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
范文 |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通用20篇)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具体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为准,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主合同拥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债务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实现抵押权时支出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等)。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小写)。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若因甲方未办理抵押登记,使乙方不能依法享有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优先受偿权的,甲方应当对债务人的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2抵 押 权 人: 抵押人: 合同号: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 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抵押物评估价值: 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 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 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 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0.05%)交纳罚息。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六条 提前还款、续期 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 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 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 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 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 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抵押物的归还 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3抵押合同(公司与公司) (声明:1、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本律师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本律师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本律师就在线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为确保编号为 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签订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 3.1 甲方同意就乙方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以本合同附件《抵押物品清单》所列财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孳息、从物、代位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及权利。 3.2 甲方保证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抵押、被监管等情形,乙方依法处置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争议或限制。 3.3 本合同签订前,如抵押财产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设定抵押,甲方须实现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 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不需办理保险,如需办理保险,则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就其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第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义务延续 8.1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8.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9.1.1 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9.1.2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9.1.3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9.2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抵押权的消灭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债务的,抵押权消灭。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11.2 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 %的违约金。 11.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1.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文首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生效期间的联系方式,并保证维持联络畅通。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如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12.2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真实、有效地址,一方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所发出的书面文件,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无论是否签收或拒收。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判。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4.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附: 抵押财产清单: 财产有效证书: 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4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双人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时间以年月日时分始计。租还车地点均为农林大学昌融学生街入口处右手边第一家。 2、甲方按每小时10元,若超过6小时少于12小时按60元结算,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应把身份证或者学生证作为抵押物,凭还车时间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 5、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乙方自行承担。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甲方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自己意愿下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四、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号码:____联系号码: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5抵押合同(样本二)
内容: 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抵押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帐号_____,电话 _____,邮政编码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 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 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 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 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6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年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抵押权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7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丁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 担保条款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连带保证担保 丁 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丁 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 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 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 乙方: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8第一章 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证券合同:特种金融债券抵押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9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条 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物权属):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抵押物登记 1.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 3.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7.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0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1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21、一般抵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3抵押人名称 : 抵押权人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4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乙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 的大院(以下简称抵押物, 该大院登记于_______________ 名下的,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大院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 ______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将本息还清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借款的偿还: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如果借款主体是个人)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如发生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5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6出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车辆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车质第( )号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x 年 x月x 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x)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质物 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 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为 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2、“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二) 担保的债权范围 1、当金(¥: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三)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四)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五)质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2、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六) 保险 1、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2、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_______________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七)质权的行使 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八) 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九) 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3、当金本金。 (十)通知与通讯 1、甲方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十一)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四)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7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 单位:(元)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址: 电话: 抵押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 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8抵押合同 (参考文本)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 抵押物名称 │ 型号 │ 面值 │ 单位 │ 数量 ────────┼──────┼──────┼──────┼────── │ │ │ │ │ │ │ │ │ │ │ │ ────────┴──────┴──────┴──────┴──────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 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 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 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 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 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 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 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采取_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 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 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 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 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 2. 3.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 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 式_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19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财产的当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三、第一条中的“财产有效证书”,指由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抵押财产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第二条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贷款额与抵押财产作价现额的比率。 五、第三条中的空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六、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条中约定。 八、第十六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有关抵押合同汇总 篇20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二、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三、抵押物担保范围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五、本抵押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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