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最基本判断标准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具体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主要看几个方面, 第一,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只是行为手段或者行为方式,或者禁止的是行为的外部条件如经营时间、地点等,而允许依其他手段、方式或者时间、地点作出行为的,这时,法律本意不是禁止行为效果的发生,而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举止,这类规范则为管理性规范。违反该规范不导致合同无效。 第二,强制性规范的禁止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还是为了保护民事主题的利益。如果法律彻底阻止这类行为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国家的利益,属于效力性规范,如果违反只损害一方民事主题利益时,则属于管理性规范,也就是说违反禁止性规范只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而且该禁止规定完全是作为一方纪律条款规定的,就不是效力性规范。我同意该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来看,也是从上述规范认定标准来判断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6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__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____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8甲方(委托人): 乙方(施工方): 签订日期: 一、装饰施工地点: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总价: 2、装修内容: 四、关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约定: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 _元整。质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五、工程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若未达成,仲裁协议交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9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____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____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____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C4 2、C3 9、C4 1、C6 3、C63a、C6 4、C5 3、C5 4、C7 2、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XX公司产的6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XX公司产的6063-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XX厂产的F811硅酮结构胶及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 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 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 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 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 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 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 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 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 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 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 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 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 审核通过; 4. 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 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 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 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 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5. 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 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 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 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 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0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1甲方: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__发包人: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________________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________________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3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协议工期:_,历_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协议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份数: (1)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协议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协议订立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建设地点:_____ 3、建设规模:_____㎡ 4、层数:_____ 5、工程结构形式: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分包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 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竣工验收日期:_____。 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 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 第二条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 一、计价依据 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 执行_____年_____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_____元/工日。 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_____% ;装饰工程为_____%;安装工程为_____%。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 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_____%;装饰工程为_____%;安装工程为_____%。 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_____%。 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_____%,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 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 1、人工费价差: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 2、材料费价差: 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计取采保费。 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专业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_____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_____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 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 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并不予结算。 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 十、其它费用约定: 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 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 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_____%拨付,主体封闭后付主体的_____%,装饰按形象付_____%,装饰完成后付_____%。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_____%,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_____%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_%。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 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_____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_____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____%,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____%,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____%。 四、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 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 六、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要求乙方重新订货安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就设计问题与设计方及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甲方负责审批乙方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实施验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篇15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遵守合同的原则,甲方愿意将座落在松木塘广幢办公楼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并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设备及周转材料形式包给乙方。 二、承包单价 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不论工料上涨下跌均以此价为准。 三、承包内容 本工程具体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凿桩头、施工图所有的土建工程及内粉外贴、柱墙植筋、焊接、排水沟、散水、室内地面、养护、化粪池、外排水沟及零散用工所有工费。 2、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包检测费用)、工具、用具、水管等。 3、工程所需架树、架板、模板、方料、顶树、安全网、铁丝、马钉、钉子、扎丝、切割片、工地用电的电线、电缆、食堂炊事用具、职工住宿用具、炊事员工资等蓝图内所有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按图施工,搭设周围的防护、搅拌机安全棚、人行安全通道及楼梯间安全防护。电梯井内每二层做硬防护,按安全施工规范搭设该工程洞口周边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木工制模、钢筋加工工棚。 四、付款方式: 完成主体一层付总价的____%,以后每完成一层按总价的____%付,主体完成付总价的____%。内外装饰工程,内外墙粉刷工程完成按总价的____%各层均付,工程完成付到总价的____%,竣工验收合格预留质量保证金____%,其余结算一个月付清余款,质保金时间为一年。 五、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必须全部竣工验收,时间为——天,不得拖延,乙方自开工之日起,必须精心组织,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管理,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返工工资及材料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任何材料,浪费材料照价赔偿。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驻守工地,有事必须请假,如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在工地,则每次罚款200元/天。 六、工程管理及安全: l、目标: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2、具体要求及措施: ①、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定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范及安全常识,增强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②、不得乱动机电、临时用电线路及脚手架,凡拆动脚手架未与项目部联系,违者罚款________元。 ③、安全“三宝”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安全帽必须戴好(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____元,班长不戴安全帽罚____元/次)。 ④、严禁乘坐提升机,每发现一次罚款班长____元。 ⑤、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每人每次罚款____元,并当时退场休息离开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打赤脚上班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____元。 ⑥、严禁在架子上堆放材料,如发现上述情况,经甲方指出后仍不及时整改,罚款________元/次。 ⑦、如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造成安全事故,在____元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超过________元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再协商处理。 如乙方中途停工,停工超过____日之内,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进场,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全额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损失。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代表合同生效。双方需自 觉遵守,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完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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