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
范文 |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通用18篇)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一、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二、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措施。 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 2、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3、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 由上文可知,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四点: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除了反担保成立条件的内容,上文中还介绍了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即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解决您的法律疑问。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2编号为:汇融(20xx)002-3号 致:广东恒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20xx年4月 日签署的编 号为 号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贵公司为借款人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所借金额为叁佰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 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 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 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 简称“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 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 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的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是本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保证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广东地方有关法规,若因本保证书引起纠纷,应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保证书自本担保人签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 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3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 (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 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 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 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 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 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 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 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 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权先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帐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 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二)、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三)、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5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应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6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声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根据借款人(丙方)与贷款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_________________ (一)、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二)、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四)、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五)、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7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______%) 3.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银行借款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_______________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_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9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0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1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一: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二: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三: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系反担保人为经甲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乙方在 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丙方亦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丙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三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其他应付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或多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担保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送达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书面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为向对方所留通讯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之日。 第九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事项 由乙方签订的所有与该笔借款相关的文件及合同,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印章): 乙方(签字、手印): 丙方(签字、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2担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营业执照号码: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共同承担借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融资担保的资金金额为肆仟贰佰万元(¥:420xx000.00元),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收取费用按照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来收取担保费,经协商年担保费率按6%收取。 四、融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根据乙方的经营现状,应进一步加强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重点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协议预定使用借款金额,防止资金被挪用,对其资金分配、生产经营及产品行情进行调查了解,随时掌握乙方经济状况以及项目经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为乙方融资担保时,乙方应如实为甲方提供各项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资产项目:土地250亩,价值2845万元,办公楼2600平方米,价值455万元,职工宿舍楼3300平方米,价值480万元,生产车间20xx0平方米,价值1300万元,机械设备500万元,仓库库存车辆等其他相关机械设备、仓库库存机械设备成品一批,抵押资产总值为7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七千万元整,甲方按乙方资产总值的60%进行抵押,总抵押价位为肆仟贰佰万元(¥:420xx000.00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参与经营,但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状况,通过对其生产经营的发展状况,随时掌握企业动态,不断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过融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及增量生产,乙方应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及市场发展动态。积极对生产工艺流程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办公效率,减少工作失误,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确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壹佰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乙、乙双方协商或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年月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3抵押权人: 郑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C女士于x年x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据其与乙方之约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载金额借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借款之担保。为减少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号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用于反担保的房产状况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产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号,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途为厂房。房产证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号。该房产为甲方自有房产。 第三条 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应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B、实现借款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 反担保最高数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数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 自乙方与C女士签订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债务清结之日止。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间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乙方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了保证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乙方清偿的; 2、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期满,乙方未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当出现第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 抵押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保证:乙方权利机关对于本合同的签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经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内部手续,且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员确实具有签署本协议之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就争议事项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磋商、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人签署的纸质介质、传真、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郑州A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4担 保 人: (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 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____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____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________年,期满可以续签。 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5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以下简称借款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经______公司、_________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四方协商,由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为借款人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向_________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作为反担保人一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反担保范围:依据借款合同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产生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其对抵押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财产,负责日常的正常维修、保养,确保抵押财产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乙方要求甲方对抵押财产投保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投保手续并保证到期后继保;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依法将抵押财产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条抵押期间,若因甲方行为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财产,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抵押期间,投保范围内的抵押财产若发生毁损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价值减少,甲方有权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在损失范围内要求赔偿,取得的保险金或赔偿金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不得动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抵押期间,若甲方将抵押财产出租给第三人,应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抵押期间,若甲方将抵押财产转让第三人,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不得动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权利义务发生争议; (四)公司破产、停业、解散或被依法强制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如甲方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出现前款其他情形,应在情况出现后7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七、八条的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若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出现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形,导致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得到足额清偿的,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直至收回贷款本息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若借款人与银行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征得甲方和辉华公司、科技园的书面同意,并向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延长抵押期限; 第十二条借款期限届满后,若借款人未能依法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债务;或经协商确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清偿。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归还本息或延期期限届满仍不能归还本息; (二)借款人依法解散或宣告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本息还有剩余的,乙方应依法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财产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集合 篇18担保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共同承担借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融资担保的资金金额为肆仟贰佰万元,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收取费用按照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来收取担保费,经协商年担保费率按6%收取。 四、融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根据乙方的经营现状,应进一步加强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调查,重点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协议预定使用借款金额,防止资金被挪用,对其资金分配、生产经营及产品行情进行调查了解,随时掌握乙方经济状况以及项目经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为乙方融资担保时,乙方应如实为甲方提供各项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资产项目:土地250亩,价值2845万元,办公楼2600平方米,价值455万元,职工宿舍楼3300平方米,价值480万元,生产车间20000平方米,价值1300万元,机械设备500万元,仓库库存车辆等其他相关机械设备、仓库库存机械设备成品一批,抵押资产总值为7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七千万元整,甲方按乙方资产总值的60%进行抵押,总抵押价位为肆仟贰佰万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参与经营,但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状况,通过对其生产经营的发展状况,随时掌握企业动态,不断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过融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及增量生产,乙方应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及市场发展动态。积极对生产工艺流程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办公效率,减少工作失误,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产业结构,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确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壹佰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乙、乙双方协商或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借款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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