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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范文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精选16篇)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 1933 年 11 月 6 日,贵 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 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 址、职业同上。 第三人刘天树,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 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 请 求 事 项 请求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 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请人。 事 实 与 理 由 1983 年 8 月, 申请人从同居一排房子的陆昌友手中以 350 月的转让金转得土地一块,地名为棕树丘,当时在场人有刘 明万、 刘光龙、 刘应云等人, 被申请人使用该土地至今。 1987、 1988 年曾有人无理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 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 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 200 斤。申请人在管理使 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项提留,直到国家 免收农业税为止。20xx 年 9 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该地为本 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 5300 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 种,遂发生权属争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 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 查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 申请,望政府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 习水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 年 3 月 5 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2

  申请人:黄治平,男,身份证号:,住广东省和平县大坝镇水背村委会横塘村7号。联系电话:

  申请人:黄克凡,男,身份证号:X,住广东省和平县大坝镇街镇东一路2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黄相志,男,身份证号:,住广东省和平县大坝镇水背村委会横塘村9号。

  被申请人:黄相汉,男,身份证号:X,住广东省和平县大坝镇水背村委会横塘村9号。

  行政处理请求:

  将坐落于黄沙乡跌鬼山东至黄沙乡 、南至黄镜犬山、西至山脚、北至叶甫山处山林土地所有权确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所有。

  事实和理由:

  坐落于黄沙乡跌鬼山东至黄沙乡 、南至黄镜犬山、西至山脚、北至叶甫山处山林土地,面积为333.5平方米,该山林地本为申请人父亲黄志伟及被申请人祖父黄锦标从祖父黄延鉴财产继承下来,但上述争议山林地并未具体划分权属,实为申请人父亲黄志伟及被申请人祖父黄锦标共同所有。X年和平县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时,由于申请人父亲黄志伟及母亲均不在家中,故由申请人叔父黄锦标家人作为代表家族进行登记所有权人,当时由于只向和平县人民政府申报黄恒星(黄锦标之子,申请人堂兄,被申请人父亲)作为权属登记,导致和平县人民政府遗漏申请人父亲黄志伟所有权人身份,将上述争议山林地权属错误确权为被申请人父亲黄恒星一人所有。

  多年来,申请人一直不清楚和平县人民政府已将上述争议山林地权属证颁发给被申请人父亲黄恒星,而认为是两家共同所有并且在上述争议山林地进行共同作业。直至近年来,被申请人宣称,上述争议山林地为其一家所有,不准申请人进行任何形式劳作经营活动,双方产生纠纷。

  综上,申请人认为,上述山林地本为父亲黄志伟及叔父黄锦标从祖父黄延鉴手中继承,本应两家共同所有。由于人民政府在50年代末进行四固定时没有详尽调查,遗漏被申请人父亲黄志伟作为共同所有权人的身份,错误颁发上述争议山林地权属证书,导致产现时的纠纷。

  因此,为了保障申请人的财产合法权益,尽快解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特申请对上述争议山林地进行产权确认。

  此 致

  和平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签名捺印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目录清单 份及相关证据 份。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3

  申请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

  ,,x村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女,X年XX月X日生,汉族,住址同

  上(系申请人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男,XX年住XX月X日生,汉族,住,,x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

  用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x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

  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X年申请人之子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关于与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收取了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于X年XX月XX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19)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得知此事后,于X年把和告上了法庭,x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黔水民初字第614号

  民事判决。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情有可原。可是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x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

  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x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4

  申请人:,男,汉族,19xx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男,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依法对位于x村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5

  申请人王,女,19x8年x8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址:乐安县。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敬老院和屋背的荒山(四向界址为:东至小坑,南至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使用权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为了发展乐安经济,x人民政府根据x县委、县政府有关拍卖“五荒”精神,将坐落于x镇敬老院和x镇林场屋背的荒山拍卖给申请人永久所有,双方于20xx年8月24日签订《荒山拍卖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坑,南至鳌溪镇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

  现申请人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贵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6

  申请人:赵天伦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

  被申请人:赵天现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xx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住赵玉庄,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和被申请人赵天现的父亲赵金拔是亲兄弟。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在世时,因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小时候给姓李的了)—X年在xx村桥西路南烧吊窑,占用赵集寨瞿金佳组的荒地,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亩,和同村村民赵天山的可耕地(东地大园子)进行调换,赵天山又和同村村民赵锦金的可耕地(在赵集寨后)进行调换,赵锦金又和瞿金佳进行调换。这样经过四次调整,就把赵集寨瞿金佳组在xx村东头的可耕地调到了赵集寨后。X年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不烧吊窑时,又把此1.7亩可耕地,退还给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X年因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块交给被申请人赵天现代耕代种至今。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死后,有申请人赵天伦一人出钱出物办的丧事,其他人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仍然在世,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X年地改时xx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X年XX月XX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7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1933年11月6日,贵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第三人刘天树,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请求事项请求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请人。事实与理由1983年8月,申请人从同居一排房子的陆昌友手中以350月的转让金转得土地一块,地名为棕树丘,当时在场人有刘明万、刘光龙、刘应云等人,被申请人使用该土地至今。1987、1988年曾有人无理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200斤。申请人在管理使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项提留,直到国家免收农业税为止。20xx年9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该地为本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5300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种,遂发生权属争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望政府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习水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3月5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8

  申请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村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女,X年XX月X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男,XX年住XX月X日生,汉族,住,,x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x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X年申请人之子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关于与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收取了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于X年XX月XX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19)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得知此事后,于X年把和告上了法庭,x人民法院作出了(20__)黔水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情有可原。可是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x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

  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x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9

  申请人:,男,1935年出生,汉族,湖南省保靖县人,住保靖县迁陵镇撒珠村。

  被申请人:,男,1977年11月4日出生,住保靖县迁陵镇撒珠村号。

  申请请求:确认申请人对本案争议地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下旬,申请人将生长在自家屋后左侧林地的'一棵“金弹子树”出售给他人。被申请人声称该树生长的地方系他户土地,以致形成林地权属纠纷。

  申请人的林地地名为“屋后头”四至界线为:上齐大路,下齐本人屋,左齐大路,右齐延阶竹地。被申请人新屋位于申请人林地(面对林地看)左边。中间有一条历史老路相隔。其管辖地不可能越过大路而延及申请人林地。其旧屋处于被申请人下方(中间还隔着一块土地),其宅基地也不可能延齐申请人屋后。被申请人主张“金弹子树”生长的地方系他户管理的土地无事实依据,请政府依照实际情况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保靖县迁陵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0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经认真审阅贵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宗地后,对《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规定无异议,我们要求申请参加贵局于20xx年1月1~10日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示范申请书(省级)

  xx省扶贫办:xx镇xx村位于xx市东部,距xx市区16公里。属丘陵地带,村里地貌七沟八梁,以盛产酥梨闻名。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好地,赖地,远地,近地,园地,白地,水地,旱地相互搭配以人为单位的分配方式,把xx亩本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1

  灵璧县人民政府:

  杨疃中学始建于1958年,位于灵璧县杨疃街文明路,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现有15个教学班,800余名学生,学区覆盖近10平方千米,原来未办手续,现申请办理土地确权相关手续。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2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 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 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 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 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 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 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 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 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 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 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 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 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 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 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大约在年左右,被申请人在与我的场地相 连的自留地里修建房屋,以他是户人家组成的生产小组 成员之一,否认周围的场地已经全部处理给我家,他 家应有一份为借口,强占了位于家房屋北面我的场地长 米,宽米,面积为平方米,作为他家的 院坝使用。当时我母亲找他理论无果,他仍强占。另外,在 他的房屋后面坎下的一块地,本属我户管理使用 的场地,他家强占,拒不退还给我户。 (两处被占情况,见 示意草图) 。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父年事已高,已将上述场地移 交给我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 20xx 年 1 月 3 日发布的《土 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 特申请乡政府确权, 确认上述场地的使用权归我享有;责成被申请人退还 强占的土地给我管理使用。 此 致

  申请人:

  年月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3

  申请人:,男,1931 年 8 月 15 日出生,汉族,住 ,, 村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女,1938 年 10 月 5 日生,汉族,住址同 上(系申请人 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男,1967 年住 10 月 1 日生,汉族,住 ,, 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 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 亩地使 用权为一组村民 、 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 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 亩地系第一轮 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 、 一家,对该土地的使 用权人为:、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1996 年申请人之子 与被申请人 签订了“关于 与 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 进行转包, 收取了 给予的人民币 15000 元(壹万五 仟元整),协议签订后 于 1996 年 12 月 26 日向有管部 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xx)号, 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 187.7 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 申请人 、 得知此事后,于 20xx 年把 和 告上 了法庭, 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黔水民初字第 614 号民事判决。 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 签 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 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 后把收到的人民币 15000 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 , 情有可原。可是 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 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 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 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 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 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 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 村民委员 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 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 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 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 人民政 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 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 年 5 月 26 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4

  20xx年财政局、农委以号和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xx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我市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全市共有耕地万亩,20xx年和20xx年确权面积万亩,20xx年计划确权面积万亩。

  二、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培训、资料清查收集、经营权证书印制、底图制作、土地测绘、权属调查、公示审核、登记颁证、总结验收、归类存档、建立数据库等。

  三、资金使用方案

  查田勘界:采取“图解加实测”方式进行,此项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测绘技术公司,由测绘技术公司

  完成资料收集、底图制作、权属调查、土地测绘、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归类存档等工作。每亩需18元测绘费用,确权万亩,计划使用财政资金xx万元。具体使用资金数额按招标采购价格和实际测绘的耕地面积计算。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该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全市每个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土地确权实施小组。乡镇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各村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把耕地确权到户,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测绘和数据库建设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各测绘公司的工作要经过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档案资料要经过市档案局的验收合格后转交市档案局保存,外测图片和确权的数据资料要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要求,要录入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管理。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5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的土地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位置:,面积:未定。

  二、主要事实

  一九七九年农村土地分包到户时,当时xx镇压八甲村第一小组将笼古了口分包给高一家三口作为其承包地。由于当时此地块位于牛路边,来往牛马糟蹋严重,生产队队委决定不丈量该土地,只是明确四至线为东至二队水沟边,南至牛路边,西至林跃能开慌处老地埂为界,北至山脚老路边。x年,发包方xx镇压小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一家根据云法发(1997)43号文件规定及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商,从新签订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笼古了口为高家的承包土地,同时载明该宗地的四至和面积,对该宗地未进行认真丈量,将该宗地块面积写明了1.2亩,但该宗地至原牛路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所约定的面积稍大。高死后,x年xx月,高妻子黄由于没有劳力,决定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成员黄ZZ。在x年x月,为方便交通,xx镇压八甲一村民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经过高家承包地的笼古了口的南边牛路改告成简易公路,因简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为牛路改造使争议地块发生变形,从而模糊了本属于小组集体土地牛咱与高承包土地的界线。x年x月,八甲二组村民吕无视小组和高属于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小组和高土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申请人的集体土地和高家承包地上,妨碍了小组和高家对该宗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了小组和高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小组村民和高一家为此多次与侵权人吕交涉,但无任何结果,并说那里是他慌的土地,无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为我们小组全体村民作主,排除吕侵占行为。同时,为我们小组与高家的土地界线确权,明确双方的界线。

  上述事实有书证文山州农村农村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当时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证明可以证实。事实证明:该争议的土地及简易公路边土地属于小组村民所有,吕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仅供参考,需依照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填写,如有必要可以让律师代笔)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吕系八甲二组的村民,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占有该争议土地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包、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申请人认为,作为土地的发包方,是该地块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将该地块发包给,依法转让给,这是合法有效的。现因客观原因导致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承包地界线不明,那是与双方之间的问题,而与没有任何关系。现没有与签订任何土地转让协议,也没有法定事由,而无端侵占我村集体土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该依法承担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关系到国家基本的农村经营制度,关系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长期稳定和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稳定,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土地的土地依法确认为所有,并排除侵占行为。

  申请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文 篇16

  申请人:赵天伦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界首市王集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157号

  被申请人:赵天现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界首市王集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住赵玉庄,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和被申请人赵天现的父亲赵金拔是亲兄弟。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在世时,因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小时候给姓李的了)—X年在赵玉村桥西路南烧吊窑,占用赵集寨瞿金佳组的荒地,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亩,和同村村民赵天山的可耕地(东地大园子)进行调换,赵天山又和同村村民赵锦金的可耕地(在赵集寨后)进行调换,赵锦金又和瞿金佳进行调换。这样经过四次调整,就把赵集寨瞿金佳组在赵玉村东头的可耕地调到了赵集寨后。X年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不烧吊窑时,又把此1.7亩可耕地,退还给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X年因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块交给被申请人赵天现代耕代种至今。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死后,有申请人赵天伦一人出钱出物办的丧事,其他人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仍然在世,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X年地改时赵玉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X年XX月XX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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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5: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