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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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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精选6篇)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白马鸡资源保护,为保护好我县白马鸡资源,树立我县生态旅游新的品牌,长期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合作,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白马鸡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路,为今后的白马鸡资源保护工作和创建白马鸡生态旅游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积极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完成中国白马鸡之乡的编撰。

  2.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区资源管护责任制,打破多年简单的看山护林传统模式,加大理亚路沿线及兴伊措周边禁止开发区日常巡护监管力度,特别是增加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查密度,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巡护监管网络,全县范围内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8%以上。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利用“冬季候鸟迁徙期”“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深入各乡镇下乡的机会,紧密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鸟类和人类生存健康问题、围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良好态势。并与县域内的餐厅、酒店、商铺张贴倡议书和签署不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协议书,据统计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暨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37台次,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全县继续以各林业站为监测点,855名生态护林(草)员全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对全县13个乡(镇)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省州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四)清风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将清风行动、网剑行动工作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市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局对县域内经营市场、商户非法猎捕、食用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出动执法车4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监督检查经营市场、商户350余家,协调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一起非法网络销售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案件。

  (五)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7月救助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并放归,10月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一只,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后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我县地广人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业务能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由于上级部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少,导致野保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同时执法机构也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不能充分得以体现。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自觉地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项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三)规范野生动植物行政审批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我县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继续加大项目储备。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级林业及自然保护区各项目建设,推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冬季候鸟迁徙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2

  4月21日,慈利县召开“20xx清风行动”工作会议,推进代号为“20xx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参会。

  会议对“20xx清风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将重点打击非法猎(采)野生动植物、非法食用、非法售购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特有物种集中分布区、各类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澧水干流、支流及沅水支流河段等重点水域等区域场所进行整治打击。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野生动植物执法联动机制,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好此次联合专项行动,通过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加强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加强非法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加强快递查验等,严格管控非法交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5月底,旨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维护好县域生物安全、生态安全。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3

  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第26届大运会和中国雅安国际熊猫动物与自然电影节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林公〔20xx〕19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7月8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崔杰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成 员:秦河、张洪、李玉梅、潘伯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崔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局民警、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宣传小组、执法监测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成三个责任片区,分别由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保负责人牵头负责,每个组成员包括森林公安民警、资源管理和野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责任片区划分。第1组:包括西区居委会、安顺乡、先锋乡、蟹螺乡、新民乡,由资源管理罗雄牵头负责。第2组:包括川心店、草八牌、新街、老街、广元堡居委会、顺河村以及永和乡、回隆乡、擦罗乡、栗子坪乡,由野保股长张洪牵头负责。第3组:包括丰乐乡、美罗乡、宰羊乡、迎政乡、挖角乡、田湾乡、草科乡、新棉镇岩子居委会、城北村、安靖村、礼约村,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崔杰牵头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检查和宣传,在林区周边社区、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以及周边社区进行了宣传、检查,清缴非法猎具,开展猎套、猎夹清理活动,收集和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2.与工商部门合作,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物流快递、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检查记录表》如实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店招、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3.在林区主要路口、主要运输渠道上加强对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法进行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了法律宣传。

  4.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5.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落实了专人每十天按期向市局报送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各3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2篇。

  三、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人员90余人,车辆20台次,发放宣传传单500余份,检查宾馆、饭店40余家,检查车辆36辆,检查进入重点林区人员20余人次,收缴明火枪1支。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积累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认真汲取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使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4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2月25日、26日,蒲城县公安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派出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统一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打实"的行动,筑牢生物多样性安全网络,在全县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县域内的林场、养殖场,在养殖场重点查看养殖手续是否齐全、所养殖动物的来源及在疫情期间有无贩卖、赠送、屠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在林场,积极向经营业主和附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杜绝非法猎捕、经营、加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县域内的集贸市场、餐馆、花鸟鱼市场等进行了突击检查,与经营业主签订了《告知书》及《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现场一对一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法律政策,引导经营户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严谨非法销售、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下一步,蒲城县公安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野生动物管控力度,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5

  自“燕赵—砺剑铸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向野生动植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劲攻势,共侦破刑事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查获野生动物65只,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54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25.2千克。

  据了解,为严厉查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犯罪,石家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组织精干警力,深入基层一线,会同分局相关警种部门和派出所巡查辖区花鸟鱼虫市场、野味餐厅、文玩商店等行业场所。今年7月,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环安大队和新石派出所联合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太平洋鹦鹉5只。

  同时,石家庄市公安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主动对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禁渔执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工作,切实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安全。连日来,平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西柏坡中心派出所及岗南水库执法大队在联合执法巡查过程中,于岗南水库东柏坡村水域一带现场查获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名嫌疑人员,收缴非法捕捞工具1套,查获非法捕捞物若干。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打好保护生态环境“群众战”。石家庄市公安局充分借助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等主题纪念日,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自觉保护意识。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嫌疑人曹某家中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龟12只,龟蛋3只。经调查,曹某兄弟2人多次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购买、运输、出售陆龟,并从中谋取暴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6

  为巩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成果,做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非法活动,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鞍山市公安局、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鞍山市秋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20xx年8月8日至12月31日开展鞍山市秋冬季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查处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二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区域场所。一是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二是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我市将常态化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犯罪,营造全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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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