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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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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宿舍管理规定(精选19篇)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

  为规范单身宿舍住宿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住宿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并到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根据床铺情况进行安排。住宿人员应服从总务处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如有私自调换者,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否则取消住房资格。

  二、 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规定,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每周定期擦拭门窗、玻璃,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 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用完后关毕总门,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并取消住房资格,宿舍内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在宿舍内吸烟人员,要注意吸烟安全。

  四、 加强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门时应锁好门,防止发生盗窃现象。

  五、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爱护公物,外出关好门窗,防止被风吹坏,单床、衣柜、学习桌保持完好,发现人为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分不清责任的由本宿舍人员共同赔偿。

  六、 调离本公司人员应及时到总务处退回自己床位,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并交回自己的钥匙,否则总务处拒绝在调离单上拒绝签字,长期出差者(两个月以上)要通知总务处,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七、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2

  一、 住宿条件

  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二、 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

  三、 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

  四、 住寝管理规定

  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

  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

  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4.为便于寝室管理,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5.请各位教师自觉爱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 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 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他人。

  7.请各位老师节约用水、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3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行政部总务科。

  第四条公司设宿舍管理员1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按总务科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

  2、编造住宿人员名册,记录《员工管理日记》,并于每月向总务科提出报告;

  3、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

  4、住房的水、电等公共设施之维护与管理,登记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电数,代住宿员工换煤气;

  5、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7、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工作;

  8、宿舍福利设施之管理及维护;

  9、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

  10、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第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

  1、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1名;

  2、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1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第六条舍委工作职责:

  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第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及福利对公司提出意见。

  第七条舍长工作职责:

  1、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

  2、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4、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5、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

  第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

  第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第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3、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4、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洁;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节约水电;

  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6、维持风纪。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4、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2、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3、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4、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者;

  5、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管理监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证件;

  7、未经允许,擅自将宿舍公共场所之用具带回宿舍者。

  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3、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1、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2、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3、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0.5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4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2、《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3、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5、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2、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3、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4

  为了加强我院单身教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入宿条件

  未婚,且目前的户口为学院集体户口的人员;已婚,但配偶户口及居住地为非南京市区的人员。

  申请人员均须为学院在编在册人员。不含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借以学院名义聘用的后勤产业单位人员、以及已经享受了学院住房特殊补助政策的人员。

  二、有关规定

  1、南京市区的界定:除原五县(原高淳、溧水、六合、江浦)以外的区域。

  2、入住单身职工宿舍期间的职工,在入住期间不享受学院交通费补助,退房后,交通费从次月起正常发放。

  3、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住宿的职工,由本人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学院单独审批。

  4、水电费交纳

  (1)电费:室内依据电表读数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均摊),公共部分用电按整栋楼宇在住人员均摊;

  (2)水费: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分摊)

  以上费用按月收取,均由院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院中心变电站每月进行抄表,并对实付费用清单进行张贴。

  三、住宿配置

  单身教工宿舍为单间,一室2人,内部配置办公桌2张、椅子2把,床2张。

  四、宿舍申请及退定程序

  1、宿舍申请:符合条件单身教工如需申请宿舍,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前往财务处交纳家具押金后发放钥匙。

  2、宿舍退定:需退房的单身教工,由本人提出申请(退房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并退还宿舍钥匙后,持家具押金收据前往财务处领回押金。

  五、内务管理

  1.单身教工宿舍是学院为本院无固定居所的单身教工所提供的居住场所,以确保单身教工的正常生活,解决后顾之忧。

  2、学院尽力改善广大单身教工的生活条件,并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3、单身教工宿舍是为本院教工设立,非本院人员不得入住。

  4、为了单身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望住宿的单身教工严以律己,注意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吵闹。

  5、 单身教工在宿舍分配过程中,应服从后勤管理处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单身教工,不得随意调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需经后勤管理处批准。

  6、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门锁,如钥匙遗失,应到后勤处报失,并承担换锁、配钥匙的费用。

  7、因宿舍调整需要搬出者或已婚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

  8、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化,并自行放入楼下垃圾桶。

  9、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

  1、宿舍内所配物品均为学院的固定资产,由宿舍内指定人员验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或保管人)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杜绝滴冒漏,水暖、电气部件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七、其他说明

  1、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学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5

  根据厂区规划要求,加强单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职工生活的便利,使单身职工有一个良好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的组织管理

  1、单身宿舍应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管理。

  2、集体宿舍各房间设“舍长”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对本宿舍的管理职责。

  舍长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寝室内务,维持秩序,安排分配卫生清理工作,管理门户及用电,保证本宿舍的卫生达到“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2)监督住宿人员是否出现违纪行为,保证本寝室内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对寝室内发生的不法行为,出现灾害、急性病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通报并做应急处理。

  二、宿舍入住办理、审批

  1、办公室根据“入住条件”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签批。

  2、要求住宿的职工提出住宿申请,并按“职工住宿条件”有关规定自检个人请求,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三、住宿条件

  1、申请住宿职工须经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证件、证明。

  2、根据公司集体宿舍房间限制,当地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据班次给予安排午间、夜间休息床铺)。

  3、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原则上为未婚单身职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包括高发区传染病嫌疑)不得申请住宿。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凡入住集体宿舍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办法处理。

  2、住宿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管理。

  3、住宿职工必须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不准在厂区内穿三角短裤流动,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聚众赌博、酗酒、撒酒疯。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等。

  6、做好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物品的爱护、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如卫生间设施、消防器材等)。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7、在宿舍内,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支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等不安全电器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杂物,保证宿舍卫生达到公司提出的“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9、住宿职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10、随时准备好身份证、务工证等证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门临时性检查。

  11、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监督,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对宿舍的检查。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13、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宿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费用,如:水、电、洁具、配备家具修缮等费用。住宿职工应主动、按时交纳足额费用(月收费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职工离职、调离及出现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应及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6

  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钟就寝,睡觉铃响后应及时安静入睡,寝室长和任何一个同学对违纪学生应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告教师。

  3、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4、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7

  一、员工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二、员工宿舍规则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员工居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行政科主管人员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3、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爱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行政主管或保卫科报告。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三、员工宿舍内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

  2、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3、严禁损坏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坏公共设施和回宿舍就餐。

  4、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5、严禁自行安装电源插座和乱拉电线。

  6、严禁无故摆弄和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四、员工宿舍七不准

  1、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拆迁挪用公物。

  2、不准在宿舍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热器等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等。

  3、不准随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泼水和丢掷任何物品。

  4、不准自行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和宣传品等。

  5、不准带进和饲养任何动物。

  6、不准出宿舍时赤身露体。

  7、不准赤身在水房冲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规定

  1、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喧哗嬉闹。

  2、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亲属临时在宿舍住宿,必须先按规定提出申请,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请交主管备案。

  3、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楼清洁卫生

  5、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起床后,床铺应摆放整齐,脏衣物应及时清洗。

  7、不得在房间、走廊里泼水。

  8、每天上午七点和下午一点半以前,必须将本宿舍的垃圾扫到室外,有清洁工及时清除,其它时间不准外扫。

  9、不准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内大小便。

  10、杜绝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篓,便后不冲的行为。

  六、节约用水、用电

  1、

  2、 用水后随即关闭水龙头,洗衣服时不得长流水冲衣服。 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灯和其它电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凡违反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据其性质、态度、影响和后果,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罚款50-300元。盗窃物品的罚款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处罚。

  八、敢于对违反《员工宿舍楼管理》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8

  一、目的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员工有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三、管理目标

  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四、管理人员

  寝室长(由各店管理人员、班长、组长兼任)。

  五、管理范围

  正道所有住宿员工。

  (一)职责与要求

  1、每个店确定后勤负责人,每个宿舍确定寝室长为责任人;宿舍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后勤负责人管理和寝室长监督。

  2、每套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后勤负责人把制度和责任人贴于各寝室。

  3、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一个值日生,每周六10:00安排本寝室大扫除,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的卫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寝室签到表(员工最后回到寝室的签到表)。

  5、寝室长有义务向店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所有的宿舍必须装上门栓,最后一个进入宿舍的必须把门栓好;否则一切后果由最后时入者负责赔偿。

  7、纪律和卫生的分阶段别纳入当月“文明寝室达标评比”中。

  (二)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0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则当晚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三)水、电、煤气、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店长。

  2、宿舍规定的水、电、煤气、不得私自安装,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风。

  3、由于当事人私接电源、插座等行为而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5、人离熄灯,断电源,用完煤气要随手关掉煤气总阀,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6、不得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7、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各店根据各宿舍入住人数制定水、电、煤气费用标准,用量超额部分由寝室所有成员分摊。

  (四)物品摆放规定及卫生要求:

  1、床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边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3、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规定区域,并置面盆于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6、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7、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并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地面、洗脸池整体、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须保持干净,经常清理门内、门外的蜘蛛网;垃圾及时倒掉;床底干净无杂物。

  (五)住宿人员行为规范:

  1、寝室长行为规范:

  (1)寝室长必须合理安排每日卫生表、每周大扫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罚款10元/次;如有安排卫生表却未进行跟进,罚款10元/次。

  (2)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罚款10元/次。

  (3)发现住宿员工违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劝阴并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罚款10元/次。

  (4)每周六11:00负责至各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及时安排期限他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否则罚款10元/次。

  (5)寝室长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提醒宿舍人员,对公用设施管理不善,一经发现没有及时报告,罚款50元/次。

  2、宿舍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类: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凡有下列情况者,初犯时给予口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元,由稆宿舍寝室长执行:

  (1)入住人员未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或未按卫生要求打扫寝室卫生,没倒垃圾。

  (2)其它寝室成员未按要求摆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给予罚款;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给予处罚。

  (4)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所有成员将受到过失处罚。

  (5)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帮迟到、缺席,否则处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店长,由店长安排他人参加检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时间者。

  (7)乱堆乱放、乱扔,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除恢复原状外。

  第二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元,由店长执行:

  (1)入住宿舍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的床位由后勤负责人统一安排,对号入床,未经后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擅自移动床位,不得将空置床位作其它用途。床位未满,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2)不服从寝室长的监督、安排者。

  (3)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的电器,一律没收。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煤气、冬天煤气罐位置要通风。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经店找批准后,方可留宿;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外。

  (6)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该员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费。

  (7)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别人感受。

  (8)进入宿舍内,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者。

  第三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并且罚款200元,公司有权解雇;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扣除违约金或送公安部门处理:

  (1)各宿舍的钥匙由各寝室长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转借他人,不可私自配制宿舍钥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贪小便宜,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员工在宿舍内聚餐、打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5)经常扰乱宿舍安宁,经常夜不归寝者,屡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严重开除。

  (7)最后归寝未将门栓反锁者处以罚款,另承担赔偿责任。

  (8)小偷小摸行为,直接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费用,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每月评远出“文明宿舍”一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9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 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

  分或扣寝室6分,即每个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涂改宿舍公布栏,宿舍评比栏,宿舍住宿名单表等,违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3分。

  (三)内务卫生

  1. 寝室长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要求,负责做好早、午内务卫生工作,地未打扫干净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脏乱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学校个人物品摆放标准要求整理好个人的物品,个人床上物品凌乱扣1分;床上被子叠的不合格扣个人0.5分,床上乱挂衣物毛巾扣个人0.5分。

  3.床底物品摆放凌乱扣个人0.5分,储柜上摆放物品扣该柜使用者每人0.5分,柜里的物品摆放不整洁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晒晾衣物等,违者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门外泼倒脏水、乱扔杂物,违者扣个人2分。

  6. 每周日和周三卫生大扫除,检查不合格的扣寝室6分,即扣个人1分。

  (四)安全保卫

  1. 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外人来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者扣个人3分。

  2. 以非正当手段进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个人5分。

  3. 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4、住宿生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锁门、锁存物柜、关窗,违者扣值日生1分,并扣寝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违者没收危险品并扣个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阳台、天台,违者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7.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消防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种电器(如台灯、音响设备、电吹风、电热水壶、小电视机等),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

  9.宿舍楼内禁止豢养各种小动物,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二。奖惩:

  (一) 奖励

  1、 每周不扣分的寝室按评比制度规定分别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宿舍之星” 称号。

  3、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将分别授予“团结之星” 、“正义之星” 、“管理之星” 等称号。

  4、每周获文明寝室奖励的寝室在下一次评比时每寝室加2分。

  5、在卫生大扫除时,获得公开表扬的寝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学校在平时常规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时,公开表扬的寝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并获大家好评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员酌情加3-5分。

  8、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甚至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惩罚

  在一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发现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停宿长短由宿舍管理员决定。

  1、不服从、不尊重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舍长的管理。

  2、 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

  3、 出现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4、恶意毁坏宿舍公物影响严重者。

  5、攀爬门窗进出寝室者。

  6、性质严重的偷窃、打架、斗殴者。

  7、 影响严重的聚众闹事者,造谣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内豢养各种小动物者。

  10、在寝室内私用各种电器者。

  11、不叠被子者。

  12、违反学校纪律影响严重者。

  13、凡一周内总分扣到6分者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发停宿警告通知,两周累加达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处理。已发过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学,以后扣分严重者可直接停宿处理。累计受过两次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实行退宿处理。,

  三。 对住宿生管理实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员和学校总务处共同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总务处。

  五。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0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2、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若亲友来访,要按规定在门卫室作好登记。

  3、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的环境清洁和做好保洁工作,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无赃物,房内无异味。

  4、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5、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楼梯、梯间的清洁和畅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杂物。

  6、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以便进行房租、水电的结算及统筹安排;宿舍锁匙要亲自交给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给他人,更不能擅自将住房子转给自己亲属或其他人居住。

  福州金桥学校办公室

  20xx-2-17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1

  为加强保安员宿舍管理,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小区遵守执行。

  一、内务要求

  1、各小区保安员宿舍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员每天上午、晚上两次负责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扫时间可视工作要求调整。

  3、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在房间里乱涂画、乱张贴。

  4、起床后被子按要求整齐叠放(JJ花园保安员按部队内务要求叠放),床铺保持干净平整,不乱放杂物,鞋子、包箱摆放整齐。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6、私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带进宿舍。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唱歌,就寝后须关闭各通讯装置,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不准带外人进入房间住宿,不准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准在室内明火烧煮食物或使用电热壶、电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

  11、不当班人员收看电视时间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灯就寝,值日员负责关灯。

  13、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电视机、电风扇、床铺、桌椅等公物,如损坏要按价赔偿。

  1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

  15、晾晒衣物应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晒衣区整洁卫生。

  二、管理规定

  1、入住宿舍保安员由小区管理处主任安排住宿房间及铺位,不得擅自调换。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离职生效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20xx]03号文件《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规定请休假。

  3、内务检查。各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员外出、归队、内务、就寝、公物等每天不定时检查2~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保安员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二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处以20~100元罚款。

  正常情况下使用公物需报损或需改善宿舍设施,经小区管理处主任核准后报公司解决。

  4、内务评比。每月由办公室会同保安大队对小区保安员宿舍组织检评,对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没有检查记录的给予保安队长罚款50~100元,内宿人员违规同第3条处理。对内务工作评比中管理优秀的宿舍给予保安队长对等或以上的奖励。

  三、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2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3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

  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 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港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4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 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 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5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6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7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8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篇19

  为加强x局路家属院机关宿舍的管理,保证入住人员的安全,结合我局机关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录、遴选及挂职、军转干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暂无住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进行审核后,方可入住。宿舍人员一般不得超过xx人。

  二、已婚人员暂住时限为一年,未婚人员至结婚。

  三、机关宿舍只限本单位人员入住,其他人员不得入住。

  四、机关宿舍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天然气费等,由入住宿舍人员共同负担。

  五、宿舍人员要对统一配备的物品设备,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宿舍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大声喧哗等;严防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宿舍入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卫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宿舍的管理和设施的正常维修。

  九、本规定为x局内部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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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