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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工程屋顶防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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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屋顶防水合同(精选3篇)

建筑工程屋顶防水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武汉鑫民宾馆

  3、施工方案及材料说明:

  第二条 工期: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工作范围

  1、保证材料质量及工程质量

  2、第四条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负责提供工人保险。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供应及施工方便。

  第六条 验收及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派一负责人配合乙方,工程要按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签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工程保质期五年,五年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凭验收签字单据结算,先付50%余下30%经下雨不漏水验收后付款,剩下20%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约, 不得任意解除,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由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建筑工程屋顶防水合同 篇2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第八条 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公司对每一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2)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3)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5)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

  ┃顺序│工程关系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保险人

  ┃

  ┃号 │

  │

  │

  ┃

  ┠──┼─────────┼─────────┼──────────────┨

  ┃

  │所有人

  │

  │

  ┃

  ┃

  ├─────────┼─────────┼──────────────┨

  ┃

  │承包人

  │

  │

  ┃

  ┃ 1 ├─────────┼─────────┼──────────────┨

  ┃

  │转承包人

  │

  │

  ┃

  ┃

  ├─────────┼─────────┼──────────────┨

  ┃

  │其他关系方

  │

  │

  ┃

  ┠──┼─────────┼─────────┼──────────────┨

  ┃ 2 │工程名称及地点

  │

  │

  ┃

  ┠──┼─────────┴─────────┴──────────────┨

  ┃

  │

  工程期限

  ┃

  ┃

  ├───────────────────┬──────────────┨

  ┃ 3 │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

  │

  年

  月

  日

  ┃

  ┃

  ├───────────────────┼──────────────┨

  ┃

  │建筑期限

  │自

  年

  月

  日

  ┃

  ┃

  │

  │至

  年

  月

  日

  ┃

  ┠──┼───────────────────┴──────────────┨

  ┃

  │

  物质损失投保项目和投保金额

  ┃

  ┃

  ├────────────────────────┬─────┬───┨

  ┃

  │

  投保项目

  │投保金额 │免赔额┃

  ┃

  ├────────────────────────┼─────┼───┨

  ┃

  │(1)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材料)

  │

  │

  ┃

  ┃ 4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

  │

  ┃

  ┃

  │(3) 包装工程项目

  │

  │

  ┃

  ┃

  │(4) 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

  │

  │

  ┃

  ┃

  │(5) 场地清理费

  │

  │

  ┃

  ┃

  │(6) 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

  │

  ┃

  ┃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列明名 │

  │

  ┃

  ┃

  │

  称)

  │

  │

  ┃

  ┠──┼────────────────────────┴─────┴───┨

  ┃

  │物质损失总投保金额

  ┃

  ┃

  ├──────────────────────────────────┨

  ┃

  │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

  ┃

  ├──────────────────────┬─────┬─────┨

  ┃ 5 │

  危

  险

  种

  类

  │赔偿限额 │免赔额

  ┃

  ┃

  ├──────────────────────┼─────┼─────┨

  ┃

  │地震、海啸

  │

  │

  ┃

  ┃

  ├──────────────────────┼─────┼─────┨

  ┃

  │洪水、暴雨、风暴

  │

  │

  ┃

  ┠──┼──────────────────────┴─────┴─────┨

  ┃

  │

  工程详细情况

  ┃

  ┃

  ├────────────────────┬─────────────┨

  ┃

  │体积:长、高、深度、层数、地下室层数

  │

  ┃

  ┃

  ├────────────────────┼─────────────┨

  ┃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

  ┃

  ┃ 6 ├────────────────────┼─────────────┨

  ┃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

  ┃

  ┃

  ├────────────────────┼─────────────┨

  ┃

  │建筑材料

  │

  ┃

  ┃

  ├────────────────────┼─────────────┨

  ┃

  │拆除项目

  │

  ┃

  ┠──┼────────────────────┴─────────────┨

  ┃

  │

  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

  ┃

  ┃

  ├────────────────────┬─────────────┨

  ┃

  │地形特点

  │

  ┃

  ┃

  ├────────────────────┼─────────────┨

  ┃

  │地质及底土条件

  │

  ┃

  ┃

  ├────────────────────┼─────────────┨

  ┃ 7 │地下水水位

  │

  ┃

  ┃

  ├────────────────────┼─────────────┨

  ┃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

  ┃

  ┃

  │一般和最高水位

  │

  ┃

  ┃

  ├────────────────────┼─────────────┨

  ┃

  │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

  │

  ┃

  ┃

  ├────────────────────┼─────────────┨

  ┃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记录

  │

  ┃

  ┠──┼────────────────────┴─────────────┨

  ┃

  │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下列各项:

  ┃

  ┃

  │(1) 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有免赔额

  ┃

  ┃

  │

  ┃

  ┃ 8 │

  赔偿限额

  免赔额

  ┃

  ┃

  │a 人身伤害

  ┃

  ┃

  │

  每人

  ┃

  ┃

  │b 财产损失

  ┃

  ┃

  │(2)总赔偿限额

  ┃

  ┠──┼──────────────────────────────────┨

  ┃ 9 │是否投保证期保险,如是,请列明保证期期限:

  ┃

  ┠──┼──────────────────────────────────┨

  ┃10│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如是┃

  ┃

  │,请列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和主要保险条件:

  ┃

  ┗━━┷━━━━━━━━━━━━━━━━━━━━━━━━━━━━━━━━━━┛

  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签章

  (2)承包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程表

  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质报告

  (6)工地略图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

  │

  ┃

  ┠──────────────┤

  ┃

  ┃

  │

  ┃

  ┠──────────────┴───────────────────┨

  ┃

  物质损失

  ┃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 免赔额┃

  ┠──────────────────────┼──────┼────┨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

  │

  ┃

  ┃3.安装工程项目

  │

  │

  ┃

  ┃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

  │

  │

  ┃

  ┃5.场地清理费目

  │

  │

  ┃

  ┃6.场地清理费

  │

  │

  ┃

  ┃7.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

  │

  ┃

  ┃8.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

  │

  │

  ┃

  ┃(列明名称)

  │

  │

  ┃

  ┠──────────────────────┼──────┴────┨

  ┃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

  │

  ┃

  ┠──────────────────────┴───────────┨

  ┃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

  ┠──────────────────────┬──────┬────┨

  ┃

  危险种类

  │赔偿限额

  │免赔额 ┃

  ┠──────────────────────┼──────┼────┨

  ┃地震、海啸

  │

  │

  ┃

  ┠──────────────────────┼──────┼────┨

  ┃洪水、暴雨、风暴

  │

  │

  ┃

  ┠──────────────────────┴──────┴────┨

  ┃

  第三者责任

  ┃

  ┠──────────────────────┬──────┬────┨

  ┃

  保险项目

  │赔偿限额* │免赔额 ┃

  ┠──────────────────────┼──────┼────┨

  ┃1.人身伤亡

  │

  │

  ┃

  ┃

  每人

  │

  │

  ┃

  ┃

  总额

  │

  │

  ┃

  ┃2.财产损失

  │

  │

  ┃

  ┠──────────────────────┼──────┼────┨

  ┃总赔偿限额

  │

  │

  ┃

  ┠──────────────────────┴──────┴────┨

  ┃

  保险期限

  ┃

  ┠──────────────────────┬───────────┨

  ┃建筑期限:

  │加保的保证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至

  年

  月 日止┃

  ┠──────────────────────┴───────────┨

  ┃保险费总额

  ┃

  ┠──────────────────────────────────┨

  ┃附加条款及批文

  ┃

  ┃

  ┃

  ┃

  ┃

  ┃

  ┃

  ┗━━━━━━━━━━━━━━━━━━━━━━━━━━━━━━━━━━┛

  __________保险公司

  投保申请书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保险单签发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赔偿限额

建筑工程屋顶防水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当地相关法规,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 项目施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劳务清包)

  五、工程结构形式:

  六、承包价格: 元/平方米

  七、结算办法:

  1、依据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乘以对应的单价之和作为结算总承包价。

  2、凡设计变更单项不超过500元(含500元),累计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不予调整。

  八、承包范围:

  1、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土方开挖、回填至-0.45标高处、消防水电、弱电、土建安装)的全部土建安装图内容。

  2、提升设备基础,临时设施人工费,进场材料卸车费,二次搬运费及装卸费。

  3、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脚手架、铁丝、钉、模板对拉丝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九、付款方式:

  工程款拨付按甲方与置业公司所签合同拨付条款进行拨付,即置业公司拨款甲方才进行拨付。

  十、质量标准:合 格。

  十一、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即日历天数 天。

  十二、材料供应:

  乙方根据公司规定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前7天上报计划经公司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材料计划日期、数量供应至现场。

  十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负责协调外界关系,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整理竣工验收资料,负责现场的施工签证,联系设计方进行图纸设计更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例会,解决施工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文明、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项目三通一平(电源仅负责二级箱)工作。

  2、乙方责任及义务:

  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负责按甲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组织施工力量及配备施工机械工具,负责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与图纸会审,报送材料计划,协助材料取样,试块制作,协助甲方做好三通一平及所需的临时设施工作。做好工人的工资发放工作,应与工人签订劳务协议并严格履行,杜绝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负责项目、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工作。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措施工作,负责成品保护,负责分包项目施工的配合工作。

  十四、安全保证措施:

  1、乙方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将培训记录证明入档备查。

  2、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3、凡未按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经济损失及善后的安排均由责任人一方负责。

  4、乙方负责自主招工,并为施工工人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若因乙方未尽此项义务,工人在施工期间受到的人身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五、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应对工人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并由专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对不合格的部位应予以整改。

  2、凡经甲方、简历提出质量有问题的部位,乙方应及时组织整改,拒不整改者,由监理提出惩罚,甲方认可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以每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并勒令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按限期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拒绝当期的工程款拨付。

  十六、工期保证措施:

  1、乙方应根据合同施工期限及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工人、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2、凡未按施工期限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

  十七、材料节约措施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用量报送材料计划,凡因乙方报送材料计划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与设计需求不符时,其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该费用由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该项目进行项目限额用料,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损耗系数进行计划材料数量。经竣工结算后领取材料超预算量时,其超出部分按实际购进材料价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支付5%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与另一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除违约金支付后的不足部分还应支付经济损失补偿金。

  十九、保修期限:

  土建工程3年,安装工程2年,暖气工程2个采暖期,防水工程5年。

  二十、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洽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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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