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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租赁写字楼协议
范文

租赁写字楼协议(通用7篇)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1

  出租方(甲方) 电话: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地址: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做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为40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3 xx年后租金以每年5% 递增。

  2.房屋装修期为2个月,即房屋计算期为2xx年 月 日。

  第四条 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的缴纳办法:

  1. 物业费月标准为 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2. 水电费(含公摊)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3. 电话、宽带费:乙方自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4. 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由甲方负责维修,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真实合法,保证房屋正常使用。

  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3.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4.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作为办公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 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区 街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

  英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地址: 市 区 街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条 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 坐落 市 区 街 号的 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 层 型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业内部之所有物

  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及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 年。甲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 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 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合同范本《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 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 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做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为_____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于租金到期前10天缴纳。两年后租金以每年_____%递增。

  2.房屋装修期为_____个月,即房屋计租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的缴纳办法:

  1.物业费月标准为_____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2.水电费(含公摊):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3.电话、宽带费:乙方自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4.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由甲方负责维修,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真实合法,保证房屋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3.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作为办公使用,遵守法律及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4

  编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办公之需现向甲方订购租赁由甲方拥有全部物业权益可供出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租赁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该房地产的租赁定价为每月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赁写字间每月租赁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签定本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的定金。

  四、乙方承诺在签署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正式签定《_____________物业租赁合同书》,签定时乙方应将本协议退还甲方,在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协议书中的乙方已缴定金充抵租金保证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中规定,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物业租赁合同书》,即视为乙方自行终止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并放弃乙方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视为乙方对违约的赔偿,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缴付的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而无须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悔约不向乙方出租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房产,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在违约之日起十五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本协议则随之作废。

  六、该房产的用途为办公使用的写字间。

  七、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居间(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

  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目录

  第一条租赁写字楼概况

  第二条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第五条租赁写字楼产权

  第六条租赁写字楼物业事宜

  第七条写字楼租赁期内费用事宜

  第八条维修养护、装修装饰

  第九条转租、续租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端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其他

  附件一:写字楼的平面图、施工图、线路图、建筑面积计算书

  附件二:创业大厦乙方租赁、公用等区域划分图

  附件三:写字楼内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等交接清单

  附件四:《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工程查验报告》

  附件五:《合同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天然气、物业合同与已入驻企业签订合同等等。

  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烟台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烟台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创业大厦部分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写字楼概况

  1.1甲方开发建设的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位于烟台市高新区,总建筑面积为149331.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30层、地下2-3层,部分已用于企事业单位办公。

  1.2为了扶植企业发展,构筑孵化基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部分写字楼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租赁区域详见本合同附件。

  1.3由于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仍属在建工程,尚未经竣工验收,因此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面积待定,甲、乙双方商定于租赁写字楼交接前,由甲方负责委托房地产测绘单位进行实际测绘,并以实际测绘面积作为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

  1.4租赁写字楼位于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租赁写字楼的平面图、施工图、线路图与建筑面积计算书等均列为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应签字盖章确认。

  1.5租赁写字楼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等概况,甲、乙双方以交接清单的方式列为本合同附件,并经甲、乙双方应签字盖章确认。甲、乙双方同意以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写字楼的验收依据。

  1.6对于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确认的大厦公用部位,乙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条件和期限内,举行或允许他人组织仪式、展览或陈列商品。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租赁写字楼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写字楼使用规定。

  2.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写字楼,不擅自变更。

  2.3乙方不得在创业大厦内堵塞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自动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部位或堆放任何装箱、纸盒、垃圾等任何障碍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3.1写字楼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3.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项下乙方租赁的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交房通知上应载明租赁写字楼的交付日。

  3.3本合同的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2条规定的甲方应将乙方租赁写字楼交付乙方,并在书面交房通知上载明的日期如交付日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3.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延交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日顺延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日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迟延向乙方交付租赁写字楼超过日,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写字楼,但应给予乙方合理必要的腾迁期间。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写字楼的租赁单价为400元/平方米/年,年租金计算方式为租赁单价×租赁面积,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不得变动。

  4.2本合同项下租赁费用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的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如果交付日为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则交付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3租赁费用由烟台市高新区财政局通过乙方账户转账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第五条租赁写字楼产权

  5.1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所在的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系由甲方开发建设的,20__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取得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证,仍处于收尾施工过程中,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土地证号为。

  5.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权属清楚,无任何产权纠纷,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无他项权利设定及债务承担,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拍卖、担保等限制权利的情形,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如产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毫无干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写字楼物业事宜

  6.1甲方已于20__年6月25日与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物业服务事宜。

  6.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就乙方租赁的写字楼区域,由甲方负责协调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6.3乙方需承担的物业费用包括如下二个部分:①本合同项下乙方租赁写字楼区域的物业费用②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公用部位的物业费用中乙方应承担部分,乙方按照乙方租赁面积/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大厦余下部分的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4甲方应按照乙方租赁面积/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将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物业基金、维修基金等,支付给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后用于乙方租赁写字楼的日常维修维护。

  第七条写字楼租赁期内费用事宜

  7.1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电梯用电、走廊用电、卫生间用水、用电等统一计入公共能源费,租赁期内,公共能源费3.5元/平方米,乙方按照租赁面积承担。

  7.2在租赁写字楼交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租赁写字楼范围内每户安装电表,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按照实际用电数承担电费,甲方不加收任何服务费用。

  7.3甲方负责与清泉热力公司协调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费用等事宜,租赁期内,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乙方按照乙方租赁面积承担。

  7.4本大厦内负1层食堂需使用天然气,相关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第八条维修养护、装修装饰

  8.1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的写字楼或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小时内派员无偿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或经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代为维修,由此所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8.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租赁写字楼或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

  8.3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承担对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养护的义务,费用由甲方承担。需检查、养护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影响乙方对租赁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但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乙方同意则可不受该约束。

  8.4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写字楼享有装修装饰及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权利,但不得改变写字楼的承重及主体结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装修装饰及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享有所有权,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8.5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将其装修装饰及增设附属设施、设备拆走,就不能拆除部分,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价给甲方。

  第九条转租、续租

  9.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转租给第三方,不受甲方限制。乙方自行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水电费、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第三方直接与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算。

  9.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有意向续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就续租事宜签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3同等条件下,乙方在本租期内如无重大违约,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0.1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转租本合同项下的写字楼。

  10.2甲方应负责完善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消防系统及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保障消防安全。

  10.3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现已有25家企业,系由乙方招商引资入驻,甲方应负责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该25家入驻企业租赁费用中的财政补助部分,年月日前为4381118元,年月日后为37659455元。

  10.4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所有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

  10.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可正常使用的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

  10.6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拟对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10.7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行使甲方权利外,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及公用部位进行干扰或妨碍。

  10.8因甲方原因,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已投入使用,存在重大隐患,甲方应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致使本合同或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0.920__年5月,乙方委托均豪物业联合甲、乙双方及施工单位、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工程查验组,针对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进行现状查验。根据均豪物业出具的《烟台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工程查验报告》可知,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及施工遗留问题,甲方已签字盖章确认,对该查验报告予以认可,并承诺在使用过程中负责进行整改、维修。

  10.10对上述查验报告中的安全隐患,甲方应负责处理、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上述查验报告中的安全隐患导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乙方毫无干系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0.11对上述查验报告中的施工遗留问题,甲方应负责处理、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上述查验报告中的施工遗留问题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毫无干系。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1.1乙方应在财政拨款到达乙方账户后及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11.2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11.3乙方应保持租赁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

  11.4乙方及其雇员、承租企业应严格遵守大厦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和物业公司对大厦的正常管理。

  11.5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或可能威胁大厦安全的物品带进或存放在大厦内。

  11.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厦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海报、旗帜、广告牌、或告示等。

  11.7乙方及其承租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合法进行经营活动。

  11.8乙方可无偿使用负1层食堂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折旧费由乙方支付。食堂下层为高压配电室,但地下防水未做好,且无法根本解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产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乙方毫无干系。

  11.9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所有的停车场,室外固定车位个,室内车位个,除管委使用部分外,全部归乙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大厦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大厦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③大厦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写字楼拆迁许可范围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⑤大厦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12.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交付的租赁写字楼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②甲方交付的租赁写字楼经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严重缺陷,实际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租赁写字楼在出租前已存在抵押、产权转移等产权受限情形的。

  ④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写字楼用途,致使写字楼损坏的。

  ⑤因乙方原因造成写字楼主体结构损坏的。

  ⑥乙方利用该写字楼从事非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因租赁写字楼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3.2本合同签订后,任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3.3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租赁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逾期,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因甲方或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及预防之原因,造成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电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干扰或不便,但有证据证明损害事件的发生系一方或他方过错责任的除外。

  14.2因台风、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端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先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如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16.3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应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据法律所应有之权利和补救措施。

  16.4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账户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记载为准如有变更,需提前3天以函件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发送的函件均视为已收悉。

  16.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有补充协议、附件,甲、乙双方均应签字,加盖公章、骑缝章,予以确认。

  16.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16.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租赁写字楼协议 篇7

  写字楼单元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大厦______层(全部面积),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一。

  4.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协议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标准为______元/月/㎡,月物业管理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金额为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调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空调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取暖费。

  标准为______元/季/㎡,年取暖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4)电费。

  甲方为乙方安装独立的电表,以电表实际示数结算,电费标准为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实电表示数,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风险抵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担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及费用超过十五日,甲方届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工作所须的资源及服务),乙方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房屋期间发生的租金及费用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3.在本协议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协议后,乙方按时并完好的交还所租房屋及缴清所有款项及费用后______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退还乙方,但不计利息;逾期则应按逾期时间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协议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在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办公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办公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障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间及所租房间的钥匙,并使所租房间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

  2.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

  3.甲方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及设备的完好,进行公共区域24小时的安保服务。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协议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7.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按时缴付协议、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开展办公和商务活动的权利。

  3.乙方可雇佣其它清洁卫生人员进入大厦,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间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

  6.乙方在所租房间内的一切经营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

  7.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9.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协议总租金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11.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商务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所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______个停车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费使用6个停车位,在甲方停车位紧张时,甲方保障乙方______个收费停车位,收费标准为______元/车/月,另提供______个免费停车位。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电话中继线、中继连选和宽带上网的手续,疏通电信局的关系,保证不因上述问题影响正常的入住时间和乙方业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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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