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协议书 |
范文 | 医疗协议书十一篇 医疗协议书 篇1医疗机构名称:x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 调解机构: 患者的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 职业 协议地点: 患者于年 月 日 因在医方处住院(门诊) 科治疗,其间,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医疗行为争议。经医患双方行为主体同意,医患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医疗行为争议;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医患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医患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医院同意向患方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元 ) 第三条:医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医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医方主张权利,否则患方应无条件返还医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医方交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医方盖上公章、患方盖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调解机构(代表人署名): 医方代表人签字: 医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患方签字: 签注日期: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师 事务所 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 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范本(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万): 为了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力度,激发医院的生机与活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建湖县中医院转让协议如下: 一、建湖县中医院的基本情况 l、地址:建湖县中医院位于县城兴建路191号。 2、业务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医院用地总面积9040.32m2,其中医卫用地7504.32m2,商业用地1536 m2;建筑面积14232.8m2。 3、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211人,退休人员58人,离休人员2人。 4、资产状况:根据盐城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截止20xx年11月26日,医院资产总额为20xx.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02.82万元,流动资产总额为356.36万元;医院总负债为1325.72万元(其中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经县国资办确认实际净资产为733.46万元,其中资产核销损失86.07万元。 5、土地使用权处置 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出让价为441.43万元,与其它资产一并转让。 6、竞拍底价1200万元 7、竞拍成交价1250万元 二、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以现款方式支付,由乙方于20xx年7月2日前一次性交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职王内部债务的处置 乙方必须将医院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与医院资产转让价款一起交付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乙方基本情况 1、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2楼1202室 2、法定代表人:刘忠 3、总经理:顾成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医院领域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医院兼并、参股;保健产品的销售。 五、转让资产的交付办法 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转让价款和职工内部债务款后,立即组织将转让资产移交给乙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在20xx年7月10前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原医院债权债务 等资产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职工内部债务计318.1O万元不再承担),并按规定办理债权债务 换据手续。 七、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本协议签字日期间,医院的亏损由中介机构评估、国资部门确认,并由甲方承担,具体账务处理采用由县国资办在**年7月1O日前以现金等额返还乙方的办法处置。改制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有关剥离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解聘风险金89.44万元,保存在乙方,用于原医院职工被解聘时身份置换补偿。医院改制前的职工(不含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不违背与新业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时,医院要发放解聘风险金。解聘风险金发放标准是:按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人平月工资计算(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改制前工龄;每满一年发一个月。解聘风险金发放总额若超出所提取的数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3.8万元保存在乙方,作为20xx年卫生人才培养和科研课题立项单位配套资金。 3、乙方在保存、使用上述剥离费用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卫生法律 、法规进行,依法行政,实施行业管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疫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县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调遣医院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及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到有关部门重新注册,首次注册按拍卖公告约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医院非营利性,今后乙方如需要更改医院性质,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如改制后医院符合国家医保政策,继续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政策,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依法享有医院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机构冠名权,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各种医疗服务活动。改制后,乙方享有继续保留“建湖县中医院”名称的权利。 4、乙方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5、医院的党、团及工会等组织原隶属关系不变,乙方必须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健全组织。独立开展工作。 6、乙方必须遵守卫技、财会等类人员准入制度;执行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聘用原医院全部在编职工,无法定事由,不得解聘原在编医院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保护政策,对改制前残疾职工不得以残疾为理由解聘、待岗或削减待遇。 8、乙方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标准及时为原在编职工正常办理档案工资调资手续,并以调整后的档案工资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原在编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否则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划拨银行存款、变卖固定资产等手段追缴。 9、乙方应为原在编职工办理人事代理,按原渠道为职工办理职称晋升,并与职工签定聘用合。职工调往县外或其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的, 乙方配合甲方按原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10、乙方—应合理设岗定员,并建立合理的分配考核制度,根据医院的业务收入发放职工工资。原医院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随人均业务量的增加而提高。乙方不得任意无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得强行向内部职工集资、摊派、募股、收取押金等。原医院职工如出现生活特别困难,乙方有责任根据医院效益情况给予帮助。 11、乙方五年内不得再行转让医院产权。 1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医院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 十一、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出现违约,依法协商,依法处理。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从**年7月2日起执行。 医疗协议书 篇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金水刘中伦诊所》负责人,现聘用乙方为《诊所》内科经营管理人,就其有关事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聘用乙方负责、管理《金水刘中伦诊所》,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乙方须在该诊所注册医师执业证, 二、甲方提供86平方面积的医疗经营场所、医疗设施及辅助物品(详见所附清单), 三、乙方每年向甲方交利润四万八千元(480000元),此款项按季度交纳,每季度末交次季度即12000元。为更好监督乙方的工作,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三万元(30000元)。 四、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正常经营费用自己承担。 A:包括:房租(以甲方与出租方的合同执行,由乙方交付甲方)、水、电、收视、电话、卫生、清理垃圾等费用, B:若因有关机关要求所产生行政费用如税金等。 五、乙方在管理经营中,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不得超范围经营,且需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领导,配合检查,接受监督。 A:若因违反行政管理被处罚,由乙方承担行政责任及所附带费用; B:若与患者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而产生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以上事由如需甲方协助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诊所转让他人经营,协议期满前三月内乙方应告知甲方是否续签,协议期满,乙方需如第二条所述归还甲方医疗器械及辅助物品,丢失或损坏以市值赔偿。 七、协议期满,无遗留问题,甲方应在一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30000元及利息(2%/月),逾期按日1%支付滞纳金。 八、协议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诊所的医疗许可证被取消或未通过年检,乙方赔付甲方损失30000元;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如期经营,甲方赔偿乙方损失30000元。 本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医疗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为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及时应付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事件,为使伤者能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为东沙镇卫生医院,甲方视乙方为友好协作单位、甲方承诺给乙方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 1、对乙方受伤工友施行三免三优先制度: 三免:免挂号费、免工本费、免住院押金。 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 2、对于需住院病人、甲方及时收住入院,尽一切可能救治病人生命,住院费用可暂不交纳,由出院一次性结清。 3、乙方送来病人甲方需及时抢救,视病人情况做各项检查项目。 4、如乙方事后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甲方有义务把乙方患者治疗的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5、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伤事故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咨询,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专业人士为乙方做免费宣教。 6、乙方员工在甲方就诊可享受甲方开展的各种活动的优惠。 7、乙方部门以上领导到甲方就诊给予全程陪护服务。 8、甲方的治疗费用,药品收费标准必须与国家卫生部,深圳市医疗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相吻合。 9、如遇到疑难或危重病员甲方解决不了的需送上级医院诊疗,甲方只提供救护车护送服务,上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急救电话工伤病人免费派车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人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职工传达。以此可增加对员工福利的体现。 3、乙方职工到甲方就诊时须出示有效证件,方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4、乙方需在住院伤员住院时须填写好并带上《病人就诊记帐单》交到门诊收费处,出院时及时交纳,结清该住院伤员的全部医疗费用。 5、乙方住院伤员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作为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监督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等各项工作,并及时的提出合理建议。 7、乙方确定医疗陪同人员时,陪诊时出示有效证件。 8、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双方如有违反此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友好协商解决。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达成共识。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 公章: 年 日 月 乙方代理: 公章: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x元; 2、误工费:x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x元; 4、陪护费:x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x元; 6、残疾用具费:x元; 7、丧葬费:x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x元; 9、交通费:x元; 10、住宿费:x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x元(不超过2人) 合计:x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医疗协议书 篇6甲方(设备提供方): 乙方(设备使用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投放设备:利普刀手术治疗系统 设备名称:DD-2型LeeP利普刀手术治疗系统 数 量:壹台 约定投放期限:两年 约定价值:40000元人民币 二、双方合作期为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 1)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误操作或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后果负责。 3)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 五、乙方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 1)甲方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 2)双方约定设备收益分配为:投放设备的每月营业收入除去材及设备损耗之外,甲方收取营业收入总额的60%,以现金形式支付于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获取营业收入总额40%。 举例:如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乙方通过设备使用而取得的收入为5000元,配件消耗为800元,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合作费为(5000-800)×60% =2520元。 3)乙方应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管理,并对每日手术数量进行认真统计,并做到真实有效,甲方有权查阅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每月最后一日甲乙双方当场对本月的手术量进行月统计并汇总。 4)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日进行兑帐核算确认,十日内支付约定百分比的.款项于甲方,超出支付期限后,乙方应付甲方当月收取金额10%/日滞纳金,遇法定节假日延顺至正常工作日。 5)在本合作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收益分成不得低于壹仟元/月,不足壹仟元按壹仟元收到,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连续三个月只付给甲方壹仟元,双方合作期限延长半年,以此类推。 6)设备所使用的耗材乙方只能从甲方处购进,乙方不得私自外购配件耗材,由于乙方外购配件耗材对设备使用造成损坏的或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的(地震等非人为不可抗力面除外)或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一次性收取违约乙方设备约定金额40000元,并一次性支付于甲方,合同终止。 7)投放设备(利普刀)配件耗材价格约定如下: ①电极刀头 100元/支 ②中性负极板 100元/包(5片) ③手控刀笔 100元/支 ④脚踏开关 850元/只 ⑤极板电缆线 130元/条 六、乙方支付甲方投放设备收益分成的时间为: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并以现金形式支付于甲方。 七、达到合作期限后,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八、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设备提供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20xx/10/10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设备使用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医疗协议书 篇7合同编号: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8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有利于医患双方 救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绿色通道医疗协议。 一、 协议名称:绿色通道医疗 二、医疗费用: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所需的一切医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向乙方结算并按时支付。 三、绿色通道医疗内容: 1. 遇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尽全力抢救甲方伤员,优先满足甲方救助需求;甲方保证按规定付款。 2. 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x光、采血化验、B超等辅助诊断时,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3. 甲方送往乙方医疗救治的伤病员,需入院或手术医治疗的,乙方应优先予以安排。 4. 如果乙方不具备救治甲方病员的医疗技术条件,要负责甲方病员的转院和护送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5、请乙方为甲方施工现场准备担架和外伤所需的急救辅助医疗器械(如:固定夹板、氧气袋、纱布绷带等),以满足甲方施工 人员受伤后的救助要求。 6、如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的营地、餐厅、宿舍进行定期消毒,消毒药品费用由甲方承担。 7、遇紧急情况(洪水、地震、硫化氢气体中毒等),乙方必须尽全力参加抢险。如需乙方到达施工现场急救的,必须尽快派出医疗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救助。(车辆由甲方优先安排) 四、协议期限:。 五、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协议书 篇9甲方:上海市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1)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三、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 篇10甲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身份证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XX有限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中国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年----月----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VIP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销售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修订。另本协议书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不得作为协议解释的唯一依据。有关协议书内容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及诚信原则为准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协议附件 本协议书之一切附件,均视为协议的一部份。且对签约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效力。 六、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医疗协议书 篇11甲方: 乙方: 鉴于患者 曾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20xx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某市20xx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院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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