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
范文 |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通用28篇)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船舶单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船________马力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 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第三条:船在租期内,因气候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第四条: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第五条: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第六条: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第七条:燃料由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装运乱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第九条:双方交接船舶地点: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船管处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________ 2.地点和日期:________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________ 4.租船人/营业地点:________ 5.船名(第8条):________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________ 7.呼号:________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________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________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________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________ 12.船级(第8条):________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________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________ 15.交船港(第1条):________ 16.交船时间(第2条):________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________ 18.还船港(第3条):________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________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________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________ 22.租期:________ 23.租金(第9条):________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________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账户:________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适用第21条):________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________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________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________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________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第24条):________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________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________ 34.仲裁地点(第25条):________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________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3租用单位(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船________马力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第三条: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第四条: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第五条: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第六条: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第七条:燃料由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装运乱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第九条:双方交接船舶地点: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船管处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4出租方:湖南省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需租用甲方船舶配合施工。为明确责任、搞好合作,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条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船舶名称及交、还船港: 1. 湘长沙挖0032号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2、湘长沙挖0033号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3、湘长沙挖0034号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4、湘长沙挖0035号绞吸式工程船一艘 以上所有船舶交船港在湖南洞庭湖货运码头,还船港因不确定,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30.00万元)调遣费。 二、施工地点及工程内容: 由乙方具体安排施工地点并根据乙方安排组织施工。 三、船舶租用期: 船舶租用期为20__年11月10 日至 20__ 年10月10日,租期24个月(如租期延长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确因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提前15天与乙方协商调回船舶并终止合同;如确因乙方调整计划,不需使用时,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调回船舶并终止合同。租期结束前15日,双方协商船舶续租或停租问题。 四、租费及付款方法: 1、船舶月租费: 1.1湘长沙挖0032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1.1船舶月租费为50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1.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1.2湘长沙挖0033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2.1船舶月租费为48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2.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1.3湘长沙挖0034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3.1船舶月租费为60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3.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1.4湘长沙挖0035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4.1船舶月租费为50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4.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2、月租费调整: 因甲方原因,船舶在现场完好时间不足500小时,月租费为:每月租金÷500小时×船舶完好时间。 3、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立即支付甲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并可用于支付末月租金费用和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派现场代表对使用情况逐日签认,月初汇总办理上月租费结算单和租金支付。 (3)使用时间按实际计算,若租用船舶因甲方(船东)原因每月船机设备完好时间低于500小时,每低于1小时按600元递减租费,非甲方(船东)原因等导致船机设备完好时间低于每月500小时,租金不予扣减。次月月初3日内完成上月船舶租用时间汇总计算和结算办理。 (4)气象原因及外部干扰不是船方所应承担的,与船方无关,租金计算的依据应是船方的非1故障时间,而不是船舶的运转时间。 (5)工程开工后,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七天内将支付上月租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完工后14天内应结清所有租金。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服从乙方的指挥调度,按照乙方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映并协调解决。 2、负责保证租用船舶性能良好,确保满负荷额定运转,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负责甲方现场施工船舶人员的工资、伙食费及加班费。 4、负责保证租用船舶的三班工作人员配置和技术力量,船舶各种证书齐全有效。 5、负责船舶自身及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如 因甲方原因发生任何相关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甲方所属船舶、设备和人员保险工作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代表甲方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技术交底及工程指导工作,派专职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协调施工。 2、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施工许可证、抛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的施工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干扰,确保施工船舶有足够的施工水域。 4、负责施工期间的测量及报潮工作。 5、乙方现场经理部负责日常的有关协调、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燃油、机油、润滑油、淡水、码头岸电、铲斗斗齿,并承担费用。 7、负责甲方现场施工船舶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奖金考核及费用。 8、负责甲方船舶往返调遣,并承担调遣期间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9、乙方任命为乙方现场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 六、其他事项: 1、甲方/乙方在交船/还船地点,应对船舶油舱进行测量,共同确认剩余燃油的数量,得出两次燃油数量的差值,并按前次加油的地区燃油价格支付给对方。 2、由于乙方指挥错误、提供资料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由第三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甲方船舶损失,依据责任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费结清后自行失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20__年10月16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5承租方: __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运人: __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登陆艇、驳船进行建筑材料、设备等海上运输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及租赁期限 1、甲方在长海县广鹿岛的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所需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工具等通过租赁乙方的登陆艇、驳船进行海上运输,由大连桃源码头运至长海县广鹿岛码头。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项目工程进度需求合理安排船舶,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前述货物进行运输,保证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 3、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如甲方项目工程提前竣工,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截至20__年12月31日止,甲方项目仍未全部竣工,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负责甲方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货物的运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合作期限。 二、货物运输安排 1、甲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在每月的25日前向乙方下达次月的建筑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乙方保证根据上述计划,调派80吨、160吨的登陆艇及450吨的驳船等船只,按时将货物由桃源港运至广鹿岛港口,并在运输过程中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防雨、防潮、防倒臵、易碎保护等),货物明细详见附件,具体以每月甲方下达的运输货物计划清单为准。 2、广鹿岛的登陆、卸货地点双方共同现场确认,驳船的卸货港口为广鹿岛多落母港;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80吨登陆艇3500元/趟;160吨登陆艇5500元/趟;450吨驳船17400元/趟。以上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港费、铲费(含装卸费)、港费人工费、港费吊费,桃源港至广鹿岛的装、卸、装车费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保险费用及税金等,以上费用固定包死,除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乙方根据租赁单价、运输次数及验收单据在每月的30日前与甲方结算当月运输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月运输额运费的80%。余下的20%费用应当自该月运输费结算日起三个月届满后5日内给付。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支付运输费用超出20天,从第21天起每延期一天,甲方需承担应付款额0.3‰的滞纳金;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耽误材料、设备运输,如果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3、甲方在收到乙方正规运输发票后,按合同约定进度向乙方支付运费,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 四、货物运输流程 1、甲方租用乙方的船舶只限于运输建筑材料、工具设备工作,不得进行其他营运工作; 2、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使用船舶,应当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保证上述船舶可以服从甲方的工作任务调度; 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将货物提前1至3天从供应商处运至桃源港料场,并负责货物的卸车与起运前的保管工作; 4、乙方装船前负责到港待运货物的清点、检验工作,确认无误后签字接收并将货物装船; - 25、乙方负责办理海上运输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乙方相关手续原因导致材料、设备不能按时运至广鹿岛,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应对其所承运的材料、设备等投保综合险,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现的缺失或破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投保相关保险,除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外,还须承担甲方相关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在装船前,应当对甲方指定的项目公司交付运输的货物数量、包装及毁损情况进行严格的检验,发现异常情形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运输。因乙方疏于检验而导致运输货物毁损的责任不清的,乙方应当与甲方指定的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的实际运载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或乙方在运输时间或货物的运输服务质量方面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同时租赁其他承运人船只或委托其他承运人进行运输或在支付完乙方已经完成的运输服务费用后,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其他船运公司,且不构成违约。 9、乙方运输的货物到港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均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对货物的毁损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确认。但乙方不得因甲方提出异议而拒绝卸货装车或其他的留臵方式拒绝交付货物。 10、甲方对承租船舶具有调度权,船舶的人员配臵、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的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进行另增设备等工作,须经过乙方同意方实施,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船体及船上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修复期间内不免除租金的缴纳,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如因驾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理。 六、违约责任 1、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未尽必要的安全防护、检验和注意义务,或其雇 甲 方:__休闲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时 间:20__年 月 日 乙 方:__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时 间:20__年 月 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6承租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_________船_________号的船东_________(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船舶规范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这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条 船舶状况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第四条 租期 船东供租,租船人承担本船_________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租。 第五条 航行范围 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范围内(但不包括_________),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______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有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第六条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_(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如,运输危险品。 第七条 交船港 本船在_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船接收货物。 第八条 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_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_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第九条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__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_____天确定交船日通知。 第十条 货物检验 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在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首尾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第十一条 船东供应项目 船水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其他保养费。 第十二条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按需要提供甲板水手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照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第十四条 清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款。租船人付给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______。 第十五条 租船人供应项目 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的除外)、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 燃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_________和每公吨柴油_________付款。船东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_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_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第十七条 租率 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________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________支付现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_________给_________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本船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执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具有的索赔权。 第十八条 还船 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或由于第2条列举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_________ 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干费最多________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第十九条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第二十条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要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第二十一条 货位 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分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第二十三条 租船人代表 租船人有权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次尽快运行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证件 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如船东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负担。 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熏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第二十六条 停租 (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 (1)人员或船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或搁浅造成延误; (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 (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挽留或干预(但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 (8)船东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指示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足,则开工不足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开工不足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继续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东负担,并入租金内扣除。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七条 航速索赔 根据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费用和,应从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征用 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九条 干坞 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第三十条 船长责任和提单 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第三十一条 指示和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灭失,也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垫款 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第三十三条 冰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条 船舶灭失 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第三十五条 加班 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_付给船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第三十六条 留置权 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第三十七条 救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和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第三十八条 转租 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东仍负有履行本船约的全部责任。 第三十九条 走私 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犯罪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第四十条 退保费 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计的金额)。 第四十一条 战争 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第四十二条 海牙规则 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但第三款第六节第四款第五节除外),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第四十三条 互有过失碰撞及兵险条款 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 第四十四条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照_________理算规则理算和清算。 第四十五条 仲裁 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_______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六条 佣金 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_________ %的回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_________ %的经纪佣金付给_______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1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第四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遵守: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 (房屋的坐落及门牌号码)出租给乙方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 二、乙方承租期限为 及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金每月 元,每 计 元整。 房租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纪、法规,必须遵守下列约定: 1.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不得将此房屋转租他人使用; 3.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水、电、气; 4.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生活费自负;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装修等应经甲方同意,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 四、乙方在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甲方不得随意提高租金。乙方用水、用电等产生的困难,甲方要及时帮助解决。属自然损坏,自然老化物品,甲方不得要求赔偿。 五、甲方提供的房屋中有以下设施: 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屋内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甲乙双方在无正常理由情况下,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应承提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多退少补给对方。 七、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时间为:x,交付后乙方应对房屋中设施进行查验,并出具书面收条写明受到钥匙的时间及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八、乙方于x年x月x日付甲方押金x元整。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设施无损坏,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甲方将所有押金退还乙方;如果设施有损坏,可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电表:x ;水表:x;天然气:x 十、甲乙双方补充条例: 1.任何一方通讯方式及地址改变,应于3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对方损失要承担责任; 2.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分证号码: 乙方身分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8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 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字第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 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 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 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通则》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9出租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船名、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条其船体本身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船舶的所有权人,特授权汉口港埠分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该船舶,乙方将此船舶用于_______________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总工期约_____个月,从《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之日起作为起租日。双方约定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计算,船员劳动报酬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计算,两项合计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内,不足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不足一个月以天为单位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壹拾叁伍万伍仟元整给甲方,次月起每______日按进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决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赁物。 3、双方约定租金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计算。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得冲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终止,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双方财务对账清算后办理退还手续。 第四条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双方约定:船舶交付地分别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码头及_______________电厂码头,由双方现场办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时,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将船舶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安排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费用。 2、工程完工后,租赁船舶由乙方负责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趸船安全无损完好,并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若发生缺少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延期租赁,乙方不予返还趸船,视为乙方延期租赁,需按本合同项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应按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双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该船舶。返港后双方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后,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乙方在租赁趸船交接时应对趸船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即证明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异议。 第五条 船舶维修、保养 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导致的所有燃润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时。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若无特殊情况,甲方保证平均每月27个正常工作日。 3、租赁期间,乙方仅拥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因自身债务及纠纷将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与甲方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同时征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将船舶迁移至_______________外其它泊位水域时,乙方需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船舶移至__________外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船舶。 7、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搞好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悬挂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应符合《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配置消防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租赁该船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下,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缴付租金,拖欠达5天。 (4)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影响乙方使用。 3、由于双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若属甲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乙方已缴付的船舶返港费及尚未履约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若属乙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及返港费,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设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解除终止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船舶返港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进行。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另附交接清单一式__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0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船舶租赁合同简单版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出租方:(简称甲方) 电话:传真: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船名、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条其船体本身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船舶的所有权人,特授权汉口港埠分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该船舶,乙方将此船舶用于汉江新沟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总工期约二个月,从《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之日起作为起租日。双方约定起租日为20____年2月26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计算,船员劳动报酬壹万五仟元整(¥15000.00)计算,两项合计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内,不足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不足一个月以天为单位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4500.00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壹拾叁伍万伍仟元整给甲方,次月起每5日按进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决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赁物。 3、双方约定租金从20____年2月26日起开始计算。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得冲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终止,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双方财务对账清算后办理退还手续。 第四条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双方约定:船舶交付地分别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汉港15码头及汉江汉川电厂码头,由双方现场办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时,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将船舶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安排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费用。 2、工程完工后,租赁船舶由乙方负责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趸船安全无损完好,并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若发生缺少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延期租赁,乙方不予返还趸船,视为乙方延期租赁,需按本合同项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应按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双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该船舶。返港后双方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后,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乙方在租赁趸船交接时应对趸船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即证明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异议。 第五条船舶维修、保养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导致的所有燃润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6:00——22:00时。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若无特殊情况,甲方保证平均每月27个正常工作日。 3、租赁期间,乙方仅拥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因自身债务及纠纷将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与甲方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同时征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将船舶迁移至汉江新沟外其它泊位水域时,乙方需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船舶移至汉江新沟外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船舶。 7、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搞好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悬挂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应符合《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配置消防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租赁该船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1、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下,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缴付租金,拖欠达5天。 (4)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影响乙方使用。 3、由于双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若属甲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乙方已缴付的船舶返港费及尚未履约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若属乙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及返港费,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设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解除终止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船舶返港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进行。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另附交接清单一式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0 年月日 二0年月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1合同编号: 立合同双方: 承租方:中港第三航务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用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 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及配合现场(海上)的一切施工作业 。 (二)、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 1 - 五、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暂定),准确租期以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通知为准。租期自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结束。租期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六、租费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费为元/月,单价元/天。月租费中已包括:船员工资、劳务费、淡水、机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燃料费等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二)、船舶的避风由出租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不能作业的天数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凭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承租方按双方书面确认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出租方开具正式的发票收取进度款和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账号。承租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员,并符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损失,出租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出租方必须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如出租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有出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承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五)、出租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 (六)、出租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出租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免于责任。 (八)、出租方必须听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出租方船员应保管好承租方的货物及物品,租船结束后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出租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出租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出租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负。 (四)、出租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承租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被租赁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二)、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一切生产调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承租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承租方除不负责此期间的租费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该期间的租费承租方不予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出租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未经承租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确认均无效。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确认及经海事部门资格认可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算付清后自行失效。 (三)、出租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承租方无关。 (四)、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执份,出租方执份。 承租方(章):出租方(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人:船长: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2合同编号: 立合同双方: 承租方: 中港第三航务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用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 ,及配合现场(海上)的一切施工作业。 (二)、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五、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暂定),准确租期以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通知为准。租期自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结束。租期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六、租费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费为 元/月,单价 元/天。月租费中已包括:船员工资、劳务费、淡水、机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燃料费等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二)、船舶的避风由出租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不能作业的天数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凭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承租方按双方书面确认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出租方开具正式的发票收取进度款和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账号。承租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员,并符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损失,出租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出租方必须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如出租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有出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承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五)、出租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 (六)、出租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出租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免于责任。 (八)、出租方必须听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出租方船员应保管好承租方的货物及物品,租船结束后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出租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出租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出租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负。 (四)、出租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承租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被租赁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二)、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一切生产调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承租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承租方除不负责此期间的租费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 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该期间的租费承租方不予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 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出租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未经承租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确认均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3合解字第_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船舶权证号_____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船舶,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船舶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船舶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船舶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4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适应水运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谋求双方在水运业方面良好的发展前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所有的“ ”船(船舶识别号:船舶登记号 ,主要参数:总长: M,型宽:M,型深: M,总吨: ,净吨: ,总功率:台× KW)租赁给甲方经营内河航线运输。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甲方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清当年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赁船舶期间的一切经营费用由自己负责,如燃料、润料、船员工资、车船使用税、运输代办费、承运责任保险、货物保险、营业税及其他各种规费、附加费、安检费等。 2、甲方负责承租期间的船舶、机械等修理费用及各种另配件更换费用。 3、甲方租赁船舶经营期间,要遵守《海商法》、《货物运输规则》、《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如有违反,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承运货物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运输手续,必须足额购买货物保险和承运责任保险,按章纳税。如发生海损事故或货损货差,所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但甲方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等事宜的,乙方要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租赁经营期间,所聘用的船员由自己负责,甲方必须为所聘用的船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要严格遵守船舶各部职责和船舶、船员运作规范,确保船舶安全生产,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得违规操作,不得超载,如发生海损事故或货损货差,一切后果甲方负责。 6、甲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船舶工属具和船舶证书,并经常检查船舶各种证书是否齐备有效,如有损坏或灭失,按价赔偿。必须保养好船舶,每航次卸货后把货舱及甲板冲洗干净,每两航次冲洗一次船旁,保持舱底干爽,不受潮生锈。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船舶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存在任何扣押。具备有效的船舶相关证书,包括船舶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处于适航状态。 8、甲方保证已取得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格。 9、甲方保证船舶营运范围与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范围一致。 10、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交或拖交租金,否则,乙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把船舶驶回宜春港,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11、甲方独立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所有有关安全与防污染的责任和义务。 12、在不妨碍船长履行其职责并独立行使其权力的前提下,甲方对处理涉及安全与防污染的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 13、当安全与防污染同生产、经营、效益发生矛盾时,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和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船时,按船舶检验证书的基本要求配备各种工具属具,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交验船舶所需证书(详见船舶物品清单)。 2、乙方负责出租期间船舶例行打漆的费用。 3、乙方负责出租期间船舶检验及的费用。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必须遵章守法,属国家指令性计划及抢险救灾、军用物资运输,须无条件服从有关部门的调配。 5、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具有把船舶出租给甲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甲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六、甲方如要将船舶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取得乙方同意并签字的书面合同。 七、其他条款 1、为了更好地做好租船期间该船的维修保养工作,并适当照顾乙方家属就业,甲方在租船期间所招聘的船员应该优先安排乙方及其家属到原船工作,工资、补贴及相关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行业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船舶光租合同期届满后,由甲、乙双方商议是否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续 租优先权。承租期满因各种原因无法再履行协议时,乙方要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保持船体无损伤,机械运转正常,否则,由甲方负责修理好后才能交乙方验收。 3、承包金按实际交船起止日期计收,中间剔除年检修理的时间。 4、船舶的交接工作在即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将船舶在给甲方经营,合同期满或遇证书到期等原因无法再租赁时甲方也要在 港将船交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内容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水运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等)而导致租船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船舶登记记机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所有皖安庆驳两艘吨级甲驳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出资改造为机驳,改造机驳后的船舶相关证书、证件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改造机驳费用及证件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合法经营。 二、改造后的机驳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租赁时间:暂定五年,不得提前退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到期后(年月日),甲方愿意将皖安庆驳以每艘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出售给乙方,两艘船共计人民贰佰捌拾万元整。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季度(年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售船款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交清购船款后,负责办理船舶产权注销手续。 五、船舶在经营中,甲方船舶保险从年月日起由乙方承担购买,并提供保单发票复印件给予甲方备存。若发生海损及其他事故,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应向投保公司索赔。超出保险费用及其他在经营中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若乙方不能购买船舶保险,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 船舶的灭失,乙方应赔偿甲方船舶实价每艘佰拾万元整,两艘共计人民币佰 拾万元整。 七、乙方在船舶改造期间,甲方认可个月时间,免除乙方 租金。 八、船舶租金:每月两艘人民币万元整(年租金 拾 万元 整)。 九、合同签后乙方必须预付甲方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甲方在合 同期满后抵扣乙方购船款。 十、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付一季度租金,以后每一季度末10 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季度租金。(年月日前付一季度租金)。 十一、交船地点:港。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一方违约应 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6出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 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 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 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 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签订日期: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7出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船____马力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进行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的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乙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方负责,但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8出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19出租方:(简称甲方) 电话:传真: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船名、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条其船体本身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船舶的所有权人,特授权汉口港埠分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该船舶,乙方将此船舶用于汉江新沟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总工期约二个月,从《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之日起作为起租日。双方约定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0.00)计算,船员劳动报酬壹万五仟元整(¥15000.00)计算,两项合计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内,不足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不足一个月以天为单位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4500.00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壹拾叁伍万伍仟元整给甲方,次月起每____日按进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决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赁物。 3、双方约定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0.00),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得冲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终止,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双方财务对账清算后办理退还手续。 第四条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双方约定:船舶交付地分别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汉港15码头及汉江汉川电厂码头,由双方现场办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时,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将船舶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安排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费用。 2、工程完工后,租赁船舶由乙方负责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趸船安全无损完好,并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若发生缺少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延期租赁,乙方不予返还趸船,视为乙方延期租赁,需按本合同项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应按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双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该船舶。返港后双方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后,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乙方在租赁趸船交接时应对趸船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即证明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异议。 第五条船舶维修、保养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导致的所有燃润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6:00——22:00时。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若无特殊情况,甲方保证平均每月27个正常工作日。 3、租赁期间,乙方仅拥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因自身债务及纠纷将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与甲方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同时征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将船舶迁移至汉江新沟外其它泊位水域时,乙方需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船舶移至汉江新沟外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船舶。 7、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搞好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悬挂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应符合《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配置消防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租赁该船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1、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下,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缴付租金,拖欠达5天。 (4)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影响乙方使用。 3、由于双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若属甲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乙方已缴付的船舶返港费及尚未履约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若属乙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及返港费,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设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解除终止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船舶返港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进行。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另附交接清单一式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0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 6.船旗国和登记国 7.呼号 8.船型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 15.交船港 16.交船时间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18.还船港 19.连续日通知 20.进干船坞周期 21.航行区域范围 22.租期 23.租金 24.支付币种及方式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账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 27.抵押;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 29.依第11条或第12条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或第12条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 32.潜在缺陷 33.适用的法律 34.仲裁地点 35.租用/购买协议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________签字:租船人________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1合同编号: 立合同双方: 承租方:中港第三航务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用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 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及配合现场(海上)的一切施工作业 。 (二)、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五、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暂定),准确租期以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通知为准。租期自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结束。租期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六、租费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费为元/月,单价元/天。月租费中已包括:船员工资、劳务费、淡水、机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燃料费等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二)、船舶的避风由出租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不能作业的天数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凭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承租方按双方书面确认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出租方开具正式的发票收取进度款和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账号。承租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完备,轮机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员,并符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损失,出租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出租方必须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如出租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有出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承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五)、出租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 (六)、出租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出租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免于责任。 (八)、出租方必须听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出租方船员应保管好承租方的货物及物品,租船结束后 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出租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出租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出租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负。 (四)、出租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承租 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被租赁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二)、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一切生产调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承租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承租方除不负责此期间的租费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该期间的租费承租方不予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出租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未经承租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确认均 无效。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确认及经海事部门资格认可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算付清后自行失效。 (三)、出租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承租方无关。 (四)、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执份,出租方执份。 承租方(章):出租方(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人:船长: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2租作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船____马力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进行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的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乙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方负责,但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3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船舶租赁合同简单版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出租方: (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船名、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条其船体本身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船舶的所有权人,特授权汉口港埠分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该船舶,乙方将此船舶用于 汉江新沟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总工期约二个月,从《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之日起作为起租日。双方约定起租日为 20x年 2 月 26 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计算,船员劳动报酬壹万五仟元整(¥15000.00)计算,两项合计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内,不足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不足一个月以天为单位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4500.00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壹拾叁伍万伍仟元整给甲方,次月起每5日按进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决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赁物。 3、双方约定租金从 20x年 2 月 26 日起开始计算。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得冲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终止,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双方财务对账清算后办理退还手续。 第四条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双方约定:船舶交付地分别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汉港15码头及汉江汉川电厂码头,由双方现场办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时,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将船舶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安排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费用。 2、工程完工后,租赁船舶由乙方负责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趸船安全无损完好,并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若发生缺少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延期租赁,乙方不予返还趸船,视为乙方延期租赁,需按本合同项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应按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双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该船舶。返港后双方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后,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乙方在租赁趸船交接时应对趸船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即证明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异议。 第五条 船舶维修、保养 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导致的所有燃润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6:00——22:00时。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若无特殊情况,甲方保证平均每月27个正常工作日。 3、租赁期间,乙方仅拥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因自身债务及纠纷将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与甲方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同时征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将船舶迁移至 汉江新沟 外其它泊位水域时,乙方需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船舶移至 汉江新沟 外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船舶。 7、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搞好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悬挂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应符合《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配置消防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租赁该船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下,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缴付租金,拖欠达5天。 (4)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影响乙方使用。 3、由于双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若属甲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乙方已缴付的船舶返港费及尚未履约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若属乙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及返港费,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设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解除终止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船舶返港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进行。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另附交接清单一式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4(作为出租人) 和 公司 (作为承租人) 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 (直接租赁) (编号:RZZL-CB 201 ---00 ) 日期:20x 年 月 日 本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 月日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签署。 (1)东方信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称“出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 (以下称“承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开户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由出租人向承租人选定的船舶建造方(以下简称“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船舶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为融资租赁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书性质 本协议书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船舶(包括船壳、机器、设备、仪器和属具,以下统称“租赁船舶”)的完全自主选定,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赁船舶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二条 租赁船舶 本协议书所称租赁船舶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完全自主选定,与 出卖人、承租人在 年月日签署的《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协议书编号:RZZL-SFMM201 -00 详见附件八)项下船舶。租赁船舶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租赁船舶详单》。 第三条 租赁船舶的购买、交付与登记 3.1 承租人以使用租赁船舶为目的, 向出租人以光船租赁的方式承租租赁船舶;出租人仅根据承租人的上述目的,依据承租人对租赁船舶及出卖人的选择,于 年 月 日与出卖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供出租人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并承诺按本协议书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2 租赁船舶的购买价款为《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中约定的船舶购买价款,即总金额 元整人民币(小写:)。此金额仅为概算成本,实际成本以出租人最终实际支付总额为准,包括向出卖人所支付的船舶购买价款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如果实际成本超过《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约定的船舶购买价款,出租人有权根据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利率及租金支付方式相应调整租金。 3.3 双方确认,出租人除向出卖人支付船舶购买价款及出租人因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自行缴纳的税款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其他税款、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出租人购买租赁船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出租人的船舶国籍登记、所有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以及其他与船舶购买、光船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税收(包括此后国家新开征的税种)。 3.4本协议书项下租赁船舶由承租人代表出租人从出卖人处接受交付。承租人代表出租人接受租赁船舶后,即视为出租人已按本协议书约定向承租人交付了合格的租赁船舶。 承租人在书面告知出租人后,可以直接向出卖人指定交船港、交船时间。承租人应做好接受船舶的一切准备工作。 承租人在接受租赁船舶后,应当在三( 3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出具《租赁船舶接受书(致出租人)》(格式详见附件三)。即使承租人怠于出具《租赁船舶接受书(致出租人)》,亦应视为出租人已全面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租赁船舶交付义务,承租人亦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出租人未能适当履行租赁船舶交付义务。 3.5 出租人在承租人代表其从出卖人处接受租赁船舶时起对租赁船舶享有所有权。承租人在接受租赁船舶后,应当在三( 3 )个工作日内会同出租人并协助办理租赁船舶的所有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如有)及光船租赁登记手续,船舶所有权人登记为出租人。双方对办理所有权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负有即时提供任何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书、交付证明、购船发票等文件资料)的义务;承租人并应负担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的所有登记税款、费用。如因承租人原因影响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变更登记及光船租赁登记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依照本协议书约定,选择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如承租人迟延交纳登记税款、费用而出租人代其交纳的,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或其他任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所有皖安庆驳两艘吨级甲驳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出资改造为机驳,改造机驳后的船舶相关证书、证件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改造机驳费用及证件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合法经营。 二、改造后的机驳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租赁时间:暂定五年,不得提前退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到期后(年月日),甲方愿意将皖安庆驳以每艘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出售给乙方,两艘船共计人民贰佰捌拾万元整。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季度(年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售船款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交清购船款后,负责办理船舶产权注销手续。 五、船舶在经营中,甲方船舶保险从年月日起由乙方承担购买,并提供保单发票复印件给予甲方备存。若发生海损及其他事故,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应向投保公司索赔。超出保险费用及其他在经营中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若乙方不能购买船舶保险,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船舶的灭失,乙方应赔偿甲方船舶实价每艘佰拾万元整,两艘共计人民币佰 拾万元整。 七、乙方在船舶改造期间,甲方认可个月时间,免除乙方租金。 八、船舶租金:每月两艘人民币万元整(年租金 拾 万元整)。 九、合同签后乙方必须预付甲方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后抵扣乙方购船款。 十、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付一季度租金,以后每一季度末1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季度租金。(年月日前付一季度租金)。 十一、交船地点:港。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船舶每艘估价壹佰伍拾万元整,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如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船舶灭失,甲方应承担总估价的20%,乙方承担总估价的80%,除船舶灭失以外的海损事故,由乙方承担。)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6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 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7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 )____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船舶租赁合同书 篇28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号机渔船船舶检查簿号码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村,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村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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