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
范文 |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精选19篇)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 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xx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xx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曰缴纳。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日期: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2甲方:__省__市__县(区)__乡(镇、街道办)__村__组 乙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身份证号: 为推进乡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__省_市__县(区)__乡(镇、街道办)__村__组集体荒山(__山,内有少许果树)占地面积__平方米(__亩)因不宜采用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给本小组村民,且本小组村民也不愿意承包。为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振兴集体经济,村民小组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并经过村小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__省_市__县(区)__乡(镇、街道办)__村__组作为发包人,将上述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__省_市__县(区)__乡(镇、街道办)__村__组(简称甲方)集体荒山林地位于__一块荒山承包给__(简称乙方)开发旅游业及生态种养业。承包面积:总面积为__亩(如50亩),因消防通道和部分林地及陡坡面积包含在内,从中扣出__亩按__亩面积计算。承包期限:如58年(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承包金计算:头18年的承包金每年__元,从第19年开始每年递增2%,直到协议终止。 二、承包荒地四至界线:东至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三、付款方式:甲方承包给乙方的__山荒山,承包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于投资较大,乙方经济存在缺口。从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预付承包金拾捌(18)年,每亩每年__,总面积为伍拾(50)亩。结算承包金为__元于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后续四拾(40)年,每十年付一次承包金,每年递增百分之二(2%)结算为准。付承包金的时间为上一期的承包金到期后的一个月内。 如乙方不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承包金,则需要承担每日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本期承包金) 四、乙方在开发使用中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开发使用,开发使用中注重生态,注重环保。若五年内不开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不赔偿其支付的所有承包金。 五、乙方对承包区域内和周围环境不得故意损坏破坏,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工厂及大型养殖场。 六、甲方保证承包区域无林权争议,在承包区域内,签订协议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签订协议之日起,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荒山范围内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甲方不得随意干涉。 七、本协议如有国家机构作政策调整,甲乙双方更换法人,不影响本合同的行使,变更后的法人或负责人继续投资本合同条款执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为长期承包协议,如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甲方被相关单位撤并,本协议继续对新的单位有效,如乙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由继承人继承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八、乙方以经营旅游业为主导,现因业务扩展将杨庄房村,庄家凹地块合并开发,为实现集体及私营双方利益达成共识,经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 九、甲方帮助乙方接通自来水和电路,如乙方在有效期内从事不合法的业务,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在本协议的履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单位征收本协议内的土地,土地上由乙方投资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协议,区域内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一切动产归乙方所有,由乙方搬走。 十三、违约责任,在合同行使期限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条款,如哪方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金。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交由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永靖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份,__县(区)__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一份备案。 十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在批准__县(区)__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3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甲方愿将四眼沟村石门口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将石门口水洞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范围: 东至:电杆 西至:海鑫石材厂 南至:四眼沟承包地边沿 北至:侯马地界 三、乙方一次性将石门口荒山荒坡承包费、水洞损失补偿费用计贰拾万元付给甲方。 四、乙方在修路时,甲方出面协调,确保道路畅通。 五、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坡期间,如有四邻及村民干扰生产,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六、自协议签订生效后,如有一方违反协议,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拾万元整,但仍应按原协议执行。 七、乙方必须安全、合法、科学治理。 八、承包期限为十年:自20__年_3月8日起——20__年3月8日止。 九、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年__月__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__________,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__________与__________分界;西面是________以上,距_________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______分界;北面是_______直上,一直到________,在_______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年____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_______年起算,________年交纳(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年交(_____)______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_________)___________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______)_________元,就交(_______)_________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____)________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___________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5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_镇_村_组 (系原发包方) 经周_镇_村_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镇_村_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为30年;②草地(荒地)为50年;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_镇_村_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协议为第三人_镇_村_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6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一、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亩( )亩/元 3、耕地:( )亩( )亩/元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承包标准: 承包时间为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承包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承包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承包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承包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坐落在细茶窝一块荒山,发包给乙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北以公路为界,西以大茶窝为界,东以陡山博为界,南以乌龙尖为界。)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 三、整个承包期限内,承包费为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时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林业用途,主要是植树,也可以间作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山交还甲方,此时,承包山上的树木由乙方自由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现违约,将按民法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然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发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各自的权利。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式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8___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 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签章) 乙方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0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亩×1.00××元/亩·年×30年=元,计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xx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 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达不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标准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1甲方: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x村村民委员会(x村民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元(大写:)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xx年月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县x镇x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月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2甲方:龙岗街道办事处官峰村 社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红森椿生态农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_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20_年 月 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3甲方:严洲村一组 乙方:王甫雄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坐落在细茶窝一块荒山,发包给乙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北以公路为界,西以大茶窝为界,东以陡山博为界,南以乌龙尖为界。) 二、承包期限:从20_年12月开始至20_年12月结束。 三、整个承包期限内,承包费为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时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林业用途,主要是植树,也可以间作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山交还甲方,此时,承包山上的树木由乙方自由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现违约,将按民法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然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发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各自的权利。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式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 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 元以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 村委会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 林地 亩(以林权证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 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 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 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 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 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 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 内付清。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 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 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 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 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 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 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 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 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 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 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 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 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 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 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 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 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 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 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 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 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 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日 期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6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xx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20xx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xx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7甲方(发包方):__ 乙方(承包方):__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 乙方:__ 中间人:__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8甲方:巩发荣(原承包人) 乙方:柯四平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原甲方承包的四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贰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 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 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 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关于荒山承包的合同 篇19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 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 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 年3月1日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执行董事。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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