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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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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精选16篇)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先生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第三条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第四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第六条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第八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日期:__年___月___日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8523150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1.3(原先投标前是1。5现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项目合作经营合同,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3

  合作经营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基于合同进行合作,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或设备以及劳务,并依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

  合作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二、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 年 月 日止;合营。计万 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三、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的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项目、地址

  1、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蛋糕店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出资

  1、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三、企业登记办理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_____方名义办理《________经营许可证》,《________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四、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五、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营职责

  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____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七、盈余结算

  店内盈余每____月(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过期货物处理

  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____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物由乙方全额赔偿。

  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退伙

  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贵某某经营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2、乙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所在区域内拥有一定的投资客户资源和投资咨询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运营事项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设立,相关注册手续由甲方提供,乙方办理;

  2、该分公司可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拓展甲方公司相关业务;

  3、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需与甲方签署居间协议,相关服务费标准以甲方协议为准;

  4、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的居间服务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则甲方从乙方的盈利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代为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该分公司与开发的居间商之间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分公司不能对外签署任何合同或从事超出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活动。该分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代表处、营业部等),该分公司各种印章及营业执照正本等相关证照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成本及利润

  1、该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决定,甲方可派员监督乙方日常运营。该分公司的经营费用、人员工资、广告费用、差旅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等相关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分公司的一切对外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分公司与其员工发生的用工纠纷以及工伤事件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分公司对外、对内民事纠纷一概由乙方负责处理,负债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果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等,需以甲方的名义作为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主体的,乙方可以用甲方的名义参与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或者从乙方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按照乙方承担百分之比例相应从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5、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盈利(贵某某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在内)由甲方占百分之,乙方占百分之,按月进行利润分配,结算时间为次月xx日之前。次月结算时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的客户如造成该分公司发生交易亏损,甲方从已收到的盈利部分退还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客户交易盈利额度的百分之给乙方,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甲方已收到的盈利额度,如有不足则由乙方补足。该分公司的交易盈利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公司银行账户。该分公司银行账户不得有非甲方允许或授权的资金往来,如发生不明资金往来则甲方有权力不予支付乙方的盈利及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6、该分公司及其所属员工不得开户进行交易;

  7、该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与甲方按相关注册当地政策。如当注册地政策变更,则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按变更之后标准执行,甲方可以代为扣缴。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

  (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存入起始风险保证金xx元人民币。自双方签署完成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的风险保证金额度最低为元人民币。当风险保证金不足元人民币时,乙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至x元人民币,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缴纳或者追加风险保证金时,甲方有权不再为该分公司的新增客户开户,直至乙方交纳完所需的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立新客户;

  (3)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低于xx人民币万元时乙方无需追加风险保证金。当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超过xx元人民币时,每增加xx元人民币客户资金净值乙方需追加元风险保证金。当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亏损%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风险告知,邮件或传真发出,视乙方已经收到风险告知,此时乙方须向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以确保该分公司名下客户交易的风险在乙方可控制及承担的范围内,如乙方未追加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无能力追加风险保证金,则当乙方缴纳给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亏损%时,乙方不再享有该分公司名下客户的收益获得的权利,亦不可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风险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正常情况下解除协议后x个工作日内,在弥补甲方损失后,由甲方退还乙方。非正常解除或者非正常终止协议则按照相应条款执行;

  (5)该分公司注册手续完成之日起工作日内没有客户入金交易,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该分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导意见,防止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的发生。如果该分公司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利益;

  3、对该分公司进行专业培训,(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为该分公司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协助该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

  5、对于客户反映的该分公司违规行为,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及严肃处理;

  6、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本协议取得经营管理的权利;

  2、该分公司享有开发居间商与开发客户的权利;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4、积极宣传甲方形象,为甲方开拓市场;

  5、为客户保密,积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6、应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7、不得与居间商或者客户串通,以任何形式损害、侵占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

  8、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9、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该分公司与客户间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该分公司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时必须充分揭示贵某某的风险,所有宣传中必须在明显位置列明“贵某某交易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风险提示;

  11、该分公司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需在媒体平台或公开场合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及其业务时,需提前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并完全使用甲方提供之宣传内容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对发生的任何不实宣传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该分公司不当宣传或行为致使甲方受到天津贵某某交易所或其他单位的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处罚。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12、该分公司负责代收《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贵某某交易所存联,并于每月日前将上一月资料邮寄至甲方,甲方收到该分公司寄送的《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贵某某交易所留存联后,与当月实际开户姓名、数量进行核对,如有信息不符,三方协议缺失的,限期要求乙方进行情况说明,并补齐。如逾期不能补齐,按照天津贵某某交易所《会员合规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13、该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天津贵某某交易所各项规定,因该分公司违反规定而造成甲方受到天津贵某某交易所或其他单位处罚,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第六条保密条款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对自己所获知、了解或掌握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资料等商业机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接收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如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电子邮件等。

  第七条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及通过互联网未经许可的存取、盗窃交易敏感性数据、他人恶意地对网站攻击病毒等事件及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传递中断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合作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已经仔细阅读并业已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认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以随时终止。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视合作情况续签协议,如乙方可以按要求完成甲方指定之工作目标及内容,则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剩余风险保证金;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经核实后有权终止协议;

  6、双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作好相关交接手续;

  7、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

  8、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需要完成甲方规定的基础任务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需完成三名新客户的开发(xx万人民币客户入金有效)或手(单边)交易量;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完成两名新客户的开发工作,或每月完成x元人民币客户入金(客户全部累计入金有效);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则取消其管理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获得该分公司名下客户及该分公司名下居间商的收益的权力,同时在甲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分公司不得从事或代理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没有限期改正,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所有协议,并且该分公司名下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客户如需提取现货,甲乙双方按照《贵某某交易所黄金交收管理办法》和《贵某某交易所白银交收管理办法》共同办理;

  4、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第十条解决协议纠纷的形式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7

  第一条约因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5)“技术协助”--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

  (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年。

  (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

  屋主:(以下简称丙)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省_县_镇_路_号_西餐厅{三层面积共平方米}以人民币_元(小写:_)的价格转让给乙方(__g)。乙方(__g)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元整{小写:_元},上述订金包含第二条所述相关费用。待

  第二条 完成后,乙方再支付甲方_元整(小写:_元),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和设备等{详细见明细列表}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不得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当乙方经营____月后,将付余款_元整{大写:_元}。第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_、_、_、营业执照更改转入乙方名下。

  第三条 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付甲方款_(大写:_)后,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凭合同(合同到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月租为_人民币,押金为_元)将作废,改由乙方重新签订。乙丙双方签订后,乙方将代替原来甲方向丙方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所同约定月租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所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归还乙方已付转让费和承担违约金_元(大写:_元)

  第五条 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雇员工资等费用一律付清。

  第六条 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第七条 甲方需承诺转让前的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其它借口终止合同和违反以上几条协议,否则以违约论处,违反方将承担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 “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甲方:

  乙方: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________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二条、合作时间

  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

  1、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_______%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_______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2、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退出合作经营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

  乙方: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1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促进产业销售市场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各合伙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叁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1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5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全部出资额,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叁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所有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2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及厨工住宿。

  2 、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 、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4 、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5 、 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 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2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 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 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 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 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 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 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三、 伙食标准:

  早餐___元/人,中餐____元/人,晚餐____元/人,夜宵___元/人。其中中餐标准为 大荤、小荤、素菜 、汤及水果,晚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 汤及水果,米饭任食。(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

  四、 结算方式:

  甲方按双方核定用餐数,每____个月计算餐费,于每月的. 5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1 个月,合同期一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六、合同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

  3 、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 10% .

  八、 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4

  编号:

  合作方(甲方):商贸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汇处

  电话:

  传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xx市路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5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各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注:1、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

  第二条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路(乡)_________号(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公司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三章 合作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五条 合作各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注:填报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严谨规范,并与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等相适应。应以项目立项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合作公司年生产规模

  _________。(注:含年产量、年产值、产品品种等,按投产后设计能力及以后分期发展写)

  合作公司厂址选择及生产经营过程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_________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注: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要求;2、外方不得以人民币直接出资,除非能证明是在我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合法税后利润;3、如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人民币的话,而外方出资不便确定外币币种和金额时,则在境外合作方出资额后必须注明以相当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出资,按缴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汇率折算。境内合作方出资的人民币现金,如需折合外币,亦按缴资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种货币,但必须是国家许可的可兑换外币。)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其中由甲方从境内筹措_________元;由乙方从境内筹措_________元及从境外筹措_________元;由丙方_________。(注:主要由合作外方从境外筹措解决。)

  第九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现汇_________元;机械设备(台、套)折_________元;厂房(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注明具体内容);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美元;机械设备(台、套)_________美元;工业产权_________美元;其它_________美元(注明具体内容);共_________美元。

  (注:出资的货币按缴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或约定的外币。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条件,应明确提供的内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合作各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另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资金和合作条件分期缴付或提供

  _________。(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一条 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2、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3、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4、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5、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6、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10、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两方责任:_________。

  第六章 技术、设备、原材料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所需设备等,可在国内外市场自行购买;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选购设备时,应有各方人员到场共同确定有关事宜,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材料从购买,价格由董事会审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经营亏损

  ______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和临时会议。

  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前条所述之督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签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九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5)(6)(7)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______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筹备与建设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方推荐,副主任名,由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七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四十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筹备时间不长,可删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一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以及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财政、税务部门备案,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1 2 3 4 5 6 7

  第四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条 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五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部汇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条 合作公司期限为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五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六十条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月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5〗〖6〗〖7〗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四条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调解无效,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字如有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注:若只用中文写成,则可省略)。

  第六十六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注:没有的附件请删除)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六十八条 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34567 周记

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汇编 篇16

  甲方:

  乙方: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价格

  1.服务内容:

  项目 尺寸 p数 单价 合计

  2.协议总额为rmb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须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须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 乙方须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

  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

  4.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年月 日前。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rmb元。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

  乙方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乙方开户名称: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或通过工商银行现金快速汇款至:工商银行存折号码:0郭震

  3.若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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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3: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