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
范文 |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精选17篇)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________规格________单位________数量________备注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2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甲方) 受委托方:________(以下乙方)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制《______》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规格及工艺要求 (1)类别:____________页数:____________ (2)开本:____________尺寸:____________ (3)纸张:____________内页:____________封面:____________ (4)盒套:____________ (5)贴片:____________ (5)装订:____________ 二、印制数量及单价 印制数量:______册,单价:______元/套,总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备注:以上价格含打样、纸张、印刷、装订、包装费用以及运输到交货地的运输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款的______%即人民币元,余款元,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付清。 四、制作要求 1、甲方提供设计完成的____________或光盘,制作由乙方完成。 2、甲方在样张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乙方必须按甲方意见修改。乙方擅自改动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对制版后的改动,属于印刷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于换图、改字等临时变更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担。 4、乙方应提前空运2本样书到甲方。确认后发大货,并随大货提供不少于______%的调换余量。光盘和菲林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结算前发回甲方。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使用甲方资料。 5、标准箱包装,包装箱要规范,要有一定强度,箱内六面加厚度______cm塑料泡沫板,箱体要印上品名、数量、发行单位等。每配内包装袋(要求),按每箱数量放入箱中。 五、质量要求 1、纸张克数、产地,纸张白度、油墨牌号等要真实。 2、印刷色相要统一,准确,明度、清晰度、色饱和度等要达到设计标准。 3、工艺要精细,裱糊要平整、贴实、不变形、不起皱、不掉片、不错页、不缺页、不重页。 4、如出现印制质量,数量短少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退货,数量短少的,每少一本扣全货款的______%,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应赔付甲方一切损失。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无论采取何种运输工具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货物运到,运费由乙方负担。迟到一日,扣除全货款的______%,迟到5日以上______%,10日以上______%,作为甲方补偿,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验收标准、验收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在交货后日内验收。异议期限:甲方认为货物不符合合同的,应当在验收后内提出异议。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对合同履行产生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第项方式解决。 1、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3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节目名称: 母盘刻字号: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节目光盘的加工复制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图像压缩□ 制作母盘□复制□ 切割□ 包装□保存母盘、菲林□ 发货□ 二、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正式《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或《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甲方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复制的音像制品和cd-rom内容出现侵权时,均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于 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材料cd-r/子盘张彩喷稿张图挡套; 四、复制类型:cd□vcd□cd-rom□ dvd5□ 8厘米盘□ 卡片盘□ 异型盘□ 五、印刷要求:丝印□胶印□ 六、包装及其他要求:简包(1000张/件)□ 精包□ 七、验收:以cd-r及本合同第五款要求为标准进行验收。如有疑义,甲方必须在收货当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 八、交货日期及条件:__年月日发货。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二三款所列文件及材料,则交货期顺延;因母盘、菲林不合格或设备故障不能按期交货的,双方协商后另定交货日期。 九、发货方式:□1.甲方自提;□2.乙方代理发货;收货地址:; 十、费用标准及合同金额: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元) 审批费 盘 元/盘 母盘制作费 张 元/张 cd-r+印刷费 张 元/张 包装材料费 个 元/个 包装费 个 元/个 代出菲林费 套 元/套 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拾元 整) 十一、结算方式:预付%货款,余款货到付清。 十二、本公司的开户行: 帐号: 十三、以上各条款双方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若甲方延迟给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延迟付款部分货款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时,根据不可抗拒影响,按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拒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事实通知对方,尽可能减轻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拒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的书面报告等文件给对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由于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生效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十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个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4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5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 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 加工产品数量: 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 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提供保证,并担负法律责任。 三、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或乙方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无特殊包装要求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 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五、 费用结算 按照甲方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买。购买的产品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原料购进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6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__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11年 08月27日至 12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7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 传真: 中社合字(20_)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8立约书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特别条款 8.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9委托方: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简妹”系列休闲酱腌菜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甲方需提供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主料、辅料及包装材料。 第二条:乙方在所承包的生产场地,需提供给甲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相应原材料的存放场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向甲方材料保管人员申请生产所需的相关原物料进行生产加工;乙方申请的材料在领用时需与甲方生产材料保管人员共同审验,若发现有不符合产品生产标准的原物料,需双方人员在生产前进行清点,甲方对不合格原材料领回,自行处理,不计入乙方生产报废率指标内;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第四条:乙方需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企业的生产运营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证照; 第五条:乙方接到甲方生产订单之日起每一万袋生产完成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若数量增加以此类推; 第六条:根据现有乙方工厂生产条件,若出现乙方工厂生产劳务之处变化、生产日常消耗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三个月后另行商议单品代理加工单价,若单价改变,甲、乙双方签订单品价格变更单,并纳入协议附件; 第七条:乙方每批次代理加工订单完成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得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员验收已完工之产品,乙方因自身工艺限制,因此只能承诺在验收完毕后不再承担该批次产品出厂后所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质期);乙方生产装箱过程中,因人为将不合格品装入包装箱内,因此造成的货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甲方在验收后得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代理加工费用进行结算,甲方若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未结清账款,需提前向乙方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并确定付款时间,若超出约定付款时间,则按照代理加工费用总额的3‰/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第九条:乙方完成甲方订单,甲方验收后需在订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运出乙方工厂。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账号: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0委托方: 被委托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 (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 (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工艺: (1)浇铸 (2)镂刻 (3)雕刻 (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金是量金单位,24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金(金)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金合金。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92882006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灰吹法(火试金法),/118872008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118882001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印记符合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指环(戒指)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11888或合同要求。 耳饰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项坠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手镯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成品质量应当符合/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1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信息 1、 产品名称: 2、 品种: 3、 数量: 二、 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 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由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 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 交货方式和期限 1、 交付地点: 。由 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 承担。 2、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 日内供货。 四、 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 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费: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支付乙方总加工费用的 %作为预付款,待乙方交付加工产品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3、 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五、 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1、 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2、 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3、 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 ‰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 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3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 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4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调和芝麻香油类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商标为: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无偿许可乙方在委托加工品上使用甲方光牌商标。 2、按计划分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芝麻香油;商标,玻璃瓶,纸箱等包装由甲方提供;若商标有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合同期满有权无偿收回乙方"光"牌商标使用权。 6、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未使用的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进行回购。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乙方负责调和芝麻香油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备注:给上海地区大型连锁卖场和商超代加工或经销除外)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上注明。该价格为产品到达甲方仓库的价格(不含税)。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全国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涨落在10%以上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价格。 2、甲方提供包装物确定委托加工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后,提前七天用手机短信或传真将生产计划发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乙方在发货前要求甲方将货款全部汇入账户后发货,要求甲方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姓名: 身份证号: 账号: 若后期合作进行当中,乙方要求变更账户姓名与账号,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变更书并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交货地点为乙方公司成品车间,装卸货由甲方负责。产品非质量问题或运输破损一概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加工完成2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提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品总价30%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它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赔偿人民币5万元给守约方。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至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6、如甲方销售的产品非乙方生产并冒用乙方公司名称和厂址企业标准等,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出现计量不合格甲方需承担相应部门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半年,自年5月1日至年10月31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相关口头和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现以本合同为准。未经双方同意书面修订,单方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5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__年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__窖酒厂 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6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加工方): 1、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 ,签订条款如下: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原材料提供方:____________ 原材料运输:____________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成品运输:____________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___天后,且在___天之内交付。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___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__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______元/吨,以原材料重量( )或成品重量( )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总价款: 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加工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___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 ) 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贴现费用由__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逾期交付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 (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书 篇17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 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 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 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________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________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________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________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 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 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 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 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 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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