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范文 |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精选22篇)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上海__________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区(市)________县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4甲方: 乙方: 小区 栋 单元 房业主 依据甲方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小区特点,制定本《物业服务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各自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进行日常维护、养护、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违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义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0、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场使用,不负车辆保管责任。 11、自本协议终止起1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服务移交手续,物业服务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相关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及公摊费用等: ①物业服务费: A、多层住宅物业: 元/月·平方米;B、高层住宅物业: 元/月·平方米; C、商业、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备注:应开发建设单位要求暂向乙方高层住宅物业按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商业、办公物业按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②停车服务费: A、地上停车费:小汽车: 元/月·辆; B、地下停车费:小汽车: 元/月·辆; C、地上摩托车服务费: 元/月·辆;D、地下摩托车服务费: 元/月·辆; E、地上电动车服务费: 元/月·辆(含充电费);F、地下电动车服务费: 元/月·辆(含充电费);H、自行车: 元/月·辆 ③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为 元/㎡·年 ④电梯维护费 元/月·户; ⑤其它运作费用: A、水电周转金:住宅 元/户、商铺 元/户(公共部位用水、用电费用公摊);B、楼道二次装修费: 元/户;C、电梯运行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⑥其它费用分摊: A、供水、供电损耗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B、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能源消耗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C、公共绿化、保洁、水系景观用水等水费设独立计量表核算,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D、高层二次加压耗损电费由享受二次加压用水的高层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用水量比例分摊。 E、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收取; F、绿化垃圾清运费每月据实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户收取; G、公共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从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装饰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先报甲方审批后再施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且受让方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并愿意遵守;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不得擅自改变名下物业的用途,不可将名下物业做非法不道德或与规划相违之用途; 1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停车场服务,自觉接受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车辆管理,如需甲方提供保管责任则须另行签订《保管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外、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有线电视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保安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附属市政设施等。 三、环境卫生 1、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等的养护与管理; 2、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小区内沟、井及化粪池清理、生活水池的清洁及消毒; 4、公共场所灭虫、灭鼠;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24小时治安、消防防范服务; 2、责任 (1)协助做好本物业内治安、消防防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消防监控、辖区内治安巡视、门岗值勤、责任到人; (3)保安、消防监控设备设施完好,维护、保养制度健全,防范措施完善。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以甲方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即至本小区业主委员成立并新选聘物业企业之日止。 第四条 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二、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的分摊遵守“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确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须经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并公告取得法定比例业主赞成后方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五条 保险分类及办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保险由甲方选择性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利益 一、广告牌设置不得违反北海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二、商用单元招牌、指示水牌设置应报“小区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申报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乱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0.3%交纳违约金,或中止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直至其缴清应缴费用。拖欠代收代缴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或根据甲方与市自来水公司及市供电局代收代缴费用协议规定,停止供水供电。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措施,若造成乙方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北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需另行约定条款,经双方签署确认,与本协议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送北海市房管局备案。 第十四条 本协议条款如有与甲方同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冲突,则以甲方同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房号: 时间: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专业版】 委托方: 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物业管理公司,另一方可以是物业管理委员会,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签约之前应该注意: 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基本内容是否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一致; ②协议的内容是否对所有的买房人都一致。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 2、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 _________区 _________路(街道) _________号;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户数:_________户(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____户,_________户未入伙)。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a、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b、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c、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d、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_________; b、_________; (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 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 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 4)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7)每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____区域内公示;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0)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 1)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 2)_________。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2、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___倍收取。 3、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4、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5、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风险告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 ①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③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④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⑤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⑥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⑦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一般而言资质等级越高,其专业人员越多,资本实力越雄厚,服务水平越高,管理规模越大; ⑧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取得了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的安全防范注意事项: (1)遇到有人在公共区域聚众闹事,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公安机关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遇有违法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盗窃、抢劫、行凶、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抢救、排险,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已发生的案件,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 (3)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有疯、傻、醉等特殊人员进入或闹事时,应将其劝离管辖区,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将其领走。 (4)管辖区公共区域内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 (5)管辖区域内发生坠楼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家属,并围护好现场,做好辖区客户的安抚工作,等待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前来处理。 (6)管理人员不得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不得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产;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6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如下: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7甲方: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房人): 有效证件::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写字楼□其他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商铺设置店招、发布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业主(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8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___ 经___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乙方:深圳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9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委托方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0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1第一章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2甲方: 乙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管理的 项目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的形式 、内容、管理方式及期限 1、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民法典》规定的劳动关系。 2、服务内容及委托事项: 1)消防及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应急处理,保证楼道内、园区消防通道、紧急出入口、地下车库及安全门保持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保证全体人员和区域内财物的安全。 2)防盗窃管理 在岗人员牢记保安职责,对前期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进行严格管控,对进出小区人员、物品等做好详细记录,加强园区内巡逻,按照规定打点签到,防止和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确保园区内人身、物品的安全,对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职责人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3)灾害防患管理 掌握小区内业主生活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对来访人员按照相关制度礼貌接待,严禁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小区,并掌握当地政府有关安全警告的通知,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4)突发事件处置:包括火灾、偷盗窃、电梯困人、交通事故等按照相应规章制度执行。 5)监控系统值班管理 熟练掌握闭路监控和消防监控设施操作规程,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予以处理并上报,及时跟踪了解事件发展进程,对出现的可疑人员等进行跟踪,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发现的消防报警及时派人检查,保证与巡逻人员、物业工程人员等的沟通,排除误报等事件,发生火灾时按照处理预案执行。 6)地下停车管理 地下车库安排专人值班巡逻,保证业主停取车安全,有序指导业主停放车辆。 7) 其他服务 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对小区内违章装修、圈占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其他服务。 3、管理方式 保安人员由甲乙双重管理,组织领导以乙方为主,双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管理,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查岗、考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提出保安服务要求。 2、乙方在进行保安人员派驻时,必须经甲方参与审查,形象、气质佳的人员优先上岗,年龄在40至50之间,形象岗年龄在30 至40之间。上岗时必须持上岗证,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个人档案、意外伤害人身保险、健康查体证明及人员变更申请表备案后方可上岗。 3、甲方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制度以及与乙方约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进行管理要求和考核,并对每天保安人员实行打点签到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汇总,每月经甲方与保安人员双方签字后,交乙方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与扣款。 4、甲方有权将不能胜任的保安人员退回乙方,由乙方调整更换,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保安人员不符合使用条件(录用条件)的证 明依据,乙方在一个星期内配备其他人员。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人身安全等必要培训,并进行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监控。定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保安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保安人员及保安服务的表现评定。 6、甲方有权按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纪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保安人员,甲方可根据单位规定停止其工作,交由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或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7、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如在工作时间出现辱骂、殴打用户或来访人员以致伤害对方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换,且产生的后续责任(包括住院、医疗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于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和公开方式道歉(如媒体)等。 8、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协助乙方处理好相关政府机关的沟通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保安服务资质,并经地方劳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 3、负责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到甲方; 4、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正式; 5、负责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保安人员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 7、负责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员薪酬和支付社会保险等; 8、负责保安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因病医疗等各类事; 9、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 10、负责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到甲方处负责保安工作。对甲方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停止派驻并退回乙方的保安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后续工作,不得对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11、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驻人员,乙方负责管理劳务派驻人员的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上岗人员查体证明、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各项社会保险,并且将签订合同的花名册和劳动合同文本提供给甲方备案。 12、负责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13、负责保安人员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及时足额缴纳保安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14、负责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员薪酬和支付社会保险等费用的劳务发票。 15、负责保安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因病医疗等各类事项的处理。 16、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17、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配备制服等基本保安装备,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18、乙方指派的保安员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执勤巡逻、设备设施安全,严防被盗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协助物业人员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 19、乙方要每月月底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若超7个工作日仍未及时发放或不足额发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0、乙方负责管理区域内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标准详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标志服装的着装管理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保安人员统一着装。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考核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保安人员,随时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退回人员的所有后续工作。 3、保安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和乙方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 ,甲方有权将保安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负责调派其它保安人员。 5、保安人员请事假2个工作日以内的向甲方申请,2个工作日以上的必须向甲方和乙方同时书面申请,经双方批准后方可休假。保安人员未请假脱岗两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6、保安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等,由乙方按照为保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程序办理。 7、保安人员工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中止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保安人员的工作移交手续,协助甲方收回保安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件等。 五、劳动纠纷的处理 1、保安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与乙方建立,乙方应明确告知保安人员劳务派驻协议的内容。 2、乙方全面负责保安人员的法律事务管理和劳务纠纷处理,负责保安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伤和医疗问题的处理及劳动仲裁与法律诉讼的所有事宜。 3、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保安人员费用 1、项目项目保安人员配置 /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该标准包含乙方提供服务中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保安器材、服装等),其中甲方将提取元作为考核保安人员个人费用,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发放给个人; 2、服务费用由乙方按照每月考核对费用进行计算。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因开具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即使合同其他条款已经履约完成,乙方仍然必须无条件承 担一切责任和甲方损失(包括补交税金、罚款、滞纳金等)。 4、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帐 号: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确认甲方账户信息。乙方如需改变其账户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每月对乙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汇总,相关考核扣除费用在结算费用中扣除。 6、乙方有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7、对于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税费,均应按照有关税收的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本合同总额中包含的甲方应缴纳的税费仍应由乙方代为缴纳。 七、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填写劳务派驻合同变更书: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增减变化,应对人员名单进行变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内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予终止。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执行。 7、本合同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8、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或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保安人员的责任,乙方对其保安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九、其他 1、乙方承诺乙方的相关资质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因乙方资质原因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盖; 十、合同附件 附件一:管理成本构成及测算一览表 附件二:保安服务标准 附件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 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 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 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4委托方: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甲方将第一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区域 第一教学楼周边道路内侧石以内。 二、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门窗、墙面、地面、楼梯、走廊、门厅、卫生间、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照明设备、卫生设施等。 2、设备、家具、教具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安防监控、电子显示屏、广播音响、电铃、各种办公家具、课桌椅、黑板、讲台、窗帘、各种门牌等。 3、场地、教室、公共走道、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保洁。 4、提供粉笔、黑板擦。教师休息室开水供应。 5、做好花草树木、盆景(花)的养护工作。 6、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种车辆按秩序停放,保证楼四周无车辆。 7、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8、配电间配电安全运行管理。 9、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房屋建筑、设备、家具、教具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9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 2、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加强巡视,无重大偷盗、火灾事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教室和公共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干净整洁。 5、执行第一教学楼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开放教室和教师休息室,保证上下课铃声准时,保证教师饮用开水、粉笔、黑板擦的供应。 6、无重大投诉事件,在甲方组织的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必须对服务范围内的情况经常性巡查或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服务费用 1、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16725㎡(含地下停车库),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先付6万元,下半年再支付6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结算。 2、乙方承担服务区域内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维修费用(电梯、空调、广播音箱、多媒体、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设备除外),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或同一项目连续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这些都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罚。 2、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的情况,及时分别向有关部门与甲方反映,否则发现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元,依次类推。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协议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学院后勤基建处(章)乙方:XX公司(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_____,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_____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_____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____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_____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_____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_____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_____由乙方代行办理,_____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_____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_____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_____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物业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_____式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幢____单元____套,计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幢,层数____,套(间)数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幢,层数____,套(间)数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代表人: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法定代表人:_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号四至: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_____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2、保洁费:__?3、保安费:__?4、房屋设备运行费:__?5.维修养护费: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_时起至__年__月__日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2)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 1、房屋外观:__?2、设备运行:__?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4、公共环境:__?5、绿化:__?6、交通秩序:__?7、保安:__?8、急修:__?小修: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_____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_____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_____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_____;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_____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7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___ 经___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乙方:深圳发展公司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年月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8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_____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_____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19甲方:深圳市 业主委员会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深圳 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深圳 物业管理服务权。管理服务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为保障 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置:深圳市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管理及服务面积: 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 平方米,服务用房 平方米,独立、包括室内车库 个,计 平方米,管理人员宿舍 平方米) 住宅面积: 平方米 住宅户数: 户 (截止 年 月 日,业主入伙户数 户)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别墅围墙外墙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雨水排放系统,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 小区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 小区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别墅墙内屋外小区消杀,公共区域(包括红线外边缘)的绿化等。 6.承担 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对 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 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 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移交甲方。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目标。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深圳市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执行,详见深圳市住宅局文件(深住[1997]13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深圳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作为本合同的必须附件。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物业和 物业每平方米 元/月(不包括本体维修基金) 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4.对故意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费,拒不改正者,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水务部门授权,乙方有权停止供水服务。 5.乙方对业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份,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的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作好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欠缴户数(仅限空置、拍卖问题房)在一个管理年度期间最多不得超过15户,否则,超过部分的管理费以佣金抵扣。 7.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车场保险、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等财产保险,按规定为其员工办理普通社会保险(按深圳相关标准)和人身意外保险(每人100元/年)。保险费列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开支。 8.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按政府规定提取10%的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乙方弄虚作假,乱收费,做假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9. 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0.甲方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支出。乙方提供的帐务虚假或严重失实的,将构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条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25元,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然后以业主委员会名称单独建帐列项,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物业管理公司核查等因备存。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其管理 1. 游泳池、网球场、服务楼、宿舍、管理楼、停车场、库属配套的公共设施,其产权属 业主共同所有。 停车场及公共场地出租的所有税后收入归 业主所有,以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单独建帐列项。 2. 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出租),并参照政府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车场管理服务费。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 业主委员会按政府有关规定“每年每100M2按8元”的标准或者业主大会核准的标准,在物业管理费中,提取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按季向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2. 业主委员会主任每月领取X元职务津贴和秘书每月1800元的职务津贴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立项列支。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表决形式,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 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 5.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停车费,不得无理煽动业主不交物管服务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是对于业主连续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立即进行更换。 7.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守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不作假帐、不乱收费。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和承建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公布相关帐目或者提供虚假帐目的,甲方有权随时撤销委托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XX小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3.业主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二条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 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OO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2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2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 ;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 4. ;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 ;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 ;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 月年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篇22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市区路号;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副本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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