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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范文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通用17篇)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经营是一种灵活的经济合作方式,双方提供合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 model)专利。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_________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_________银行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_________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34567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

  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

  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

  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

  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

  (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

  (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元,其中:现金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第一期应汇入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

  (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

  其中:

  (一)向外销售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

  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

  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

  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

  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

  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

  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

  (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年月日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 省____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一条 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 市____ 区____ 路____ 号。

  第二条 合作公司是经____ 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____ 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三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二章 合作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作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五条 合作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____ 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币种)

  第八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____;

  乙方:____。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现金和合作条件按以下方式缴付或提供:____。

  第十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四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2.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3.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4.按第八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5.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6.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负责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八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____,按____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技术培训费由____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注:如有技术转让时,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____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购买。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第六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合作公司依法自行确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经营性亏损由____方承担。

  第八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人。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____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对其他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超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九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_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合作企业设监事会。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监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公司职工代表____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是合作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监事签字。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三十八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九条 合作公司及其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市财政局、税务局备案,接受____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国外。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三章 合同期限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____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 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公司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____。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五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四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一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作企业执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 方: 注册国家: 国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 方: 注册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 。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 吨,成鳗 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 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 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 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 港。

  第十六条 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和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 港或 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

  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 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 名,任期均为 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 次例会,一般应在 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 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 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 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 "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就合作经营发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

  合作范围为美发美容,双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

  第二条合作分工

  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三条合作方式

  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______万元。店内年租金为______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______万元,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前将______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

  第四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人甲方占______%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______%的股份。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______%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六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2、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______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3、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深圳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作经营合同,组成了合作经营企业,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深圳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深圳市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 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为: 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 ________,职务: ________,国籍: ________;电话: ________,传真: ________,E-Mail: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为: 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国籍: ________;电话: ________,传真: ________,E-Mail: ________。

  丙方: ________。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作公司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作公司宗旨: 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七条合作公司经营范围为: ________。

  合作公司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中:

  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第九条合作各方按合作合同书的规定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

  现 金 万元

  实 物 万元

  土地使用权 万元

  知识产权 万元

  ________

  乙方:

  现 金 万元

  实 物 万元

  知识产权 万元

  ________

  丙 方: ________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现金和合作条件按以下方式缴付或提供: ________。

  〔注: 合作各方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的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应与合同相应条款相同)。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缴付或提供合作条件后三十天内,应由中国*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作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或提供合作条件证明)。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 合作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作各方名称或者姓名,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内容及其有关附件,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出资证明(或提供合作条件证明)应当报原审批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若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转让其权利、义务时,不论全部或部分,必须经合作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须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并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

  1、制定和修改组织机构表和人事计划;

  2、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他们的权利、义务和薪酬;

  3、制定合作公司的总方针、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案和筹建(基建)实施计划,审批总经理或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

  4、修订合作公司章程;

  5、审查经营状况,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等);

  6、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办法;

  8、通过合作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9、决定合作公司资本增加、转让、分立、合并、停业、中止和解散;

  10、负责合作公司中止或期满的清算工作;

  11、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董事________名,乙方委派董事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九条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作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____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三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够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英文同时使用。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经与会代表签字后,由合作公司抄送全体董事,并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存档,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作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董事会休会期间需经董事会决定的事宜,也可通过电讯及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按董事书面表决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1、合作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补充;

  2、合作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者调整;

  4、合作公司的资产抵押;

  5、合作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合作公司的分立或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除第二十六条以外的其他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超过半数)董事通过。(注: 应选择一种方式)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具体机构设置由董事会会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___方推荐。

  第三十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日常工作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作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必须是常住合作公司住所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所有工作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或依合作公司的管理规章,可随时解聘;对造成合作公司经济损失或触犯刑律的,要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六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作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作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作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请求辞职的,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方可离任。

  第六章 监事会

  (注: 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合作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在对合作企业监督管理中,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列席董事会并提出提案、质询和建议;

  5、对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第四十条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公司职工代表 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 通过(不得低于半数),并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劳动、税务、财务、外汇收支、审计、统计、环保

  第四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应当在合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四十四条合作企业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营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十五条合作企业以及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六条 合作企业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情况,建立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合作企业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十九条 外国合作者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依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五十条 合作企业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五十一条 合营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国外商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报表。

  第五十二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八章 收益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作公司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在合作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为当年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十五条合作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按合作合同书规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第五十六条合作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七条合作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八条合作公司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九条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应向工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合作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作。

  合作公司提前终止合作,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一条合作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合作一方或数方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公司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本条第2、第4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作出决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在本条第3项所列情形下,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有权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解散合作公司。

  第六十二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时,应及时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组织清算委员会,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在清算完结前,投资者不得将合作公司的资金汇出或携带出境,不得自行处理合作公司的财产。

  第六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作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作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六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作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六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规定的方案进行分配。

  第六十八条清算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交董事会确认后,报原审批机构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六十九条合作公司解散后,各种帐册及文件应由原中国合作者保存。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条合作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注: 也可同时用合作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有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和法规为准。凡因本章程引起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0

  序言  目 录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83;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_________ 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 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183;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XX公司。  外文名称: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183;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83;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产品;_________(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183;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183;2183;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_________。  2183;2183;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2183;2183;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_________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8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 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18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18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_________条办理。  3183;4183;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183;4183;2 合营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83;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183;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83;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183;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________年为限。  5183;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XX公司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83;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83;1183;1 甲方责任:  

  (1)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2)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4)按_________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83;1183;2 乙方责任:  

  (1)按第_________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2)为使合营公司得到_________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183;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83;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183;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183;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83;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年。  8183;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183;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83;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183;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183;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83;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183;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83;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183;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83;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183;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8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XX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83;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183;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详见附件_________)。  14183;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

  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83;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83;1 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83;1183;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83;1183;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183;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83;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

  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183;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183;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83;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18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183;2183;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183;2183;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183;2183;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183;2183;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183;2183;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183;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183;3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183;3183;2 _________。  18183;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83;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183;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19183;3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183;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1

  因乙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叁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XX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塬则由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分配与债务承担  

  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煺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________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煺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塬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

  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煺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塬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市人民法院。合伙经营合同 篇10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及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________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____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______年_ ____月____日  至_ ________年_ ____月_ __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关于贷款方面  

  1、在店面进入正轨后所盈利部分首先偿还银行贷款及银行贷款利息  

  2、在亏损情况下银行贷款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3、偿还完银行贷款后贷款部分的股份甲乙双方各自一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省;公司  乙方: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2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3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  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  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  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4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促进产业销售市场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各合伙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1、略。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叁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1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5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全部出资额,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叁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所有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现将车牌号为_________的自有营运车辆与甲方合作经营,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每月营运总产值甲方占_________,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合同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_________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3.甲方为乙方代办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乙方应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进行统一管理、调度。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定相关合同,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5.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6.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乙方还应承担此部分的赔偿责任。

  7.合同期内,为保证甲方的利益,乙方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担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车辆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8.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的有关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0.除因有合同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6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将原有的车辆、人员、业务等所有资源进行整合,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业务、统一结算的原则,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集装箱卡车运输,经营范围: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其它普通货物运输为辅。

  三、合作份额、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权债务

  1、合作份额:甲方投入合作经营集装箱卡车为五十台,乙方投入合作经营集装箱卡车为三十五台,双方组成联合车队,车队合作份额为甲方占58.82%、乙方占41.18%,车队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2、车辆所有权:甲乙双方车辆的所有权维持不变。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联合车队实行统一财务记账。

  2、联合车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费、过桥过路费、提箱费、司机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及其它用费,计入运营成本。

  3、车辆维修保养、配件、年审、季检、保险等费用,统一报销,统一记账,分开核算,不计入统一的运营成本。

  4、联合车队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按合作比例支付甲方每月1% 的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5、联合车队实行统一的出车和管理费用标准。

  五、合作利润分配

  1、合作利润按月结算,每季分配一次。

  2、合作利润按各方所占合作份额分配。合作利润为当月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

  六、合作事务执行

  1、联合车队的日常管理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乙方派员任经理、乙方派员任副经理,其余人员在现有双方管理人员中择优录用。

  2、双方原有客户的运输业务进行统一整合,实行统一接单、统一调度。

  3、联合车队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监督,主要负责本合作项目的应收应付、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

  4、联合车队的经营中双方必须友好协商,如未经对方同意,而私自决定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项目运营方承担,并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合作经营期限

  1、合伙的经营期限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如有必要,可续签合作协议。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

  1、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2、享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九、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违约责任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 篇17

  娱乐设施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乙方:

  (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娱乐设施合作经营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负责营业场地房租之押金及场地租金、营业场所所需之设施(如:空调设备、电梯、水电配线及装置、监控设备、音响广播等设备)物业管理、空调设备之耗水耗电费用、装修(包括广告牌、场内装潢、装饰等费用)及经营费用(如办公用品、各式报表、场地软硬件等费用)和负责包括公安、税务、文化、工商、场地维持以及疏通关系的一切所需费用、税金、行政及公关费用。

  1.2 甲方负责经营,提供场地营业周转金,负责游戏所需代币、办公用品、机台所用椅子等,每日营业款由甲方负责保管。

  1.3 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本合作项目不被出租物业的产权纠纷、转让、抵押、查封等因素而影响乙方的使用权及经营权,乙方提供游戏机台设备,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机台设备保证金    元。合作终止时甲方不得阻拦乙方搬运机台离开场地。

  1.4 乙方提供的机台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投资机台设备安全,如被查封、扣留时,甲方需要在15天内将机台设备取回,如无法取回或机台设备被盗、变卖,甲方按机台原价赔偿给乙方;乙方机台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把机台设备出租或转让给第三者,机台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1.5 正常经营后乙方机台由于人员损坏、砸损等非自然因素,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1.6 甲、乙双方店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食宿问题由甲方负责。

  1.7 为确保机台设备正常运转,机台每日开关电、卫生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店内机台设备维修由乙方解决。

  1.8 在拆账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打开币箱,清点并登记币数及码表数,不得弄虚作假,币箱钥匙由乙方持有。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负责提供的游戏机台设备(详见机台清单)。

  2.2 在经营中因乙方设备质量所引起的火灾、人员伤害等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装修因素及电路设备配置质量等所引起的火灾、人员伤害等一切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乙方在保证本场营业利益的前提下,并和甲方协商后可以营业效果不好的机台作出相应的调整已达到最佳营业利益,如需增加游戏类机台,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递减。

  2.4 乙方提供的游戏机台设备的运费及搬运费进场由甲方负责,终止合同退场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吃住由甲方负责。

  2.6 自然磨损坏件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三条 分成方式

  3.1 甲方负责经营,乙方提供的机台设备营业额按甲方75%,乙方25%比例分配,分配本场所所有营业利润,在每月1日、11日、21日进行核实、拆账分配,不得无故拖欠,否则每天按营业额滞纳金3%计算缴纳给乙方。

  3.2 营业额按每枚游戏代币售价计算,以机台币箱查账实际币数为准,码表计数为辅。

  3.3 营业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彩票、礼品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地址

  4.1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4.2 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法规及一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不能营业,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撤回机台设备,本合同自行终止。

  4.3 游乐园合作场地地址:                。

第五条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游乐园合作机台明细表

  机台类型

  机台名称

  数量

  单位

  售价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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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