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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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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19篇)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

  编号:01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执行日期:20xx.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执行日期:20xx.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及考核制度

  编号:01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执行日期:20xx.5.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考核。

  (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

  ①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②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③对《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驻店药师处方审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对顾客的用药咨询能否做到耐心细致,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④对拆零药品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拆零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陈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⑤对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仓库和陈列药品的有效期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药品是否催销。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要求当事人经济赔偿。

  ⑥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应反报告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规定记录、汇报,对不按时限报告或报告记录含糊、不准确的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

  ⑦对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检查考核:有无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员工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站立服务,有无与与顾客争吵。每年一次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⑧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考核:是否按规定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审批,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4)检查考核办法

  将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评为优、良的发给核定工资,并给予奖励;对评为及格的发给核定工资;对评为不及格的扣发核定工资或奖金,表现极差的给予开除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2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6、7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1条。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陈列检查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5.2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公司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5.3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4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5.6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5.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5.8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

  5.9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4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7、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9、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14、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仓库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6、《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1、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3、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2、主管仓库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由业务部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4、仓库盘点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数量按照含税批发价由保管赔偿,责任不清由仓库全体共同赔偿。;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九、经总经理批准日执行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6

  一、从事药品质量验收人员,须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验收药品必须在库房内划定的“待验药品区”进行。

  三、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凭证、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检查。

  1、核对凭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

  2、外观质量检查,根据药品剂型、类别,参照《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进行检查。

  3、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证件包装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4、检查中小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成分、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存条件等内容。

  5、检查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验收首营品种时,应进行质量审核。

  五、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该品种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六、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由保管员入合格药品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拒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七.验收员做好购进和退回“药品验收记录”,结论准确、不缺项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购进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供货单位。

  1、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及时送规定的药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必须根据订货合同、发票或随货同行联,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及价格;

  3、验收的药品如与合同所签订的药名、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家不一致时应及时上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验收入库。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

  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

  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

  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

  四、内容:

  (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9、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10、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房,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3、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五)、备用药品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第一类药品,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8

  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任免制。监管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监管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授予的权限内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信息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监管员、。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由原聘用机关予以解聘;

  5、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监管员、信息员,将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为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监管员、信息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对辖区内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4、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涉及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知识。

  5、培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学习、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的方式进行。

  6、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的方式进行,监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每年不少于1次。

  7、我镇监管办公室应建立好监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档案。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9

  1、药房、药库应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储存药品的'仓库应阴凉、干燥、通风,配备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设施设备,保证药品质量。

  3、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2年。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4、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员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调剂。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账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5、仓库应建立药品保管卡,记录药品进、存、出状况。

  6、养护人员应对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零货称取、发货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报损药品(区)——红色。

  7、养护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时—10时,下午15时—16时各记录1次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8、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0

  1、药品仓库的药品仅供实验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药品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以实验室为单位分门别类,做到分类清楚,标志明显,排列有序,堆放整齐,零整分开,安全整洁;各实验室必须负责任地将本实验室存放药品的柜子管理好,并搞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霉烂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出现本实验室药品不够用而要取用其它实验室的药品时,必须先征得药品所归属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取用并及时采购补回。

  4、定期检查本实验室药品柜的安全和数量,保证本实验室药品的供应,尽量避免积压,对于包装陈旧、过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及时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药品,要及时转出,以便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5、采购药品和药品进库,要做好登记,并根据验收单检查外观、质量、品质等及时验收。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质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必须立即与有关经办人联系处理,药品验收完毕后要及时上架,按科学管理要求摆放,不能随意摆放。

  6、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进入药品仓库取药品必须做好登记。

  7、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上班后要开窗通风,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盒锁好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进入库房,发现安全隐范应立即报告。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规范华南城搬运、装卸工作的管理,给客户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现搬运部制定以下搬运工搬运装卸管理制度,搬运工必须严格以下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规定处罚.

  1.工作中搬运工必须穿着公司配备的工作服装,若没有穿工衣,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再次违反者罚款200元,三次给予除名处理;

  2.小组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发生任何冲突,若发现小组之间发生冲突或闹事行为,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3.工作中不得收取工作以外的费用,不容许搬运工擅自抬高或降低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如发现此情况,第一次罚款100元,超过3次将给予除名处理;

  4.不容许搬运工在工作过程中对货物挑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将给予出名处理;

  5.搬运工应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搬运地点,不得延误;

  6.搬运工必须每天按时上班,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负责人,如擅自旷工,将给予一次100元的罚款;

  7.时刻牢记客户至上的原则,做到三个第一,即:客户第一、服务第一、安全第一,无论任何原因都不的与客户发生争吵;

  8.搬运货物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货物破损,严禁野蛮装卸。如造成货物破损照价赔偿;

  9.搬运工应做到高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装卸工作,不的延误时间。在搬运过程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征求解决办法。

  10.搬运工应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及使用公司的搬运装卸工具,如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1.严禁偷盗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卫生部等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x医院终止妊娠药品采购使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第二条本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

  (一)米非司酮片(别名:含珠停、息隐);

  (二)米索前列醇片(别名:喜克溃);

  (三)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别名:利凡诺、雷弗诺尔);

  (四)催产素注射液(别名:缩宫素);

  (五)卡前列甲酯(别名:卡波前列素甲酯);

  (六)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如天花粉蛋白(别名:花粉蛋白)、硫前列酮(别名:塞普酮)、甲烯前列素、环氧司坦(别名:爱波司坦)、吉美前列素、芫花萜(别名:芫花酯甲)等。

  第四条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五条建立购买、验收、入库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六条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本院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处方应单独开具。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3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压积、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或按抢救车封条管理制度)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精神的药品分别放置,高危药物应在相应药柜上贴黑色“高危药品”警示标识,药品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使用,制定专人管理、领取和保管,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9、药瓶标签规范、清晰。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麻醉、精神的药品为黑色边。标签上标有药名、浓度、剂量。凡标签不清、破损、模糊等应重新及时更换。

  10、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准确给药。停医嘱后,出院或死亡病人的剩余药品应及时收回处理。

  11、病人用药均必须从本院药房取得,护士有权按规定拒绝一切外来药品(包括自备药)的使用。若非用不可,应在科主任同意下,患者或其家属在《福鼎市医院外购药品协议书》上签字后护士方可执行。

  12、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瓶。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5)如遇PRN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师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瓶。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4

  目的: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召回药品的管理。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令后及时追回已售出的药品。

  做好相应的记录:

  一、追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批号、效期、供应商、进货时间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追回的原因

  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5

  1、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含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4、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为了规范陈列药品,避免人为造成药品污染确保药品质量。

  2、依据:《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范围:门店药品陈列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部门:门店工作人员。

  5、内容:

  5.1、店堂内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验收质量合格的药品。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完好无损,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营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要相应分开;

  5.1.1、营业场所应设置待验区(黄底白字)、退货区(黄底白字)、不合格品区(红底白字)三个区域,标志要明示。

  5.2、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常温区一只、阴凉区一只、冰箱内一只)空调等;

  5.3、经营需冷藏药品的门店,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

  5.3.1、药品陈列时应根据贮藏条件的要求,分别设置常温区、阴凉区和冷藏柜、药品分别储存于冰箱(2-8C)、阴凉区(0-20C)、常温区(10-30C)相应区域内相对湿度为35%-75%之间。

  5.4、药品应按药品与非药品分区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分柜陈列;各专柜应在右上角贴上相应的分类标识;

  5.5、每个柜组药品陈列应按用途结合剂型相对集中摆放,根据各门店自身实际情况可分为“呼吸系统用药”、“五官科用药”、“妇科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泌尿生殖系统用药”等,要求销售柜组橱窗标志醒目,每个药品应对应放置标价签,字迹清晰醒目,药品陈列整齐丰满;

  5.6、危险品不得直接上柜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5.7、门店必需设置拆零专柜,凡拆封过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说明书和标签。未拆封的药品和其他药品不得存放拆零专柜;

  5.8、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5.9、门店应设立阴凉区(库),在室内温度超过25°C时,若确需将阴凉保存药品陈列常温区时,只能用空包装陈列展示;

  5.10、门店陈列药品都应附有说明书,并且说明书与药品数应相符;

  5.11、凡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

  5.12、每月对药品陈列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药品贮藏术语的含义:

  6.1、避光:指用于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6.2、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尘土及异物进入;

  6.3、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6.4、阴凉处:指不超过20C;

  6.5、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C;

  6.6、冷处:指2-8C;

  6.7、常温:10-30C。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验收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2、药品配送到门店应立即进行现场验收,若不能当即查验的应暂时放置待验区,在当日内完成验收,冷藏贮存药品必须立即验收,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

  5.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逐个查验。

  5.3.1、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5.3.2、对其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查验有无破损、污染;

  5.3.3、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向公司质管科报告,及时办理退货相关手续;

  5.3.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随附加盖公司质量管理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转移、存档;

  5.3.5、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药品证明应及时登记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中,留存备查。

  5.3.6、中药饮处片应有批次检验报告书。

  5.3.7、验收冷藏药品,需与配送人员进行冷藏药品交接,确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药品温度要求,并记录,验收冷藏药品需在15分钟内完成。

  5.4、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标明质量状况及验收时间。

  5.5.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工作。

  5.6、送货凭证应按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或按柜按月分别装订成册。送货凭证保存至少五年。

  5.7、验收并记录,至少保存5年。

  6.相关表格:药品拒收报告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8

  为加强医疗放射性药品管理,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疗放射性药品实行使用科室管理。

  二、医疗放射性药品购入、请领和使用严格实行双人签字规定。

  三、根据医疗放射性药品的特性,使用科室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的,严肃处理责任人。

药品的管理制度 篇19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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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5: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