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范文 |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精选3篇)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1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在学校领导干部使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领导学校现代化教育能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选配中层职位时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和职数 教导主任1 教导处副主任1 大队辅导员1 总务主任1 校办主任1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业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开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开竞聘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对上届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公开报名形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报名时间x年8月10日-8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在网站上下载《宁波市怡江小学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按要xf填好后发至中并告知校长。电话:135x3301 (2)现场报名。到校长室填表报名。 3、公开竞岗。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录用。 4、公推公选。在学校内部进行公推公选。 5、决定聘任。 六、管理与待遇 1、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竞聘入选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试用期岗位津贴50元/月,正式聘用期岗位津贴90元/月) 3、对被聘任人员,加强考核,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奖分A、B、C三档,A档1000元,B档800元,c档600元,分学期核发)。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2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3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上级批复的设岗方案,现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能力的原则; 二、聘任竞聘范围和要求 1.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编制计 划内在职在岗人员;按上级规定离岗人员可参加竞聘; 2.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3.原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空岗的情况下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 4.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和辅助系列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聘任,执行同样的竞聘条件;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xx]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2.高级职称五级、六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况及聘任高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高级职称七级岗位由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3.中级职称八级、九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况及聘任中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中级职称十级岗位由具备中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4.已聘任助级职称者可竞聘11-12级岗位; 四、方法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 4.公示。 5.审核备案。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 五、组织领导 1. 潍坊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主 任:于建平 副主任:陈兆坊 孙中升 成 员:王戈弋 刘韶丽 冯乐尧 赵忠泰 葛玉珍 宋云 毛艳丽 谭宝军 范守才 王智 裴雅青 王翠玲 何谷 林勇 高连升 2. 潍坊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主任:任云杰 成员:李乃强 汪源红 杨丽艳 于永康 马高梅 六、聘期管理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确认并研究同意,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七、岗位设置及数量 (一)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 1个,技术工四级 1个,技术工五级 1个,普通工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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