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户外出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
范文 | 户外出游活动安全协议书(通用3篇) 户外出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1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活动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活动(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活动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安全出游协议书 组织单位: 参与者: 单位员工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福利性质非营利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四、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七、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九、该协议此参与者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户外出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2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活动中双方应注意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社团成员和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三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活动,社团管理委员会原则上要求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提前一周申请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活动。社团私自组织,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活动。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安全。 五、经批准同意组织校外活动的社团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在外期间的活动安全。临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从参加活动的会员中产生,并由社团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社团干部和学生党员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六、经批准的社团外出活动,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校社管委汇报活动情况及安全情况。 七、参与活动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本社团会员;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 3、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社团活动过程中,因个人伤害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双方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为保证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管理制度(章程),服从活动组织的管理; 6、参加户外活动过程中,会员在经社团负责人同意下活动所发生的事故,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7、非社团组织的活动期间,会员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社团组织活动过程中,会员应尊守活动的规则,不得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用品等。 八、社团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学生干部本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 九、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活动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各存一份。 社团负责人(签字):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盖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户外出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20xx年X月XX日签约的“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就沪委办发〔20xx〕26号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就本次举办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次大型活动负总责,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治安案件发生、防来宾拥挤、防物品坠落、防临时构(建)物倒塌和防危险品进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按规定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5个工作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0个工作日向市消防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手续。如果在活动场所内需搭建临时(构)筑物及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还需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20个工作日到活动所在地的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质量技监部门备案(备案内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活动安全保卫组,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安保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租用场馆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承担安全责任。 4、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保卫队伍(人数配置标准另附)。 5、乙方应与场馆安全保卫部门密切联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管辖范围,互相配合,同时要接受展馆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展馆保卫部门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临时活动安全许可证》;举办活动预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活动计划、基本情况、出席对象(特别对出席的领导、各类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情况(含上述备案材料)。对临时变更活动计划、内容要随时向甲方报告。 7、闭馆时,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 8、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甲方的责任 9、甲方对乙方所举办的大型公共临时活动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发现有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及可能影响到公众与甲方的安全时,有劝阻、责成整改和制止的责任。 10、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活动场所核定的人员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技防设施等活动场所使用的安全数据与资料,并提供安全责任区域平面图。 12、甲方提供的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设施应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仅可供用的停车场地,指挥好车辆有序停放。 14、甲方负责展馆门口的安全,闭馆时,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闭馆后,场馆内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违约责任 16、乙方违反约定,甲方以囗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如未被采纳或在要求的时限内未得到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来促使乙方纠正违反约定或违反法律的安全隐患现象。这些措施包括赔偿、暂停辅助服务,直至关闭展馆。 17、当甲方根据本约定第三条第1项规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乙方违反本约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