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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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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精选19篇)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2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 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____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____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4

  委托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经营管理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的位于____层____号商铺的房产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总价及面积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叁周年。乙方承诺于__年__月__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起计。

  四、收益委托期内前二年,双方约定,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总价的7%共14%在总房款内抵扣。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五、委托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过后商铺使用权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在不破坏业态规划的情况下自己经营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权利;

  3、对所获取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的交付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委托乙方与该托管商铺的房产开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无需再与开发公司直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根基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成的权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义务;

  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

  九、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条件:

  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

  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期限,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与徐州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5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_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厅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礼堂

  _________歌舞厅

  _________运动/健康设备

  _________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章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b)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c)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e)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f)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g)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h)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i)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j)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k)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其应再包含:

  (a)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b)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c)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d)开幕典礼之成本。

  (e)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f)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3)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a)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b)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

  3.3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1)酒店设备

  (a)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b)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c)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规范客房的详图。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2)室内设计与装修

  (a)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b)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灯光图。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选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3)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a)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b)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c)为以上(a)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d)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1)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2)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1)酒店业主对4.3(1)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2)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章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a)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b)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c)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d)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e)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f)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g)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a)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c)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1)日常业务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2)会计: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对照书写。

  (3)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a)修葺及保养。(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c)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4)会计报告: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集团服务及利益:“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章 酒店业主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

  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a)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b)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c)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 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章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_________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_________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雇员忠实险。

  (i)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j)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 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章 财政项目

  8.1 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章 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章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a)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 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a)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b)取得中国_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 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 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章 杂项

  11.1 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记及其它手续

  酒店业主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酒店业主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管理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手续。

  本合同经_________批准后生效。

  酒店业主(盖章):_________ 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机电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强化乙方对市场的有效拓展,实现“经营抱怨、创造感动”的质量方针,_______________年度甲方拟建立起以“利润”为中心的运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励乙方经营班子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全面落实公司_______________年度实现销售_______________亿元,出口创汇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确保利润_______________万元的经营目标。在公司章程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年度的经营管理责任书。

  一、经营责任制形式

  1、甲方以“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形式委托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完成“利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销售收入、产品交付准期率、成品一次交检合格率、”等为辅助考核指标。

  2、经营责任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经营责任指标

  1、完成利润:_______________万元;

  2、销售收入:_______________台;

  3、产品交付准期率:_______________%;

  4、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章程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

  四、经营者薪、绩效与分配

  1、经营者薪酬______________

  2、经营者绩效指标与考核方法______________

  3、经营者的收益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

  五、责任书变更、解除或终止

  1、遇到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责任书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责任书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本责任书。

  3、本责任书期满后自行终止。

  4、在责任书期间因经营者管理不善导致连续(二年)亏损时可随时终止责任书。

  5、经营者在任期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或出现渎职、贿赂行为时立即终止责任书,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解除或终止责任书时须经过审计。

  六、其他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归实业公司管理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管理咨询服务:

  2、领导力、业务流程、销售管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咨询;

  3、培训体系、培训制度、课程研发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4、提供企业文化大纲设计方面的咨询;

  5、培训项目实施方面的模板和流程咨询;

  6、协助完成相关通用课程及业务方面的教材开发;

  7、协助完成编撰团队经理工作中常见经典案例集;

  8、协助完成团队经理和营业部经理层面的领导力、执行力、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课件;

  9、协助完成团队经理、营业部经理训练班流程模板设计;

  10、协助绘制业务线各层级学习地图;

  11、应甲方要求每年不少于6次现场协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并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报销。

  第二条服务期间

  1、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一年;

  2、乙方通过现场指导、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时服务;

  3、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一般仅限双休日或节假日,工作日仅接收邮件,如因甲方事项紧急,乙方应在不晚于收到邮件次日予以回复。

  第三条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服务费用自签约之日起,共分四期支付,具体付款计划如下:

  一、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在每期要求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4、乙方应甲方要求到甲方提供现场指导时,甲方应当派遣车辆负责接送,若甲方不能派车接送,则乙方往来车费实行实报实销。

  第四条咨询服务要求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甲方应确定1位主要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接洽与沟通;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间,甲方应提供完善的办公条件,包括提供食宿和办公室;

  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的授权,即乙方对认为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甲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委托乙方办理第一条服务范围内事项,并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工作成果;

  2、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3、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应及时反馈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对乙方为项目实施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配合;

  5、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6、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第一条服务范围内事项,及时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完成工作成果;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分析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4、乙方利用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5、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第六条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为本合同履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按比例退还甲方已收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上述约定外,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补足差额。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超过2次,或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存有重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性、合法性、可操作性方面的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当期的服务费,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若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甲方经营管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经甲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全权负责酒吧的策划经营管理。乙方的管理团队最少由三位以上专业人士组成。团队人员条件:原则有十年以上娱乐行业工作经验和高层管理经验,熟悉KTV和酒吧的管理和营销策划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双方有续约之意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知会对方商定,在同样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双方责任、权限、

  (一)甲方:

  1、有权监督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

  2、负责对外的一切公共关系;

  3、积极支持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乙方人员首外地过来的硬卧车票,凭票报销

  (二)乙方:

  1、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切实注意安全防患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全权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如员工招聘、调任、辞退(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会计、出纳、收银、仓管、采购人员除外)。

  4、拟定酒吧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5、对酒吧财务收支有审核权;

  6、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7、乙方个人债权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报酬、

  (一)经营利润计算

  1、酒吧经营独立核算,当月经营利润应扣除当月的一切经营成本费用。经营成本费用不含固定资产折旧及装修投资费用。

  2、每月营收包括酒商赞助等营业外收入。

  (二)乙方报酬计算

  乙方管理团(三人)每月的额定工资总共为:(33000元)

  职位与工资分别为:执行总经理1名、月薪15000元。

  副总经理1名、月薪10000元。

  营业副总1名、月薪8000元。

  酒吧每月经营利润目标任务是定为15万元.

  乙方的绩效管理工资计算如下:

  1、如当月酒吧经营没有利润时,乙方的保底工资总额为:26400元(即是:80%的保底工资)

  2、如当月酒吧经营有利润时(不亏损的情况下)乙方可领取33000元的额定工资。

  3、如当月酒吧经营完成任务并超额完成利润目标任务时,乙方每月可拿全额工资33000元外,并可收取以下经营利润提成:

  A、如当月酒吧经营利润超10万以上(含10万元),乙方可收取10%经营利润;

  B、如当月酒吧经营利润超15万以上(含15万元),乙方可收取15%经营利润;

  以此类推………

  如连续六个月(入场头两个月不算)都没有完成公司利润目标15万元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结算支付乙方所应得报酬,否则逾期视作违约。乙方有权每天按应付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直接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如有不同的意见可由执行董事与乙方负责人商议解决,否则视作违约。

  3、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对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担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合同期内,双方未经协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则,必须赔偿因此造成对方在合同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互不负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具法律效力。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不可互相调解的状况,可通过当地劳动部门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11._________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钍保?雌骄?咳萨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浙江省体育馆的红名村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红名村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1000元;

  (2)若月营业额达10000元(包括10000元),按月营业额5%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10000元-15000元,按超10000元部分按10%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15000元以上,则超15000元部分按12%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1个月的10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40%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60%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         │          │

  │ 1.销售额(收入):     │         │          │

  │             │         │          │

  │ 2.利润额:         │         │          │

  │             │         │          │

  │ 3.流动资金周转天:    │         │          │

  │             │         │          │

  │ 4.必备商品品种:     │         │          │

  │             │         │          │

  │ 5.商品流通费用率:    │         │          │

  │             │         │           │

  │ 6.流动资金利润率:    │         │          │

  │             │         │          │

  │ 7.流动资金占用率:    │         │          │

  │             │         │          │

  │ 8.毛利率:        │         │          │

  │             │         │          │

  │ 9.利润率:        │         │          │

  │             │         │          │

  │10.全员劳动效率:     │         │          │

  │             │         │          │

  │11.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2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 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 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 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 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 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 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 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i)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ii)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iii)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

  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 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i)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ii)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i)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ii)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iii)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iv)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

  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

  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

  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

  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 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 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 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 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 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 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

  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

  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

  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

  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

  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 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

  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 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

  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

  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

  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

  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

  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5.5.3 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

  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 贴之支出。

  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

  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5.5 集团服务及利益

  “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

  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

  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

  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

  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 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 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

  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

  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

  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

  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

  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 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

  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 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 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

  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

  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 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

  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条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 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 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 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 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i)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 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条 财政项目

  8.1 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

  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 “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

  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 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

  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 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

  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 %)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 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 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 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条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

  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 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 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 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 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年__月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 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 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

  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 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 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取得中国当局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 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 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 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

  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 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 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 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条 其他

  11.1 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 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3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_______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甲方:

  乙方: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餐厅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经营管理,经双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范围

  甲方餐厅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年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协议,乙方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餐厅总营业额的______%作为上缴给甲方的管理费。

  2、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另外添置设备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

  3、合同期满,乙方拥有独家经营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材料和技术档案,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协助乙方办理卫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调并协助解决乙方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

  5、尊重乙方的劳动,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随意增大乙方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负担。

  6、协助乙方处理就餐秩序和偶发事件。

  7、有重大活动、节假日或时间修改等影响正常就餐情况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以调整保障计划。否则,对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学生食堂原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9、提供给乙方用于经营的房屋及设施,在协议期内不得改变作其它用途。

  10、严格监管乙方进货渠道,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1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及卫生的满意程度。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条件服从上级有部门和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维护甲方名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并接受甲方伙委会的质量、卫生检查监管。为甲方提供专业卫生、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保障服务。

  2、协议期内,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协议期内,在甲方的严格监督下,拥有原材料的采购权,并及时建立采购台账。所购商品不能是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对使用伪劣、变质材料或出售伪劣、变质食品者,每次扣除违约保障金______元。

  4、认真做好卫生创建、防火、防盗工作的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确保所服务场所内外整洁,如发现失窃、火灾等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日常管理中,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操作间。

  6、对于本项目内的房屋、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协议期内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精心维护并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需报损设备由甲方处理,协议期满后移交甲方。

  7、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要求调整供餐时间。

  六、相关责任

  1、乙方在协议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3、房屋建筑出现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告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处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未及时处理,由甲方承担责任。

  4、协议期内,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甲方应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______元对乙方进行一次性赔偿。

  2、乙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乙方违约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______元进行一次性赔偿。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2、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履行

  1、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协议期内,不得以甲乙双方法人更换或人事变动而终止协议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

  合同执行期限:

  一九八   年    月      日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一九  年经济 │一九   年应承担 │

  │              │ 指标完成情况 │ 的经济责任    │

  │   1.销售额(收入):   │        │          │

  │   2.利润额:      │        │          │

  │   3.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        │          │

  │   4.必备商品品种:   │        │          │

  │   5.商品流通费用率:  │        │          │

  │    (费用成本率)    │        │          │

  │   6.流动资金利润率:  │        │          │

  │   7.流动资金占用率:  │        │          │

  │   8.毛利率:      │        │          │

  │   9.利润率:      │        │          │

  │   10.全员劳动效率: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

  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按国务院[1982]120号文件通知精神,对第一批开放的160种工业小商品及北京市开放的18种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进货的执行主管公司牌价外,由工业或外埠购进开放的小商品有权执行工业价格或与工厂协商定价。

  2.财务管理权:

  有权按照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见附表)。

  3.人事管理权:

  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

  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200元的批准权。

  对开放的178 种小商品中的质次价高,冷背呆滞的商品,有权进行削价处理,削价权限按一种商品一次削价不超过50元为损失标准。

  5.工资,福利,奖惩权:

  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8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50%,企业发展基金12%,上缴公司3%,集体福利基金10%,职工分成25%。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8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     (盖章)      主管人签:

  乙方:     (盖章)      主管人签: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6

  名义出资人: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实际出资人: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投资入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由,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的概况:

  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其中以甲方名义出资500元,占目标公司的1%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甲方名义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其实际出资人为乙方。甲方为该股权的名义出资人(显名出资人),乙方为该股权的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人)。甲方在公司注册成立时未出任何资金。以其名义持有的股份,全部系乙方实际出资形成。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收益;乙方享有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享有的所有资产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权财产利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益,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

  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不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一切股东义务。

  五、甲乙双方均知晓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及的目标公司其他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关系。

  六、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公司注册、成立以来,乙方有权且实际均由乙方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权利;甲方无权且甲方未曾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也未曾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名义出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出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目标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7

  管理单位:江山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区技工学校

  乙方:承包责任人:___________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对东西两个食堂,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学校实行“宏观管理,整体控制,个人负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特签订本合同。

  一、经营时间: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费用的交纳:东、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东西食堂负责人需预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为本年度扣罚基金使用,合同终止时,扣罚处理结算后退还剩余押金给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据为准)。

  五、学校借给承包人本食堂现有的机械设备、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备。

  六、东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不得无故放假,要满足在校学生就餐。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配备现有的房屋、餐厅一次性借给乙方现有的设备、炊具;接通水电。电费按供电局的电价计算,水费按(___________ )元/方计算。

  (2)甲方负责维修乙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对食堂实行宏观管理,把握食堂经营方向,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4)乙方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要积极带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2)乙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承包人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查体、业务培训,费用自理。

  (4)乙方根据学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设计饭菜。乙方在采购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环节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出售霉变、腐烂食物,确保食品卫生,餐饮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外,因此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罚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罚当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严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润控制在___________%以内,甲方不定期检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价格,凡检查认定不按本合同执行的,一次罚款___________元。

  (6)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所有厨房用具要干净卫生,严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务要热情主动,耐心听取有关意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8)乙方要严格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期间,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内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须向甲方交违约金___________万元。

  (3)经营期间如发生纠纷,均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城市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授权与认可

  1.1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热泵各型号产品在___________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1.2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合同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 经销条款

  2.1、甲方严格执行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康特姆热泵系列产品,在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___________,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

  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底销售量。

  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销售量为___________台。

  2.3、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

  首批进货量为合同规定年销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4、在本合同签订的前_________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间,前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货需达到___________台,后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_______台。

  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合同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2.3,2.4 条的权利。

  第三条 预约订货和退货

  3.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合同,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

  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3、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

  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 4.3 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3、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_______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_______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_______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 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5.1、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_______周内交纳保证金。

  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

  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合同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_______%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5.2、经销商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5.3 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 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

  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2、甲方实行区域经销规定。

  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

  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合同。

  6.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6.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3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 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安装培训

  8.1、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8.2、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8.3、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 维修和售后服务

  9.1、甲方承诺康特姆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8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 责任赔偿条款

  10.1、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10.2、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_______”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11.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康特姆”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11.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11.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附价格体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12.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12.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12.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3.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13.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合同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13.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四条 期限和终止

  14.1、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_______年,从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合同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14.2、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15.3、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5.1、如果因为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15.2、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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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