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
范文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精选3篇)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篇1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格 式)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为: 1.无预付款,由甲方在下个月5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款项的95%(每月款项为每年报价的十二分之一),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在服务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扣除乙方因违约而应被扣除的部分),乙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2.平果办每月随机进行一次物业服务评分(具体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评分表) ,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扣款依据。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80-85分扣款20__元/月,70-80分扣3000元/月,60-70分扣5000元/月,60分以下的扣10000元/月,出现2次及以上60分以下的情况,直接终止合同。上述扣款项由学校从每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收。 3.对于学校正当的物业管理要求,未积极响应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试情况一次性扣除物业费500-1000元。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篇2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市__路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 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⒆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 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篇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 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 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 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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