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品企业集体协议书 |
范文 | 食品企业集体协议书(精选3篇) 食品企业集体协议书 篇1食品企业集体协议书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 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呈报备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方(盖章)_________ 工会方(盖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企业集体协议书 篇2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集体合同书模板3篇,欢迎参考阅读! 企业集体合同书模板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________岗位,为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保健食品费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实行____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____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个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病假工资为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元,抚恤费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个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个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天;婚假____天,丧假____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富余职工时,以及________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个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元,赔偿金____元至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盖章) 乙方: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____(盖章) 鉴证人:____(鉴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合同书模板二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 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呈报备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方(盖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会方(盖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业集体合同书模板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及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执行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公司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食品企业集体协议书 篇3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三条 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 第四条 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职工待遇。 第五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 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 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 第七条 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政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第八条 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 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第一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三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 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 第四条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六条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 劳 动 报 酬 第一条 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个人收益向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收入挡次。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 第三条 对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企业依合法规章制度扣罚金额时,以保障职工最低生活为前提。 违反前款规定,企业须退还扣滥罚部分,并按扣滥罚部分%的金额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工资以------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的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 第五条 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一条 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 第三条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体日工作不能间断的需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货赶制急件的,通过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调方可加班。 第四条 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五条 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 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贰天;以上7天法定节假日如蓬公休日,应予顺延。妇女节{限于妇女。三月八日}----;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一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条 企业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主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引进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 第四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企业有权查处。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一条 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 第二条 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育等为由辞退女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条 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景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1 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期满;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 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 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 第四条 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 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 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 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 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 第十条 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 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 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 双 方 代 表 职工方 企业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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