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
范文 |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通用16篇)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公司名称: 公司管理部门: 供销部 公司联系人: 电话: 承包商公司全称: 电话: 承包商注意事项 本协议旨在确保您在本公司所辖区的经营活动不会导致事故发生和人身安全。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可能导致终止承包合同,且承包商需对造成的各种后果负责全部的经济赔偿。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所有承包商。 我公司承认在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 部门 (人员)提供的本公司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及以下文件: 对于该文件,我公司已确保读懂并充分理解此协议书,已有充足的机会提出关于本协议书内容的问题。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示将遵守此承包商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并在本公司员工及分包商范围内传播、宣传其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我公司将遵守未被列入本协议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天津市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序言 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没有一整套完善可行的安全管理系统,不但工程质量无从保证,工程实施也无法顺利进行。承包商对安全方面的承诺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安全系统需要所有员工(本公司、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参与,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工作危害。 1、目的与范围 ü 确保本公司员工及独立承包商及分包商员工的安全。 ü 分清职责,尽量减少潜在危害。 ü 保护本公司及承包商的财产不受损失。 ü 明确承包商责任与义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分包商、代理及驻厂代表在本公司境内的所有工程、维护及有关事宜。在必要时,本公司将随时对本规定进行修补和补充。 2、独立承包商的责任本公司十分关注独立承包商及其员工的安全,要求所有独立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导致终止合同,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3、培训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向承包商索取其员工的各项培训记录;独立承包商有义务将本规定的内容传达给分包商及其雇员,并保证各项培训的实施。基本要求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经营许可工商执照营业范围必须与经营范围相符。从事特殊经营须备有相应国家主管部门许可证或批文。从业人员要求 承包合同履行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从业资格(例如,特殊工作许可证)。保安规定 承包商须申请获得并配带承包商识别证方可进入本公司厂房。本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识别证。临时承包商证配带者需本公司工程负责人全程陪同。本公司保安或相关部门有权随时进行核查。严禁吸烟 厂区范围内严禁吸烟;吸烟者须在规定时间、在厂区外指定吸烟区吸烟,具体地点可咨询本公司内相关部门。危险设备出入管理 承包商若需在本公司厂区内使用焊接/切割设备、鼓风机、易燃气体容器、空气压缩机、起重机械等,必须提前通知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并得到安保总务科的批准。 起重机及空气压缩机等在使用前须提供设备检测记录及设备合格证书。工作区域 除特殊情况,承包商只能在指定工作区域内活动。承包商有权合理地使用本公司内部的卫生间及售买设施。根据不同工程需要,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承包商使用内部餐厅就餐。机动车辆停车及管理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任何车辆不得在本公司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物料/废物管理 材料、设备贮藏地及垃圾和废物存放地须由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指定。 设备借用一般情况下,承包商应自备施工工具及设备。在特殊情况下需从本公司借取物品,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的批准。公共设施使用控制 承包商必须严格控制资源的使用(水、电、气等)。如施工需使用上述资源时应向厂务部门申请。使用过程中必要时要配备能源源头控制设备,如锁定/标识等。工程负责人须与厂务部门协调。急救 承包商在必要时可向本公司求助,有权使用本公司应急系统。所有人身伤害应立刻报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公司人员的安全通报 当施工条件对本公司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通过工程负责人向EHS人员通报,从而使本公司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承包商要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对承包商人员的安全通报 承包商有责任向其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指导。项目负责人可向EHS人员咨询潜在的特殊危害,并要求承包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定期检查 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项目负责人及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安全代表,监督本公司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落实。安全设备 作为雇主,承包商应向其员工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及必要的安全装备以保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所有严重的及潜在的严重危害事故都要由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承包商和EHS人员共同调查。事故现场应妥善保护。危险品通报 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材料必须要有控制程序来保证本公司员工和承包商的安全。 本公司可提供所有本厂使用、承包商员工有可能暴露其中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物料数据清单。相反,承包商如果在施工中需使用可能使本公司员工暴露其中的危险化学品,也必须在使用前提供安全物料数据清单。工艺安全审计 承包商应允许本公司EHS人员随时进入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工艺流程、设备、现场和人员提出安全要求。但承包商应自主独立地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负责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只能作为监督行为。本公司没有任何义务为任何承包商提供任何培训。 承包商公司名称: 承包商公司代表: 职 务: 联系方式: 签 名: 承包商公司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2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乙方客运专线2标段临近既有线施工工程项目,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 ] 号)和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 ] 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 ]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慨况 1、施工项目铁路临近铁路营业线桥梁、路基、框架桥(涵)施工; 2、作业内容: (1)特大桥桩基、承台、墩身、箱梁架设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铁路既有结构物(桥梁、涵洞), (4)路基防护栅栏、桥梁遮板、电缆槽、声屏障、栏杆安装; (5)路基约束桩、声屏障桩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2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任组长,联系人安全总监兼安质部长,甲方 线桥车间主任),联系人(电话),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① 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② 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③ 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④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涉及既有线安全的施工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3、发现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卡控措施并认真执行。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擅自穿越既有线铁路,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负主要责任。(按照部、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技规》、《工务安规》、《行规》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组织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4、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须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甲方进行开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员、防护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7、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还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1、既有线路路基安全及稳定防护; 2、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的既有线线路安全及稳定防护; 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施工用料具、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安全防护; 4、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线行车安全防护; 5、施工作业人员及监督、配合人员劳动人身安全防护; 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 1、乙方应指派专人对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路基、线路、封闭栅栏等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导下组织处理,以确保路基、线路等设备完好稳定; 2、乙方在既有线两侧进行机械施工时,应在距铁路线路中心线5米以外处设立警示标志安全线,并指派专人负责监护,防止施工作业人员、机械侵限,以保证不损坏既有线设备,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加强并规范施工用料具、机械管理,做到分类堆码、整齐规范,标志明显,派专人24小时看守,确保施工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应加强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地段及前后100米范围内的既有线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以保证排水设备畅通及汛期行车安全,同时,应做好防洪应急抢险料具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过岗前安全、质量及技术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及技术业务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有效合格证上岗; 6、乙方应加强临近既有线施工的的劳动安全管理,所有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作业人员必须穿黄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业应设置防护,施工人员,机具严禁穿越既有铁路线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材料、机具和施工人员严禁擅自从铁路线路上搬运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横穿铁路必须提起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并设置好防护后才能进行,乙方擅自作业,造成行车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其它安全防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结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1、 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甲方必须有人在现场配合、监护、以确保行车、人身安全; 2、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3、施工地段前后100米范围内的路基、线路等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督、配合人员的要求,在不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损坏甲方的不明设备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前往确认设备情况并提出临时解决方案。 6、施工单位按照批准临近既有线监管计划对既有框架桥(涵)宝成下行线侧拆除原有桥梁及涵洞等结构物,拆除前需对既有线进行防护。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本施工安全协议仅限于惺惺惜惺惺临近既有线施工项目,若乙方进行涉及既有线安全的其他施工项目,须另行单独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部、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为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局安全监察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 煤矿井下硐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进入 有限公司 煤矿地面和井下所有场所范围内。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训,贯彻学习入井人员入井前的登记、乘坐人车的具体规定和施工现场个人行为规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监督、检查与指导。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单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产中需协调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协调解决。 6、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对于不听指挥的,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确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应搞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开工前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对审批过的措施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3、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及要害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入井前由当班负责人到井口检身处登记入井人员,并按规定有序排队和乘坐人车,乘车过程中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厢外,人车停稳哨声响后方可下车。 5、乙方人员不得在副井运输线范围内及要害场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本人岗位在作业范围内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得随便触摸和使用其它电器及设备。 7、对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8、乙方在要害场所以及确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要有特别醒目警示牌或防护措施,严禁他人进入要害场所。 9、对新招收的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应与甲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须对设备和工具完好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不准迟报、隐瞒或谎报。 12、有权拒绝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13、须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设施或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完善。 14、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早调会和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积极组织,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15、由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全部责任,并负责伤亡人数的统计上报。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毕自行终止。 3、本协议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工程,需在武东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 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防护棚架吊装、撤除及连续梁挂篮现浇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武广客专新乌龙至赤壁北区间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护: 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员、路外)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__]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 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宁北站运转室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 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46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 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 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 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 元整( )。收款人:武昌东车务段;账户:-1001;开户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6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8、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业规定》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五、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_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7甲方: 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 煤矿井下硐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进入 有限公司 煤矿地面和井下所有场所范围内。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训,贯彻学习入井人员入井前的登记、乘坐人车的具体规定和施工现场个人行为规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监督、检查与指导。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单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产中需协调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协调解决。 6、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对于不听指挥的,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确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应搞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开工前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对审批过的措施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3、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及要害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入井前由当班负责人到井口检身处登记入井人员,并按规定有序排队和乘坐人车,乘车过程中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厢外,人车停稳哨声响后方可下车。 5、乙方人员不得在副井运输线范围内及要害场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本人岗位在作业范围内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得随便触摸和使用其它电器及设备。 7、对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8、乙方在要害场所以及确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要有特别醒目警示牌或防护措施,严禁他人进入要害场所。 9、对新招收的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应与甲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须对设备和工具完好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不准迟报、隐瞒或谎报。 12、有权拒绝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13、须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设施或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完善。 14、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早调会和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积极组织,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15、由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全部责任,并负责伤亡人数的统计上报。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毕自行终止。 3、本协议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8为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 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 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 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 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 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 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 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 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 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 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 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 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 “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 “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 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 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 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 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 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 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9甲方:电务段 乙方:项目经理部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 二、作业内容: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 ) 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 元( 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路电: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0甲方: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线路加固、吊轨束梁、开挖路基浇筑混凝土支墩、架设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涵预制,防护涵顶进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影响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电缆以及甲方的相关设备。 二、 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_______)_______号 2.《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哈铁总(_______)_______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_____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_____号): 5.《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_______)_______号): 6.《哈尔滨铁路局普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_____】_____号文件。 7.《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哈铁安(_____)_____号)。 8.《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_____】_____号。 9.《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总运【_____】_____号。 10.《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 - ___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供电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 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电务光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严禁使用镐、铁钎和大型机械动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在勘查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要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撒白灰并插彩旗明示。《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由施工单位建立。 2. 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通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对于地面裸露的过度电缆,施工单位要采取槽钢或电缆槽盖等措施加以防护。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 ),乙方要甲方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对乙方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对施工予以及时有效地配合和监督,并对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处理。 2、施工配合时自行承担配合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3、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执行《安规》、《行规》、《技规》等规则。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时,甲方向乙方下达《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在施工中严重违规影响行车时,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乙方: 1、施工时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安全员、防护员,并配齐防护备品,按标准设置防护; 2、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计划项目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扩大作业范围; 3、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范围破坏乙方铁刺线防护网和安全保护区标志,因施工需要拆除防护网和护桩,必须签订防护网安全协议,按设计位置进行移设,甲方派专人监督,如需拆除防护网由乙方进行施工,并将拆下防护网和护桩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私自进入防护栅栏,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入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橘黄色防护服,并设专职防护员; 5、严格执行《哈尔滨铁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办法(试行)》,使用机械必须到甲方办理许可证,机械作业时应随车配备专职一人一机进行防护,距离既有线较近的作业,在列车到达施工现场10分钟前提前停止作业,并加强防护,列车经过后方可继续作业; 6、工具、材料、人员等不得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施工后料具在现场存放时,应派人24小时看护,不得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7、甲方配合人员不到现场或影响施工的设备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8、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电务、供电及甲方配合人员不到场严禁作业。 9、机械操作人员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操作证、资质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施工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便道必须设置隔离设施、否则严禁施工,隔离设施必须严格按哈铁建网电(20__)908号电报设置。 11、施工作业不得破坏原有设备、设施,如果破坏或移设工务设备,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强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施工前,同信号、通信、电力部门联系,明确光缆具体位置,填记《光电缆走向签认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否则,擅自施工造成后果有乙方负全责。 13、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设备,禁止脏污道床,如施工损坏甲方设备、脏污道床施工结束后要负责恢复原样。 14、遇降雨做好防护,防坍塌;降大雨及连续降雨严禁开挖基坑。编织袋、水泵等防洪必须设备,保证应急人员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内因乙方违章违规施工或安全措施不当发生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6、施工负责地段需设置标志或警示标语,对施工责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负责。 17、乙方施工人员不准擅自拆网、扒网、钻网,并承担擅自进入网内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拆网作业的,必须提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报备,并对拆网处所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同时安排专人看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8、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有《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大雾及雨、雪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每天安排专人对脚手架各连接杆件、结构稳定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架体结构的安全稳定,承担因脚手架结构失稳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19、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须列入到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在进行吊篮施工、桥面系施工、桥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时,要做好施工设备、设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防止桥上施工坠物影响人身和行车安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结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申请后,指派安全质量监督员,并提前到达作业现场,按照《作业配合单》约定的配合时间在现场监控施工。 乙方: 1、作业中遇到有妨碍施工的甲方设备,要及时通知甲方配合人员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甲方设备; 2、需要甲方配合作业时,应提前3天将配合方式、项目、具体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签好《作业配合单》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设计发生变更、影响线路稳定、穿跨越线路本协议涉及具体分项工程时,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请求进行配合作业,承担配合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不听甲方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施工期间,由于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线行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车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及机械设备侵限等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础开挖时,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车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线路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对塌方处所进行填埋、夯实达到《修规》规定,机械设备及时撤出限界,并承担全部责任; 3、承担日常拆卸防护栅栏、关闭不及时、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伤亡的责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铁刺防护网,封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承担未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及配合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乙方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和施工安全红线问题,依据《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收缴违约金。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用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按总公司、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5份,返还甲方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业务处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1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2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 方 乙 方: 为保证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甲乙双方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双方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1、人员进场后必须经项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2、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队)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4、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6、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5、凡甲方没有设置,可靠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6、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人员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一、乙方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配合项目部做好塔吊的技术安全检测和备案。 2、进场的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场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人员绝对不得上岗操作,如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项目部将按安全管理规定给以处罚。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十不吊”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两人同时在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在驾驶室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在塔吊驾驶室外塔机上逗留。要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应经常对塔吊各个部位进行常规检查、维修,确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岁以上人员)体弱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劳务队、班组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甲方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后,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仍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乙方负责。 12、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3、不遵守劳动纪律,在作业打闹、戏耍,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4、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正确使用“三宝”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规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 15、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负责。 16、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此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装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吊篮安全合同。 一、出租方责任 1.对出租吊篮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当接到承租方报修通知后,应及时维修,维修后应对故障或损坏情况、产生原因、更换零件内容、事故性质等做好书面记录。 2.出租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指导与拆卸,并对承租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出租方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承租方吊篮移位后必须经出租方专业技术人员检验认可方可运行。 4.当出租方技术人员对设备检查时,发现有带病运行或违章操作时,有权指令停工或检修。对不听劝告的操作人员及负责人,出现安全事故及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配合安装或操作人员出现的非吊篮机械故障出现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出租方维修技术人员在工地时,严禁酒后作业,戴好安全帽等。必须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二、承租方责任 l.吊篮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制度执行使用吊篮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杜绝违章作业。 2.吊篮操作人员上吊篮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3.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施工中严禁打闹,必须精力集中。 4.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火种。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有两人,不允许一人上工作平台。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及楼顶的悬挂机构,配重数量进行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数次,确定安全无误后方可使用。 8.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安全锁内严禁进入砂浆、胶水、废纸,油漆等异物。 9.发现钢丝绳被卡在提升机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关闭电源,严禁继续操作电器箱,按下按钮,并通知出租方抢修。 10.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工作台,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严禁人员从一台吊篮直接进入另一台吊篮。 11.吊篮额定载重量ZLP630(630kg),严禁超载运行。工作平台内荷载应大致均布(荷载包括人体重量)。 12.建筑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篮工作平台应从紧靠工作平台的楼层窗口、阳台进行。 13.电器箱不得作为其他电器的配电箱使用,箱内严禁摆放杂物,吊篮内严禁电焊操作,严禁将电焊机打铁线搭在吊篮上。并严禁电焊火花溅到钢丝绳上。必须对钢丝绳等作好安全防护。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锁和提升机,当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情况,电器箱出现电器元件烧坏、工作钢丝绳断裂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并切断电源,撤离工作平台,并通知出租方及时抢修。 15.工作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严禁夜间操作,违者自负。 17.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雨、雾天和大雪天,应停止使用吊篮,风雨过后,操作人员应配合检修人员全面检查吊篮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8.吊篮电源为380 V/220V,必须可靠接零(接地)保护。吊篮内如需设置照明,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19.吊篮不使用时应停放在地面上,必须切断电源,电器箱应采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篮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应用绳索固定好工作平台方能离开。 20.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将工作平台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项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4为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 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 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 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 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 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 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 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 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 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 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 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 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 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 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 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 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 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 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 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 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1 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1 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1 3) 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1 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5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施工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生产现场,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区域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乙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 5、未经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尤其动火作业。 6、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自行操作的人身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乙方应将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产区域危险告知等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护品以及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坠落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联系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设备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乙方自带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因此引发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6、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酒后禁止进入生产车间。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甲方现场6S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8、注意叉车作业。叉车工作时,注意不要站在叉车运行线路上,尽量远离叉车、避让叉车,不要被叉车轧伤,碰伤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职业健康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16甲方在举办并委托乙方负责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架搭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标准展架施工安全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览期间的一切活动,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承办单位在规划展馆室内展位位置时,应主动征询乙方意见,并按乙方提出的具体意见修改和变更展位; 三、展览期间如遇突发情况,甲方应支持、协助乙方在具体标准展位展架方面的变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五、乙方在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位展架搭建施工过程中,承诺使用专用展览铝合金展架、PVC复合板(展板);电线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承诺标准展位内所用的地毯已经通过了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认可(具体各项指标)见《检验报告》; 六、乙方在展览期间派专职人员专业电工在展览现场值班。展位展板搭建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6米,高度不超过3.5米,展位内电气设施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并维护; 七、乙方在展览期间每天开馆、闭馆时,值班电工对所负责展位展架电线、电具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安全。 八、展览结束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 九、此协议书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门及甲乙双方各一份,盖章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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