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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

承包经营合同书(精选25篇)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

  为了更好地开展超市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超市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超市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 的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超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超市,并保证合法经营。  甲方将经营超市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 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 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 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______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五、 经营证照

  1、 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超市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附件。

  2、 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 消费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券)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费卡(券)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________年,合同范本《超市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或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超市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详见移交清单)。

  3、 甲方将超市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 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 乙方应当爱护超市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超市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 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 乙方不得以甲方超市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 其它

  1、 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 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车主毛娟决定将车辆承包给他人经营,现将双方协商同意条款如下:

  一、承包车辆:东运集团泾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甘L18915中型普通客。

  二、承包期限:20xx年 1 月 13 日至 20xx年 1 月 12日止。

  三、承包费:每年 元整,大写 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月13日前交清承包费。

  五、承包保证金 元整(即 元),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和承包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六、乙方每月 号之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代规费 元。即:保险费 元,营业税 元,互助金 元,管理费 元,车船税 元。(以上费用按每月计算,并随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其他费用 元。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所属的车辆施行运行、安全、技术、财务、司助及车辆维护保养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车辆按时定期检查大修。

  八、若遇国家政策及行业规定有变化,甲方有权终止或相应变更合同条款。

  九、为了确保车辆的整体完好,甲、乙双方必须履行车辆移交手续,承包期满,甲方按移交清单有权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除正常磨损和折旧外,乙方要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状况完好,凡达不到技术性能要求的,必须按质论价赔偿。

  十、凡车辆经营中产生修理费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行车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乙方要按时定期在甲方指定的地点(40天换机油、机滤、打一次黄油、两个月二级保养维护并保养电瓶、发电机、电动机、换一次三滤)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甲方车辆技术性能和状况的完好。

  十二、合同期内若双方发生纠纷或产生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诉讼。

  十三、乙方若不按时交纳各项费用,每迟延一天,按交纳费用总额20%扣罚保证金,迟延超过一月者,除交纳罚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乙方若不按合同保养车辆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保证金的20%至40%。

  十五、乙方在车辆经营中必须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规定的时间检审验车辆,并按规定时间办理二级维护。

  十六、年内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按实领金额,双方所经营的时间分配。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20xx年1月13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毛娟承担,20xx年1月13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袁成义承担。

  十八、车辆移交清单附后。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 亩,中幼林 亩。该片林木北起 至 ,南起 至 ,东起 至 ,西起 至 。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 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 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 ∶ 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 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 ∶ 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 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 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 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林业局、乡政府、XX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订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 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 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 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 承包期限为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金额、保证金的支付

  2.1 承包形式:乙方上缴承包金额包干,超额全留。

  2.2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个月为壹期支付,即人民币每一期的第三个月付清本期承包金。超出定额部分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2.3 会所财务电脑中,20xx年2月15日前预售出消费卡15万元。到乙方承包期满时,甲方还是认可15万元。多出部分乙方交给甲方,少于部分甲方补给乙方。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 在乙方承保前会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2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和房租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

  3.3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3.4 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人身伤残,财产损失,经营违规,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2 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3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

  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全面合法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上交款。

  5.2 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5.3 乙方负责会所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4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双方承诺

  6.1 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 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承包金,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7.2 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它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7.3 会所内的设施按承包前清单为准,当期满后乙方要如数完好(能正常营业)归还如有缺少损坏物品,则由乙方补全或赔偿。要保证后期正常营业。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选煤厂洗精煤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和承包范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范围

  1、甲方入场的所有煤炭(包括矿外送入和本矿落地煤回洗)洗选由乙方承包;

  2、洗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设备完好率和运转率经甲方检查考核不得低于95%;

  3、设备大修按集团公司煤矿设备大修理管理办法规定,由乙方提报检修计划和材料计划,经甲方审核后,材料配件甲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大型检修;

  4、乙方所雇佣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乙方承担其工资、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可以甲方单位员工名义,费用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出现工伤事故所产生的治疗、赔偿等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煤泥水充填泵的操作,与矿方充填利用煤泥水的工作协调配合好。

  7、因煤泥水排放导致的民事纠纷和环保部门追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原煤入料和选后煤泥的转运;

  2、对乙方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必须把选煤工作全部纳入煤矿的管理工作中,对选煤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与管理;

  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必要时有权对乙方“三违”现象做出处罚。

  3、对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养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因乙方不负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有权要求”改为“由”)乙方承担修理、材料费用;并追究乙方责任,进行处罚。

  4、根据审批后材料计划及时解决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材料配件。遇有设备抢修或乙方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时,必须认真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推辞。发生争议时,先解决问题,确保正常洗选生产后再协商处理意见;

  5、必须保证煤炭流水线生产,由甲方负责的工序不影响煤炭洗选,并积极与乙方配合,严禁设置障碍,否则,严肃处理;

  6、在返洗煤时,装载机必须供料到位,不得制约洗煤,并有权处理因管理问题出现的超噪音和排泄污染;

  7、负责选煤工作所有内外协调事宜。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本协议第一条乙方所承担煤炭洗选范围,认真组织好人员,维护好设备,完成煤炭洗选工作;

  2、对所用员工有管理和任用权及培训教育权;

  3、为保证选煤质量有建议设备改造或更换权,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对选煤流程中承包的工序负全面管理责任,必须保证正常生产运行和洗后煤炭各项指标;

  5、必须参加甲方的调度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听从甲方指挥、配合甲方工作、接受甲方监督与考核;

  6、需要甲方解决或配合的工作要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提出。

  四、洗精煤质量和数量要求

  1、全水分不得超过25%;

  2、煤炭发热量月平均不得低于4600大卡;

  3、选后斗提矸石发热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标准样为准(建议明确:选后矸石斗物料热值不超过800大卡,中煤斗物料热值不超过900大卡,压滤后的煤泥不超过1000大卡)

  4、大粒、小粒煤种中,低于筛面粒径的煤不得超过5%;

  5、洗煤数量必须满足甲方两区出煤不落地,另由甲方提出的免洗煤除外;

  6、保证洗煤用水循环使用,浓缩后的高浓度煤泥水可用于本矿充填,不得把洗煤水直接排放,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压滤后成为合格的清水排放。否则,因此造成民事纠纷或环保处罚由乙方承担责任;

  7、车间内环境卫生必须达到(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要求;

  8、不得因吃饭等无故停产影响井下生产或造成煤炭落地反洗,否则,甲方按影响程度追究乙方责任。

  9、1—4项质量的标准每超百分之一,甲方按相应比例减付乙方费用。

  五、其他

  1、乙方达到本协议管理标准和质量要求,马架子煤矿原煤按洗后精煤数量每吨9、1元,本矿按洗后精煤数量每吨给乙方费用8、1元(含工资、管理费、保险、浓缩剂,除大修以外的设备维修保养零配件费用的所有一切费用),以工资形式支付给乙方,以甲方销售的洗精煤数量为准(不入洗直接进行筛分后销售的应另行商议费用);井口看卸载人员归乙方调动任用,甲方按原工资标准另行给乙方;

  2、乙方把所雇佣人员名单和工资标准报甲方,作为甲方每月支付工资的依据。乙方所雇佣人员每月支付工资额度,不得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精煤数量每吨8、1元的费用额度,如有余额,经甲方考核每月结算一次。

  3、除设备大修和改造以外的中、小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费用,承包给乙方。此范围的零配件乙方可自行采购,如使用甲方材料可按进价核算,节超自理。经检查分析因乙方维护保养和使用不当或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和零配件损坏及设备大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果乙方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所雇佣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并强制乙方整改执行。

  六、协议起止日期与纠纷解决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如果在执行中有不完善的地方,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果在执行中有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试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6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余江县杨溪乡杨溪村牌塘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陈玉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 __0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20__年 1月 30 日起至20__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__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__、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浴池座落于营口市西市区建新里2号楼,建筑面积407.8㎡。房屋质量良好,浴池经营设备良好。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是否继续承包,提前两个月交下期三年租金 元,一次交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大写 ,一次性现金结清。乙方设备押金、月票押金及经营不善导致停业违约补偿甲方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四条、乙方负责支付在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煤费、卫生费、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只能用于经营大众浴池,如改变用途,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终止前自己自行负责收回,甲方不承担。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后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经营场所经营权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导致营业执照吊销及停业(需赔偿甲方浴池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满后所欠各种费用,由乙方结清。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在承包合同期间,若经营场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盗窃、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经营者发生所有事故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遇政策性动迁,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所剩余承包款,乙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全额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诉请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设备清单见补充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8

  ____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9

  发包方: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账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天台茶叶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茶园: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茶园_______亩,__________的茶园_______亩,__________的茶园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的茶园_______亩,共计茶园_______亩。(附平面图)

  2.与茶园生产经营配套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生活办公用的设备、设施;相关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附平面图及清单)

  3.上述各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改造、转租(除公共市政设施外)等方式处置。甲方如有需要,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协商解决。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_______年至_______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从______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______%。

  3.乙方应在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职工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如乙方出于多种经营需要而涉及林场,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出意见。

  7.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茶园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对茶树进行改种,包括修剪、台刈、品种改良等,并保证茶园种植面积的稳定。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置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置。

  6.乙方有权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内所有房屋的房产证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则甲方应按比例对乙方作出补偿。

  7.乙方对水塘拥有管理权,并拥有优先取水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需用水,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权在甲方管辖的范围内开渠引水。

  8.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电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生产、生活中所需木材须在甲方指定地点砍伐,无偿使用。

  10.乙方必须遵守《护林防火公约》及有关规定,严禁烟火进出,严禁放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火警、火灾必须积极参与扑救。

  1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各项报表,并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贰万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该保证金应退还给乙方。

  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无需退还。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万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4.甲、乙方破产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天台县_________、天台县公证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修理厂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甲方同意将其部分维修车间承包给乙方经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冠以甲方名称在甲方的场地和经营许可范围内承包经营,不得另作他用或转包给他人,乙方承包车间经营时所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经营上自负盈亏。

  二、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但所聘人员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

  三、承包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实行对外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四、承包金额及相关费用交缴方式:

  1、乙方承包车间位置,自东往西,标号为3至6号共________间,每间每月_______元,四间合计月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订之日即一次性交纳承包金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承包车间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按市价计收,每月收到甲方的水电费收缴通知后的___________

  天内交清上月的水电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间的面积和作业项目配置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监督指导乙方做好消防工作。

  2、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所发现或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客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乙方若主张或要求其维修服务费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客户。

  4、甲方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对乙方进行技术和服务质量实际监管,建立管理台帐,并为乙方出具相关凭证。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依约收取维修服务费。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客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并且不符合约定的其它要求。

  3、乙方有权对客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可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或依法主张合法权利。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客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为进厂维修的机动车客户提供维修服务时,服务项目不得超越甲方的《经营许可证》明确的范围。

  4、乙方在甲方的监管下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向客户提供可靠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维修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全部责任。

  5、乙方须保管好甲方配置的消防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遗失或被盗由乙方赔偿,属非正常损耗的由乙方补足、补齐。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

  7、乙方须协助甲方做好厂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生产作业期间所产生的各种垃圾要自行清理消除,废油等须及时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

  七、违约责任

  乙方对客户所提供的服务与维修合同不符或违反行业管理规定造成商务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全部责任。

  拖欠费用的,甲方除追回欠费外,另按每逾期一天收取乙方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

  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扣乙方___________元违约金。

  1、乙方无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拒绝为客户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累计达___________次;

  2、乙方受到客户一般有效投诉累计达到___________次;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仍未能纠正;

  4、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被甲方发现的;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车间转包他人的。

  2、拖欠各项费用满___________个月的。

  3、严重违反合同有关约定的。

  八、其他约定

  乙方在承包期间,以甲方内部承包者身份对外经营时,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处理。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修理厂生产中断的,中断期不计入合同期限,中断消除后乙方可继续使用场地,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但未使用期间的承包金及押金。

  十、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市场”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内,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以及市场建设、经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成为规范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承包经营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根据甲方拥有位于的使用权,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为市场的所有商铺、摊位及所有附属设施提供给第三人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效益。

  1.2乙方愿与甲方签定承包经营合同,成为承包经营市场的经营者,乙方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3承包金:乙方承包沙湾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而按约定数额、方式、时间向甲方交纳的款项。

  1.4营业总额: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设备从事的任何经营及利用摊位或其附属设施、设备,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附件和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别约定若与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特别约定为准。

  1.6本合同中关于期限的计算,按年计算的,从当年月日起算至该年月日为满一年;跨年计算的,至下一年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年;按月计算的,从月份的第一日起计算,至该月最后一天为满一个月;跨月计算的,至下一月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月,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1.7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说明或者就特定情况达成共识,本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历年、月、日,均包含中国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数。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内容涉及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

  第二条承包经营范围

  2.1甲方将沙湾市场的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其设备交由乙方承包经营。(该商铺、摊位位置以及交付时的已有的附属设施、设备,见本合同附件;现有商铺平方米、摊位446个之平面图,市场测量总面积:平方米均属乙方承包范围。)

  2.2根据甲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乙方按照自己的整体规划,自主从事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3.1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在内的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自行收益和承担因其自身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利润和亏损。

  3.2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除房屋出租税(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以外的所有经营所需各项费用。如因乙方行为导致被有关单位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3证照责任:乙方从事经营所需许可证件由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领。(见本合同附件:证照交接清单)。

  第四条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承包期限为:年,

  4.2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满后续经营的,应于距期满日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承包条件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条承包金、税金及其他费用

  5.1乙方承包经营的承包金采用以甲方_年的原应收租金标准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数;每五年为一个增长率调整周期;逐周期递增的方法,先缴纳后经营的原则。

  5.2承包金基数:(_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万元人民币。

  5.3调整周期

  5.3.1第一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3.2第二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3.3第三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3.4第四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4增长率

  5.4.1第一周期总增长率为10%,但_年度租金按_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不变。

  5.4.2第二周期总增长率为20%

  5.4.3第三周期总增长率为30%

  5.4.4第四周期总增长率为40%

  5.5承包金的计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数×对应周期总增长率。

  5.6承包金缴纳时间:乙方于当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当年度承包金。

  5.6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除房屋出租税以外的(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各类税,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保证金

  6.1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条件的保证金。

  6.2承包期内,保证金交由甲方委托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内,如乙方忠实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项条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改造、新建方案的,甲方将其保证金全额无息奉还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_年度承包金。

  第七条装修、改建和新建

  7.1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施、装置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甲乙双方同意遵循“来添走弃”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改造、装修、新建,在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7.3乙方改造、新建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第八条逾期支付

  8.1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甲方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金自应付之日起算,直至实际付款日止,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9.2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标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权。

  9.3对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装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时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9.4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及时将沙湾市场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9.5甲方将沙湾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线路图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9.6甲方负责沙湾市场统一证照的办理、换证和年检后提供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10.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10.3乙方应当爱护沙湾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乙方负责向使用人统一收取并开支,乙方自负盈亏。

  10.4乙方确需改建或新建市场内结构设施的,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权代理人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有关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定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7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外经营活动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收益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8承包经营期内,遵守政府有关防水、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的规定及要求,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包经营标的物交还

  11.1本承包经营合同届满或因乙方承包期内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并须在30日内完整地将承包标的物交给甲方,乙方在撤离后承包经营区储存的所有物品视作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进行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的处理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责任的免除

  12.1若因甲方无法控制或不可归责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国家、地方政策变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以及其他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市场不能正常营业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或损失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免除乙方在此期间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费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证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13.1甲方主体的变更:合同有效期间,如甲方将沙湾市场转移给第三方或者权属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个月明确告知乙方权属变更的情况,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让的权利。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本承包经营合同对新业主及乙方继续有效,新业主及乙方均必须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甲方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经营履行,甲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唯甲方应与新业主办妥交办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4.1合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双方签定合同解除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1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离沙湾市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承包金不退还乙方,同时乙方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4.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全部承包金,同时甲方还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乙方营业总额及改建、新建投资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均须向受损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受损方的可证明之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倍,违约方应在受损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支付该等损失赔偿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6.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7.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17.2双方声明

  17.2.1双方声明: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在鉴定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已对涉及到各自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告知,并达成了共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认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则,且愿意接受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约束。

  17.2.2乙方特此声明:本合同内容及附件内容已经完全明了和统一,并且了解沙湾市场现状。

  17.2.3甲方特此声明:在签定本合同时没有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责任进行了充分说明。

  17.3条款标题:各条款的标题为方便参阅而设,所起的作用仅为提示和说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者描述各具体条款的范围和限度。

  17.4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解释或者描述有争议时,应当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释。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贰拾年,即从20_年3月1日到20_ 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_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4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

  第二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转让承包土地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四条:乙方与土地所有者另行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

  第五条:土地用途:生产经营、种植业。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进行转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将转让价泄露给第三方;

  4.将所承包土地及土地上一切附属物(房屋、水井、果树、农作物等)及林权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5.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让价格和缴付转让金;

  2.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讯、电力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七条:转让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转让金的50%,即________万元;其余50%,即________万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2%缴纳滞纳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转让或毁约,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大酒店及其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 同:

  一、基本约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额投资的下属全资独立法人。

  2、乙方愿整体承包经营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双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丙方对此表示确认和同意。

  二、整体承包经营的范围及条件

  1、甲方下属的全资独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酒店的餐饮部营业用房包括营业大厅、包房、后厨、粗加工房,二楼至五楼的客房,六楼的商务房间。

  3、上述餐饮部营业用房、客房、商务房的相应设备设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三、承包金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 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缴纳承包金上递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币19.2万元。

  3、以后乙方应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 共 计人民币3 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四、承包经营期限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五、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 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三)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以丙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义对外担保或举债等。

  5、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经营。

  6、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大酒店范围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12、酒店的六楼为商务房,乙方在经营时只得将其用作公司注册地或办公场所,不得另作他用。

  13、华铁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酒店现拥有餐饮、客房及商务三种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应随意改变。确需局部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协助的义务。

  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险手续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完毕,以后下一年的保险手续在本年年底前及时延续、办理。

  19、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相关产权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20、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负责办妥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按食品卫生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一系列证照。

  六、违约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为:当年总经营承包费乘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的10%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进行整改与装饰等的投入。赔偿标准定为: 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15%提前终止合同年数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整改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5、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6、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丙双方在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为:影响时间天数年承包费/365天计为经济赔偿额。

  七、承包经营的终止

  1、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按规定将华铁酒店返还给甲、丙双方。酒店的建筑物、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客房内的办公桌、椅、床、柜、沙发及办公用品等物品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甲、丙双方。 如有减少或不符,乙方应按市价向甲丙双方负责赔偿。

  2、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因经营需要而对酒店添置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动产均一律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损坏。

  3、酒店原有的10门通讯有直拨电话、一台小型自动程控交换机及分机若干门,承包期满后转让给乙方,转让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4、酒店的全部资产、设备设施、各类物品、用具完好地归还给甲方后,甲方即应把押金人民币三万元等退还给乙方。

  5、乙方承包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其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承受,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 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叁方各执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证,公证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4、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6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地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7

  发包方:

  承包方:

  为充分利用村集体土地资源,加快村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经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后村镇人民政府同意,甲方公开招标,乙方中标,甲方将村西岭发包给乙方用于发展茶叶,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赁对象的名称、位置、面积:

  1、名称:

  2、面积: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日期

  承包期限年,自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

  三、承包用途:

  1、乙方租赁土地只能用于茶叶合作社经营。

  2、乙方必须保护好现有资源,不得破坏,不得水土流失,乙方不准进行卖、运沙土等掠夺性生产活动。

  四、承包费及缴纳:

  承包费每五年一付,每亩每年元。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使用土地。

  2、甲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收取租赁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有维护乙方承包土地治安秩序的义务,教育村民维护乙方承包土地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和生活。

  2、甲方应保证乙方现有进出道路畅通,并无偿使用。村民有破坏和堵截的现象,甲方应协调处理,如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承包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无偿利用附近水库的水源,乙方承包地内的水源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保证乙方生活所需照明用电,乙方需用动力电,由甲方协调供电部门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权利:

  1、租赁期内,乙方对所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在租赁范围内有权根据需要建造相应的设施,拥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2、承包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甲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对被征用部分因此所产生的土地所有权赔偿归甲方,在所相应减少的承包期内地上附着物赔偿归乙方,甲方退还乙方所征面积的承包费本息。

  4、租赁期内,乙方享有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待遇。

  八、乙方义务:

  1、乙方按合同使用土地,开发建设、经营,不得由国家的现行政策、法规相违背。

  2、开发建设期间需用劳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甲方村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市场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公平公正及之前签订的《开封市中大商贸城承包经营合同》基础上,合同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经营的物业——商场情况:

  中大商贸城坐落于开封市中山路南段中国银行大厦对面(如名称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其平面图和商铺编号详见附件一。该商场共有商铺 976套,建筑面积共24374.85平方米,甲方实现销售面积5105.08平方米,可承包面积19269.77平米(随甲方销售引起可承包面积变化的,合同双方另行确认)。

  甲方将未销售的、有合法拥有权的商铺交乙方经营。

  二、承包方式及租金:

  在三年免租期满后,经双方协商,20_年甲方向乙方收取年租金 肆拾万 元,乙方按季度缴费,每季度末前5天向甲方缴纳 壹拾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市场状况另行商定标准,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在该商场的租金及其他各项收费收益均归乙方所有,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加快商贸城发展引进大卖场,由甲方对步行街中厅进行钢结构改造,增加供电设施,工程施工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合同双方约定,因甲方销售引起承包面积发生变化的,租金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为《开封市中大商贸城承包经营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原合同条款中除本协议约定外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合同履约地: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9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

  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集体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甲方同意将位与 的一块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面积 亩,具体 。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亩 元计算,每年承包金共 。 年共计 ,乙方要在 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2、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3、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4、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5、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6、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7、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8、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1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承包合同书。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产品,依法享有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设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该林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因需水电,应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义务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费使用村组道路进行运输。

  三、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 )元。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五万 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和合并更变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江门市滘头五星新村12号底层铺位福利彩票店”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间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滘头五星新村12号底层铺位的“第44120xx9号福利彩票店”商铺及内部设施(福利彩票机一台、电视机一台、固定电话一部、台桌2台)交给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乙方承包“第44120xx9号福利彩票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1年,从20xx年11月23日到20xx年11月22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上交利润、保证金的支付

  2.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保证承包期限内将乙方当月福利彩票电脑销售的利润于次月10日前返还给乙方。

  2.2利润计算方式:按照上月销售额的7%计算

  2.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结清承包费用、水、电、电讯等各项费用,甲方商铺验收合格后应如数返还乙方。

  2.4乙方承包该商铺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铺位产权人)场地租赁费用,及水、电、网费等费用。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 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2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场地租赁费用、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清结各项款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1乙方负责商铺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1.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3乙方经营期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广东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相关处罚和奖励条款。如违反规定向甲方赔付相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双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只用于此次承包经营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树苗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 苗率应达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 给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树苗高 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 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 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

  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

  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承包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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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10: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