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砌墙抹灰合同
范文

砌墙抹灰合同(精选3篇)

砌墙抹灰合同 篇1

  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中国家俱CBD-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围墙施工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总长约 米。

  1.4承包范围:

  ⑴普通围墙(蒸压灰砂砖)120厚砖砌围墙高度约1.9米,条形砖基础,围墙单面1:2.5水泥砂浆粉刷(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⑵鱼塘、壕沟填土及零时施工道路按现场测量签证为准。

  1.5工期:总工期为 天(日历 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风霜雨雪天)工期:开工时间20xx年1月29日,3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1.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本合同所约定工程全费用包干单价为每米 元,围墙长度约 米,工程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元整),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4.1涉及到建筑及装修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补充定额》,涉及拆除项目执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xx)相关分册,涉及到水电安装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计表》相关分册。实际施工中发生上述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做工料机分析协商套用相近的定额子目。

  4.2取费文件: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xx】216号文),总价下浮个点(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价格的价差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湖北省20xx年80号文调整,人工价差计取3.6914%费率;材料价差计取5.6914%的费率。以上费用在付款时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税金乙方承担。

  4.3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单:按直接费x(1+10%)计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费用。

  4.4经过以上取费方式计算出的本工程造价包含以下部分:

  4.4.1包含施工图中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所需费用。

  4.4.2包含材料的采保费、运输费、装卸费、上下力资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货、保管的费用。

  4.4.3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含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须因素的所需费用。

  4.4.4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验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建管规费、检测费用等费用已含在本工程综合费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费用按不超过1%计取)。

  4.4.5包含施工期间利率、税率、国家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

  4.4.6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成品保护措施费、临建搬迁、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机械增加、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电停水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术措施等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因交叉作业导致的成品/半成品损坏需修复的费用。

  4.4.7总包配合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并向总包单位支付,如有纠纷甲方应尽力组织双方协商。

  4.5、工程结算依据为:

  (1)本合同;

  (2)取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的条款;

  (3)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4)招投标文件;

  (5)建设方和本工程项目监理认可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日志;

  (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价单;

  (8)工程竣工图;

  (9)设计变更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0)现场签证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1)加盖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据实计算工程总价。

  4.6工程结算复核:

  4.6.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工资已结清声明》(见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后(报告内容须符合《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之要求。(见附件一),甲方受理结算资料后90日内出具结算初审意见。

  4.6.2乙方在提交工程结算书15日后,应联系甲方初审部门的相关人员,具体确定校正、复核有关工程量和价格的时间安排,并无条件出席校正、复核,直至乙方与甲方造价人员有初步一致的结算书面意见。

  4.6.3最终结算造价以建设方集团复审部门与乙方双方核对量价后,双方签字盖章的复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最终价款的确认见《告施工单位书》(附件四)。乙方对甲方造价人员提出的数量、单价异议或疑义以及结算会商、洽谈应无条件的予以配合、复核、求证,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调整;若乙方在协商期内未实质响应甲方复审结果,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复审结果。复审计价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6.4工程结算时,在甲方造价人员未向乙方提交意见前,乙方没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工作职责

  5.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2甲方有权建议撤换认为不合适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员。

  5.3由甲方协助乙方向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会审,双方认可方案。

  5.4为乙方提供施工电源、水源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工程职责

  6.1选派得力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监理规范实施管理,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工程报监制度、认真按照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及现场协调会。

  6.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6.3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需达到备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资料有遗失、错漏等问题,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单独挂表,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并由监理方及甲方签证及加盖公章作为结算依据。

  6.6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7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害、工伤、人身损害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8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进度计划、延期开工

  7.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工程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如果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7.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按天承担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包干总价的0.5%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7.3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准确答复。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9.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

  9.2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合格如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十条设计变更

  10.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文件,并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相应措施,提交变更预算造价书,并经设计单位、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双方必须明确材料变更价差。

  10.2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设计图纸及材料、设备进行修改,经甲方书面签发后,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11.1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员及设备退场,经甲方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在7日内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0%;

  11.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交接完毕、办理完工程备案(如需备案),经预算部初审、审计部复审计算完毕后一年内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11.3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质保期满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认可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11.4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发票。

  第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2.1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将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双方发生其他合同纠纷,甲方认为需对完工率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甲方通知乙方共同进行鉴定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内不参加,甲方可自行计量,鉴定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结果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完工率、质量鉴定的标准及价款支付依据,相关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和质量奖罚

  13.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如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期不得超过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4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5.2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完毕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并再经验收达到要求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条工程返修

  16.1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甲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16.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并在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4小时内进行维修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或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除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外并处罚500元/次(从质保金中扣除);3日内不能到场维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取得剩余质量保证金所有权,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

  17.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自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17.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场日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3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7.5乙方施工经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不得超过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总价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17.6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担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消减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并请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7.7本工程不得分包;经甲方书面许可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并保证分包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如乙方未经甲方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担付款义务,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0%违约金,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7.8如发现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向相关司法

  第十七条争议

  18.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发生争议后,除依据本合同约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第十八条其他

  19.1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1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明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砌墙抹灰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砌筑围墙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共识,协议如下:

  一、砌筑范围:按甲方给的尺寸为准.

  二、砌筑工期:定于20xx年5月11日开工,于20xx年6月6日竣工。

  三、质量要求:按照砌筑工程验收标准。

  四、结算方式: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砌筑手工费每立方米造价为人民币85元整,挖土方每立方米50元整。

  五、材料方式:砌筑过程中所用的水泥、砂、石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疏通完善跟本工程有关联关系。监督安全及文明施工。 2、乙方在砌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认真执行《安全规范》和《安全条例》,扎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听从甲方安排,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处理好友邻关系,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如遇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报告说明,并共同协商解决。

  八、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在场人:

  时间:

砌墙抹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施工费计算办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

  六、第五条承包价格系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质量目标要求的完全价格。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 等施工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备。

  七、工期要求:本砌筑工程乙方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与监理阶段性的质量检验和甲方、开发商、监理或质监部门的成品验收,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与定价: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评分,以分定价。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完全价格的标准分,工费按完全价格计算,90分以下(含90分)每下降一分,扣 元;验收得分在 分以下,由乙方限期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在进入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适当部位完成一定工作面的样板工程,并以检验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样板工程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并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既成的样板工作量按完全价格的80%计价结算,从中扣除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整改的费用。

  3、乙方在毛石挡墙砌筑中应组砌方法正确;拉石设置合理;填芯材料密实,勾缝顺直美观,养护及时;现场文明整洁。

  4、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才可报甲方核验,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工程,甲方可拒绝核验。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包括预留孔洞、接线箱、盒,面板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服从甲方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后 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而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 %。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砌筑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 %。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驻地。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结构验收评定单,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结构验收,则乙方承包的总工费只能收取90%,余款待结构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2%的保修金外全部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在扣除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后归还。

  5、乙方应建立完整的工费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并由领款的签名。其中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限额用料: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限额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在施工任务单中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2、乙方必须根据当天的施工进度来控制胶凝材料(砂浆或混凝土)的搅拌用量,不得使用隔夜的胶凝材料。在砌筑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落地灰、石,投入二次搅拌后继续使用。

  3、乙方在运输砌筑块料时严禁野蛮装卸,要注意人身安全,减少材料损耗。

  十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砌筑材料的水平运输提供劳动车,并为垂直运输提供方便。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用具,损坏与遗失照价赔偿。

  6、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因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如变更费用在 元以外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在上述金额内的变更费用甲方已在乙方的工价中考虑,不再补偿。

  十四、其他:

  1、为创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他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1 12: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