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施工分包合同 |
范文 | 施工分包合同(精选31篇) 施工分包合同 篇1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6元/㎡计(大写:每平方米 贰拾陆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3元/㎡.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2元/㎡.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00元/工日,普通工80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__《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10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x年x月x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x年x月x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3000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3000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安全完成创意大厦工程主体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定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宝鸡市创意大厦 工程地点:宝鸡市高新十二路 二、承包内容(主体工程) 1、钢筋工程; 2、模板工程; 3、混凝土工程; 4、外架工程; 5、结构图纸工程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项目内容 1、钢筋工程 (1)钢筋的制作、绑扎及直螺纹套筒的钢筋切头、连接; (2)工完场清: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制作区域、施工区域及楼层间必须及时定期清理; (3)卸钢筋:钢筋到场后按要求整齐堆放; (4)钢筋电渣压力焊及钢筋料头对焊; (5)成品料回收:每层施工完,必须做好成品料回收及扎丝回收; (6)钢筋到场后及时提供钢筋试拉件; (7)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料的挂牌标识; (8)制作机械的安装和保养,操作台的安装等。 2、模板工程: (1)模板的制作、拼装、拆除(含模板清理、涂刷隔离剂、脱模剂等)。 (2)工完场清,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制作区域、施工区域内锯末、刨花清理,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随时保持清洁。 (3)周转材料:现场材料清理及倒运。 3、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收面、清理(含泵管布置、负责维修、保养、清理冲洗)。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堵泵,全力以赴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2)结构主体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泵车就位,施工中的浇筑、抹面、养护,楼层垃圾清理; (3)混凝土表面的感观处理、修复达到清水效果。 4、外架工程: (1)外架的搭设、防护、挂设安全网、铺设架板和日常的检查完善工作; (2)主体工程中的所有防护搭设、拆除及操作棚的搭设、拆除; (3)现场内安全通道的搭设、围护和修复工作; (4)作业棚的搭设及防护工作; (5)防护张网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搭设,现有建筑防护棚搭设另外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5、资料: (1)工序交接,自检表等资料; (2)安全、技术交底及班前安全教育、安全资料; (3)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施工保证措施、编制周生产进度计划。 (4)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表,必须真实有效。 6、做好成品保护 7、文明施工: (1)模板堆放处、周转材料堆放处、砂石料堆放处等场地须整齐、有序,随时清理; (2)安全通道棚顶、外架上定期清理; (3)楼层间定期清理。 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对承包项目内容以内的施工应严格遵守执行。 四、合同金额 1、基础以下:模板接触面: 元/M2 钢筋制作绑扎: 元/T 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元/M3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 元/M2,建筑面积:阳台全部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3、税金:以上所列单价均不含税。 注:±0.00以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系数为1.5,单价同±0.00以上。 五、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每月25日按完成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从当月劳务费中预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余额于下月20日前后付清。所预扣的质量保证金在主体验收后一个月内退付50%,剩余部分余额在所有手续结清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技术交底,加强过程控制,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以上所列单价为产品的优良价格,如达不到优良,按合格价格结算(合格价为优良价的80%),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不给予结算,但还要限期返工整改,在返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工期要求 工程主体工期在防水保护层完成算起,工期 天,按当月进度,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天;总工期延误一天,罚款20xx元/天,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天。 八、安全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标准规程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自行负责; 3、乙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4、长期、定期给职工进行教育交底; 5、合同有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须登记备案,并签定安全劳务卡,进行并接受安全教育,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维护设施严禁乱拆除。 九、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按省级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实施,因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要遵守文明卫生公约,服从甲方管理。 十、材料管理 1、严格按定额及材料管理制度发放材料,超领者按市场价从劳务费中扣除; 2、周转材料超定额损耗按原价赔偿,扣件定额损耗2%; 3、严格控制扎丝用量,绑扎Ⅱ级钢筋1.6kg/T,φ10以上钢筋为 4.7kg/T,φ10以下钢筋为8.4kg/T,钢筋料头50cm长以上钢筋必须分规格堆放整齐,50cm以下进废料堆; 4、消耗材料要及时检查,清理收回。 十一、机械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部机械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机械由甲方提供),严禁非本工种人员动用机械,机械应保证经常保养,正常运转,如机械发生故障,及时报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调查原因由人为损坏,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机械到场后由乙方负责就位及日常维护。机械周围严禁堆放材料,保证操作人员安全操作。 十二、和甲方安装部门的配合 在施工中如遇安装配合情况,乙方应留出适当作业时间作为甲方的施工时间。 十三、乙方承诺 1、垫资承诺 本工程六层顶板以下由乙方自行垫付人工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六层顶板完成时,由甲方支付乙方三层以下80%劳务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在与甲方发生任何借支情况。 2、工程质量保证承诺 保证达到省级“结构示范”工程,混凝土表面达到清水效果,确保省级文明工地。若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严厉处罚。 3、安全保证承诺 乙方安排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防护搭设小组,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该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化,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以及甲方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保证在施工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一切责任外,并愿意接受甲方的严厉处罚。 4、文明工地达标承诺 根据甲方创建的省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将给予全力配合,保证该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乙方愿接受甲方的严厉处罚。 5、进度保证承诺 乙方安排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的直属员工进场,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农忙的任何影响,保证不出现减员现象的发生,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日期安排施工进度,并力争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拖延施工工期,愿接受甲方严厉的违约处罚。 6、工资发放承诺 乙方在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规定第一个月内不发工资(第一个月内为员工借支生活费),第二个月全额发放第一个月工资,依此类推。乙方每月按员工工资表100%发放工资,发放后上报甲方工资表,由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资情况。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员工索要工资现象,由此给甲方造成声誉方面的影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严厉处罚。 7、形象建设达标承诺 乙方全体员工在进驻工地后,完全按半军事化管理员工,日常上班全体员工在施工现场集合点名,有各专业工长分配施工任务,并进行班前技术、安全交底。 8、材料管理达标承诺 乙方对进场材料配合卸车,分类堆放整齐,且挂牌标识清楚,配合甲方共同验收。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要物尽其用,绝不长料短用、胡拉乱锯,严格控制材料用量。若因乙方原因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愿接受甲方严厉的经济处罚,并按照原价赔偿所浪费的材料。 十、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水、电,食宿费用自理; (2)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工具用具(不包括自带工具)及建筑材料的发放; (3)负责施工中安全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消灭不安全因素,减少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4)给乙方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四周拉好安全网,立面设置防护围网,经常检查内外脚手架、龙门架,有关机械设备、电气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确保乙方安全生产。 (5)负责乙方的质量评定及任务单的结算工作。 2、乙方责任: (1)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 (2)在施工期间,如遇不安全因素或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制止和拒绝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误工费由甲方认可; (3)在施工期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减劳力,确保生产进度按期完成; (4)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节约用料,防止浪费; (5)垃圾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地大小便,遵守文明卫生公约; (6)严格执行各种工具、用具及建筑材料的领用制度。工程全部完工后,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中途退场,工程量将不予以结算,并处罚全部已扣的质量保证金。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双方手续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5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相关的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6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土方工程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原则 乙方承包甲方东汇·森语林一期9#、10#、11#、1#、2#楼及地下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各种机械设备挖掘机、运输车必须符合要求,不存在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具有二年以上建筑土方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均按包工包设备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施工用具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甲方视质量为生命,土方开挖、回填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工期标准及要求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施工通知单》。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施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 2、乙方现场设备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确保达到甲方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土方开挖边线、开挖深度标高及施工说明,对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 (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3)提供工作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挖掘机、运输车进场。 (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确保质量达到合格,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用自理。 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1)道路清理、保洁费用、城管局经营费用; (2)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根据桩基础施工要求 (1)9#、10#、11#、1#土方工程分两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3.1米(21.35米), (2)2#土方工程三级开挖,第一级挖到相对标高-2.5米(绝对标高21.95米);第二级挖到相对标高-4.55米(19.9米),第三级挖到相对标高-5.25米(19.2米),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具体包干单价定为: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六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第六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 2、本工程分 3 阶段结算,第一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第二级土方挖完后按已完工程量70%结算一次,土方回填后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阶段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月内付清尾款。 3、乙方施工完成 土方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项目工程技术资料,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 4、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 5、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 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 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视力低弱、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 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用或按价拨用。 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十、奖罚规定 1、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 2、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澄迈县有关规定到县建管部门、县工商部门、县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三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一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7发包方(甲方): 承包主(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2工程地点:海原县李旺中学。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总计374天。 第三条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费用的总中标价2%。 第四条 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好) 。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顺此产生的责任。 4.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和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若发现乙方有毁损甲方声誉、品牌、形象将终止合同。 第五条 环境安全标化 5.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合格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5.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结束,保修期止,此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与开发商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违约赴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月向对方提出书面商函,经协商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 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6.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3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8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黄山茶业集团投资的黄山茶业商务酒店内装饰工程由甲方总包施工,甲方将本项目分项消防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 分包工程内容: 按乙方自行设计的黄山茶业商务酒店消防工程的全套施工图以及工程预算范围内所含内容为准,具体包括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及箱安装、室内所有防火门制作安装(不含油漆)等。 二、 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 分包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 以上承包价款一次性包定,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款,否则甲方可随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清退乙方出场。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 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按业主要求一次性交付使用。乙方负责协调好与政府消防职能部门对本工程的整个竣工验收过程,并确保该工程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若消防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工至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四、 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甲方现场代表: 乙方现场代表: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 甲方利用现场有的运输机械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 3. 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4. 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接驳点,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具自行承担。 5. 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奖罚条款执行,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 乙方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工程竣工资料,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以备交工和检查。 5. 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 乙方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乙方集中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理。 9. 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12.双方均应教育职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确因施工原因损坏了对方的成品,应按价赔偿。 13.乙方负责该项目消防工程的报批及验收手续,甲方作好配合工作。乙方应确保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通过政府消防职能部门的验收。 六、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 2.工程竣工经政府消防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5%,即: 元(大写) 。 3.预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付清。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9发包方: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年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 ,装修完工前付 。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 公司与 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 工程一幢 层建筑施工包工给乙方施工好,为更好地按质量按时竣工,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按图纸要求及国家建筑规范施工,听从甲方及工程单位人员、监理员的指挥要求施工,乙方包工一层地板至十二层架顶及所有泥工土建装修完成(砌砖、批荡、打麻、做卫生间、厨房防水、公共部分贴砖、散水坡、栋天面等工程)总之与4#、5#楼为参照施工。 二、包工公价及付款:按图纸合同要求施工,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 )元付给乙方。本施工按每天出勤人数支付( ) 元生活费,每砌砖五层支付进度款建筑面积总造价百分之二十给乙方,十二层砌砖完工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百分之四十给乙方。每批外墙沙灰整幢一半,按22元每平方百分之八十计算付给乙方进度,批完外墙按外墙实际面积22元计算付百分之九十给乙方。 三、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杜绝浪费材料,如有浪费材料,按浪费材料的原价罚乙方,不得在土地斗嘴、酗酒、娱乐、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不得喝酒后上工地工作,要做到杜绝事故发生,如有轻微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的由劳动部门公证处处理。 四、本工期在房产方验收主体后批外墙在( )工作日完工,内墙在( )工作日完工,所有内外碰到停电、停水、停料、雨天应顺延。 五、所有内外墙与公用部分完工后甲方要付工资95%给乙方,剩下余款待房产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要把所有工资余款付清乙方。注:外墙乙方不按时竣工,超10天罚乙方5000元,如在工期前竣工,甲方奖给乙方5000元,乙方施工所有使用的机械,工具等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指印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待竣工验收付清款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另立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局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1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分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安化县人民医院 工程名称:安化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扩建)工程医疗综合楼 工程地点: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 工程规模:框剪结构,占地面积16792㎡,包括门急诊大楼、住院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67780㎡。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包含甲供材料及暂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化县人民医院签订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部分主要材料和设备采取“甲供”的形式;其他材料和设备一般由总承包人推荐品牌,分包人采购。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一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458 天; 二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360 天;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18天。 三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四、合同价款 1、按总承包单位一、二期投标报价合同价款下浮 % 。 2、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报价外追加工程量款下浮 % 。 3、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综合单价以总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5.1 一期工程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的70%,整体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0%。10%的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支付。 5.2 进度款支付:一期十六层医疗综合楼从±0每完成四层付款一次;二期五层裙楼每完成二层、十四层住院楼每完成四层付款一次;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如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未完就要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结算予留的30%工程款不予支付,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六、结算方式: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资料(按甲方的投标报价与追加合同款),由甲方统一做好整体工程的结算书递交建设方,整体工程结算经建设方审核后付款付至结算造价的90%。10%的质保金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支付。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优良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出现堵管、偏位标高不符造成的凿除用工由乙方自理。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而被质检员验收为不合格时,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质安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验收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可安排其他队伍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他方人员损失及项目造成损失,损失在20xx0元内(含20xx0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超过20xx0元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因不可避免或不可预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行为而造成后果,甲方的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其提出书面或口头整改通知,并给予每次罚款50元,对两次及其以上整改不到位者,甲方将做出退场处理。造成后果者乙方自负。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配带工号牌及遵守建设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7)在甲方的施工区域,乙方不得自己开设食堂。 九、进度要求:按甲方进度计划表完成。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进度时间按期或提前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甲方每周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十、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未用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井然有序。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并按项目部布置的地方统一分类堆放。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清理并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统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人次。被业主和监理罚款者,由乙方负责甲方代扣。 (5)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室吸烟。 (6)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不听安排每次罚款500元。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带行李,自购餐票)。 (2)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劳动就业证、暂住证),办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任务,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甲方提供施工层的电源、水源。 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有关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未经甲方安排、同意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擅自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甲方专业人员操作的设备及电器开关箱。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建设单位工作和生活区内行走。 (4)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的分项工程。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乱动甲方的材料、机械,如有乱动或偷窃材料、机械的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究刑事责任。 (7)乙方的进、退场费用自负。 (8)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雨衣、雨裤、雨靴等自负,费用自理。 (9)乙方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检查。 (10)负责配套电缆线、自用照明用线及灯具等。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签定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若有急事或重要事情须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请假,如未请假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且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500至5000元。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他班组的半成品和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或不听安排的人员。 (7)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不予支付。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条款解决。 以上合同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2发 包 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室外园林景观土建工程 承包形式:包轻工 2、分包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平定标准为合格等级。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且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义务 4、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交工,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2自觉服从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其施工设备及机械的使用情况,以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3按照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管理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及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等。 4、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5、安全施工与检查 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5、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5、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 6、工具提供 6、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施工机械、机动翻斗车燃油等,乙方自备手用工具,如:大铲、皮锤、刨锛等。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和用电。 7、工程承包单价、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款支付 7、1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单价 7、2工程款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90%的工程进度款,23号乙方向甲方报量,待乙方工程完工后2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100%。 7、3乙方进场后,甲方按乙方进场人数支付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每人每月300元零用钱。此款项拔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7、4如果遇到跨年工程,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达到95%。 7、5乙方不负责施工中因土方塌陷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7、6乙方不向甲方提供发票。 8、施工变更 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其产生的费用和工期相应调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须安排乙方人员上班,工资根据零工执行。 9、施工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乙方应确保所完成的施工工程质量,随施工随验收检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0、施工现场严禁带入回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施工人员,否则造成的经济赔偿及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1、合同份数:正本两份,具有筒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3建筑工程水电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结构形式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质量目标竣工日期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水、电、暖气安装 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 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 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 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 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 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制定施工计划。 5.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 乙方: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 合同价款 1. 乙方承包 栋楼的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合同预算价暂定为: 万元,每平方米为 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 2. 工程量结算按20__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 付款方式 1. 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 安装阶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1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电;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__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5%)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5%后)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 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 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 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交 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10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总价的分项比例为:1、主体 30% 2、水 10% 3、电 30% 4、暖 30%。 九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2.工期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 。 4.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5.承包方式 5.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 5.2合同外增加内容按 6.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 元)。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向乙方交底,并进行现场交验。 1.2.在开工前1周之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1.3.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4协助提供场地,便于设置工人临时住宿、仓库、办公区;协助提供电源、水源接入点。 1.5.派任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协调与本工程相关方的工作。 2、乙方责任 2.1.开工前2天向甲方提供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2.2.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2.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预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4.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5.按规范要求整理、编制施工资料。 2.6分包工程量相应全部税金由乙方负责。 2.7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 3.乙方派任 为项目经理(证号: ),联系电话: ; 派任 为安全员(证号: )。 三、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二天,向甲方代表(或监理代表,下同)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2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竣工质量验收 竣工工程质量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进行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检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按照主合同约定,动员预付款为合同价 %,甲方收到业主预付款后,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乙方应支付给甲方预付款保函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由甲方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3.工程进度付款:按主合同执行,甲方收到业主相关进度款后7天内支付给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按甲方与业主所签主合同。 5.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实际竣工日起算。 五、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将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行解除。 2、乙方同意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北海海湾工程 承包方: 建设有限公司(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分包合同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 工程款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 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四)工程内容 具体设备要求要求乙方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达到招标文件所附要求,如因乙方所购物品没达到实际要求,致使审计出现偏差,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如有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六)材料供应 材料供应由乙方全额承包,要求符合投标文件中材料报表,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七)付款办法 乙方先行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审计后,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追要工程款,工程款到账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如最后价格出现偏差,乙方自负盈亏。 (八)设备保修 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监控保质期为五年,整体质保为两年,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向建设单位追要,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九)工伤事故 甲方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建设单位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十)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分包合同 篇17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8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合格,争创优良 合同价款: 二、承包方式: 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天 第二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套数: 套 二、图纸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证。并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 3、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 4、协助施工单位调解与当地各单位的纠纷。 5、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6、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程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得少于22天),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交甲方审查认可。 4、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工程施工期间于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包括工程量和形象进度)。 6、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争创优良。 二、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三、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四、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价款 一、建筑工程按双方认可价,实行总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松动爆破土方按总压坝取土方量的60%计,闸阀结算价格以购买发票为准)。 三、新增及漏项的工程项目,经甲方认可,其工程量的价款可由甲方按承包综合单价计付给乙方,若无综合单价项目,按部颁水利水电工程定额编制出综合单价,需经双方协商认定。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检验: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5、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画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提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根据需要),影响承包方进场。 2、属包干系数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施工进度。 3、甲方现场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5、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与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响的因素。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乙方工程启动款,不足部分按甲乙双方议标达成的协议执行,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 三、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九条 竣工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完工资料一式八份: 1、 工程施工竣工总结及大事记; 2、 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 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 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 测资料。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 二、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自行撤出施工现场致使工程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共 份,正本两份,副本 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保修期满终止。 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9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冀东监狱九支队岗楼布线工程进行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1、 承包范围: 2、 承包内容: 二、 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队的交叉作业与各方的合作关系。 3、 负责现场施工条件的调整,以保证乙方能够顺利的施工。 4、 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施工的进度与质量。 5、 甲方提供所有线缆和钢丝绳等辅料。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7、 乙方未按标准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逾期不改的,甲方责令其停工,严重者责令退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施工秩序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动,以方便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当施工标准与现场施工发生冲突或需要变更时,必须及时报请甲方,并以甲方领导与专业人员商定后的方案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进行施工。 2、 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报请甲方验收。 3、 乙方在施工中如有人员伤亡或伤及他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期托延,延长一天处罚金 三、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工期 (一) 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乙方对此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需要所破坏的原建筑需报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否则乙方负责,凡拆除之处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 (二)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按照甲方所列的项目提供的图纸以内的工程项目不另行增项以此包干。 1、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予乙方进现场之用,该款在最终结算中扣除。 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结算时据实进行增减。 (三)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以上情况而拖延工期,由双方及进协商,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四、其它 1、乙方因本次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食宿和交通费等。 2、乙方必须合理用料,合理布局。如因乙方施工不合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生效与仲裁 (一)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0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水、电、暖气安装 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 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 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 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 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 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 制定施工计划。 5. 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 乙方: 1. 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 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 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 合同价款 1. 乙方承包 栋楼的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合同预算价暂定为: 万元,每平方米为 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 2. 工程量结算按20__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 付款方式 1. 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 安装阶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1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电;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__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最新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5%)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5%后)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 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 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 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交 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10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总价的分项比例为:1、主体 30% 2、水 10% 3、电 30% 4、暖 30%。 九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民法典》、《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2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金昌市20xx年城市道路及排水工程(二标)的施工需要,乙方经甲方审核符合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要求,甲方确定乙方为本项目土方工程施工的合格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望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北环路(绿色长廓)道路工程(Ⅱ标)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施工地点: 金昌市绿色长廓北环路 。 工程施工内容: 1、本合同段路基施工中垃圾及腐殖土的挖除外运(外运至15公里外的垃圾场)。 2、本合同段路基回填施工过程中的砂砾土进场(回填砂砾土须符合质量要求并包含买土、装卸费及运费)、回填、增湿、整平及碾压(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及压实度)。 3、土方施工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其它施工措施费用等。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 1)、本工程路基施工中垃圾和腐殖土的挖除外运,单价为10元/立方米,包括土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道路设计宽度17.0米,长度3000米。工程数量以施工过程中甲方审定的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单价及工程量 路基回填过程中的砂砾土进场(含买土、装卸费用及运费)、回填、增湿、整平及碾压,单价为18元/立方米,包括土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道路设计宽度17.0米,长度3000米。工程量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审定确认的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 3)、工程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每30日按甲方审核乙方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付款,其余工程款自本工程由甲方验收合格15日内全部付清。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日期:20xx 年 6 月 8 日。 2、竣工日期:20xx 年 8 月 15 日,总计67日历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各种相关规则、标准和要求等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2、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甲方签认,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 5 日安排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竣工资料与竣工验收报告。 2、如果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最终工程价款的 0.1 %。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本工程及甲方要求的相关材料、设备、资料等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资料。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接入点。 4、向乙方下达合理的生产计划。 5、对乙方完成的每道工序进行验收。 6、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指派随工负责人担任施工技术指导和随工验收,一旦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图纸施工,随工负责人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要求,按施工图精心组织,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期成施工任务,并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部署和生产计划。 2、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内容,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4、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情况,并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现有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上、下水管及煤气管线),并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干扰等,否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第三方。 6、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移交前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和整洁的要求。 第八条 违约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予以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有关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告解除;本条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其他义务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工程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的施工程序和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等具体实施,按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3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在甲方指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勘测选定。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水井壹眼。 2、尺寸要求:_________________井管直径:_________________30C井出水口径:_________________20C,护壁5C。 3、材料选用:_________________护壁为混凝土。 4、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保证枯水期正常用水,出水量为40立方米天以上。 5、施工中若遇见大石块、淤泥等特殊地质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6、按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开挖水井所用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数15天。 五、工程价款 施工分包合同 篇2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 与建设单位已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将该工程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由乙方以单包人工费方式承包施工。 4、承包范围: (1)、该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人工工作内容。 (2)、该工程所有工序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人工总造价以甲方认定的最后结算为准。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三、甲方执行本工程的代表: ,联系电话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 1、 ,联系电话 ; 2、 ,联系电话 ; 3、 ,联系电话 ; 五、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金¥ 元整,进场十日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合格竣工后7天内甲方将履约金退还乙方。 六、合同人工费结算办法 1、本工程人工费以结算总造价的8.0%结算(其中签证部分参与部分只按4%计算,另扣除实际油面的造价)。 2、其它事宜: 施工劳务费包括:安全文明、创卫、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加班费、施工管理费、配合甲方测量所产生的人工费(含打围、扬尘、打扫、冲洗、抽水、闭水试验、环境清洁、搭建搅拌场等)。 3、因甲方造成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零星用工或计量以实际收方为准,必须有甲方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七、机械设备及其它 1、按约定:乙方自备其承包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工具(斗车、夯机、振动棒、钢丝绳、液压葫芦、钢钎、农用车),工具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该工程所需的大型机械(装载机、吊车、压路机、挖掘机、土方运输汽车、搅拌机)甲方负责提供。 3、电缆线(每隔100m1个配电箱)。 4、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低耗物品由乙方自理。 八、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现金支票;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在乙方进场后,甲方根据每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劳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总工程量支付95%,剩余的5%六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和返工现象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如有质量返工问题,处理完工后再一次性支付余款。 九、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其它 1、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协议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未按技术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不合格,进度缓慢或不听甲方建设方的指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施工人员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全过程实行直接的技术管理,有检查、督促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合同的权利。甲方负责总线,乙方负责小线,甲方随时检查,有问题及时更改。若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施工操作规范与验收规范施工、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能保证工期、不节约材料、不注意施工安全、不按甲方所发的文件精神执行的,甲方有权责令返工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次不改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出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3、由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终止合同的同时,甲方最终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 4、结算工程款时,工程量由现场施工人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合格的工程量提供给乙方,并在本月15日内付给乙方上月工程完成量的60%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日期不超过30天不算甲方违约)。 5、安全文明施工,若在施工中发现乙方未按国家相关安全文明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50元~500元)。 十、奖罚办法 1、在施工中若乙方不按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并延误工期,以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连续两次出现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视乙方违约。 2、在施工中若甲方没有对乙方技术交底或监管不力,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对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及时进行验收,有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责任划分,赔偿损失。 4、工期拖延:按 元/天进行处罚。(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工期顺延;进场后由甲方现场施工员对乙方出具开工时间证明)。如甲方因材料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人工。 十一、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并给乙方出具结算清单,按约定条款支付劳务费。 十二、违约金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否则处违约金 万元。 1、甲方违约: (1)本工程不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视为甲方违约。 (2)、工地停工15日以上未给乙方任何解释或赔偿,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3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不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野蛮施工视为乙方违约。 十三、其它事项 1、甲方现场提供两间使用房,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材料,乙方出工自建。其它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工具、材料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现场若有需要派出巡夜守护的由乙方负责管理。 3、乙方回填范围:负责管顶500mm以下的回填及井周800范围至路面290以下,机械由甲方派出配合,点到点距离不超过8m范围。 4、回填分层打夯,严格按照国标执行,双方有关人员监督,若在质保期内有路面沉陷,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其余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甲方一正三副,乙方一正一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将新厂区的临时道路发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新厂区临时道路 二、工程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临时道路长约130m,宽约5m; 2、结算单价: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砖渣:_________________500元/车 挖掘机台班:_________________20__/台班(包含进退场费,每个台班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甲方只负责新厂区施工现场的机械台班费)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 四、工程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标明临时道路的走向、宽度、长度、厚度等。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不得随意乱倒建筑砖渣,每车砖渣数量不得小于20m3。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矛盾,文明施工。 4、乙方应做好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分包合同 篇26工程承包人: 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13美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所属的所有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建筑楼层清理、卫生包干区。 1、(1)粉刷装饰部分:屋面工程(防水量除外)、内外墙粉刷(外墙贴面、干挂大理石在外)、外墙内保湿、楼地面找平层及面层(木地板除外)、一层地面土方打夯、碎石垫层、砼托平层、面层,楼梯间除地面贴面层、其它饰面均包括在合同内(含电梯前室)、烟道贴网粉刷和脚手架连墙杆洞及挑架槽钢洞用细石砼填堵、螺杆洞打发泡剂等所有图纸内装修工作量。 (2)文明施工中属分包范围内工作: (3)地坪清理机等小型机械、翻斗等工具由劳务分包人自理,三级电箱及夜间照明用碘钨灯、雨衣等由劳务分包人自理,费用已含在承包价内。 1、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前,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杜绝酗酒、打架、赌博现象发生。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5、项目经理 5.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123,职务:项目副经理,职称:工程师。 5.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 ,职务: 瓦工班长 ,职称: 6、工程承包义务 6.1组织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宛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自身的手续除外):暂住证、计划生育证、作业工人职业技能上岗证书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工程承包人协助。劳务分包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办理劳务登记备案手续,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及保护责任为: 7、劳务分包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7.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调协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7.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久宣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1、劳务分包人与所聘用人员签定劳务用工合同,负责其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劳务用工的手续,工程承包人予以配合,凡因劳务分包人用工手续不齐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分包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工程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劳务分包人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每月底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工程承包人举行的安全分析会,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安全防护 10.1、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0.2、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外墙脚手架时,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杆和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需要拆除,需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同意后拆除,工序完成立即恢复。否按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双方共同原因造成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则甲乙双方各付50%。 12、保险 12.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发生事故后从保险机构所获赔偿也由工程承包人所有。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工程承包人应提共塔吊、人货梯、350搅拌机。其它有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提供。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括在单价内。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劳务报酬 14.1、采用建筑面积为单价计算标准。 单价为54.8元/m2;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计算。 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单价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内的一律不予签证。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的点工,单价为技工100元/天,普工为70元/天。 所有签证工程量和点工必须在当天办完手续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5日前交财务汇总,逾期一律不予计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如发生有冒签等行为的,除以前所签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算外,还将处以20__元/次的罚款。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人将月完成施工工程量上报甲方,由甲方将劳务分包人所投报工程量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作为劳务分包人发放人工费的依据。 15.2、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工程决算,以前每月所报并经甲方审核的工程量只作参考,最终决算以主体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的工程决算为准。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在发生时的当月所发的人工费中扣除。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付70%。 16.2、装修工程结束后付到9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工人结算工资由劳务分包人根据每个工人的实际出勤编制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后上交至工程承包人财务,并经工程承包人审核后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发到每个工人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同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16.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性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 17.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17.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生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20__元/日计算,在工程承包款中扣除。 18.3、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9.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施工配合 20.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和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1、争议 21.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宣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2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2.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工程承包人同时有权取消劳务分包人的施工权力,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赔偿给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其工程承包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23、合同终止 23.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合同份数 24.1、本合同壹式叁份,工程承包人执贰份,劳务分包人执壹份。 25、补充条款 25.1、如果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没能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追场,并有权另外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干涉。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在接到工程承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的三天内退场,其结算工作在工人退场后双方进行,费用按已完工程量的70%计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同时扣除劳务分包人交纳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的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70%予以结算,另外30%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损失费用。 25.2、如属劳务分包人范围内工作或由于劳务分包人人员不够而无法满足工程承包人要求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施工,工资报酬按技工120元/天,普工按80元/天计算。费用在当月的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5.3、劳务分包人不得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按500元/人、次给予处罚。 25.4、劳务分包人如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不管是否有理按20__元/次给予处罚。罚款后再进行处理,其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予以清退,其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5.5、劳务分包人所属的工人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和液化汽灶,一经发现没收设施外另加罚200元/次的罚款,其费用在支付人工费时扣除。 2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施工分包合同 篇27甲方(全称):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熟料溶出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南川市水江镇 3、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钢结构内容,包清工。 4、承包单价:施工图纸钢屋架部分制作安装,包括除锈、刷漆,单价为850元/吨(捌佰伍拾元),钢平台为800元/吨,不含刷漆,不出具税票。 5、工程量:按现有图纸内容约460吨,其中钢屋架约150吨。 6、付款方式:根据月结工程量的75%付款(隔月付款),剩余工程款,待竣工结算完后5个月内付清。开工后预付生活费。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不低于合格标准。 第二条:工期要求: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统计 天。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不得拖延工期,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各方面关系,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指导。 2、为乙方提供施工机械及主、副材(不包括小型工具、二次线),安全防护设施。 3、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否则,因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现场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3、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机具应办理领用手续,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厉行节约、不得浪费材料,如造成损失、浪费应赔偿。 4、乙方负责其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费。 第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付清施工款后,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9拆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安置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丁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县老口乡老炉房村_____社,共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农村住宅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结构土墙土木结构,附属宅基地及附属院落土地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被拆迁人家庭基本情况 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人,分别是_____(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见附表)。其中年满18岁的有_____人,分别是_____。 第三条补偿方式 (一)房屋拆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实行补偿价格包干,甲方只支付补偿费用,不承担安置及搬迁等相关责任。 (二)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的方式。 (三)经协商一致,拆迁补偿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每人_____元包干,按乙方家庭20__年12月底有效户口人数确定。经协议各方审定,共计应补偿_____人。 (四)被拆迁房屋、附属构筑物、宅基地及附属院落土地,及各种搬迁补贴等,共计补偿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附属物、构筑物及附属院落土地等的货币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________元; 2、各种搬迁费用、临时过度性租房补偿等包干补贴_______________元。 (五)拆迁期限及补偿款项按如下办法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签订并支付首付款后60日内,乙方完成搬迁并拆除其需搬走的所以附属物,并将搬迁后无争议的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2、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含乡、村两级)后三日内首付_____%,乙方拆除其需用物品并完成搬家后付_____%,乙方搬迁后交场地给甲方使用时付_____%,共计100%。 3、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家庭代表人,授权其作为家庭代表人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 4、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统一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搬迁安置、财产分配、补偿费用分配等事务安排及纠纷,一律不承担责任。 (六)因实行货币补偿,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丙方对乙方提供安置办法及安置用地,组织临时过度安置和正式安置工作,丁方监督指导。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计算。 2、协议生效并如约支付费用后,乙方如不按期进行和完成搬迁,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本协议金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同时,甲方可向有关机关申请拆除。 第五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丙方、丁方乙各执一份。 拆迁人(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安置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丁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30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秉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为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中方县中华源生态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承包单价:75元/m ,总价约250万元 四、 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乙方负责¢300㎜震动灌注桩施工并该桩基础的所有机械费、人工费、进出场费、成孔成桩、砼搅拌浇灌、砼材料、钢筋笼及制作、水电费、原材料送检、砼试块制作、资料收集整理、桩点定位、进尺记录签证、协助验收等除税费和桩基动测静载检测外的相关内容和费用。 五、 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即20xx年9月1日到11月29日。若因暴雨、暴风、暴雷、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停电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误)工,应顺延工期。 六、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一期灌注桩15000米后,支付完成工程量款的70﹪,一期全部工程量完成后支付余下工程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价款95﹪,留存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一年计算,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10天内退还。 七、 按招标总价款共同按比例分担保险、工程交易费、安全生产管理等费用。 八、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甲乙双方约定条款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派驻代表、监理方的监督,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对工程所有的材料及时报验、送检,对施工工艺做到先报验,进行隐蔽工程应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施工。 3、 在施工中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方、派驻代表、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建筑主管部门、对该事故进行共同研究处理签字认后再进行施工。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水电通畅和办理好○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处理协调好相关部门、周边环境的关系和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供全套图纸、施工说明及现场设计交底。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签收签证相关文件资料。 ②提供桩基础施工图。 ③协商有关部门对工程计量验收 2、乙方责任 ①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具进场。 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机具、材料、劳动力等计划报送甲方监理。 ③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所用建筑材料的堆放,临时搭设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布置,保证道路畅通。 ④ 乙方所需一切生活设施、后勤保障由乙方自理。 ⑤ 乙方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十、 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规程建立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上岗位证才能上岗,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安全警语和安全标志,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 十一、 工程结算: 参照施工图,设计变更,隐蔽记录等,按合同约定按实结算。如因地质情况特殊或与地勘资料不符或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而须另行采取施工技术措施或工程量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无偿返工和修整。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赔偿人民币200元。 3 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10%计取。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月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31承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 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天;开工日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第五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3.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4.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二)乙方: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8.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承担违约金 元/天。 2.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条 分包合同解除 (一)由于乙方转包、分包其承包的工程,足以使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三)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保存 贰 份。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表签字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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