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产品经纪人劳动合同 |
范文 | 农产品经纪人劳动合同(精选3篇) 农产品经纪人劳动合同 篇1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__________ 乙方(签 章) :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农产品经纪人劳动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其标准为:________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产品经纪人劳动合同 篇3经纪人聘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范围为,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原则上实行《劳动法》规定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时间,甲方必须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节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则按照法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xx元/月(仅供参考),甲方应当在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2、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或正常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收入,不低于东莞市当年公布生效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按公布的本公司规章制度,确定乙方的工种津贴、职务补贴和奖金数额,并根据生产经营效益,参照当地物价指数的变化,结合乙方所作的贡献和工种、职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4、因工作生产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合理加班。小时加班工资基数标准不低于当年本市小时工资最低标准,乙方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约定为4.12(仅供参考)元/小时。 5、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承担部分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不得故意怠工,否则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公司一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4、严禁乙方在公司内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经发现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且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八、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变更本合同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合同的相关手续。 九、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擅自离职3天后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经审核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被记过、警告3次以上,本条所言的“重大损失”指人民币10000元以上;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8)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9)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10)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1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但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时,甲方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按本条(7)~(11)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支付工资外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属本条(12)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 (1)乙方因结婚或家庭因困难而要照顾家庭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十、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约:甲方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乙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已投入的专项培训费用损失,双方确认投入给乙方的专项培训费用初计为:职工500元、普通员工100元(仅供参考),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乙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学习甲方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之内容,如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愿意按照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处罚。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的工资调整幅度内提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资标准。无正当理由,员工必须服从调动。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个人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简历、技术证书等),否则,双方劳动合同自始无效,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培训费用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并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需承担竞业禁止或保密的义务,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另:若由于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或者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入厂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行为,导致在其发生工伤等事故后遭到社保部门拒绝理赔情况的,即使甲方已为乙方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也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附件为甲方公司章程,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并确认已阅读并了解服从该公司章程。合同期内,甲方公司章程变更并经乙方了解的,以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公司章程。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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