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范文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精选19篇)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

  交易号码: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

  甲方(中英文全称):

  _________(资金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英文全称):

  _______(项目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的工程项目建设(交通、能源、农业等基础设施),就美元贷款及质押履约保证的有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一致协商,特订立以下合约:

  一、甲方将美元资金贷给乙方,乙方银行(五大专业银行二级或以上分行或广发、浦发分行、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除外地区)出具由双方认可金额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单(此存款单即C/D单必须是银行统一印刷单,存款单上必须有中英文注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转让),此存款单的复印件经背书后转让给甲方,同时把银行开具的保管单正本经背书后交给甲方,作为归还贷款的有效质押品。

  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亿美元,由甲方分两批汇入甲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汇账户上。

  时间为四十五个银行工作日,每笔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三、还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两年自动转单一次)。

  自款项划入乙方账户时起至十年期满时止。

  存单到期限归还贷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贷款利息。

  年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百分之四点五(4.5%)执行,十年内利率固定不变。

  利息以款到乙方帐号之日起开始计算,由甲方银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银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牌价卖出价用人民币计付)。

  五、费用:乙方收到每笔贷款当日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一次性贴息及手续费。

  第一次过款时退回千分之一点五(1.5‰)的过款移动费给乙方。

  六、操作程序

  1.双方签约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资金证明及身份证明供乙方查询。

  2.合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此项贷款业务的第一笔过款移动费,甲方暂具收条,待财团出具收据时,乙方把甲方的收条退回甲方。

  3.签约后的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财团下达贷款批准文书连同动款移动费的收据,以特快专递直接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邮递时间为八至十日)。

  乙方在收到批准文书之日起五至七天内,再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第二过款移动费。

  4.当甲方财团收到第二移动费后的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即将动款移动的收据以特快专递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并要求乙方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供详细资料同时退还第二笔过款移动费的收条。

  5.乙方向甲方财团提交的资料有:

  a.乙方接款银行(分行级)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单空白正反面复印件(即C/D单),反面加盖乙方公章,作为款项到达后存单的票样:

  b.银行地址、电话、电传、负责人姓名(中英文):________________

  c.乙方在该银行开户的开户名(中英文),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d.乙方的用款计划(中英文)。

  上述资料一律通过甲方转交给甲方财团签收(邮寄时间为上同)。

  6.甲方财团收到乙方提供资料后的四个银行工作日内,由财团银行通过TT咨询乙方接款银行。

  咨询无误后,甲方财团即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百分之一(1%的保证金划入接款银行乙方账户上,在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贷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第二笔款在第一笔款到帐后的九个银行工作日内到帐(以上划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甲方财团收到过款移动费后未按本合约的第六条之3款,不能下达批准文书,甲方即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过款移动费。

  2.届时甲方财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贷款金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违约。

  3.咨询无误后,若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由乙方银行替乙方向甲方银行直接收醛

  4.咨询时,乙方银行不同意替乙方接款,或乙方不能将美元定期整存整取单(C/D单)复印件按时提供,属违约。

  5.乙方无法缴付或延期缴付过款移动费,属违约。

  6.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可涂改或伪造,如发生,属违约。

  7.款到乙方账户后,如乙方未按合约支付甲方一次性手续费,甲方财团有权终止合约。

  8.任何一方违约,该方履约的所有费用作为补偿守约方损失,一律不予退还。

  八、若甲、乙双方履约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惯例。

  九、本合约是双方协议基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巴黎国际商会ICC500/600条款执行,不逾越、不诈欺和不泄漏。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证件号: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2

  根据本保证书,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 (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 (货币名称、数额)共同格守对 (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书规定的义务。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或者(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     代表(保证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

  以 的资格    以 的资格

  在 (证明人) 在 (证明人)

  证明下     证明下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3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新厂区东界河砼石驳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一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南通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

  工程地点: 钟秀东路延伸段、通州界西

  工程内容: 厂区东段界河砼石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砼石驳基础及板墙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7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约1600,000(大写:壹佰陆拾万),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总价待审计结算后下浮 8 %。

  七、甲方代表:

  八、乙方代表:

  九、甲方工作

  1、做好各环节的协调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用电、水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十、乙方工作

  1、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文明整洁。

  2、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和机具投入施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控制点和各项指标的实施。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指令,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按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修补费用和损失。

  5、做好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其他施工单位的已完成工程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修补费用和损失费用。

  6、做好安全防护和保卫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监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遵守当地政府、甲方有的关规定。

  十一、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十二、质量控制与交工验收

  1、质量控制

  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规范标准控制工程质量,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甲方代表的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返工、返修。

  2、交工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

  十三、安全施工

  1、乙方应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设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完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四、物资供应

  1、所有主材由乙方供应。

  2、乙方供应的物资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

  3、物资费用

  乙方负责所有施工范围内设备、材料的卸货和二次倒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工程预结算

  结算方式:施工结束后按审计工程量结算

  十六、工程款支付

  开工付合同总价10%,基础施工结束付合同总价20%,板墙施工结束付合同总价40%,剩余30%待审计结束后一次付清。

  十七、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承担的全部工程项目

  2、保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争议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及其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九、其他

  二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二十一、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4

  条款号: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1 为合同价格的10%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______________23.2 不限发生次数,平均每次____

  颁发开工通知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41.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误期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工奖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奖金_____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9.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9.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暂定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________59.4(C)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发票价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0.1(C)_

  ________75____________%

  中期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_____________6O.2(b)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0.4 ________10______________%

  保留金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O.4 ________5______________%

  动员预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60.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O.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付款额的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0.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兑换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5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施工需要,现将工程进行投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期、进度及工程量

  (一)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的开工通知为准;

  工期:天;

  具体工期视施工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其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另行约定。

  (二)进度要求: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要求,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分包范围各分项工程项目。

  (三)工程量:

  1、工程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测算方法: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乙双方确认的并经审计后的最终有效计费工程量为准。

  (四)施工设备要求: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五)技术参数与材料要求:满足设计技术规格书及设计施工图的要求。

  (六)施工内容: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等级。

  (三)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计费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具体费用组成见附件分项工程量清单,除了属于业主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或总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可以调整因素外,本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法,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单价按甲乙双方议定价格确定。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无。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扣除5%工程保修金)。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一)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和验收按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式及办法:

  工程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阶段验收资料或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三)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由政府承认的审计部门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乙方责任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八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条争议、违约和索赔

  (一)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十条其它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二)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三)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五)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列出。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六)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八)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合法代理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6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___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实施计划于_____年______月始。

  总工期估计____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

  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_____先生(小姐)联系。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提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

  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______(业主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细目均以本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文件》为准,项目的计量规则以相关合同约定条款的有关表述为准。

  第三条 词语定义

  1、甲方:指发包方。

  2、甲方现场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总承包方:

  5、乙方现场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现场代表人。

  6、工程监理:指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7、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

  8、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设计单位:指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10、工程:指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11、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2、设计文件:指由业主提供或甲方及总承包方提交业主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及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向业主移交工程的验收,验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总承包方处获得相关验收证明文件注明的日期为准,并依此为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据。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业主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2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本项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构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标准;

  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即被视为已经充分并准确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而且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 共 壹 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2、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业主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

  3、技术标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__);

  3)、《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规范》(JTS 145-2-20__);

  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__);

  6)、《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 321-96);

  8)、《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 319-99);

  10)、《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 324-20__);

  1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__);

  12)、《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 205-1-20__;

  13)、执行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合同相关条款的要求等。

  14)、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执行技术准则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图纸和技术要求(设计要求);

  (2) 本合同的技术要求;

  (3)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六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广西区或海南省颁布的现行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府规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及相关经济活动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工期及进度

  1、根据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本工程开工日期: ,施工进度符合甲方进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工;若乙方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 7天内仍然不开工的,甲方可理解为乙方放弃本工程,可另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3、乙方根据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计划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予接收并理解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规定。

  5、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致使甲方延误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导致甲方向总承包方赔偿时,乙方应无条件全额承担甲方赔偿给总承包方的损失赔偿金及相应责任。

  6、若因乙方施工进度原因,甲方被总承包方、业主或监理书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经甲方二次书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满足甲方的进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7、若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对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从总承包方处获得费用补偿,可根据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和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否则,甲方将不因此给予乙方任何的费用补偿。

  8、工期改变: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长。

  对于承包合同规定的原因影响工期,总承包方给予确认的可延长工期,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实际影响程度,确定相应应延长的工期。

  9、工期改变不影响价格。

  第八条 承包价款及计量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含税),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详见附件<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总价暂定为:

  合同单价包含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人员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临设费用、运杂费、安装费、临时工程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期临时道路布设费用、缺陷修复费、测量费、保险费、建管费、环保费、施工期内的物价上涨费、施工风险费、管理费、利润、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实施的办公及检测费(检测费按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承担)其他一切本项目开支的费用。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不论本合同清单是否列明的项目;本合同清单未有项目,其费用被认为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另行列项计费。除非在今后甲方单位书面通知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外,其他任何情况下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要求净尺寸范围内进行计量,超出设计、超出总包与甲方的计算范围和方式、不符相关规范等部分均不计量。

  甲、乙双方计量及结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过总承包单位批复给甲方的工程量计算为原则。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单价不随工程量增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乙方承诺合同单价内已包括了不少于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费用。

  第九条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5%从甲方暂留的工程款中预留。

  2、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部分资金作为赔偿,也同时可以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3、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担保金不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金数额时,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继续扣足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并在总承包方退还甲方履约担保金后 30天内,甲方退还给乙方(除了已作为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外),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时,不以乙方同意为条件,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条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2、乙方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甲方或总承包方、监理、业主的要求及时清除现场、重新置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在限期内不能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根据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总承包方、监理和业主批准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设备,但代用的材料或设备需满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标准或规格。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并经总承包方、监理和业主批准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设备或代用的材料或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自行负责的材料应以乙方自身名义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应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设备款或租金而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并须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否则,甲方将有权从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

  6、若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须承担上述责任外,甲方还将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质量保证金。

  (3)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等级: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总承包方和业主要求及主合同约定的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返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除应承担赔偿甲方本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违约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2、质量监督

  乙方应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合同等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检验,并为检查、监督、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总承包方的有关承诺为依据。具体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条款执行。

  4、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工程师进行验收。

  5、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按主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以甲方、总承包方和监理(或业主)多重的验收标准,甲方验收合格后,再由总承包方验收,最后由业主最终验收。如甲方、总承包方或监理(或业主)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7、乙方对工程质量负有保证责任,甲方、总承包方或监理工程师、监理(或业主)的审查、检查、检验和验收过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照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力或技术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过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批准后才能实施,但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损失或损害的扩大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甲方。

  4、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实行持证上岗,乙方雇佣的所有人员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现场范围内(包括生活区)均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控,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有权对乙方的所有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元~500元扣罚,并在当月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5、乙方无适当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经甲方书面提出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无须经过乙方同意,即可委托他人或自行为乙方采购或安装必须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责任引致甲方被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次或轻伤3人次以上或发生机损、车祸、火灾、中毒等事故或其它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恶劣的安全事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据此可采取要求停工整顿,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全额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证金;终止合同;其它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甲方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活动及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证金相应部分作为赔偿,也同时可以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第十三条 转让和分包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不得转让。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时办理和完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价款的 2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该农民工资保证金中预先支取用于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不够的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预先支取的农民工资金在被支取的下个月补足。工程完工后如无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问题,且总承包退还甲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每月须如实向甲方上报工资支付情况,并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乙方发生少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时,甲方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外,乙方须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国家政策,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仍不纠正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壹份供乙方使用,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如乙方需要超过1份时,可复印,但费用由乙方负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给第三人。

  (2)指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与甲方、总包方之间的关系。

  (3)提供测量控制网点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甲方所提供的测量控制网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坏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测量费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进行质量、技术、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5)协助做好测量的有关管理工作,并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资料,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及时审核应由乙方负责收集的工程验收资料和其他原始资料。

  (7)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按本合同规定付款。

  (8)负责审核由乙方编制的报甲方的工程量、施工报表、来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矛盾,减少施工中施工设备或船舶的干扰,尽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进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指示,实施、完成本合同协议书的全部工程,并修补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乙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应承担的费用,并承担因自己施工组织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开工前 7 天内将编制好的详细施工方案送交甲方,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施工方案应具备如下内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4)在具备开工条件前 3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开工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开工。

  (5)乙方应自行设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及工程所需的船机和机械设备,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力量没有达到工程进度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机械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服从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各种手续。乙方要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满意。

  (7)若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要求乙方须在施工现场与总包方统一服装、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识牌、使用统一形象标志时,乙方要无条件执行并负责其费用。

  (8)乙方应提供满足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给其生产作业人员使用,若乙方拒不执行要求,甲方有权代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时提供和协助甲方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警卫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部门对于施工现场交通、环境、卫生、噪音等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文明施工并承担其费用。

  (11)自行解决施工车船设备等的停泊设施及防台、防风问题。

  (12)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或其他政府部门扣罚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行政处罚时,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或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13)因乙方或其雇员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任何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而要求的索赔或承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

  (14)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管理制度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现场负责人要按时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各种会议;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任何职工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15)乙方有义务搞好施工现场与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协调关系,不得干扰或妨碍在施工现场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

  (16)负责测量、各类原始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按业主和总包方规定格式和份数交给甲方。

  (17)其它未规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则和其它条款的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 先生。有关施工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上述甲方现场代表。除符合本条第二点外,有关免除乙方责任或增加甲方费用的任何指令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专项的书面授权,或另行签订协议。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有甲方现场代表的签字或加盖项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现场指令。

  2、因乙方实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工作量数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现场指令引致其他费用增加的,如有相应记录并经甲方确认和加盖项目部公章的确认文件为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条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 先生(身份证:)。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一切活动,对本合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签署文件、工程计量、结算支付等进行组织实施和负责,履行乙方职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乙方声明: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项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签字、确认及实施的行为等活动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项目代表有权将其职责再行委托他人完成,在此等情况下,也应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非乙方及时的、书面的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否则,乙方对上述所授权委托的项目代表发生变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认为乙方授权或委派的现场项目代表不能或不适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项目代表,乙方应调离该人员并在3天内改派现场项目代表,否则视乙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总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15天内,按核定的完成合同价款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给乙方。

  (1) 履约保证金5%(如未发生工程违约,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 2%的农民工保证金(如无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未发生质量事故或保修费用,工程保修完成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安全保证金3%(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上述款项退还条件:以主合同甲方相应获得上述四项的总承包退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算,为甲方退还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单位从总承包获得该工程确认的相关完工验收确认文件中注明的日期为起算日期。

  2.2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表及相关支持资料(具体以总承包方要求为准),由甲方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及乙方实际完成的量对该报表进行审核。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规定对该报表进行审核,并统一向总承包方报送。工程量的确定: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且以不超过总包批复给甲方的相关工程量为前提进行确定,或以甲方审核的乙方实际完成量为准。两者不一致时,暂以数量或价款较小者为准,结算时再调整。

  3、支付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总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项目上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前提;当甲方累计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 85%时,甲方暂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与总包方结算完成并收到相应款项后,扣除赔偿金或应扣除费用,甲方在 30天内支付给乙方结算确认值的95%,剩余5%保修金在主合同节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甲方收到总承包方退还保修金(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乙方应保证所收到的进度款全部用于该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检查、监督的有关资料、文件,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条件。当出现因乙方使用进度款不当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不能按时进场,乙方的分包商或雇员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留相应数额代乙方支付或暂停支付部分进度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5、如因业主或总包方以承兑汇票支付进度款,则甲方也有权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承兑汇票比例与业主付款时承兑汇票占批复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项均转帐至乙方单位名称开立的指定银行账号,乙方须按甲方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乙方收款帐户:

  全 称:

  开户行:

  帐 号: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总承包、业主或甲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影响甲方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时,所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工程的结算,在主合同工程结算经总承包、业主或第三方造价审计机构审定后进行,由甲方授权委托的项目现场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实,但该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实只能作为双方结算的初步的、预计的确认,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或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4、本合同工程的最终结算须经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以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的审核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由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除非获得甲方书面确认,任何甲方项目部或部门及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均对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5、当主合同已终止或解除后,或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如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则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结算为最终的结算。

  6、本工程的结算手续须经过 公司的盖章。

  第二十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执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修金: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项目造价的 5 %的款项作为本合同的保修金(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总承包方退还甲方保修金后30天内,甲方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将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二十一条 工程变更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的指令在本合同范围内对工程的结构、施工范围、数量和技术要求等进行变更。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施工顺序或工期调整的指令不属于变更。

  2、施工过程中根据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费用或工期等的改变,以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确认的事实(如费用调整、工期改变等)为依据,结合本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变更的比例给予乙方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调整;总承包方、业主和监理未确认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索赔要求除有特别规定外,只能理解为因总承包方、业主或监理的责任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发生后,如应向总承包方索赔的,乙方应合力协助甲方向总承包方索赔,索赔所得的费用视发生的项目归属和双方贡献而分配。总承包方对甲方的补偿是本合同唯一的补偿来源(不包括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补偿);总承包方无补偿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当发生因总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采取可能的措施后(甲方发送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派人与甲方协商,否则视乙方认同甲方独自采取的任何措施),仍无法得到总承包方的适当补偿或补偿费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的要求,而此时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仍应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属于变更范围的,则不给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费用调整。

  6、根据设计、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等任一单位发出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取消该项施工内容,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纠葛。

  第二十二条 新增项目的计价原则

  1、本合同工程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一般项目变更时,则按以下原则进行计价:

  (1)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单价的则套用类似项目的价格。

  (2)如同类型子目之间的项目单价能采用内插法计价的则按内插法计。

  (3)施工项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变更的则只换算变更材料费用。

  (4)项目差异较大时双方另行协商。

  2、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时,工程量按照总承包方批复的结算,单价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 保险

  1、乙方应承担为本工程配置的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乙方应使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2、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业主负责投保。开工之前5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余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检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保险凭证,乙方如未能购买相关保险、未能履行乙方应尽前述1/2/3职责的,均属乙方担负全责,甲方并有权执行约定的处罚、扣款条款。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及现场清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护条例》、《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当地环保方面的规定。若造成水利设施破坏、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影响公共卫生等,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现场清理通知后 1 日内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现场清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且满足总承包方、甲方和监理(或业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总承包、监理(或业主)的要求清理现场,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现场清理,乙方承担该现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与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方双方均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等情况达不到合同规定或总承包方、甲方和监理(或业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或违反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合并执行对乙方进行处罚:

  1、从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2、从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3、按照损失比例从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甲方可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

  但是乙方承担上述责任之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则向甲方单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2、争议发生后,除经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停工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中断及处理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他甲、乙双方及总承包方和业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即视为合同中断。

  2、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现场机械设备、材料等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等撤离施工现场。

  3、合同中断或暂停施工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暂停施工或复工;因合同中断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得到总承包方赔偿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具体情况酌情予以补偿。

  4、如设计、总承包方、业主等任一单位发出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内容,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纠葛。

  第二十九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1、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除应甲方要求,为工程安全之目的,维护好施工现场外,其余人员、设备、材料应在7天内完全撤离现场。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撤离现场,甲方可认为乙方放弃了现场设备、材料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发出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7天内,按通知要求,派员配合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不派员协助或乙方虽派员协助,但不能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

  第三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保修并付清一切款项后,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条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8

  工程建设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9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银行名称(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负责经营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方式

  乙方负责所有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费用。

  三、经营期限

  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营指标

  1.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达到优良等级。

  2.安全指标: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达标,事故频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不允许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五、管理费及税金

  1.管理费:乙方应按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的_______ %作为管理费及税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时间:甲方有权直接在每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后管理费及税金按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后结算的工程款的数额及时间结算。

  2.税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2.根据乙方的需要,委派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的经营。

  3.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收取管理费及税金。

  4.如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事宜,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进度款并扣除相应管理费和税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令、政策,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合同的规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为切实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自己上岗率不低于______________%。

  3.因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违法、违约及伤亡事故而导致甲方受损的,均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权人),除因工程建设与建设方发生关系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对外发生借款、贷款及有关经济业务,更不得擅自私刻项目部印章或财务专用章及一切与甲方有关的印章。

  5.乙方保证其施工是连续的。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及时支付管理费及税金。

  7.承担因其经营活动而引起的经济风险。

  8.乙方应在

  (1)工程竣工验收后

  或(2)本合同解除后

  或(3)本合同终止后

  及时将图纸、印鉴、技术材料、合同(合同)、往来信件、传真及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监管错误从而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等级或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本工程的质量未经验收通过,则乙方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条第2项切实履行合同的,则每超过控制指标_______ %,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_______ %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有纠纷,则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泸水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华东称灌区(三标段)施工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三条所列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捌佰万零伍仟壹佰壹拾伍元柒角捌分整(¥8005115.78元)

  2、本合同为单价承包合同,合同单价为附后的综合单价表。

  3、如特殊原因增加的工程量,经监理、设计提出的意见,并经甲方批准后,才能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

  三、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l、工程建设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书或协议)

  2、综合单价表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条款

  6、招标文件

  7、施工技术补充条款

  8、图纸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的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议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四、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并办理公正手续。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2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1)中标函。

  (3)合同条件。

  (4)规范。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3

  债权人: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保证主合同债务的履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情况

  第二条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到债务人全面履行义务时止。

  第三条债权人留置货物,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_____日内履行主合同债务。

  第四条债务人应积极履行债务。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留置物折价清偿。处理留置物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卖,也可以由他人收购)。

  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债务;

  (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债权人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其剩余费用应于_____日内退还债务人。

  第七条因债权人超值留置货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债务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债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债权人:______________(签章)债务人: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光华瑞廷二期商住楼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廉洁工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总价的基础上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5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6

  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

  2服务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的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4正常服务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

  (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

  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c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

  d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e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

  f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

  g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h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

  i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

  j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

  k检查工程进度;

  l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

  m保存付款记录;

  n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

  o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

  p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

  q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r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

  s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o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

  t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

  5附加服务

  (待定)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附件C报酬与支付

  1支付条件

  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

  2动员预付款

  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

  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

  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

  3价格调整

  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

  4税收

  (a)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b)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

  5最终支付

  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

  6费用估计

  6.1 职业服务的报酬

  姓 名

  职 务

  人月数

  月 价

  估计费用

  6.2 住宿费

  6.3 交通费

  6.4 杂费

  6.3 应急暂定款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7

  工程建设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一)按时计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二)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_________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_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合同(二)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合同(三)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围墙委托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围墙长度______米。

  二、按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施工,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房屋建设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协议书

  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合同书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8

  招标人:

  招标范围:

  施工地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_______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标时间及施工工期

  (一)投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招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答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____天内有效。

  4、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二)进度计划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三)工程开工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历时________天(日历日)。

  (四)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发包人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投标人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发包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发包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发包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投标人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投标人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发包人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投标人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经发包人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保证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发包方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三)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_____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竣工后,投标人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发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发包人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____%,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2、投标人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_____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书范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借款合同书 篇19

  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

  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

  (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

  (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

  (4)和

  (4)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

  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

  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

  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

  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

  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

  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

  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1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

  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

  1.2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

  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

  2.1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

  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

  3.1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

  4.1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

  4.2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

  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

  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

  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

  5.2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

  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

  6.2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

  6.3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

  7.1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

  8.1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

  9.1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

  9.2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

  1.1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核实支付。  2

  1.2保险范围  第2

  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

  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

  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

  1.4除外责任  第2

  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

  (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

  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

  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

  2.2例外情况  第2

  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

  2.3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

  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

  3.1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

  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

  3.2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

  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

  4.2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

  5.1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

  5.2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

  5.3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

  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

  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

  6.1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

  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

  7.1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

  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

  8.2____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____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

  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

  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3

  1.2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

  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

  2.1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

  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返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