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
范文 |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通用17篇)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2话: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名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家乡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完成业主委托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甲方项目经理职责,代为甲方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义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标准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 乙方代表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对甲方委托管理的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方式的施工承包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佣金 甲方按乙方管理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支付佣金。 (一) 佣金标准 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佣金: 1,甲方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工程结算总价%向乙方支付佣金。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2,甲方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工程的内部结算总价扣除材料费,人工费用后,用余额作为佣金支付乙方。内部结算价由甲方策动或参照行业惯例标准指定;乙方负责承担内部结算总价的税费。甲方鼓励乙方采用科技的管理措施,在优质高效服务业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 二)佣金支付时间 1, 乙方履行完主合同全部义务,所负责的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与甲方完成,结清全部工程款并完税后七个工作日内计算和支付; 2, 甲方在乙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主合同约定的保修金(主合同没有约定时,按装修工程结算 总价的 %计算,当该项目解除责任后一周内向乙方结算保修金;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不能按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的;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委托任务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定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炒单、卖单、私自承揽装修工程施工的; 6. 乙方私自购买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甲方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7. 乙方在六个月内两次被业主要求或甲方决定撤换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 乙方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10.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 乙方死亡。 (五) 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 重新订立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合同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七)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需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甲方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佣金的,除全部支付乙方佣金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佣金 %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监督、考核和分级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参加乙方组织的现场交底,协助和监督乙方施工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乙方工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对乙方施工项目实施中间验收、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参加乙方竣工移交。 4、甲方制定考核派单管理办法,根据装修工程任务量,按分级、考核情况向乙方委托装修施工任务。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向乙方集中陪送装修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责。甲方应不断优化材料采购渠道,努力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 6、甲方为委托乙方管理施工的装修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7、如经甲方或业主认定,乙方已经或有潜在的可能五月法继续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标准履行主合同,甲方有权撤换乙方,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8、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违反主合同约定,给业主,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9、己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不计利息)。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4,5,6项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 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其他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该保证金5000元在乙方负责的最后一个工地解除保修责任后一周内退还; 2、根据工程需要或业主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经甲方审核后交业主审定; 3、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做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工期、材料和工艺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须在每个施工工地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且最多只能负责同属一个行政区的两个工地,其费用及其它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先经过甲方的培训,经培训合格且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件后才可参与施工,施工期间若出现施工人员不足时,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临时再聘请施工工人。所有施工工人的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材料陪送目录,使用甲方统一陪送的材料。不在甲方材料配送目录内的材料,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自行采购,并自行承担质量责任、经济责任及其他责任; 7、负责装修工程款的催缴。业主未按时缴纳工程款时,需积极催缴并采取即使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8、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违反主合同约定,给业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够均由乙方承担。 六、处罚与奖励: 1、甲方有权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处罚标准就乙方所负责工地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问题对乙方实施处罚; 2、乙方按期、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工地达到管理有序,质量优良,且业主按时接清工程款的,甲方可视情况,酌情给予乙方奖励。 七、其它: 1、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其劳动就业和安全保障等风险和责任; 2、乙方的采购、用工行为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和义务; 3、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要求或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工伤保险和材料费用等。但不代表甲方对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人承担责任或义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栓放协商解决。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鸦或代签无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诚信承诺。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3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建设_镇_村卫生室、_村卫生室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关于下达20_年_x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__[20_]139号)文件精神,20_年甲方需按乙方规划建设_村卫生室、_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x平方米左右,总投资x万元(含地戡、设计、建设、水电暖配套)。 第二条:乙方按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和本地规划,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效果图,尽快与乙方的'建设项目统筹完成红蓝线、设计、施工图等项目,并根据计划进行施工建设。 第三条:甲方按根据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报县招标中心根据项目进展和乙方要求,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建设资金。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村卫生室建设,并结合规划完成村卫生室的供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于9月底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4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项目公司)。 受托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均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并依法存续。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甲方开发的项目事宜,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开发的项目: 二、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一)前期顾问咨询 为获取项目所进行的信息收集、信息费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投资方案、设计投资模式,为项目公司成立前标的公司的政策、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向项目公司收取前期顾问咨询费。 (二)工程管理 1、为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产品研发、概念性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管理、交竣工办理等。 2、为甲方制定项目经营计划; 3、按照国家规范和制度工作,确保经营计划顺利完成。 (三)销售招商管理 1、为甲方制定项目销售计划和费用计划; 2、代表甲方选择合格代理商,负责管理代理商工作; 3、代表甲方办理销售的相关事务; 4、监控销售费用使用,确保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四)、物业管理 1、代表甲方选择合格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公司工作; 2、监控物业服务质量和费用使用。 (五)、其他 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三、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取费标准按所投资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元/平方米收取。 2、项目管理服务费按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的'2%提取,包干使用,包括: ①管理团队直接管理费:主要为管理团队薪酬,包括管理团队人员工资、奖金; 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公积金 等。 ②其他管理费用:包括管理团队的日常办公费用、低值易耗品、人员培训费、办公设备费、差旅费、交际费、日常维修费等。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在甲方获得项目所有权之后3日内支付; 2、项目管理服务费根据项目开发周期折算,按月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积极如实提供各项文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听取乙方工作进程报告的权利。 4、甲方可外聘审计机构定期对乙方工作成果实施相关审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如实报告甲方工作进展情况; 3、乙方有权依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八、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任何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7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九、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5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资料。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均不得无故变更合同条款。 3. 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4.乙方在甲方指导意见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其他各方面工作。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二、相关酬劳及给予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合格完成后,甲方转让百分之三十的公司股权给乙方,自项目完成后 个月之内完成股权交割登记。 三、违约责任: 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则由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有约定违约金应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由 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约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五、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日期: 日期: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6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农业项目咨询,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乙方实施农业项目咨询,委托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乙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申请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 深圳市菜篮子示范基地 广东省农业厅颁发的无公害产地证书 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证书项目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以两年为期把以上甲方委托办理的农业认证项目以拿到证书为准,如果有哪一项不通过的,退回已收取的相关的咨询费用;已通过并拿到证书的,则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余下的款项。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根据乙方完成的咨询项目内家,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a)甲方应在合同签约当日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给乙方; b)甲方应在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上门考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给乙方; C)甲方应在获得认证证书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7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研究中心楼和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学院 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_________市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对外贸易学院与项目管理人_________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研究中心楼和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前期管理 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①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项目管理费用: 1、计算依据 ①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_________市财政局《_________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3、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x_________元/人日)。 七、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8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系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公司,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概况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进行填写) 二、委托工作范围和内容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 二、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总额大写:。 小写:。 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费,受托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合同确定的管理目标,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 九、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件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3)“受托人”是指承担项目管理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部”是指受托人组建的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机构。 (5)“项目管理部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受托人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代表受托人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并具备相应管理资质和能力的人员。 (6) “项目管理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管理报酬总额。包括受托人员工的工资、职工福利费、交通费、办公费、办公设备折旧费、邮电通信费、物料消耗摊销、交际应酬、受托人聘请顾问的顾问费、其他办公费用及受托人应付税费。 (7)“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或其他合法主体委托,按合同约定,代表业主或其他合法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8)“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工作。 (9)“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或/和②由于非受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10)“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但为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受托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因非受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项目管理业务产生的善后工作及恢复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 (11)不可抗力:指因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客观原因对工程造成损害的因素。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等。 (12)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3)“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4)“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四条合同文件的解释、沟通: 1.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以最有利于推动本工程进展为原则双方按如下顺序解释: (l)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2.本合同项下发出的文件、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即为送达。 2)若用书信发出,收件人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3)若用传真或电传发出,则在有效发送时即为送达。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如下部分或全部范围,具体管理范围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的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及收尾管理等。 第六条委托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若干阶段或全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如下部分或全部内容,详细的管理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协助委托人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委托人办理土地征收、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委托人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委托人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委托人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委托人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各方一般权利 第七条受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根据以上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的约定,将以下权利授予受托人,具体授权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建议权。 (3)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功能设置、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向委托人提出专业处理意见的建议权。 (4)根据经济、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受托人的技术与管理优势,就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并呈交书面报告。 (5)按照确保项目功能完善、确保质量、确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对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承建商。 (6)对工程建设有关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受托人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h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或更换。对在各道工序、分部及分项工程中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施工工艺、不合格的部品部件、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措施等,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直至返工。承建商取得项目管理部的复工令后方可开工。 (9)项目推进与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9话: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名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乡电话: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联系电话: 甲方为完成业主委托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甲方项目经理职责,代为甲方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义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标准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 乙方代表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对甲方委托管理的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方式的施工承包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年,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佣金 甲方按乙方管理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支付佣金。 (一)佣金标准 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计算乙方佣金: 1,甲方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工程结算总价%向乙方支付佣金。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2,甲方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工程的内部结算总价扣除材料费,人工费用后,用余额作为佣金支付乙方。内部结算价由甲方策动或参照行业惯例标准指定;乙方负责承担内部结算总价的税费。甲方鼓励乙方采用科技的管理措施,在优质高效服务业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二)佣金支付时间 1,乙方履行完主合同全部义务,所负责的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与甲方完成,结清全部工程款并完税后七个工作日内计算和支付; 2,甲方在乙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主合同约定的保修金(主合同没有约定时,按装修工程结算 总价的%计算,当该项目解除责任后一周内向乙方结算保修金;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按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的;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委托任务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定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炒单、卖单、私自承揽装修工程施工的; 6.乙方私自购买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甲方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7.乙方在六个月内两次被业主要求或甲方决定撤换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乙方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10.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 (五)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重新订立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合同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七)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甲方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佣金的,除全部支付乙方佣金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佣金%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监督、考核和分级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参加乙方组织的`现场交底,协助和监督乙方施工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乙方工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对乙方施工项目实施中间验收、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参加乙方竣工移交。 4、甲方制定考核派单管理办法,根据装修工程任务量,按分级、考核情况向乙方委托装修施工任务。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向乙方集中陪送装修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责。甲方应不断优化材料采购渠道,努力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 6、甲方为委托乙方管理施工的装修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7、如经甲方或业主认定,乙方已经或有潜在的可能五月法继续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标准履行主合同,甲方有权撤换乙方,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8、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违反主合同约定,给业主,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9、己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不计利息)。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4,5,6项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 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其他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该保证金5000元在乙方负责的最后一个工地解除保修责任后一周内退还; 2、根据工程需要或业主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经甲方审核后交业主审定; 3、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做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工期、材料和工艺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须在每个施工工地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且最多只能负责同属一个行政区的两个工地,其费用及其它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先经过甲方的培训,经培训合格且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件后才可参与施工,施工期间若出现施工人员不足时,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临时再聘请施工工人。所有施工工人的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材料陪送目录,使用甲方统一陪送的材料。不在甲方材料配送目录内的材料,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自行采购,并自行承担质量责任、经济责任及其他责任; 7、负责装修工程款的催缴。业主未按时缴纳工程款时,需积极催缴并采取即使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8、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违反主合同约定,给业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够均由乙方承担。 六、处罚与奖励: 1、甲方有权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处罚标准就乙方所负责工地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问题对乙方实施处罚; 2、乙方按期、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工地达到管理有序,质量优良,且业主按时接清工程款的,甲方可视情况,酌情给予乙方奖励。 七、其它: 1、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其劳动就业和安全保障等风险和责任; 2、乙方的采购、用工行为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和义务; 3、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要求或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工伤保险和材料费用等。但不代表甲方对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人承担责任或义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栓放协商解决。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鸦或代签无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诚信承诺。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签字: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0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拟委托乙方对_________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对______项目的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3、国土证: 4、用途:商业、住宅 5、建设地点: 6、建设规模: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项目开发期内代表甲方对本工程项目开发组织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建设单位责任与权利。 (2)根据甲方对项目的初步设想,组织专业营销机构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项目定位及方案论证,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组织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根据规划设计的批准方案作出项目工程估算。 (3) 组织设计机构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编制工程预算。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4) 负责申报项目公司的资质申办、项目规划、建管、国土、环保及其他项目报建的全部相关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5)确定勘测、监理、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商、造价审计、等相关参建单位。乙方负责编制招标书及合约条款,并组织招标,招标书及合约条款须事先报甲方批准。 (6)负责编制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负责在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范围内按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审核并向甲方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乙方必须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预算组织建设,一切变更、调整、改变均需事前报甲方批准同意。 (7)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乙方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由于甲方未按期向施工方支付建设资金,由此造成的经济、工期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9)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0)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事宜。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方,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权。 (2) 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为乙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 审核乙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 负责按期向施工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5) 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选定项目建设的参建单位。 (6) 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 协助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 负责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乙方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乙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国家规定额度以内。 2、乙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总成本的__%计取。工程总成本指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地勘、监理、建安工程费、报建费、项目室内外配套工程费等工程费。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乙方提前申报,并向甲方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甲方据此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 四、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管理费的支付在施工期间暂按甲方批准的工程成本预算计算,全部费用以审计后的财务决算的数据为依据进行结算: 1、项目取得施工执照之日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__%; 2、项目封顶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综合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__%; 4、余款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根据工程实际造价一周内结清。 五、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合格 施工质量:合格 六、乙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满足业主工程进度要求。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框架合同进度实施,详见本合同进度计划附表。 七、奖惩办法及违约责任: 1、乙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在完成预期利润的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对乙方给与一定的奖励。 2、乙方应严格要求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遵守职业操守,不得与任何参建单位私自往来、谋取私利。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勒令乙方予以改正、要求换人、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或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或超出甲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甲方可拒绝批准并严令乙方改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管理费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指令所造成的损失或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政府有关部门强令满足有关城市建设标准,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取得甲方的谅解同意。 4、甲方应按期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如因甲方拖延支付管理费而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并导致工程建设受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其它 1、甲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乙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乙方提出,甲方现场总代表审批,供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遵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帐户: 帐户: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1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人:上海x学院 管理人: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2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 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 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 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 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应按项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代建人:(签章) 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3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 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 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 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 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 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 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 元整)。 3)余款¥: ¥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 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 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4第一章合同双方 1.1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2受托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3甲方是公安部直属综合性研究所,是国内警用装备最大的科研生产基地,并为全国公安及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部门提供器材与技术服务。 乙方是具有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 甲方拟在自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2.1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 2.2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2.3办理开发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负责或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及租赁许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方案的咨询与审批,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 乙方的工作应无损于该项目手续方面已取得的成果,保证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保证在办理和协调各项手续的过程中不耽搁该项目进度、技术、质量、成本计划的实现,并尽可能保证甲方对规划和建设的其它要求。 乙方无权以办理责任范围内的手续遇到困难为由,延误或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2.4处理与项目周边单位的关系 乙方管理该项目期间,应在充分了解和接受该项目与周边相邻单位关系现状的基础上,从维护甲方的利益出发,维持或改善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地方政府就该项目工程实施形成的管辖关系,施工扰民与民扰施工的关系等。 2.5工程协调及监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的工作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2.5.1对监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计取。为办理有关政府备案手续,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5日内另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构成主从合同关系。 2.5.2对设计方的管理 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合同和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议标的前提下,推荐建安工程的设计分包人及各市政工程的设计人,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具有调整处置权,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安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的协调。 2.5.3对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该项目的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和分包的框架,编制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经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乙方具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定权,有权批准发布关于局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发布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 2.6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业主与管理公司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现场施工的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管理公司的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总控制计划由管理公司编制,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三级计划系统,并检查各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要求。 2.7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业主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权已包括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最小。 在拟编项目合同网络图后,乙方应建议甲方确定采用国内或国际招标、国内或国际采购,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定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 2.8组织招标工作 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获得甲方批准的基础上,乙方负责各类建安与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制定招标工作程序、编制招标文件,推荐投标单位并做资格预审,组织回标、开标、答辩、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业主完成决标。 2.9采购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须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并编写详细的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报告,报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起草供货合同;待供货合同签订后,负责监督并管理的供货合同的执行,负责按合同验收材料和设备,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2.10工程造价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乙方应在签署本项目管理合同后3个月内编制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并向业主报备。并在项目合同网络图和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或甲方批准后,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及时编制项目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乙方还应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的编制,进行标底的审查,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该项目竣工后的一年内,应完成经各单位确认的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甲方,如项目分期竣工交付,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乙方应负责与甲方审计公司进行必要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2.11工程验收 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竣工、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各项市政工程与该项目的接口工作,办理涉及验收的全部手续,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在该项目建安工程的四方验收在北京质量监督部门正常备案,以及该项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进驻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 2.12档案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主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乙方保证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应有系统完善的、分类合理的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并移交甲方。在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凡因工作需要调用上述档案(原件)时,应向乙方办理完备的借用手续(借用目的、责任人、借用责任、归还日期等);档案原件发生任何遗失、涂改、破损、泄密等,应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2.13租售配合 如甲方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市场推广和房屋租售,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方案要求,保证按时按质予以配合逐项落实,同时乙方应向该项目的潜在客户提供涉及销售的工程咨询服务。 2.14财务管理及税务顾问工作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管理所需的各种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计划、筹资及成本支出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投资估算表等的服务。 2.15配合项目移交物业管理或运营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或项目运营工作的策划,如甲方需要,营应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协助甲方决标,并对物业管理公司或项目运营公司及时介入项目的验收、移交、与接用工作做出安排。 2.16工程保险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的办理,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记录,按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人到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业主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业主的财产免招损失。 2.17工程保修 负责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整理成册,逐次移交业主或指定单位。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物业管理工作之前,负责监督该项目相应工程的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的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在项目工程实际控制权移交物业管理单位后,管理公司有义务配合进行有关工作关系的协调。 2.18工程质量管理甲方委托乙方制订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工作体系,组织参与项目建设的各个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使之相互协调并监督执行,在甲方已对项目的质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义,设计单位已作出初步设计后,编制初步质量实施计划,报甲方审批。随着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招标图设计工作进展,乙方应更新和深化质量控制实施计划,并按照最新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对项目质量管理和控制。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标准 3.1工期进度的管理 3.1.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项目开发建设总体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乙方应按此计划执行。 3.1.2自该项目正式破土动工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__月内使该项目达到建安工程全部完工、竣工手续北京市质量监督站实现备案、市政工程完工及接用完毕。 3.1.3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乙方应完成涉及工程结算的全部工作,并完备全部需办理政府手续。 3.2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管理 3.2.1依据实际施工图纸,可按建设部和北京市建筑行业有关的法规和定额编制标底的部分,以在施工图完成之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对施工图进行审定后提出的设计变更调整而产生的标底变更后金额为考核基数;对没有定额而面向市场招标的部分,以甲方批准的中标价的105%为考核基数。 3.2.2甲方主动提出的设计调整变更或经甲方批准的合理化建议而引起的费用增减; 3.2.3以上3.2.1、3.2.2两项之和作为甲方对乙方控制项目建安及市政工程建设成本的考核指标。 3.3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标准,工程达到甲方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考核指标。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4.1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经甲方审核,应立即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工程项目管理”部,并选派称职人员到位;甲方全权负责评价该机构以及全部组成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合同责任: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5日内更换有关人员,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或中止对合同的执行。 4.2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经理是由乙方选派并由甲方认可的常驻现场的专职管理经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代表乙方实行本合同,并向乙方总经理负责。乙方如更换项目部经理,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水平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 4.3会议制度和月报 该项目的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原则。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乙方应定期编制月/周工作计划,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的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的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整理后在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交给甲方阅存。甲方对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有权质疑,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月报。 4.4合同的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书、补充协议的签署均在甲方与有关方之间进行,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额起草、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4.5款项的支付 该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关合同规定或计划直接支付。 第五章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5.1.2 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5.1.3充分信任并授权乙方代表代表甲方进行本合同的规定工作; 5.1.4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用; 5.1.5在约定的时限内批准、认可乙方为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报告、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5.1.6按甲方与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签署的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5.1.7及时支付应向政府各有关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 5.1.8在工地范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 5.1.9向乙方专职管理机构派出甲方业务协调人(甲方工程代表),便于业务操作层面的协调; 5.1.10向乙方提供“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建设项目管理部”椭圆印章一枚。 5.2乙方责任 5.2.1进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该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包括所有相关的合同、工程、商务、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5.2.2组织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并对所派出人员的工作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 5.2.3承担本合同规定工作有关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承担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有关费用,自行解决交通通讯手段及费用; 5.2.4承担与本合同规定工作的交际应酬费用; 5.2.5编制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5.2.6坚持规范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 5.2.7杜绝工程承包及材料和设备采定购等业务中的营私舞弊、私拿回扣的现象发生。 第六章管理费用 6.1委托管理费 乙方受托进行该项目开发及工程管理的取费以建安及市政工程结算总投资的________计取(以下简称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总额暂定为____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管理费结算时,管理费总额大于以上暂定价时,按时结算;管理费总额小于以上暂定价时,按以上管理费总额暂定价进行管理费的结算。管理费的定义详见附件。 6.2管理费支付办法 6.2.1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整。之后第二个月起,于每月1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连续支付直至政府质监部门接受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当月为止; 6.2.2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即管理费总额与已付管理费的差额; 6.2.3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了本合同3.1款规定的进度延长,甲方应在管理费总额的基础上,每延长一个月,向乙方增加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6.3管理业绩奖罚 6.3.1因乙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本项目开发周期或施工周期较本合同3.1款规定延长,则每延长一个月,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理费________万元作为罚金。 6.3.2因乙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项目最终结算金额超过本合同第3.2款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则每超过1%,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理费________万元作为罚金。 6.3.3如项目无法正常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备案,或达不到甲方与施工单位协议约定的其他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理费________万元作为罚金。 6.3.4如项目实现了全部管理目标,其中: ⑴每提前一个月完工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万元; ⑵每节省投资1%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万元; ⑶本项目荣获长城杯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万元。 第七章合同期限和合同的中止/终止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项目工程初装修核验完成,取得核验证书并完成工程结算,甲、乙双方结清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后,本合同即终止。 7.2甲方保留视乙方工作表现和管理业绩而继续执行合同或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中止/终止通知后30天生效:乙方不能以接到通知为由,在中止或终止行为生效前停止执行本合同,或蓄意延误本合同的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索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3甲方延期支付乙方管理费,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15日内,仍未收到款项(双方另达成协议除外),乙方有权发出中止合同的通知,并于发出通知后15日生效。中止通知书发出后,乙方有权自行停止部分管理工作。 第八章其他 8.1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重大变化,或政府对该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长,在三个月以内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用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以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管理费的数额。 8.2违约 甲乙双方有乙方违约,则对方有权利向违约方要求经济赔偿,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3保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和合同期满三年内不将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透漏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 8.4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一致,应交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5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补充协议规定。 8.6法律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7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5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对 工程施工委托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信守。 一、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甲方按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委托乙方施工管理的酬金和现场经费。 二、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项目经理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管理。 三、工期:执行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工期。 四、质量标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等公共关系的对接与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2、甲方负责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的划分,并与乙方、各施工队签订三方施工合同。 3、甲方负责甲供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并对现场大宗材料的品牌、厂家给予指定和选择。 4、甲方承担工程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 2、乙方负责管理工程资料的归档、协助整理交工资料。 3、乙方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4、乙方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 5、乙方在现场代表甲方监督执行甲方与各施工队所签合同的履行。 七、酬金及现场经费的支付 酬金及现场经费依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收取,由乙方每月报甲方审批后支付。其中,现场经费标准暂按工程合同总造价%计取,待竣工结算完按最终结算价调整。 八、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各施工队每月编制已完工程进度报表,经乙方、监理分别审核后,报甲方审批,甲方按审批金额将工程款拨付到乙方账户,由乙方支付给各施工队。 九、违约责任: 1、由于未按约定支付各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乙方、各施工队和现场施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酬金及现场经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非乙方原因除外)。 十、对于甲方、乙方、各施工队签订的三方施工合同、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和乙方、各施工队签订的三方施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本协议书共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6工程项目名称: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易学院 管理人:x理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珠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月 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管理人:(签章)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社营业部 账号: 账 号:x116012 邮编: 邮 编:5zx5 电话: 电 话:2x78xx0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管理合同集锦 篇17委托人: 管理人: 使用人: 根据《民法典》,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管理人为____市对口支援和田地区交钥匙援建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机构库入围单位,负责对委托人指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为保证援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县人民医院 (三)管理工程的预计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以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和内容 管理人代行援建项目的项目法人主体职责,负责援建项目工程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监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决算直至项目整体移交等(交钥匙)组织实施和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负责组织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与报审;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交通、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有关审批手续;负责援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等的选择确定,以及相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负责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移交;负责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整理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对管理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和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核心义务是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并对各项管理和控制工作承担完全责任。 三、项目管理期限 450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等,保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的合格标准,保证竣工工程达到规定的使用功能要求。 五、项目管理报酬 项目管理报酬按照国家和____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 委托人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1.27%向管理人支付项目管理报酬。该项目管理报酬已包括管理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利润及有关税费。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之前,委托人按计划投资额的1.27%向管理人支付暂定项目管理报酬。 六、合同文件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书; (二)委托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等; (三)入围通知书; (四)委托项目管理通知书;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当是相互补充和相互说明的,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顺序进行解释。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三方签订的补充、变更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其解释顺序在相应补充或变更协议中明确。 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条款》定义相同。 八、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____市和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九、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管理人支付项目管理报酬。 十、合同订立 委托人: 管理人: 使用人: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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