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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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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精选20篇)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2

  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3

  业主、使用人(甲方): 物 业 公 司(乙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购销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七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 业主需要装修房屋时,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与其签订《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装修管理协议》。业主应遵照装修管理的规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应违反所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

  第九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时间(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条 业主在安装空调系统时.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旋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音;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天瑞祥合园《宠物伺养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碍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专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总款的2%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公司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为满足七彩俊园1栋·七彩之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和办公环境,维护楼道公共部分外观统一和美观,公共部分禁止随意乱贴、安装 相关公司铭牌,若有要安装公司铭牌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材料、规格型号、摆放位置.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其他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本管理规约要求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赔偿 其他业主或物业公司所受到的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管理规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管 理规约。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规约一式两份。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5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

  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

  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6

  委托方______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的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

  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l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l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l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的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的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的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

  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业主签字:

  经 办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

  2、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1、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 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 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 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 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6、 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达到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_____(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_____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_____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_____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_____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_____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_____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或____________申请_____。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七、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_________年四月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9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__ 年 5 月 1日至 20__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1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办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乙方授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物业项目实施综合维护、服务与管理,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乙方检查监督;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服务手册》并以书面或在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对乙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纠正;

  5、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甲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并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服务和管理;

  7、接受乙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乙方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2

  委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保洁、绿化、会议客服、工程维护等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保洁、绿化服务

  1、物业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公用卫生间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2、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会议设备、健身设备、空调通风口、银行内设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卫生保洁。

  3、物业区域内部摆放的指示标牌、宣传牌、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4、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和养护与管理。

  会议客户服务

  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

  4、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5、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6、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理工作。

  工程维护服务

  1、负责银行内部的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会议音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人民币元(其构成见附件—报价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价格另行协定费用。

  二、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卫生间用纸,垃圾外运、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甲方对乙方派驻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在5日内调换。

  3)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租摆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在租摆期间,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减少租摆花卉、植物,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租金以实际租摆植物的规格、数量和时间计算,如果甲方当月无增减或减少租摆植物,则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合计付给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则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减少。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_________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7)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托、阻扰。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派驻服务人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能上岗。

  4)乙方为派驻的服务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外,没用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种类、规格、单价及金额见附件(花卉植物租摆清单)。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叶面和花盆,每周护理1—2次。

  13)乙方应按季调换花卉、植物,并对每次调换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好记录;并报甲方一份。

  14)乙方负责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维修、更换而需采购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有收取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参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是为合同自动延续。

  3、甲方在审核乙方管理期间未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签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4

  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其中试用期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规范、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_____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_____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增薪。

  1)乙方有特殊贡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减薪。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罚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4)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

  1、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百分之_____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_____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x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规范员工守则等;爱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5、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需精简职工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_____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后方能正式离职。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

  不得解除本合同。

  8、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9、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续延或一方虽提出续延,另一方未同意时,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它

  1、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而于未来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成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x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以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7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20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平方。20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1.30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乙方自愿加盟甲方"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

  2、乙方加盟"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 。(服务价格见后附明细)

  二、合作地点

  社区服务中心开设的物业小区包括: 小区。

  三、合同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九十日,向另一方提出续签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付款金额及交付方式:

  固定价款:

  乙方向甲方每个小区每月交纳加盟服务费¥ 元,每个小区全年共交纳加盟服务费¥ 元整(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全年加盟服务费用。如甲方新增"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采用上述方式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加入。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失去对小区的管理权,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履行期间的费用,甲方予以返还。

  不固定价款部分:

  每月乙方在甲方服务小区内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的 %支付甲方作为服务费。甲乙双方财务人员月底进行对帐,核算准确无误后,由甲方在下月25日前将上一个月收入的 %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服务中心的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对因加盟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的任何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遵守"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章程"。该章程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服务小区(项目)应当遵守小区各项管理制度。

  4、若乙方在小区内进行宣传活动,应当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更好、更准确的宣传和介绍乙方的产品和服务,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服务中心人员提供相关专业技能培训。

  6、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提供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其对外市场价格的 %。

  7、乙方调整优惠价格,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乙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交纳保证金¥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合同到期后未出现任何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将予以退还。

  9、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不得做出有损双方形象的行为,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欺骗消费者行为。

  10、因乙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业主或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变更本协议,必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变更。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仍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政府行为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大厦)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

  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 。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公共性物业服务协议书 篇20

  本合约当事人

  甲方:

  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建筑面积:12856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约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叁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入住办理装修手续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合约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合约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雨润、御墅天筑区域以外的道路、酒店、商业休闲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为甲方单独投资建设,权属为甲方所有。

  6.别墅内配置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风管、风机不得在室内装饰时随意改动管线走向和位置,因随意改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报废其责任和维修费用由用户自理。

  7.别墅内配置的智能化系统,不得在室内装饰时随意改动系统管线走向和位置,因随意改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报废其责任和维修费用由用户自理。

  8.如地方政府要求甲方更改部分公共设施方案,并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部分公共设施,则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9.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不准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封闭露台,天井和阳台,并加装防盗窗;在天井、阳台、外天窗上装设封闭笼罩;安装遮阳蓬、晒衣架;在屋面装设太阳能热水器)、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10.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1.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约;

  12.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3.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4.乙方自备车辆如需长期进入并停放小区内,必须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明,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车辆行驶及停放规定,如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进入并需临时停放的车辆,须按物业公司的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交纳相关停车费用;非甲方或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如道路、广场)一律不得停放,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小区内。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三、环境卫生

  四、保安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七、管家服务

  八、委托经营服务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自接收房屋通知之日起,首付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以后按季缴纳,在每季的前一周交清下季费用;在20_年购房者可免交当年的物业管理费,因乙方原因不装修、不入住的空置房按半价收取物业管理费用(计算单位:按月计算);

  二、住宅建筑面积:别墅:每月每平方米3.6元;

  三、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市物价局批复调整;

  第三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四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参照,按出台的《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约,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约,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合约,不按本合约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在本合约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约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合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约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八条本合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黄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条款外,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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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