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
范文 |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通用31篇)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出租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第一条 兹为预售停车位事宜,双方制定本合约。 第二条 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 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 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两个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 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 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 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条 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 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 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六个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 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3出租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编号为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购车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5协议双方: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地下车位,编号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根据XX年X月XX日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六.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 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 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车位售价: 1. 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X万元/个。 2. 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XX米,长X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即为人民币XX万元/个; 将根据地下停车位出售情况采取分批此出售办法实施,对第一批参与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给予总价款X%的优惠,此优惠款在交付余款时予以扣减; 九.停车位的交付步骤: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2.乙方付清%出售款后,即取得相应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文书; 3.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项后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出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在甲方停车位资源能够满足的条件下,经甲方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换; 6.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6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的由出卖人开发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二、买受人所购车库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车库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编号为 (具体位置附图),属 结构,层高为 。该建筑位于地上底层。 该车库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交房后,如果该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互补差价,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定本合同时,买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该车库的'全部总价款。 六、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关于产权情况的约定: 由于该车库层高不足2.2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车库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签于××省××市 标题: 内容: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7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 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 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8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做出如下补充协议: 1、出卖人对该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后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出卖人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时,在收到买受人故障的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买受人应为此支付合理费用(服务费、配件成本费用)。 2、验货地点:出卖人办理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产品验收过程中,买受人的签字仅对产品的数量及完整外观表示认可,并不代表对出卖人提供产品质量的认可;如在检查过程中或之后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与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索赔。 3、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出卖人派出维修技术人员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产品质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内因买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费用。 4、出卖人在设备安装交付使用前,所有相应风险(包括设备的灭失、损毁、事故致人伤亡)均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由出卖人负责装车,设备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协助卸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6、设备在交货时出卖人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产品合格证等文字资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出卖人计 万元人民币;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个 工作日内,支付出卖人计 玖 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 仟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清余款。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中的补充条款与原《产品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9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卖给乙方车库的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卖车库的位臵。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车库位于营山县城新民路银都小区A区地下附一层,编号为2号至15号和77号,共15个,(含所购车库进出口通道用房),总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附图红线标示内) 二、车库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车库单价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后,乙方预付定金____元。余款乙方接收车库时一次性付清。 四、相关约定 1、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不办理产权登记,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本购买车库合同书和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乙方购买甲方地下车库的永久有效依据,将来并不受物业持有人变更的影响。 2、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售前产权必须是属于甲方,且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若售后发生产权、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按合同书违约协定负全责。 3、乙方购买甲方的地下车库及为车库配套的过道物权和使用权永久归乙方所有,并与该小区地上建筑物享有同等的相关权力,今后若发生该地上建筑物附带地下车库拆迁改建,相关协商处臵,收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4、地下车库公用设施及通道的使用权。乙方所购甲方地下车库含银都小区A区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权。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全体地下车库购买人共有,乙方同样享有永久的通行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闭、阻挠、改变用途和堆放杂物等影响乙方车辆通行的行为。 5、为了便于乙方对所购车库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停车需要,在所购车库进出口安装门栏,门栏以内的物业处臵权、使用权,由乙方自行策划、管理和维护。甲方不得干预。 五、车库交付条件。车库内四边墙壁和屋顶为搓沙抹平刮白,地面为豆石地面,护墙底部应做好排水沟。为乙方所购车库的进出口各安装卷帘门一扇,单独安装电表一只,通道安装照明5盏。甲方统一提供门岗和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并进行物业管理。 六、车库交付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总金额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车库保修按照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0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________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2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做出如下补充协议: 1、出卖人对该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后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出卖人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时,在收到买受人故障的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买受人应为此支付合理费用(服务费、配件成本费用)。 2、验货地点:出卖人办理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产品验收过程中,买受人的签字仅对产品的数量及完整外观表示认可,并不代表对出卖人提供产品质量的认可;如在检查过程中或之后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与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索赔。 3、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出卖人派出维修技术人员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产品质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内因买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费用。 4、出卖人在设备安装交付使用前,所有相应风险(包括设备的灭失、损毁、事故致人伤亡)均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由出卖人负责装车,设备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协助卸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6、设备在交货时出卖人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产品合格证等文字资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出卖人计 万元人民币;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个 工作日内,支付出卖人计 玖 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 仟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清余款。 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中的补充条款与原《产品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3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位产权和使用权的约定 1、出卖人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自愿将该设备内的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卖给买受方使用。 3、车位使用权年限为______年。 4、买受人自愿购买该车位使用权。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该车位使用权不另外办理使用权证书。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车位损毁,使用权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如政府行为将该车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给予的赔偿,归买受人,出卖人不另外赔偿。 6、买受人在取得车位使用权后,如需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等与使用权有关的权能转移,必须向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况 1、车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 2、所购车位情况登记: 该机械式停车设备为钢架升降结构,共七层(地下两层、地上五层)。 车位号 层数容车高度 (单位:米)车位最大承重 (单位:T) 备注 该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第三条价格与付款方式 1、该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第四条车位交付期限 1、买受人交清购买车位款并与出卖人签订本合同后,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交付期予以顺延。除此之外,逾期不能交付买受人使用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3、车位交付使用前,如买受人放弃购买,出卖人半年内分三次退还所付车位款(不计利息)。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出卖人负责指定专人对买受人所购买的车位和车位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因设备需要定期检测维修、运行耗电、雇专人管理,买受人应保证按时交纳所需费用。所交费用额以实际产生金额由所有买受人均摊。 3、车位启用前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签订后,方可交付使用。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兹为预售停车位事宜,双方制定本合约。 第二条 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 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 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______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________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 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 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_____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 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 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 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 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______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______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________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 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5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做出如下补充协议: 1、出卖人对该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后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出卖人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时,在收到买受人故障的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买受人应为此支付合理费用(服务费、配件成本费用)。 2、验货地点:出卖人办理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产品验收过程中,买受人的签字仅对产品的数量及完整外观表示认可,并不代表对出卖人提供产品质量的认可;如在检查过程中或之后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与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索赔。 3、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出卖人派出维修技术人员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产品质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内因买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费用。 4、出卖人在设备安装交付使用前,所有相应风险(包括设备的灭失、损毁、事故致人伤亡)均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由出卖人负责装车,设备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协助卸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6、设备在交货时出卖人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产品合格证等文字资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出卖人计 万元人民币;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个 工作日内,支付出卖人计 玖 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 仟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清余款。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6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售车位基本情况 1.1甲方所售车位情况: 第二条车位价格及付款方式 2.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车位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2.2具体付款方式: 2.3.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付款时抵作车位价款。 2.3.2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款项人民币,采用以下方式: (1)甲方交付车位于乙方时,乙方支付首付款; (2)乙方应于双方在成都市房产交易中心A区一楼总咨询台二手房交易发号窗口审查资料通过并排号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2.4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第三条产权过户、车位交付及税费承担 3.1甲方应及时办理或催促开发商办理车位产权证,并自甲方取得该车位产权后10日内通知和配合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2甲方应在其将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月华路23号6栋15层3单元15楼1号房屋交付给乙方之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到物业处办理车位变更登记视为交付标准。甲方交付车位时应将购买车位的合同、相关票据一并交付给乙方,并自交付日结清车位物业费用等相关费用。 3.3车位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契税、增值税(如有)、车位转让手续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4.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车位或办理车位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尾款中直接抵扣;逾期交车位或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车位成交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3甲方承诺该车位无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甲方承诺其配偶和该车位共有权人知晓并同意本次车位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该车位总价的15%违约金。因乙方签订合同时不具备够车位资格等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后,将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上述方式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3日期满,四川省省外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另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意适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文书送达。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 乙方(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7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东南郡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约定,甲方已于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使用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8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买受人认购本项目住房为 号楼 室,车位为该项目中地下负 层 号。 第二条 付款方式与价款、缴款日期 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一次性的付款方式支付该车位价款。 2、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小写)(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 3、缴款日期为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 第三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停车使用条件。 第四条 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车位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出卖人视为买受人违约,本协议自动失效,出卖人扣除车位总款10%的违约金,余款30日内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当日有权对该车位另行出售。 第五条 保修责任 在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维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使用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2 页,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 份,买受人 壹 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19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0【 】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 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地下车位/车库使用权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鉴于 1.1乙方须为已经购买甲方开发的【 】项目 期 栋 单元 层 号物业的业主。 二、车位/车库基本情况 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 区 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位置、大小、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南昌)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 区 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2.2该车位/车库范围内或上方可能设置有建筑要求的各类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管线、采暖管线、消防管线、通风管线及通风口等。 2.3该车位/车库周边的车位/车库数量、道路规划、交通标志等可能根据设计、施工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同意该车位/车库的面积及位置因以上变更而发生变化、产生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4 该车位/车库依据规划和本市政策文件,不能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乙方对该车位/车库的产权情况完全清楚,并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受让相应的使用权,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三、车位/车库价款及支付 3.1该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前述房屋价款包含按照适用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本协议项下车位/车库价款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不以面积计价。该价款已考虑可能发生的面积差异、位置变更及该车位/车库中相关的管道、设施的安置等因素并给予优惠,乙方同意不再因以上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款。 3.2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车位/车库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湖南)3.2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3.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 3.2.2 分期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2.3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剩余款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次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10.2项约定处理。 四、物业管理 4.1乙方同意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停车场服务协议》等),遵守甲方关于车位/车库及车辆秩序维护的相关制度。 4.2该车位/车库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未包括在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中,乙方同意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协议的约定及政府有关规定另行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支付。 4.3 收费标准:暂定 元/月/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该停车场服务成本及政府相关规定调整费用收取标准,乙方届时须按照新的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4.4 费用收取方式: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 预收,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下一 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用;车位/车库首次交付时,乙方应于交付前预交当年的物业服务费,并于车位/车库交付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五、车位/车库的移交和使用 5.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移交该车位/车库。乙方在实际接收该车位/车库前,应付清该车位/车库全部转让价款、首期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如有),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 5.2在前述约定移交日之前,甲方应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发出的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的通知,则乙方应在5.1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自行主动至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公司处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且逾期期间的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该车位/车库仅作为停车使用;如乙方购买产品为车位,乙方不得对该车位进行封闭、改造、装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乙方不得将车库进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单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恢复原状,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或有关规章、制度、停车场服务协议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已考察了该车位/车库,保证其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长度均符合停车场规定标准及该车位/车库使用要求,确认所停车辆能够正常出入该车位/车库并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车位/车库面积,最大宽度小于该车位/车库入口宽度和地下停车场限高,长度小于该车位/车库进深,高度小于地下停车场限高,不妨碍维修人员对管路等的检测、维修维护工作,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乙方车辆驶入停车场。 六、乙方承诺 6.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车位/车库。乙方须保证本车位/车库的实际使用人使用该车位/车库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6.2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及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 6.3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4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6.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车库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不得占用通道或影响他人使用。 6.6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和线路使用地下车位/车库,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停放于该车位/车库内,不得占道停车或占用他人车位/车库。 6.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对地下部分的管路进行工程检测和维修工作,且不得私自接、甩电源及对室内电路系统进行改造。 6.8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则甲方重点提示乙方,该车库仅能作为停车之用(不具备储藏功能,但不具备任何特殊储藏条件,如储藏字画、海鲜等),且不具备居住或其他特殊功能,乙方承诺仅将车库作停车之用。 6.9因该车位/车库位于地下,可能存在季节性潮湿与结露现象,此为正常自然现象,并非建筑质量问题,因该车位/车库潮湿导致业主在该车位/车库中存储的物品毁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意一项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车库。 七、车辆损毁责任 7.1乙方已确认与甲方之间仅为该车位/车库有偿转让的关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仅为停车场物业基本服务关系,均非车辆或车内财物的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仅对其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险 8.1乙方须为在该车位/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车库前向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出示保单并交存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 9.1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车库的,每逾期或无法使用一日应承担乙方已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总违约金不高于乙方已付总额的%。 9.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或者任何一期车位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七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该车位/车库总价款百分之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0.1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地址向乙方发送特快专递,交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通知和送达的义务。 10.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1甲方: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 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愉景华庭』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2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售车位基本情况1.1 甲方所售车位情况: 第二条 车位价格及付款方式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车位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2.2具体付款方式: 2.3.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付款时抵作车位价款。 2.3.2 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采用以下方式: (1)甲方交付车位于乙方时,乙方支付首付款 ; (2)乙方应于双方在成都市房产交易中心A区一楼总咨询台二手房交易发号窗口审查资料通过并排号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 2.4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第三条 产权过户、车位交付及税费承担3.1 甲方应及时办理或催促开发商办理车位产权证,并自甲方取得该车位产权后10日内通知和配合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2 甲方应在其将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月华路23号6栋15层3单元15楼1号房屋 交付给乙方之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到物业处办理车位变更登记视为交付标准。甲方交付车位时应将购买车位的合同、相关票据一并交付给乙方,并自交付日结清车位物业费用等相关费用。 3.3 车位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契税、增值税(如有)、车位转让手续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4.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 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2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车位或办理车位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款项的 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尾款中直接抵扣;逾期交车位或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车位成交总价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3甲方承诺该车位无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甲方承诺其配偶和该车位共有权人知晓并同意本次车位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该车位总价的15%违约金。因乙方签订合同时不具备够车位资格等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后,将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上述方式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3日期满,四川省省外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另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意适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文书送达。 第六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签字): 乙方(买受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3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 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 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 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 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一致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所购买车库位于__南面,首层由东至西第间,共一户,建筑面积约24.89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就上述车库成交价定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房款一次性结清,有收据为凭。 三、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中途悔约,购房款甲方不退,甲方中途悔约将双倍房款返还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车库无任何纠纷和遗留问题,如乙方在房期间,因甲方原因出现的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五、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一切手续以甲方购房时的原始收据及合同为据。 六、甲方与房产公司之问的一切原始凭据及原始购房合同全部交与乙方。 七、乙方向中介人交中介费五百元整,中介费交后不退回,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5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 ),拍卖佣金(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 元。 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6【提要】本篇《20xx车位买卖协议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小编特别为需要合同范文的朋友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的由出卖人开发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二、买受人所购车库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车库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编号为 (具体位置附图),属 结构,层高为 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该建筑位于地上底层。 该车库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新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交房后,如果该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互补差价,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定本合同时,买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该车库的全部总价款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六、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关于产权情况的约定: 由于该车库层高不足2.2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车库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签于××省××市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7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整。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8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29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____年____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车位交付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日期: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30出卖人(甲方):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 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拾 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 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 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 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 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 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1. 车位平面图详见附件一: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篇31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 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 万元;余款1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 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01 %的逾期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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