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
范文 |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通用26篇)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承包荒山绿化任务,为充分调动群众绿化荒山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对我村所属荒山进行承包。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要负责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充分利用自身闲置资源,提高资源价值,经全体村民户主一致表决通过,同意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承包。四至界限为:东与巡田乡界境线交界;南与东安大庙口林场紫云工区阳和坪新东交界处为界;西与赵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农户责任山(岩老头齐脊倒水)为界。 二、甲方自愿将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协议签订之后,马上动工修通响水岩至阳和坪的护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内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内全部消荒,六年以后未消荒的剩余荒山地甲方有权收回。 三、承包年限为35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无条件退包,甲方即时收回,包括地权、林权及证,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不退。 四、分成标准: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现有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双方按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占20%,乙方占80%,砍伐林木时的总产值除去砍伐工资、运输、砍伐证标准开支再另行分成,政府及政府有关单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造林全过程的所有开支由乙方单方承担,为公正起见,开始砍伐林木时,甲方必须参加与乙方共同管理经营,并可以双方公平竞标,山地界线纠纷以及甲方内部纠纷,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在承包期限内,不管乙方的承包经营情况怎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状况差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会发展国家政策变异而要求提高分成。 六、甲方发包山场内现有的包括以后国家增划、增加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归甲方领取,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己争取的国家项目款、优惠待遇归乙方享有,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山场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进行伐薪、伐林,乙方为加强管理有权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条约,甲方及全体村民应无条件支持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权从甲方无偿获得道路的通行权,乙方因开发、经营的需要修建道路占用甲方的土地,甲方应当同意支持并负责调解好矛盾,经济开支由乙方负责,马路以响水岩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内,因本地习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选坟地,在乙方承包山场内,任其选于何处,乙方必须无条件答应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属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选用坟地,乙方无权答应提供坟地,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满期时,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时再砍,应由甲方无偿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再补造。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因管理经营所需所建置的设施工程和财物,归乙方全权所有,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其设施工程不能拆除带走,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乙方,而甲方不愿发包给乙方,那乙方所有设施工程和财物可以拆除带走,甲方需要的(除马路外)必须适当议价,甲方付现金给乙方。 十一、在乙方承包过程中,因经营管理所需办理林权证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如果乙方将林权证用作贷款抵押,只能抵押乙方股份,不能抵押甲方股份,更不能将甲方地权做抵押 十二、本协议签订以后,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生效,发生法律效力,每条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日期: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臵。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一带荒山承包给乙方作茶叶及经果林种植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荒山面积及范围: 1、甲方将组所有的位于一带荒山承包给乙方进行茶叶及经果林种植开发,四至界线及面积以附图标志和界桩为准。 2、乙方在承包面积内以种植茶叶为主。承包面积内80%以上用于种植茶叶,其它可用于经果林种植。 二、承包期限、开发期限、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为四十年,从20xx年4月27日至2048年4月27日止。 2、开发期限为八年,从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4月27日止。乙方必须在此期间开发种植完毕,到期未开发视为乙方放弃开发种植权力,甲方可无偿收回另作安排。 3、承包费按每年人民币(¥:元),该承包费只能用于甲方组公益事业或分配给村民。 4、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即付人民币(¥:元)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元),于20xx年4月27日前付清。 5、甲方收取乙方承包费后,应按相关规定或约定正确分配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引起甲方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着物享有所有权,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 3、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应自觉遵守地方的村规民约。 5、本承包土地一旦被国家征用,乙方无条件让出。国家补偿承包地上的经济作物及地面设施费用,属乙方开发的归乙方,乙方尚未开发的归甲方受益。国家政策性补助,按政策规定的受益人进行兑现。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条款,否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除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外。违约造成的损失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如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上级政府部门解决或提请司法解决。 五、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包,若乙方不再续包,承包范围内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窑上乡人民政府、国土所各备案一份。合同附件:乡国土所出具的承包范围四至图,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8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___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东至:以__为界; 南至:以__为界; 西至:以__为界; 北至:__起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__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9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 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 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 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 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______年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0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10 月15 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日期: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1甲方:龙岗街道办事处官峰村 社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红森椿生态农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xx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20xx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2甲方:**县XX乡xx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县XX乡xx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村民代表: 村委会(盖章): 村主任(签字): 乙 方: 20xx年10月9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4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___%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5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理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6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xx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7集体林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 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8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 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 承包价格: (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 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 文件 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 工具、 电线、 扎丝、 焊条、 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 付款方式: 1: 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 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 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 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 完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 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9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合同范本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0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第1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条 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条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币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 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1甲方:林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xx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xx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2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 第二条 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_年4月3日起,至2042年4月2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 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 %,余下的价款在 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 %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4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_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5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6建国以来,林业产权制度经过了土地改革、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林业三定等几次大的改革,林地承包经营也成为目前我国林农对林地使用的主要方式。林地承包合同书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欢迎参考阅读。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1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_______;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十 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十 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2甲方:乙方: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____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3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点。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3.00元亩年,170亩 3.00元亩年________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1_______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作。林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十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 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十 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十 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十 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十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X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十 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二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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