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培训制度 |
范文 | 公司培训制度(精选16篇) 公司培训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能,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集团内部、事业部内部、公司内部和部门内部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与集团、事业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2.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的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3.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4.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职业发展规划,制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考核、评价公司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公司培训档案。 第四条各部门培训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 1.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2月底制订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一),送事业部备案,并发至各部门。 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月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二),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三),并于每月26日前与相关的培训资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统计进行分类、汇总、整理,编制《月度培训计划汇总表》(附表四)、《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长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事业部备案,并发OA给各部门。 第四章培训项目实施 第七条岗前培训及岗位培训 1.所有新进员工,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岗前培训所有课程。 2.岗前培训目的是让新员工了解集团、事业部的基本情况,熟悉公司企业文化,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把个人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 3.应届毕业生的岗前培训统一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管理部和各部门共同协助。 4.新招聘员工(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由集团统一举办,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员工需延长试用期限。 5.新工人岗前培训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部协助,经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厂资格。 6.新员工入厂后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应按“做什么会什么”的原则进行培训,由本部门负责。 7.对转岗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人员要重新进行岗位培训。 8.各部门应经常性、不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培训 1.继育教育是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技术工人的人力资源开发。 2.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补充、更新、拓宽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促进专业人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3.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管理部和各部门协助实施。但特殊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由公司管理部组织实施。 4.特殊岗位技术工人的培训由本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管理部协助组织实施。 第九条公司中高层干部及重要骨干人员的培训主要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培训,培训实施前三天本部门应将《培训通知》(附表六)交至管理部备案。 2.培训实施时,培训组织者必须认真填写《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附表七`),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者应在三天内组织评定学员的成绩,并记录在《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交至管理部。 3.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户外拓展、读书与知识分享计划、培训沙龙等。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由上级领导(至少是科室负责人)批准。对于迟到、早退、旷课和扰乱培训秩序者按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处罚。 5.外出、外聘培训及培训讲师管理有关规定参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一条培训效果评估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具体评估方式参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个人培训考试成绩及培训评价报告,作为考核和升迁的重要参考;部门培训开展情况亦作为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一个考核指标。 第六章培训费用及外出培训审批 第十三条培训费用预算列入公司年度费用预算。由管理部负责编制培训费用预算,经管理部部长审核、财务部部长会审,总经理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员工外出培训必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八),报部门负责人、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外出培训必须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会审或备案)。外出培训活动中开支的住宿费、车船费等列入培训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参考事业部相关文件制定,未涉及内容遵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美冷字[20xx]3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管理部。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培训制度 篇2建设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集团公司的发展相结合,集团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超前开放的思维方式、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建立学习型企业组织,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制订本制度。 2 .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培训,员工边工作边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一致的教育培训原则。 3 .培训需求 ( l )部门需求 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到各部门培训需求申报表,各部门依据本部门情况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编制成全年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计划内的培训按照计划落实,计划外的培训,部门可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人力资源部存档。 ( 2 )个人需求(外部培训) 由于工作需要,须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的,个人填写培训报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 3 )年终培训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共同组织年终培训学习,在每年的12 月中旬制订出年终培训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4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 l )新员工教育培训: l )新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新录用人员; 2 )新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精神、价值观、理念、宗旨; b .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岗位。 3 )新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熟知必要工作内容、知识、标准和程序。 (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 l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和所属企业生产普通员工;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经营理念、方针、发展史及规划; b .企业管理制度; c .岗位业务知识技能; d .交流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精神。 3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正确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方针、价值观; b .遵守企业管理制度,遵守业务程序,达到标准; c .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技能; d .利用现有条件,主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 3 )后勤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各部门科员级和所属公司专业工长及技术人员; 2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管理制度; b .企业基层管理基本知识、方法、技巧; c.管理范围内工作分析、创新,提高工作成效的方法; d .熟悉公司考核制度,制订方案、执行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e .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技术。 3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明确认识管理职责、作用、工作方法、程序、标准; b .熟知制度规定标准、程序,指导检查管理范围内工作; c .掌握基层管理的知识方法、技巧,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 ( 4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部门正副经理和所属企业经理及科室负责人或同等管理职务级别的管理人员; 2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创新思维方法、财务制度和考核制度; b .职业道德教育; c .领导艺术、工作交流、沟通、技巧、激励方法; d .专业职能培训。 3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对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有较深刻认识; b .承担和完成部门职责和对部门管理任务,具有管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指导、培训基层管理人员。 ( 5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三总师等职务级别管理人员; 2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 b .企业机制、组织机构、制度、人力资源、行政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对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整体发展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c .现代科学决策方法培训; d .领导艺术、方法、技巧; e .企业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反馈等知识能力提高教育培训。 3 )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a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b .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提升企业管理平台; c .具有全局经营观念、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 5 .本集团公司员工内部教育培训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 ( l )定期教育培训:按教育培训计划固定时间进行的教育培训。不定期教育培训:依据集团公司需要或上级临时安排的教育培训; ( 2 )教育培训时间:普通员工应满80h /年;基层及中层管理人员应满120 h/年;高级管理人员应满巧150h /年; ( 3 )定期和不定期教育培动}卜清况记入公司和个人档案。 6 .教育培训的方式:根据不同教育培训需要、目的对象、内容采用不同教育培训方式。 ( 1 )课堂教授法; ( 2 )问题讨论会; ( 3 )案例或专题研讨会; ( 4 )现场行为示范和模拟训练法; ( 5 )企业实际参观学习。 7 .员工个别教育培训管理:主要指员工参加国家有关部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性企业组织的外部学习。 ( l )资格认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和试用期员工不在内); ( 2 )集团公司员工参加不同教育培训的界定。 l )专业技术类人员参加对口专业的教育培训; 2 )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 3 )工作需要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参加行业性取得执业专业证书的教育培训; 4 )员工提高学历,参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教育培训; 5 )中高层人员参观国内外企业交流学习。 ( 3 )应参加的教育培训。 l )生产技术中、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 2 )经营管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一次参观学习。 8 .外出教育培训办理程序: ( l )专业性、参观学习、执业资格证教育培训,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或企业经理审批执行; ( 2 )企业经理、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个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 3 )在职提高学历的,由个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9 .由集团公司组织或审批报销费用而取得的各种证书交公司统一保管。 10 .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 l )短期教育培训效果以总结报告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在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时担任教育培训任务; ( 2 )取得提高学历获取的学历证书,以检查学习成绩为主。 11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 l )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原始记录,培训内容、成绩等资料; 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司始终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倡导“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的核心理念,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将芜湖新兴建设成为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专业技能人才竞相涌现;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国际一流企业。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九月份着手编制明年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职工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原则要求、管理考核和费用预算等。编制本计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公司及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使得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地配合和推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预算和发展战略; ◇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及公司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 ◇新开工项目员工岗位技能的应知应会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各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三、培训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培训原则 :坚持实用性、有效性、针对性原则。 培训方针: ◇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 ◇服务于公司职工素质和工作绩效的提高; ◇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的需要 ◇服务于公司科技创新的需要。 四、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障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公司培训工作的最高负责人为总经理,日常职能管理部门为劳动人事部。各部门明确本单位培训组织机构及人员。劳动人事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公司具体推进、落实公司的各项培训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 ◇各单位培训组长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培训计划的执行及结果负总责;对培训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人、财、物等资源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 ◇培训干事是各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联络人,具体推进本单位培训计划的落实,在培训领导授权范围内可以具体协调本单位的各项资源以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考评员负有管理责任。 ◇考评员及兼职教师是培训工作中的“裁判”及“教练”,是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的关键人员。考评员及兼职教师从事考评、授课期间除正常享受各项待遇外,还另外享受课酬津贴。考评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考评工作,否则按不服从正当指挥加以考核。 ◇劳动人事部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对各单位的培训工作提出考核及改进建议。 五、培训管理控制与考核 1、培训管理控制 ◇公司级的培训项目作为一级受控项目,各相关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立培训文档记录一式二份; ◇二级培训项目作为各单位受控项目,各自组织实施,建立本部门的培训文档,劳动人事部负责监督培训实施情况,不定期抽查培训记录。 ◇计划外培训是指:不在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急需外聘教师来公司进行培训,或选派人员外出接受培训的,需填写《部门教育培训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经劳人部备案后实施。 ◇公司安排员工脱产外出学习专业技术半年以上或学历教育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若违反协议公司有权按约定予以处罚。 ◇各生产单位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小结,并将小结报劳动人事部。对没有按照计划完成培训项目的单位,按半年度给予相应的考核。劳动人事部每季度末对公司级培训项目检查考核。 ◇确保培训计划完成率95%以上;员工参培率95%以上;培训计划项目更改率低于5%。 2、培训考核 对没有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的单位: 一级受控项目半年度未按时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1000元,分管领导300元; 二级受控培训项目半年度未完成的,每有一项,考核部门500元,分管领导200元。 清华远程教育课时半年度未按规定完成课时的,考核50元/课时。 公司培训制度 篇3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业务部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物流公司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公司负责,并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实施。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物流公司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公司培训制度 篇4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培训制度 篇5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 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 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 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 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培训制度 篇6一、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为提高在职人员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办法办理。 二、权责划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的权责: 1.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 3.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4.上报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 7.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8.审查、办理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 9.研拟、执行其他有关人才开发方案; 10.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 第四条 各部门的权责: 1.汇总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修改专业培训规范; 3.确定讲师的人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及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专业培训教材; 6.检查本部门专业培训成果。 三、制定培训规范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规范,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技术升级导致生产条件、设计开发过程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培训规范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将各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计划汇总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 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条 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教材分发等。 第十二条 如有辅助材料,讲师应在开课一周前把原稿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人力资源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予以记录,送交有关单位参考以利改进。 第十五条 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由主办单位或讲师负责监考,试卷应分为三至四类,由讲师提前选交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 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七条 培训考试的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六、呈报培训成果 第十八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讲师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连同试卷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第十九条 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及讲师小时费用申请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以支付费用并存档以备查。 第二十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主办单位应填报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经审核签发后支付。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情况报告书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实施情况。 七、培训的评估 第二十三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一并收回,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 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参考生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面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八、外派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 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 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教材讲义编撰费用及讲师小时费用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订定。 第三十条 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下班后培训超过1个小时或上下午均有培训时,应由主办单位负责提供学员餐费。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人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培训制度 篇7每一个员工从就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阶段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企业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应遵守: 一、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领导同意批准;擅自参加培训(进修)的,企业不负责其一切费用。 三、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报销;凡是企业派出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需在本公司服务满2年,服务不满2年,将扣回相应的报销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费用)。 公司培训制度 篇8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 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 《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 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第七条 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项 (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 (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条 培训评估 1.每项 (期)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教育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配合生产及销售绩效,比较分析评估培训之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报核准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九条 派外培训 1.因工作或晋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应在推荐有关人员送教育培训部审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派外受训,并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教育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受训资历表。 3.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知识给本公司员工。 4.差旅费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教育培训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交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予付款。 5.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在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三次为限。 第十条 附则 1.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培训制度 篇9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概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更快地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 创业史及公司业务。 2.公司组织机构及公司管理制度。 3.拟任岗位的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新进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订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培训阶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本部培训。 2.主管部门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本部培训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历史、现状及其在产业中的地位,公司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 2.参观公司各部门及本人拟任岗位的工作环境。 3.介绍拟任岗位情况及如何与其它部门配合。 4.介绍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及市场 销售情况。 5.必要时聘请专家实施培训。 第七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拟任岗位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方法。 3.时间的运筹与管理。 4.工作任务的达成率。 第八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第九条实地训练即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条从事培训指导的人员本身必须精益求精,要能圆满地完成指导培训工作,对在培训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的人员,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成教育培训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的内容,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可根据拟任岗位的特点确定并安排,一般说来,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2.程序规划的教育培训。 3.工作服务态度与文明礼貌用语的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必须确保新进人员通过岗前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等情况、熟悉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凡新进人员,都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工作中的时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通过适当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成工作目标。 第十五条态度与语言诉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进人员的乐观、自信的精神与积极的态度,以热忱服务、信誉至上的信念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要注重讲究效率,按一定的计划与步骤促进培训 成功与公司发展。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培训制度 篇10新员工入职培训 为了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该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性质、文化、经营方针、组织构架、产品及服务、规章福利、行为规范等。 新员工在入职的第一周内应参加入职培训;部门主管有督促本部门新入职员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责任。 因公不能参加入职培训者应至少提前半天通知人力资源部。 公司的内部培训 为保持公司人力资本存量不断增长,公司将为员工安排与其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 外派培训 公司视员工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外接受培训,员工在外出培训之前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公司为员工提供合同上约定的相关培训费用。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工作,在合同约定的年限内不得提出调离、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离、辞职,必须符合甲方相关规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并向甲方返还为乙方在培训期间支付的各类费用及赔偿相关损失。 常规培训守则 1、目的 为了使员工接受正规化培训,使课堂氛围和学习效果达最佳,特制定本守则。 2、适应范围 所有参加培训的员工。 3、细则 (1)如员工因紧急事务不能参加已报名的培训,须至少提前半天通知人力资源部,并附有部门经理确认的请假单。 (2)员工遵守上课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课堂。中间休息后按时回到座位上。 (3)上课期间,将呼机和手机设为静音状态。违者罚站1分钟。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课堂,影响课堂秩序。 (5)在课程进行期间请勿谈论与课程无关的话题。 (6)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积极参与小组讨论,提高课堂效率。 (7)真实完成课后评估问卷。 公司培训制度 篇11第一条 为加强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培训制度 篇12安全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抓好管理工作。不定时上路对公司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资格检查。 三、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把安全生产牢记在心,凡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安全抢险小组,安全保卫组、流动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各小组建立好台帐,每月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月安全隐患报表。 五、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教养工作。 公司“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司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性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公司主要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既然是公司的管理者,又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直接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负责组织指挥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分管车辆、技术、财务、运销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为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工作、安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和驾驶人员每年不低于一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培训要有计划、安排、签到考勤,汇总造册归档。 二、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组织重大案件剖析和个案分析。 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体会,掌握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每月15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业主、驾驶员参见,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前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五、凡无故不参加的车主、业主和驾驶员,每人每次扣50元,此款在其安全保证金内扣除,在年审时兑现,否则不予办理签章手续。 六、凡未参加例会的车主、业主、驾驶员由车队长会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职工作的重要日程,对安全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工作决策性的工作目标。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主持部署公司的生产目标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执行落实具体工作。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督促、支持各有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施工同时计划、布置和落实。 五、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一、主持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工作意见和指令,采取有力的措施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对易发生事故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责令相关科室落实好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将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公司各科室,科室长传达到各科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随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认定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实行考核管理。 四、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管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督促各科室进行整改。 五、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六、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认真做好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公司培训制度 篇1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有序地开展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企业与在岗人员共发展。 (二)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三)全员培训,重点培养。 (四)鼓励自学,推进学习型企业发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实效。 (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第二章 培训管理体制 第四条 培训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形成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其他用人单位的二级培训管理体系。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和协助下,用人单位按照人员管理权限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整体规划与调整; (二)负责制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四)负责公司各级经理及后备人员、专家及后备人才、内训师等公司重点培训项目的实施; (五)负责管理公司培训师资、培训经费、课程体系、网上教育系统、培训管理系统、公司主办培训的培训档案及培训场地设施等培训资源; (六)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用人单位培训管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订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培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荐或编写专业教材; (四)负责本单位培训资料的整理,并反馈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单位需求、个人需求三个层次。培训需求调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通过多维度访谈、调查及分析,予以汇总。 (一)公司需求:人力资源部分析公司战略、企业文化、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公司年度培训重点; (二)单位需求:各用人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本用人单位培训需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个人需求: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工作重点和职业生涯发展、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培训需求。 第四章 培训计划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训经费预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公司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制定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 公司各专业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列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须对用人单位所在员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条 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在岗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使在岗人员的能力得到持续、系统提升。年度累计平均培训学习时限达到40小时以上。 第五章 培训实施与协议 第十一条 培训实施具体包括:选择师资、场地、教材、设备、组织学员、现场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 培训实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过培训班、学术讲座、业务研讨、岗位轮换、导师辅导培养、参观考察、网上学习、外派培训等形式进行。根据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案例、模拟、体验项目实施等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 大力推广网上教育,加强网上教育培训管理,为在岗人员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培训,促进自学。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岗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第十五条 参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训金额(单项培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外派培训,接受培训者应在培训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培训结束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为公司服务。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原则如下: 培训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培训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培训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若未满服务年限,擅自调离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补偿金额:补偿金额 =公司支付培训费( 约定服务年限-约定后实际服务年限)/约定服务年限 第十六条 培训所需的外聘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履行相关程序后,签订合同执行。 第十七条 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培训实施流程及培训纪律要求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凭培训合同、培训通知、培训学员签到表、培训评估表、发票发起报账,及时收集整理培训相关资料并提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六章 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 建立培训效果四级评估机制: (一)授课效果评估:即学员对培训项目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由培训主办用人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实施,评估结果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同时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付款依据; (二)学习效果评估:主要是考核培训者对培训课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训主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应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三)行为效果评估:评估学员培训后行为方式的改变程度。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 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行为效果评估,评估在培训结束三个月后实施,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行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工作绩效评估:主要评估培训项目引起的业务结果的变化。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工作绩效评估,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绩效结果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 培训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各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需同时提出各培训项目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按照公司审批的培训项目将预算列入各用人单位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用人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计划外培训或已列入培训计划但超出预算的培训项目,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费预算,按照公司预算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在岗人员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须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用人单位出具的“外出培训学习证明书”,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三条 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两个层次。申报学历(学位)应高于现有学历(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历(学位)教育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工作需要,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在岗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公派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方式。公派学习指公司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人员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自主学习指根据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公司鼓励在岗人员参加在岗不脱产的自主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学习管理流程: 1、申报流程:原则上采用符合条件在岗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用人单位推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筛选,报公司领导审批; 2、备案及档案管理流程:经批准后,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并被录取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存档。 3、 报销流程:参加公派学习的在岗人员凭审批材料及学费、教材费发票到本单位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自主学习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 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试后须将录取通知书、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学籍档案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自主参加不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规定执行;自主参加脱产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二十九条 公派学习的学费、教材费等由公司统一支付,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自主学习的学费、教材费、差旅费等由个人支付。 第三十条 公派学习期间,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领导参照校方提供的学习成绩、学习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纳入所在用人单位的绩效等级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在岗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自费学习,在岗人员学习期间每年度绩效评估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设立一次性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第三十二条 自费学习在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一次性奖学金领取手续。 第三十三条 在岗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下发之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享受本规定的奖励待遇。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公派或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学习待遇或一次性奖学金待遇: (一)学习期间违法乱纪,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二)学习期间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违反公司奖惩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公司培训制度 篇14一、培训目的 公司每年投入适当的资金和人力开展培训,目的是规范公司的工作流程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为了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员工素质并促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促使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企业、部门和员工绩效,特制定《C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本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培训的计划、实施、督导、考评及建议等,均依据本制度。 三、权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拟订、呈送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6)与财务部门配合,管理培训费用。 (7)组建和管理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 (8)负责各项培训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9)与各部门配合,考察培训效果。 (10)制定公司人力开始方案。 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专业培训信息。 (4)促进培训的实施和注重效果反馈。 (5)确定部门内部培训师人选。 四、培训管理 1.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2)培训计划应当接受企业发展战略指导,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确定。 (3)公司培训制度的订立,培训计划的制订和修改,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过程的记录和归档等相关事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提出建议,并予以配合执行。 (4)公司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同时负责督导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各部门应给予配合。 2.培训计划的制订 (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培训需求,以及公司的培训政策、经费预算等,于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公司领导层审核。 (2)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制订部门培训计划,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由其统筹规划。 (3)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季度 培训计划;与相关部门配合,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公司领导层。 3.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是针对公司所有新进人员的培训,目的是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培训形式以期性的内部方式为主。培训内容分为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选择。 (2)实习生导师制岗位培训。实习生导师制岗位培训是针对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的培训,目的是使他们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培训以师傅带徒弟的固定导师制形式为主。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的培训、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的传授和专门技能的训练等。 (3)全体员工内部培训。全体员工内部培训是指依靠公司培训师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形成相互支持帮助的学习氛围。培训形式以公司内部讲座、讨论会、交流会为主。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的技术、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 (4)全体员工外部培训。全体员工外部培训是依靠外部专家的力量,促使员工掌握在本职工作上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以幸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改善部门和公司的业绩。培训形式包括听外部公司课、参加外部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到公司授课等。 4.培训的管理 (1)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作统一预算,并依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同时应当每6个月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并呈报公司领导层。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部门经理以及经理以上人员。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须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2)出勤管理。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应准时参加。凡在公司内部举行的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由专人负责记录,填写《内部培训考勤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参考资料。 (3)培训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对内部培训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和对外部培训专家的课程内容、效果等的评估。对受训人员的评估包括出勤情况和培训反馈等。 (4)记录及总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公司培训制度 篇15一、总则 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制度。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内容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必须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培训管理制度。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接受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4、部门经理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能力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培训员完成部门培训任务。如果培训员工作出现疏漏,部门主管要负有连带责任。 5、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积极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作为培训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达到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通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上级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附表一:<参训群体分析表>)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附表二:<培训需求调查表>)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培训部门结合受训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达到。(附表三:<培训计划表>)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通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不得半途而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情况、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达到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大型培训应提前邀请公司领导或参训人员上级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意义、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小型临时性培训可以简化操作,人员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现责任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间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公司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附表四:<讲师授课效果调查表>)。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及其上一级领导回访面谈,通过跟踪调查表、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人员行为改进、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接受领会情况,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进的依据。对于驻外单位的调查,可以委托该单位培训管理员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有关部门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达到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情况录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或增薪的依据之一。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附表五:<培训记录表>)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必须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条、出差条等原始记录,各部门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公司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奖惩情况等其它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间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按时间顺序整理、汇总公司级的培训。各培训管理员每年12月15日前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12月25日前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执行。(附表六:<月份培训汇总表>) 四、培训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况。 2、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见附表七),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达到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达到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提供培训内容、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接受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接受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积极配合执行。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能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附表八:<外出受训申请表>)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附表九:<外出受训记录表>)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内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间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间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进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以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 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附表十:<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内容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表十一:<参观考察体会>)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内容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6)外出参观考察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出参观考察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需要,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附表十二:<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附表十三:<年季度培训计划表>),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级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各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各部门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 5、人力资源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公司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断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择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员工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申述,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按计划要求参加定期日常培训的干部员工,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发放,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人力资源部,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参加培训时间未达到应参训时间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合格证书分为蓝色、红色、紫色三种级别,蓝色证书用于员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红色证书用于专项技能培训以及部门级系统、定期培训;紫色证书用于公司级定期系统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7、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公司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两个紫色证书等同于中专毕业证书,四个紫色证书等同于大专毕业证书,八个紫色证书等同于本科毕业证书;二个红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紫色证书;二个蓝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红色证书。外出受训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认定。 8、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公司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员工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型公司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公司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内部培训师选拔、定等、晋级和培养程序,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行政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企业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培训师基本条件:(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对象岗位或上一级岗位处于领先地位。(2)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生产车间操作技术特殊岗位可以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凡公司员工均可经部门或上级同意,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符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实习:凡是通过初审的人员,实习期1个月。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培训主管人员的课程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实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初级讲师待遇。 (5)定等:按照培训师标准a、b、c、d共四级,参考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和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培训学时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为最低级别d。 (6)晋级:培训师必须从最低级别d逐级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符合条件者晋升一级,即升为c级。依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7)认证:内部培训师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发放,取得证书的讲师方可进行培训。 4、培训师选拔考核标准: (1)教案: (a)内容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效。 (b)主题鲜明,具有先进性、超前性。 (c)文笔流畅通顺,精炼,容易理解。 (d)逻辑思路清晰。 (e)时间安排合理,有弹性。 (f)培训目的性明确。 (2)讲台风格,亦称"台风": (a)仪容仪表良好,气质好。 (b)亲合力强,有感染力。 (c)现场互动、反馈交流积极。 (d)讲解透彻。 (3)效果评估: (a)训后满意度即时评估。 (b)跟踪调查。 (c)实际效果评估。 (4)培训技术:能够选择适合课程内容的培训方式,并熟练运用各种培训方法,为培训主题服务。 (5)笔试:熟悉成人培训教育规律,并能在教案准备、课程实施、训后跟踪评估等方面充分运用。 (6)前瞻性:课程方向或内容具有新颖性,可以促进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或创新。 5、培训师奖励机制: (1)根据完成内训课程课时,给予讲师补贴:d级10元/课时;c级20元/课时;b级30元;a级50元/课时。讲师补助平均每两周发放一次。(附表十四:<讲师补助申请表>) (2)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向各重点岗位培训师提供参加外训的机会。 (3)每半年或年度评选出3-5名优秀培训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培训师的,并且达到b级的,可以给予带薪参加外部培训职业培训认证培训机会。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状况,提供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级和晋升机会。 6、培训师纪律: (1)努力提供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 (2)注意成人培训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执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积极配合培训处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训师等级一级。 (4)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培训处而造成培训工作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降级、撤消资格。累计两次警告,降低等级一级。 (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材,补充生产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公司干部员工如果具备某方面的特长与授课培训的经验,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公司讲师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认定后即具备了公司讲师资格,享受公司讲师的一切优厚待遇。(附表十五:<讲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8、只有内部讲师达不到培训要求时,才可以申请外部聘请。需要外请讲师的部门,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列明培训费用、车辆需求、住宿条件等要求,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外聘讲师进行培训,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附表十六:<外聘讲师申请表>) 八、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管人员负责监督参训人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5分钟到场。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一律罚款10元。到达培训场所后要自觉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或出差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因故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时,提前把请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并要有本部主管人员签字,部门经理要有副总裁签字。出差在外无法按规定请假者,要由本部门人员代写请假条并要有本部门主管签字。不能参加培训而未规定请假者,经理以上人员每次罚款50,其他人员罚款20元。 4、培训开始后,培训现场要有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员或受训部门培训管理员在场负责,以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6、参训时准备好学习工具,一般要带笔、笔记本等。 7、参训时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关闭,上课期间手机铃响,一律处以10元罚款,参训人员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的正常进行。 8、培训期间禁止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一经发现,一律处以10元罚款。 9、培训中间需要外出时,要先举手,征得讲师或培训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训中间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将问题书写在纸条上传递给讲师,或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11、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2、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违者罚款10元。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净。 九、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所用一切资源,包括培训教材、教具等均属公司资产,要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2、培训中需要购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教材、教具必须办理报销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办理报销手续需持所购买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发票到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公司统一报销程序报销。部门购置培训教材未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的,购置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2、培训场地要合理使用。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培训规模、参加人数,确定培训地点,避免资源浪费。 3、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对公司财产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损坏或作废,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员工继续教育管理 1、为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与学历层次,鼓励有发展前途和学习潜力的干部员工继续学历教育。 2、集团要职、核心骨干如需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的,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附表十七),经集团批准后,一切费用集团给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在取得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其证书暂时由公司代为保管,三年以后归由个人持有。未满三年离职的,必须扣除相应费用,否则公司有权力没收其证书。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培训制度 篇16一、培训目的: 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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