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投标委托合同 |
范文 | 投标委托合同(通用8篇) 投标委托合同 篇1甲方(委 托 单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评 级 机 构)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提高企业在政府采购标招投标领域的竞争力,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企业进行 年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级,并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评级资料(见附件),做好必要的配合工作。 第二条 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信贷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征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规范程序,通过现场调研、收集资料,从企业基本状况、财务指标状况、管理及发展能力、公共信用监管信息等几个方面对甲方进行信用评价,并出具客观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企业信用报告》 第三条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评级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若项目评级需到东莞市外实施调研的,甲方同意另付调研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甲方将评级服务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附后)。乙方在确认款项收妥后,出具合法发票交甲方。 第四条 乙方在调研工作结束并收齐补充资料后,应在十个工作 日内完成对甲方的信用等级评定并出具企业信用报告。如需甲方补充评级资料的,则从资料补齐之日起顺延计算。 第五条 甲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对信用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负责。乙方为甲方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第六条 乙方对甲方信用等级评定后,在甲方评级服务费按时缴纳的前提下,将企业信用等级通过公司网站、内部刊物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如甲方对乙方评定的信用等级有异议,可在收到评级结论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支付复评费用人民币五仟元整,进入复评程序。未对资信评估结果提出异议,既视甲方接受该资信评估结果,资信评估工作结束。 第七条 甲方在信用等级评定后,如发生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和重大失信行为而影响信用等级的情况时,应及时告知乙方。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重大经营变化和重大失信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有权调整甲方的评级结果。 乙方根据评级规范对甲方开展跟踪监测,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 乙方出具的信用报告仅适用于广东省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不作其他用途;如作为其他用途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寄送《企业信用报告》一式三份及证书一份,该报告的有效期为壹年。在有效期内甲方要求乙方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的,乙方向甲方按每份人民币伍拾元收取工本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与评级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存在严重瑕疵,导致评级结论失真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评级服务费不予退回。甲方和乙方完成合同签订、已支付评级服务费、并提供相关评级资料后,甲方于现场调研前要求退评、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其返还不高于50%的已支付评级服务费用。如甲方于乙方现场调研后要求退评、解除合同的,乙方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评级服务费用,且若甲方未支付的评级服务费用仍应支付。 2.乙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每延迟一天,应按收取的评级服务费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没有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信息,乙方可以自行调整甲方的信用等级,由此可能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委托合同 篇2甲方: 甲方代表: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久持不下,经过甲方全体人员讨论一致通过聘请乙方作为委托代理人,在与沟通事宜上全权代表甲方行使及执行各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的有偿委托,甲方委派作为总代表与乙方沟通配合。 1.1.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1.1.2案由: 1.1.3受理机关: 1.1.4涉及标的: (2)委托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1.2.1代理事项:乙方代理甲方在本案中与沟通的全部事宜。 1.2.2代理权限:全权代理、特别授权。 第二条 双方权责 (1)甲方权利 2.1.1随时监督乙方代理事宜进度情况,可提出对预期结果有正向影响的提案意见,乙方须第一时间回复意见。 2.1.2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具体约定详见“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相关条款说明。 (2)甲方责任和义务 2.2.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2.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2.2.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2.2.4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非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权利 2.3.1在甲方违背 “2.2.1”条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3.2代理费用在未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支付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责任和义务 2.4.1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相关优势,综合社会各方面因素,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4.2乙方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2.4.3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4.4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代理费 3.1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 )。 3.2上述费用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给付总金额%作为首款,余款应在代理事宜完成之日起(含)5日内一次性付清。 3.3乙方结算账户信息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其他费用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4.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4.2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4.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5.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5.2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收费。 5.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 不需退还甲方已交费用,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5.3.1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5.3.2甲方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5.3.3甲方单方中途解除委托关系或事实上解除委托关系或放弃了委托事项或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撤诉的; 5.3.4乙方已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或在分阶段的委托关系中,乙方已事实上提前完成了全部委托事项的。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若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委托代理任务,乙方退还全额既得代理费用。 6.2若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代理任务未完成,应先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有符合本合同既定事宜问题发生,优先履行合同约定。 6.3若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代理任务未完成且发生非合同约定之异常,双方须友好协商处理意见。 6.4其他事宜 。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代表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委托合同 篇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就广场商住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事宜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简介 本项目招标名称: 总建筑面积: 总户数: 物业类型: 招标方式: 乙方于招标文件审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本次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并完成在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合法备案手续。 二、 费用金额约定: 根据市场情况,双方约定本次招标、投标咨询服务费共计 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开标结束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其余 于本招标、投标工作结束,且乙方做完招标备案工作后给付乙方。 三、 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物业招标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协助完成本次招标、投标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招标、投标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四、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负责物业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备案等相关咨询事宜。协助甲方在选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过程中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2、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此项目物业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编制咨询工作; 3、 乙方负责与xx市房屋管理局物业处就本次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沟通和审核,并经xx市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确认备案,达到招标、投标要求。 4、 乙方应当对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相关情况承担保密责任。 5、 乙方按照合同总款项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偿欠款的法律权力。 2、乙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时间为准),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若因甲方资料缺陷或迟延提供,导致招标工作时间延误,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备案结束后履行完毕。 八、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委托合同 篇4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永城市文物旅游局交通标牌采购的投标一事,委托乙方代理参与投标。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就永城市文物旅游局交通标牌采购投标一事,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 双方在投标过程中以“河南万象交通标牌设施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编制标书等。 第三条 在投标过程中,甲方自行垫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公共费用、招标文件购置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第四条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投标事项,包括标书的制作、其它行政与商务文书的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代理投标事项中,应忠实于甲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条 投标成功,乙方应代表甲方签订合同,工程预付款、工程全款以及质量保证金甲方 委托乙方公司账户代收,收款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交予甲方。 第七条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关发票,所需税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擅自终止本协议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双方协商终止或变更本协议的,都需以书面的形式,否则无效。 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擅自转委托代理。 第九条 要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文书,其权利与义务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投标委托合同 篇5甲方(委托单为):__________ 乙方(评级机构):__________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提高企业在政府采购标招投标领域的竞争力,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企业进行 年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级,并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评级资料(见附件),做好必要的配合工作。 第二条 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信贷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征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规范程序,通过现场调研、收集资料,从企业基本状况、财务指标状况、管理及发展能力、公共信用监管信息等几个方面对甲方进行信用评价,并出具客观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企业信用报告》 第三条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评级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若项目评级需到东莞市外实施调研的,甲方同意另付调研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甲方将评级服务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附后)。乙方在确认款项收妥后,出具合法发票交甲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投标委托合同 篇6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 年月 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投标委托合同 篇7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 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甲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 ,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四、中标合同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每笔的税费为招标人当次支付金额的 %)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鉴于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甲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甲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投标委托合同 篇8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甲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甲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四、中标合同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每笔的税费为招标人当次支付金额的%)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 鉴于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甲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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