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
范文 |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精选26篇)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前提下在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但须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遵守国家____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时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本条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 乙方工资标准随本企业服务年限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按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 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甲方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当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 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 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 (二)、第 (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十 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二、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X)鉴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 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编辑:沈天风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积极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即墨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龙泉中学的部分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并就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四人,保安人员一人,水电工一人,其具体工作及职责见以下条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定。乙方应提供合法发票。 二、物业保洁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乙方): 1. 学校楼内卫生间、接待室的卫生保洁。 2.墙壁、楼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确保时时洁净(无污迹,无垃圾,地面无水渍垃圾,墙面无蜘蛛网),灭蚊,蝇,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对校内公共区域杀菌一次。 4.遇到卫生大扫除、会议或上级检查要按学校安排及时完成卫生清扫任务。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洁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清洁次数进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员职责及要求(乙方) 1. 文明执勤。上岗时必须身穿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随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依法文明执勤、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坚守岗位。在学生上、放学及就餐时段,保安要在学校规定的位置站岗执勤,严格坚守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交通,确保校门口及周边畅通无阻。 执勤时间早6:40分——7:30(学生上学时间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学时间)必须佩带警械在校门口执勤,以保证校内师生安全。 3. 严格作息。保安人员要严格做到上班时段不空岗、不离岗、电话联系畅通,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4. 讲好卫生。保安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要搞好大门口的卫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气,及时清雪扬沙,确保师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员要听从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要与传达人员团结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为是、闹不团结。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员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动,此保安也应上岗。 四、水电工职责(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电工一名,在甲方有此类活时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电工时,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电工;水电工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到校工作。 3.水电工应服从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积极工作。.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配齐保安,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统一着装,衣着整洁,文明服务。 2.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态度恶劣引起师生不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内领导在调查真相后有权责令物业公司换人。 3.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校内物品设施损坏的按情节给予补偿,有故意行为的按物品价格1.5-2倍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确需要依法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主动终止合同要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对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执行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思南县思唐镇城北街碧海花园 四 至:东至城北乌江花园,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乌江粮油农贸市场; 住宅面积:20470.93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可视门、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第六条、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第七条、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第八条、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第十条、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碧海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碧海花园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十三条、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第十六条、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第十七条、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1月 20日起至20xx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4、公共环境: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整洁卫生,严格管理,无乱设摊点和广告牌,无乱贴乱画现象; 5、绿化:公共绿化无破坏,专人负责,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7、保安:实行24小时安保巡查制,重点部位定人定岗,监控中心24小时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急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条、对非住宅类物业的管理服务,按照本合同第21条、第22条规定同等水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条、碧海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电梯房及办公物业按产权面积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业的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年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收费前10日向缴费业主公布上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应按照有关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经沟通无效后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并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应缴纳的其它费用,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 第二十条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由乙方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得到业主委员会许可。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三十条、甲方有权自行或者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有关费用在甲方的活动经费中支出。 第三十一条、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区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的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住宅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半年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讨并完善相关手续。在小区须动用该专用基金时,且原开发商拒绝配合办理该专用基金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 第三十二条、其他费用及其处理: 1、停车费用,仍维持现有标准。 2、水电公摊范围及公摊方式,仍维持现状。 3、小区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为均衡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需要调整现有标准时,将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有关规定及指导价范围内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第三十三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连续3个月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缴率低于7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责,导致出现重大治安、消防责任事故; (2)乙方未按照或达不到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承诺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整改到期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 (3)乱收费、做假帐、财务弄虚作假的; (4)乙方向甲方业主委员会委员有请客送礼、不收减收物业费用等行贿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一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本合同及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2、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期内因物价指数上涨或国家货币政策重大调整,造成乙方物业服务亏损运行时,在服务质量保证并且财务公开可信的前提下,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价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贰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6业主、使用人(甲方): 物 业 公 司(乙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8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 每辆每月 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0建设单位(甲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 物业项目类型: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 物业项目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项目构成》见附件2;《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见附件3)。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八)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详见附件4。 第三条 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具体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3. ; 4. ; 5. 。 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建筑幕墙管理委托协议。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条 对业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另行商定。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的具体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详见附件5。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三)房地产、价格、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支付。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上述范围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企业按专有部分面积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由业主享有结余或者承担不足。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5.物业服务支出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由全体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业主所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乙方应当自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7日内答复。 乙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 第十条 属于同一个物业区域但分期开发的,如各期物业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同,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条 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用途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住宅小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教育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医院、卫生院(站)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车位属于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按 (每月/每季/其他)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标准。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如下约定: 。乙方应当按照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公布共用水电单价、用量、金额、分摊等情况。业主、业主大会对相关情况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答复或者协助供电、供水部门及时答复。 乙方办公及生活的自用水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乙方负担;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水电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入列支。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已具备交付条件,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应当自甲方书面通知其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支付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应支付物业服务费。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物业服务费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物业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托收协议并根据托收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作出减免承诺或者约定。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同类型物业的收费标准足额交纳: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 (三)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物业。 第十八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垃圾处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周转金等额外费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明确规定的,乙方不得向业主收取与专营服务费相关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乙方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十九条 车位属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归甲方所有,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向甲方支付车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车位的经营管理协议。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车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车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 乙方的车位经营管理费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当予以出租,并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后,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受委托进行管理的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车位租赁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需要进行车辆保管服务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车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车服务结束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归 (甲方/全体业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会所经营收入的 %或 元提取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 长期停放车辆,利用 临时停放车辆; 2.利用 长期开展经营,利用 临时开展经营; 3.利用 刊登广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确定、公示收费标准,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可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关的经营管理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利用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入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应当单独开设物业项目公共收入帐户,独立核算,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资金应当用于物业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担之外的其他服务于业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换、改造费用以及专项财产保险;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3.对业主共有资金的审计费用; 4.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5.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应根据客观实际合理确定,提取的费用可随着经营状况相应变动,并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确。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约定共有收入归甲方、乙方全额所有,不得擅自挪用业主共有资金。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或者 承担。 第二十七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3.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6.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7.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8.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二十八条 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的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乙方复验。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对于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 第三十条 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本省、本市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因甲方施工质量等引起的纠纷,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相关业主解释,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解释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标准应当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的规定。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六章 物业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开展相关工作时,可要求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给予配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当支持建立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数据库,并按照《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穗建规字〔20__〕1号)的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门楼号牌、业主姓名、业主手机号码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影响,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抢险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业主责任的,乙方应当督促、组织业主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政府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隐患处理工作,如借故阻挠造成全体业主共同损失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列支或由相关业主按规定另行筹集,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6。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改进物业服务。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规定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标准、临时管理规约等,实施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采取劝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无效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用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约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方式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分摊费用: (一)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属于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属于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属于车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与车位存在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况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业的,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0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乙方应当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十条规定的资料和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管。 第四十三条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乙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甲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 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双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据实赔偿。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 乙方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损害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违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五十一条 乙方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采取催缴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费用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物业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乙方应及时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结清物业服务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结清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第五十二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止供应水、电、气等或者停止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不同意出资从而未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其他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从而造成的失误; 5. 。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也应当认定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甲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将本合同中涉及物业买受人权利、义务的条款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充分说明。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未将本合同作为附件的,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如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按较低的收费标准执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五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若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房屋为收件地址;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买卖合同上载明的通信地址为联络地址;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通信地址的,以业主发出的最后一份约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有权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物业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 2.物业项目构成 3.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4.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 6.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__ 年 5 月 1日至 20__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2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____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七、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4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 《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 (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5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臵 ; 建筑面积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 (二)提供场地,配合甲方安装中央空调外机; (三)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四)配合乙方水电安装、化粪池抽排等相关事宜; (五)负责解决地下室以上楼层漏水,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甲方按每半年 元向乙方交纳。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按照乙方要求,预留相关水电管网检修入口; (四)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二、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上述物业管理服务; (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五章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三)如因地下室以上楼层漏水导致甲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6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__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__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__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7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天津市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盖章: 乙方(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8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1);(2);(3)。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无偿使用;(2)。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1);(2)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19甲方: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_____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_______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_____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_____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_____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_____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_____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_____,按照市价[_______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_____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住宿用房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_____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执行机构: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 库 会 所 学 校 幼儿园 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个; 7、水泵_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_个; 9、电梯__________部; 10、信报箱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个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个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个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和修改。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0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1甲方: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 3、乙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使用权,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 1、供电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甲方用电将采取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 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改变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 2、 供水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 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意见等。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 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建筑煤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朔州市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之前甲方企业办公楼、调度楼、食堂、保卫及其附属设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平鲁区白堂乡陶卜洼村 物业托管内容:办公楼、调度楼、办公区、生活区保洁,会议服务,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电维护。 管理面积:6000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照明线路、开关、灯泡、上下水系统、桌、椅、门窗玻璃的定期保养、维护;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设备维护: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统设备(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线电视、暖气管路、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水系统等)的定期清理、保养、维护修理。 3.保洁:环境(包括食堂、办公场所、生活区及室外停车场等)的清洁卫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维护。 4.甲方员工的用餐服务,员工衣物的洗理。 5.会务服务:各种会议、比赛活动的服务。 6.受甲方委托,采购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务工作。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21个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时,乙方中标的,本合同继续有效,或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相关内容续签合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审定批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1.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管理费用。 1.4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朔州市昌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后勤统一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甲方随合同一并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根据标准具体实施。 1.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2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3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2.4乙方工作期间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均由乙方承担。 2.5每隔15日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工作。 2.6收集物业管理的资料并整理、归档。 2.7乙方工作人员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伤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员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2.9试用期满,乙方有权选择不与甲方签订正式物业委托服务管理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管理服务标准 1.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餐饮严把进货关,加工制作关,按时保质保量为甲方员工提供卫生、美味、可口的饭菜。 2.各岗位服务人员工作要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并定期培训。管理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3.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净,楼道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4.室内外环境每天清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杂物,垃圾要及时清运。 5.建筑物本体及门、窗、家具等相关设施要完整,有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6.给排水管道必须做到不漏、水路畅通无阻;浴室水质合格,水温正常。电气照明设施要做到能正常投运,出现故障及时维护。水、电、暖、电视24小时维修。 7.加强对物业各个场所的防火、防盗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丢失、不被盗,确保安全第一。 8.对服务范围的甲方所有物资要精心管理,定期清点,定期保养,做到帐物相符,服务用品按规定发放。 9.乙方管理、维护资产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擅自报废,如需要更换或大修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3.19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具完税发票,甲方据此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实施物业招标工作,并有其他企业中标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应合 同价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 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 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 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4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5甲方: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 3、乙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使用权,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 1、供电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甲方用电将采取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 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改变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 2、 供水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 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意见等。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 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品物业服务合同 篇26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到甲方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加强业务学习,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做损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2、乙方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如迟到早退将按甲方相关制度处理。 3、乙方在其工作岗位上应认真、细心、谨慎,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所引发的(本人或他人)事故,其后果自负。 4、团结同事,互帮互助,不得打架惹事,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的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⑴在试用期内(入职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协约期间,如乙方欲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协议;如乙方随意终止协议,则视为违约,甲方则以未结清的工资做为其违约的补偿。 7、乙方通过中介部门或推荐方式进入保洁岗位,如工作未满半年离职(含辞退),甲方有权扣除培训费 -元,在本公司工作满半年,甲方将不再扣除乙方培训费。 8、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此协议的同时,不得与其它单位再签订任何形式的用工协议,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9、聘用期限为:年年月续签。 10、工资待遇: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 元。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单方违约引发的矛盾纠纷,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 (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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