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
范文 |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5篇)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1(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条款; 2、通用合同条款; 3、合同附件 4、甲方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图纸、通知、会议纪要等; 5、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技术规范”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合同组成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条:合同概况 1、 工程名称及范围: 。 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段落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情况予以调整。 2、工程地点: 。 3、工 期: 暂定为 个月,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人员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工期。(甲方有权根据业主下达进度计划要求对工期予以调整,且因此造成的工期顺延或提前,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索赔)。 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年。 5、保 修 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6、合同暂估金额: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税率为 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以实际完成的结算金额为准,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关于保险的约定:保险费用(工程一切险除外)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其中,由甲方统一代乙方为乙方聘用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投保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 0.7 %比例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发生意外伤害后乙方须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准备保险索赔资料。保险索赔过程中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伤害,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此无异议。 若乙方认为甲方代其投保方案不能满足乙方施工人员保险需要,应在甲方代其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增投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但所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的合同单价中。 第三条: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 1、计价规则详见《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表》描述。 2、施工内容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细目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甲方仅承担或提供:①施工现场作业场地(其中,红线范围内用地由甲方统一协调分配;临时用地包含便道、借弃土场等,须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同意,否则,征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②施工便道的修建(指由甲方统一规划修建的便道)。 剩余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和提供。同时对乙方承担和提供的部分工作内容做特别说明如下,此说明并不排除乙方承担和提供特别说明中未考虑到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如下: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设备等进场后,因气候、征地拆迁、材料供给、施工方案与图纸变动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等闲置均视为施工准备工作,相关费用为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2)乙方的临时驻地、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临时水电等设施的建设、安装及维护、退场拆除及现场清理; (3)现场材料、人工、机械的协调配置,材料、机具设备的场内倒运、保管; (4)工程完工后施工场地打扫、清理,材料归库等; (5)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如打扫施工区域内的卫生、整理施工材料机具等; (6)进场所有草籽及辅助绿化材料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7)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与维护;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用水用电管线、当地排水系统及红线征地外的原地面(包括当地耕地、林地及其他村民用地)造成的污染、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不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有权主动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甲方交付合格坡面后,乙方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清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若有弃方,需通知甲方,统一运至弃土场处理” (10)所喷草籽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草籽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草籽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1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13)喷播后及时封堰浇透水;及时除草、施肥、除虫,确保草皮正常生长; (14)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绿化工程交验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15)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处违约金5000元; (16)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协助测量、试验工作,包括人员设备的配合; (17)乙方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资料收集编写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第四条:物资及机械设备 1、材料管理: 。 2、机械管理: 。 3、临时用水: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水源,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的形式,缴纳比例为含税合同额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甲方,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或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罚款等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其他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 )%作为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两项保证金甲方可统筹支配,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本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工程缺陷,全部无息返还乙方;如出现工程质量缺陷,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该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税票管理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2、每期结算程序完成后,乙方应在确认结算后 日内及在甲方付款之前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的合规增值税 普通 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备注栏填写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名称。若乙方不按规定及时提供发票或乙方增值税发票填写有误等,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单位信息 甲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 地 址 电 话: 备 注: 4、乙方单位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对工程质量的控制需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必须配置用于拍摄工程影像资料时标注工程部位等而使用的小黑板、笔等,否则,甲方按200 元/套收取违约金。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留有满足业主要求的完整的影像资料。 2、总体工程工期控制点: 如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并重新调配施工资源,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 3、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乙方需要配备1 名技术人员兼资料员,负责施工测量及技术资料的填写,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协助甲方的测量、试验工作,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所有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常驻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未经甲方同意(书面或短信请假获得批准)而擅自离场,甲方有权按5000 元/天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里面扣除;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生产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等,如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甲方有权按 20__ 元/次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里面扣除。 (3)乙方须保证施工人员稳定性,更换现场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按 10000 元/人次收取违约金。同时,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需上报甲方相关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主要负责人简历审批,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4、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5、甲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优先支付乙方农民工工资,且须在三天内完成支付并向甲方提供支付证明性材料。若乙方未在三天内提供支付证明性材料,甲方可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乙方(指定手机号码: ),该通知发出三天后,乙方在未获得甲方同意延期支付的前提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拒不支付或拖延支付)时,甲方可在当地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级政府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的见证下,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且有权从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同时,扣留乙方违约金 2 万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同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附件: 1、现场主要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最低需求表 2、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3、乙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乙方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5、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明 6、外出经营许可证 7、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8、廉政合同 9、节能减排协议书 10、其他相关资料 甲 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 乙 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量 清 单 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单位合同数量含税合同单价(元)不含税合同单价(元)含税合同金额(元)不含税合同金额(元)税率备注 合计 注: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含税合同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 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表 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工序名称施工内容工序编码计价规则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造价范围 含税合同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及税费(除甲方提供的物资和机械设备外),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用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机械设备、质检(自检)、安全生产施工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冬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地的征用及复耕、工地转移费、保险、规费、税金及附加(系指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各种应收税费)、管理费、合理利润,以及为本工程修复缺陷的全部费用,承包本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材料管理 (一)工程材料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 “技术规范”的材料标准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有权对乙方到达现场所有材料进行检验及质量把关,但不排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控制责任。 2、甲方有权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等与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不符,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清除出场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材料的出库管理: 1)甲方只对经乙方书面授权的材料领用人发料,特别是火工产品,有权拒绝被授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领取。 2)领用材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欠付款)擅自改变用途或变卖、抵押、转让,否则乙方需按照变卖、抵押、挪用、转让材料价值(按市场采购价计算)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并对施工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甲方监督材料出库后的使用和管理,按月进行材料盘点并核算乙方材料使用情况,超限额领用部分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三)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乙方对材料的入库管理: 1)书面授权专人办理材料领用手续。乙方领料人须持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报甲方经营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材料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领料。 2)材料出库、现场倒运及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 3)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甲供材料质量问题立即向甲方报告。 4)对因业主原因、市场原因、物流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同时也不要求甲方赔偿任何损失。 5)乙方自购辅材及小工具应满足工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进场前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三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根据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最低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并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调整方案。 2、对乙方进场设备的型号、技术性能及完好状况进行进场验收,以确定机械设备能符合施工要求,并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和登记建档,乙方应提供设备技术性能等的原始资料。对特种设备要求证件齐全,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进场后需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告知文件由甲方留存,特种设备安装完成,且甲乙双方及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使用;非现场拼装的非制式特种设备,设备应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检验合格手续。对符合要求的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 4、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最低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保持机况良好、能耗达标。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协调,对不服从指挥的作业人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撤换。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配合甲方的检查。 4、乙方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以及燃油消耗、用水用电和人员、设备的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5、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为进入现场的自有和租赁机械设备购买保险,机械设备在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含自然灾害中损毁),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四条:临时用电 1、甲方按实施性施工组织中临时电力方案提供变压器及主线至变压器的高压电力线路,变压器至用电现场的电力线路、设施及不足电力由乙方负责。变压器的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确保规范和安全用电,因乙方原因引起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线路损毁或其他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配备相应的自发电设备,以确保遇网线停电时对关键施工工作无影响,自发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充分理解进场后的网线电力无法尽快提供并合理安排相关施工项目,同时不会向甲方提出相关费用要求。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 “技术规范”中的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全过程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指导乙方正确填写各种资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协助甲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正确填写各种资料,各种表格纸张有偿使用。 6、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总体施工计划制定并下达乙方施工的控制计划,并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提出采取的措施。 2、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工作。负责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乙方应接受和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等。 第七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是否满足最低人员需求计划。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有权监督乙方与其劳务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乙方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按备案的用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特殊情况需要甲方代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出具书面委托书。 3、根据需要有权临时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按向甲方备案的用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3、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4、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5、甲方统一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进行投保,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乙方的投保费用。如乙方用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超出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乙方准备的证明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导致保险公司不赔付或不全额赔付的,不赔偿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工程变更 1、甲方下达或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均以书面形式下达,由项目经营部门核准签发,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终止或无效。 2、由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须征得甲方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由项目经营部门签发后方可实施。 3、合同中没有相应结算单价的工程变更项目,由双方采取重新议价的方式进行确定,并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第九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在乙方无预付款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情况下,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最终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按月度结算,最终计量结算是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对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清算。 2)办理结算时,原则上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结算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亲自到场,乙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留甲方财务存档。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乙方完成符合结算条件的工程数量,项目应每月及时办理结算。 1)项目现场负责人(工区主任、技术员)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确认;其中的质量评价由现场质检员签字确认。 2)项目工程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经乙方负责人签认;项目总工程师要对“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 3)项目经营部对工程部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审核,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按照双方合同办理“中期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4)项目经营部在办理“中期结算单”时,应及时向现场人员和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并核查物资使用、机械使用、临时用工、奖罚的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核实结果计入“中期结算单”,相关费用的证明资料应齐全。 5)项目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中期结算单”审核签认,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物资使用、物资盘点核算分析、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费用、其它项目管理费用等方面相关意见,如有扣款及其它费用支付发生,要签署具体意见。 6)项目总经济师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审核把关。如果所结算工程的单价、数量任何一项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单价、数量,都须按变更程序处理,并按合同报批程序上报甲方上级单位审批,完善补充协议后,再予以结算。 7)项目其它副职领导按归口业务要求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平行审核签认。 8)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对“中期结算单”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甲方所属单位结算归口部门。 9)甲方所属单位结算归口部门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审核确认,经结算负责人签认,报主管领导签认,再传递给资金中心,同时下传到项目。 10)乙方负责人对“中期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 11)项目经营部门将上级批复并经乙方签认的“中期结算单”转到项目财务部。 以上约定的程序必须完全履行完毕,并经上述人员签字后,结算单方可生效。 3、最终计量结算程序:当乙方完成合同全部工程后,项目应在3个月内及时办理退场手续及最终结算。 1)工程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并经乙方负责人签认;项目总工程师要对“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 3)经营部收到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根据施工图纸、业主批复的计量进行审核,按照双方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单”。 4)其他程序同“中期结算程序”。 5)乙方负责人对“最终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 6)项目经营部门将上级批复并经乙方签认的“最终结算单”和“最终结算协议书”转到项目财务部,退场手续一并转交。 办理最终计量结算时,乙方收到甲方的最终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应在15天内书面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最终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已经认可。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乙方承诺严格按以下条款履行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义务,并保证合同、资金和发票三流一致: 1)每月完成工程结算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2)因乙方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发票票面信息不真实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或被认定为虚开等,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或差额纳税损失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增加的成本费用等损失;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按含税价格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只按不含税价格支付而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税款,且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在办理当期发票交接手续前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或损毁,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如取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甲方在取得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将款项按合同约定汇款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户。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需更改账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超限额材料款、设备租用款(台班费)、其他代付款、乙方借款、违反安全制度罚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按规定无息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负责合同约定工程款的支付,负责拨付工程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对乙方财务账务审计、大额支付款项的审批、工资发放的监管、外欠款项的监察等,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款项外流。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挪用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乙方人员、设备未按计划进场,经甲方警告后仍未能在限期内进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乙方自负。如乙方无力或不愿修复或返工的,甲方可以自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根据修复或返工的天数,按[1-5]万元/天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或其他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赔偿或支付违约金,以及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5、若在业主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方面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罚款的,甲方将按其罚款的两倍扣除乙方的工程结算款。若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到甲方对主合同的履行,由此引起业主分割工程、甲方失去业主的奖励等后果,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期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6、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延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处理好与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8、乙方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和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9、乙方有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有权提出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2、合同履约考核结果的奖惩在当期工程结算中兑现。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所有款项付清且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附件1 现场主要人员最低需求表 序号岗位数量(名)到场时间必备条件 1 2 3 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最低需求表 序 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功率或容量厂牌及出厂时间数量(台)新旧程度 %已使用年限 (年)到场时间(年月日)备注 安装完毕时间或“三证”要求 小计其 中 自有新购租赁 1 2 3 4 5 6 7 备注: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新旧程度不得低于80%,此外:在山区、水网湖区等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在平原、微丘等地区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附件2 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 一人工工日1508小时折算为一工日 1普工工日/ 2技工工日/根据需要可细划工种 二材料 / 1 / 2 / 三设备小时/厂牌、型号、功率、油料 1 小时/ 2 小时/ 注:计日工系甲方根据需要临时雇用或项目内协调使用乙方劳务、材料、设备,无法按工程量结算时采用的结算单价。 附件6: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本着依法合规原则,在签订 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认真执行上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识别、评价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人及所有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告知、安全应急管理等的教育和培训。并逐次逐人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签认和记录。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交底。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对乙方全体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和交底人、被交底人签认记录等进行登记备案。 4、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乙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给乙方,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而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 5、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规定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与实施性施工方案一同下达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和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下达整改指令。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下达停工指令直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6、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甲方可代替乙方购置,购置费用在乙方安全生产经费中扣除。安全防护用品配发按照《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甲方须对乙方及其人员、设备等进行审核,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8、甲方对乙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甲方根据乙方接受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环保隐患情况,有权进行处罚、停工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服从并落实甲方各项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 乙方有责任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加强管理,制定并提出安全环保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所属的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贯彻执行。 乙方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乙方须保证安全环保责任人和全体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并组织、监督在施工生产中执行。不得安排未参加过安全环保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3、乙方须保证安全环保责任人和全体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甲方进行的安全技术和环保交底,并组织、监督所属人员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执行交底内容。不得安排未接受安全技术和环保交底的人员上岗。 4、乙方须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符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乙方须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符合《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和甲方实施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的要求。 6、乙方须认真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保证全体进入甲方场地的所属人员正确使用甲方根据《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等有关规定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须保证乙方及其人员、设备等的安全环保资质、安全环保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乙方人员须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的处理决定。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路基边坡绿化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 廉 政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标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廉政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 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自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标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旅游等所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销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的施工队伍。 (五)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六)甲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私下向其推销施工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等不正当要求。 (六)乙方发现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上报上级单位将乙方列入“黑名单”队伍,取消其在甲方公司承揽工程的资格。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 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与 施工合同一致。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双方上级监督部门各一份。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8 节能减排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双方在签订 的基础上,围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污染物排放等重点工作,共同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要将乙方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纳入总体工程的管理范围内,实行统一领导、对口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2、用于本工程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由甲方对其机况进行全面的检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节能减排要求;对于不能达到新的效能水平的落后设备和装置一律不准用于工程施工。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节能减排的培训,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口部门要对乙方进行节能减排指标和相应检测手段的合同交底,包括能源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措施。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机具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节能减排要求。 2、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节能指标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和标准。 3、加强工程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降低噪声和污染,特别是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4、乙方的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用电管理,厉行节约,要符合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 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2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方: (以下简称第三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经属地公安部门东川乡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为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方为乙方提供其施工段内的爆破服务,并经三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项爆破品供应。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运输、管护、爆破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计划,全天候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产中断、拖延滞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连续中断、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参考市场价格,并在第三方的协调下,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药 ¥12,600.00 元/吨,乳化炸药 ¥11,600.00元/吨,电雷管 ¥3.00 元/枚,导爆管¥4.50元/枚,其他( ),此价格作为服务协议结算单价。 4、乙方须向甲方进行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26号,结算当月期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一致。乙方在确认数量和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付清当月价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结算的,甲方有权停止火工品供应。 5、乙方作为火工品的使用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具有安全员、爆破员证件的作业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体方,在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参与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爆破任务。 7、乙方可随时书面告知甲方终止服务,并在结清相关款项后中止此协议。乙方在未提出终止服务协议前,甲方承诺本协议火工品单价不变。 8、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第三方各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第三方(见证方): 日 期: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做到相互协调配合以便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施工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所有需要消防防火封堵的部位。 4、合同承包范围内包人工、包材料、包机具、包措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括乙方各种税、费在内。 二、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总工期为 日历日,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完成本工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工期延迟累计达到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承诺无条件退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仅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 (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方式计价,包干单价为: 元/平方米,合同面积为 ㎡,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机械费、施工设备费、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测费、利润、税金、承包商应交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各种风险因素、责任等。 (2)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总包单位提供接口,乙方自行装表计量,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用水、用电计费标准向总包单位缴纳或由乙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缴纳。 2、付款方式: (1)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 (2)剩余的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国家足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进度、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及管理。 (2)甲方应及时确认有关的方案、图纸,协调与工程有关的问题。 (3)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种资料。 (4)甲方应积极、及时、主动参与决定相关技术方案。 (5)甲方应确保施工场地、水、电等方面满足乙方进场需求。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记录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服从甲方及监理对工程质量、材料、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2)从总包单位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与总包单位协商好水电费。 (3)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及甲方确认,按监理及甲方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4)工程需要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和运输至现场并保证产品质量,乙方负责材料保管。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进场时经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采取措施控制和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邻物品的保护(如房屋结构、各种管线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成都地区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消防部门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为准。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场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全部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完成所有的工程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按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提请甲方进行竣工验收。提请竣工验收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防火封堵施工记录报告报告各2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记录报告和相应的资料后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包括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六、材料的提供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七、保修责任 1、双方约定为: 保修期: 年;保修范围:所有施工项目。 2、保修期从具体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间发生维修,该维修项目从维修完成之日起另行计算保修期。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4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本协议为分(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书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所属保卫部门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积极组织参加千百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照《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醺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订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活资料(即使是属于乙方的)卖掉,违者做盗窃论处。 9、乙方应当将本协议的条款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甲方应当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并照价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可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补充。 14、其它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规定,使用时一车一瓶。间隔五米以上。 15、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约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员、物资退场完毕后终止。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两份,鉴证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盖章) 日期: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5发包方: 承包方: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楼外墙抺灰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为30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外墙按每平方米¥元(大写:),一次性包断。内墙阳台按每平方米¥元(大写:),女儿墙按每平方米¥元(大写:) 四、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 该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工程施工期间不预支生活费,如中途终止合同将不收方计量。 六、施工方法: 施工做法按图集施工。 七、结算方式:该工程外墙按外墙尺寸滿算量方计量结算。(本工程不扣除门、窗平方面积)。外墙花架按展开平方计量结算。内墙滿算量方计量结算。(本工程不扣除门、窗平方面积)。女儿墙按实际收方结算 八、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上下班,如发现未佩戴安全帽上下班每次每人罚款1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时不得喝酒上班工作,如发现喝酒上班人员,每次每人罚款5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九、违约责任: 甲方: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3.甲方在工程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4.在施工期间保证乙方材料供应充足,(如遇人力不可抗力除外)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人员安排,工期顺廷。 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如乙方每日上班人数少于6人,连续达到两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以收方。 十、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6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项目部,为建设 电厂码头工程,拟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 电厂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柒佰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博物馆工程施工合同 篇8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经属地公安部门花垣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为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方为乙方提供其生产、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服务,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项爆破品供应。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运输、管护、爆破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计划,全天候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产中断、拖延滞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连续中断、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参考市场价格,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药 元/吨,乳化炸药 元/吨,电雷管 元/枚,导爆管 元/枚,此价格作为服务协议结算单价。 4、乙方须向甲方进行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26号,结算当月期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一致。乙方在确认数量和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付清当月价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结算的,甲方有权停止火工品供应。 5、乙方作为火工品的使用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具有安全员、爆破员证件的作业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体方,在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参与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爆破任务。 7、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终止服务,并在结清相关款项后中止此协议。乙方在未提出终止服务协议前,甲方承诺本协议火工品单价不变。 8、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进场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期:本工程工期为天,自_______年_____月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1.9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2.1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2.4计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3.2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3.3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4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5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应费用。 3.6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应审批手续。 3.7开工前双方对前期工程进行验收后交于乙方管理,如以后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 3.8协调处理好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与乙方在施工程序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本文。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4.7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取追究乙方责任,并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5.3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单的24小时内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但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延期交付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6.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年,保修期限为 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____元/天计算,支付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0.1 %支付滞纳金。 7.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天/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由于战争和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履行方应在 7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 14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详细书面。允许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 【篇五】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建筑工程补充合同范本。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 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 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 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合同范本《建筑工程补充合同范本》。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年 月 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规格型号: 数量:一台 安装使用地点:--- 第二条:使用期限的界定方法:自设备安装、调试完好后交付使用时,开始计取费用(以乙方签认的设备交接使用通知单日期为准)。 第三条:费用计取方法、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升降机租赁费为---元/月,含升降机司机工资(司机由出租单位安排),不足整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升降机使用过程中如遇春节、农忙或其它原因停工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单位,停工期间不收取租赁费。 2、进出场运输、装卸车及安、拆费用由出租单位承担。 3、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设备进场安装时间。 2、承担设备基础施工。(基础所用材料及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提供设备安、拆所具备的条件(作业场地、吊车进场道路;包括临时电源线引至塔机配电箱,以及其它障碍物的清理),确保安、拆作业的顺利进行。 3、设备使用期间,应负责设备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破坏和偷盗。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确保人、机安全。 4、设备顶升及安装附着时,由甲方负责。 7、设备使用完毕,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退场,视为正常使用,按照4000元/月继续收取租赁费直至设备退场。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转租和抵押。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按约定时间组织设备进场,保质保量完成安拆任务,按时保养机械设备,保证正常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2、提供技术资料,配合乙方对基础进行验收。并负责办理升降机安装申报手续及检测报告。 3、使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应抓紧时间抢修。现场解决不了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维修人员5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抢修完毕,特殊情况尽最大努力缩短修理时间,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每月机械故障时间累计超过1天,租赁费按日扣除,并赔偿乙方相应停工损失。 4、升降机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工地管理,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做到优质、高效。不能发生顶撞项目管理人员事件。如有事外出应向项目部请假,并保证施工现场需要,根据施工安排必须加班加点,否则造成影响工程一次罚款500元。 5、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6、在安、拆和施工中因设备故障及违章操作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负责。 7、根据《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甲方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其各部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规定,保养维修更换部件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8、本协议自设备使用费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发包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前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龙泽丽苑公用电力管道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益,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泽丽苑公用电力管道施工 2.工程地点:阳城县滨河东路龙泽丽苑小区 3.工程内容:公用电力管道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量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四、工程价格 工程款总额为叁拾壹万捌仟陆佰叁拾叁圆。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后留10%保修款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处理周围群众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供应,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负责按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现场签证另行结算。 4.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 5.乙方保证施工按合同工期完成,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检验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七、施工工期、工程验收 1.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暂定80天。若因停水、停电、雨、雪天气影响、土方开挖或甲方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2.工程验收:应在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后5日内完成验收并办理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合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蔬菜种植、光伏发电 工程地点:嘉祥县梁宝寺镇燕尾河村 工程内容:本园区内的所有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线电缆、路灯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及设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__年底前齐备 资金来源:开工前已备齐该工程款。 二、 工程承包范围:大包,包工包料,保质量安全,绿化保设计。 三、 合同工期:道路、给排水在20__年底前完工(即20__年12月30日前)电线电缆、路灯、绿化等具体开工日期依工地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定。 四、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 取费标准: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路灯照明等均按山东省最新定额取费。 六、合同价款: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见预算报表)。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线电缆、路灯等附属工程的预算报表,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 付款方式:乙方的机械人员进场拨付总工程款35%的预付款,本工程施工一半拨到70%,完工拨至97%,剩余3%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 八、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 :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电站水利工程总长2800m,两单项工程须在20xx年底前竣工。现乙方自愿带队来要求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限包水沟工程长500m,包砌护墙500m。 二、水沟单价按每米伍拾元计,砌护墙按每立方陆拾元计。 三、乙方施工水沟、砌墙伍佰米竣工后续包。 四、甲方为工程负责供水泥、石粉、片石、角子板、水、电、搅拌机、人力车等到位,供给乙方棚布由乙方搭棚。 五、结算方式:包伍佰米竣工后百分之百结账付款清楚,期间甲方随时付给乙方生活费用,结账时甲方如数扣回。 六、乙方自备砖刀、敏刀、小锤、棉被及日常用品菜锅、饭锅、碗筷,车费40元,5天生活费60元,每人从家自带大米20斤,乙方施工五天后甲方付给生活费。 七、施工规格要求: 1、乙方施工时,应先砌护坡墙高1.4m,平面宽50公分; 2、随后架角子板、两边高1.4m,沟口宽1.7m,沟底1.4m,实际便是沟底窄、沟口宽三面光水沟,如图样凹,总之,施工时以甲方技术员现场指导为准,乙方任何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指 八、上述两单项工程乙方完工时,经工程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次日结账付款。 九、乙方施工期间,晚上或雨天一律严禁打牌、赌博、喝酒、打架斗殴、内外偷抢行为。如发生类事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发生的个人负责其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任。 十、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如发现与合同条款相抵触的,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取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合同条款的增减、修改,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工程指挥部持一份。 十二、乙方在施工中,一定搞好安全生产第一, 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如下: 乙方代表签字如下: 年月日: 甲方:山东 乙方: 山东项目部,为建设华电莱州电厂码头工程,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莱州电厂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年月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 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_____》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_______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_____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_______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编码: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 四、工程范围及单价: (一)科技活动室(按图纸施工) (1)填方242㎡,合同单价25元㎡,合价53550元 (2)科技活动室主体砖混结构一层总计90㎡,合同单价860元㎡,合价77400元(含基础包干施工,阳台部分单价430元㎡)。 (3)深3m,直径0.8m,基桩8颗,合同单价600元颗,合价4800元。 (4)公厕(8平方米,男3女2,砖木带0立方化粪池),合价7500元。 五、项目工程实施期限:年月日开始动工,至年月日前所有项目全部竣工 六、相关要求说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水、电及材料搬运费,全部由乙方负责;2、路基调平及砂石铺好后,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浇砼路面时,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场监督浇砼路面;4、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过程,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道路施工图纸或在甲方指定的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施工,如有工程变更增减的必须有管理人员签字双方认可的记录,凡涉及增减的工程量按报价单价结算,涉及报价及合同未界定的分项内容,由双方认可的单价结算。原定工程量不准确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和单价结算。 第二条、工程验收、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一、竣工验收: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5天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二、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分项单价进行结算,本合同单价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分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三、工程款支付:施工合同签定后,先期划拨项目启动资金(占项目投资的__年后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协调线型调整涉及用地;2、组织乙方到有关村组开展现场踏勘;3、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2、严格按照甲方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4、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5、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包括工程实体和验收档案资料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建设,如乙方不能按合同期限竣工,逾期一天,处违约金为工程总投资额的‰(除自然天气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外)。 四、施工完毕后,如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中国家俱CBD-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围墙施工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总长约 米。 1.4 承包范围: ⑴普通围墙(蒸压灰砂砖)120厚砖砌围墙高度约1.9米,条形砖基础,围墙单面1:2.5水泥砂浆粉刷(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⑵鱼塘、壕沟填土及零时施工道路按现场测量签证为准。 1.5工期: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风霜雨雪天) 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1 月 29 日,3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1.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所约定工程全费用包干单价为每米 元,围墙长度约 米,工程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 元整),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筑及装修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补充定额》,涉及拆除项目执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xx)相关分册,涉及到水电安装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计表》相关分册。实际施工中发生上述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做工料机分析协商套用相近的定额子目。 4.2取费文件: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xx】216号文),总价下浮 个点(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价格的价差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湖北省20xx年80号文调整,人工价差计取3.6914%费率;材料价差计取5.6914%的费率。以上费用在付款时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税金乙方承担。 4.3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单:按直接费*(1+10%)计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费用。 4.4经过以上取费方式计算出的本工程造价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图中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所需费用。 4.4.2包含材料的采保费、运输费、装卸费、上下力资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货、保管的费用。 4.4.3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含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须因素的所需费用。 4.4.4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验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建管规费、检测费用等费用已含在本工程综合费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费用按不超过1%计取)。 4.4.5包含施工期间利率、税率、国家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成品保护措施费、临建搬迁、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机械增加、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电停水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术措施等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因交叉作业导致的成品/半成品损坏需修复的费用。 4.4.7总包配合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并向总包单位支付,如有纠纷甲方应尽力组织双方协商。 4.5、工程结算依据为:(1)本合同;(2)取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的条款; (3)施工图及设计说明;(4)招投标文件;(5)建设方和本工程项目监理认可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日志;(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价单;(8)工程竣工图;(9)设计变更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10)现场签证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1)加盖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据实计算工程总价。 4.6工程结算复核: 4.6.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工资已结清声明》(见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后(报告内容须符合《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之要求。(见附件一),甲方受理结算资料后90日内出具结算初审意见。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结算书15日后,应联系甲方初审部门的相关人员,具体确定校正、复核有关工程量和价格的时间安排,并无条件出席校正、复核,直至乙方与甲方造价人员有初步一致的结算书面意见。 4.6.3最终结算造价以建设方集团复审部门与乙方双方核对量价后,双方签字盖章的复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最终价款的确认见《告施工单位书》(附件四)。乙方对甲方造价人员提出的数量、单价异议或疑义以及结算会商、洽谈应无条件的予以配合、复核、求证,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调整;若乙方在协商期内未实质响应甲方复审结果,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复审结果。复审计价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6.4工程结算时,在甲方造价人员未向乙方提交意见前,乙方没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第五条 甲方工作职责 5.1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2 甲方有权建议撤换认为不合适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员。 5.3 由甲方协助乙方向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会审,双方认可方案。 5.4 为乙方提供施工电源、水源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工程职责 6.1选派得力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监理规范实施管理,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工程报监制度、认真按照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及现场协调会。 6.2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6.3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需达到备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资料有遗失、错漏等问题,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单独挂表,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并由监理方及甲方签证及加盖公章作为结算依据。 6.6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害、工伤、人身损害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8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进度计划、延期开工 7.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工程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如果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7.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按天承担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包干总价的0.5%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7.3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准确答复。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9.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 9.2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合格如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十条 设计变更 10.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文件,并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相应措施,提交变更预算造价书,并经设计单位、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双方必须明确材料变更价差。 10.2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设计图纸及材料、设备进行修改,经甲方书面签发后,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11.1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员及设备退场,经甲方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在7日内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0%; 11.2 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交接完毕、办理完工程备案(如需备案),经预算部初审、审计部复审计算完毕后一年内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11.3 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质保期满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认可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11.4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发票。 第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2.1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将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双方发生其他合同纠纷,甲方认为需对完工率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甲方通知乙方共同进行鉴定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内不参加,甲方可自行计量,鉴定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结果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完工率、质量鉴定的标准及价款支付依据,相关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和质量奖罚 13.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如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期不得超过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4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5.2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完毕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并再经验收达到要求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返修 16.1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甲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16.2 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并在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4小时内进行维修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或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除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外并处罚500元/次(从质保金中扣除);3日内不能到场维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取得剩余质量保证金所有权,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 17.1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自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17.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场日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3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5乙方施工经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不得超过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总价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17.6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担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消减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并请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7.7本工程不得分包;经甲方书面许可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并保证分包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如乙方未经甲方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担付款义务,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0%违约金,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7.8如发现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向相关司法 第十七条 争议 18.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发生争议后,除依据本合同约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第十八条 其他 19.1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1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明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________________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_____%,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_____%,封顶付总造价的_____%,内外粉刷时付_____%,工程竣工付_____%,余款_____%工程完工后一______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 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________个______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X_X_ 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 X_X_年X_月X_日 竣工日期: X_X_年X_月X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天 质量等级: 合格合同价款(大写): 第二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二、图纸提供套数: 两套 第三条 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无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场地,由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前三日内清除干净,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施工现场遗留的问题。 二、在乙方进入现场前三日内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期间所需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一、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 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份数:乙方进入现场二日内,一份。 四、负责在交工前清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如因质量问题需要乙方返工、修改,乙方应承担由返工、修改而增加的费用;如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七条 验收标准: 一、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__验收。 第九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一、 总造价: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40%预付款。 2、施工进度完成80%支付总造价35%工程款,验收合格再支付总造价20%工程款。 3、一年后支付总造价5%质保金。 第九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要求:经甲方代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投入施工。 二、材料要求: 第十条 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验收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二日内。 一、工程竣工后,由乙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向甲方代表提交结算报告,并由甲方代表批准。 第十一条 保修 一、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二、由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装,因产品及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派人修理。 第十二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其解决的程序为:自行调解、申请、提出起诉,在争议未果之前应保持施工连续,同时甲乙双方都要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在施工期间,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第十四条 其它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二年。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三、本合同内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主人 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必须按合同施工,提供以下建筑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⑴地槽深度1000,外包围宽度1600,内三墙宽度1800,主钢筋12,混凝土高度250,副钢筋8,间距150-160;以上所用钢筋应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⑵地梁圈梁立柱为底3_18,中间2_12,顶3_14,间距180-200,钢筋混凝土上面有400_500的地梁。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⑶圈梁:220_250,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墙体的高度和门窗位置大小根据图纸确定,如无图纸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⑷楼面,楼梯一次性现浇,楼板厚度不小于120,钢筋双层网8;楼板承重梁:250_600,钢筋25.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⑸楼面屋顶木头横条小头不小于180,挂瓦条3_4,屋面板厚度不低于25,屋面用防水油毡。油毛毡用牌标准油毛毡,厚度3-4.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黄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许用细沙;石子用符合标准的石子;砖头用质量优良符合标准的砖头,其它副料也应用符合标准的材料。乙方应做到水泥与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⑺除水电村料及安装,门窗材料及安装由甲方负责;卫生间,厨房的贴面,以及围墙波形瓦和外墙涂料,防水涂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除此条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总价内。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间任意加价,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结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须备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50天。 五、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总造价为18.6万元人民币,大写:拾捌万陆仟元整。 2.付款方式: 开工时首付3万,基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第一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万,第二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屋面封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3万,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其余款项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确自己有与承揽建设的私人住宅工程相应的建筑资质,而且明确其施工人员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办好劳动保险,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另何责任。 七、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板铺设要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编码: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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