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
范文 |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精选20篇)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采矿单位的财产免受损失,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山西集团勉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采矿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保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守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乙方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新工人上岗必须由老工人进行带培,熟练岗位技术操作后方可安排独立操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及危险源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单位的特种专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等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禁止从业人员疲劳作业,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不准招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后,乙方应到职业卫生部门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配备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使用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建设施工,落实“三同时”法律规定。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治环境污染。对废气、废水、废物、粉尘等应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须加强内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必须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未按技术要求和相关设计要求施工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二十一)、露天采区应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须坚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区必须加强采矿边帮管理,采矿要形成阶梯状安全平台,边坡角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机械采挖边坡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凿岩采矿边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加强作业过程中的边帮安全检查,边帮上的浮石、伞檐要及时除净,未除净不准作业。当边帮发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矿作业和爆破作业。 (二十四)、处理边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系好牢固的安全绳,边帮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和车辆通行。对能进入危险区域的路段设明显警示标志。 (二十五)、加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由专职爆破员爆破,并严格执行《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声响警戒信号的必须使用声响信号。对于能进入爆破现场危险区的路段必须安排专人警戒和设明显警示标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离为300米。 (二十六)、采矿边坡顶部或采空区及废弃的采场以及易发生坠落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二十七)、采区高压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危险的部位必须设防止触电的警示标志,所有通电设备的电缆、电线要达到绝缘良好,各配电部位都要有防止触电的安全防护装置。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区必须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区内积水。 (二十九)、乙方采矿与地下采矿或与相邻采矿之间互相采矿作业发生危险影响时,互相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相互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禁止夜间或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3、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时,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装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9、使用气瓶压力容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必须采取阻车措施,倒车时应有人指挥。 1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四、责任与处罚 (一)、乙方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卸矿、爆破、起重、采矿、剥岩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申请仍执行此协议。 六、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指导。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和处罚,罚款为10万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上罚款。因上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安全罚款,乙方应现金交纳,不及时交纳罚款的,甲方则通过公司财务部强制从施工费或采矿费中扣除。 十二、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2总承包方:(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 (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1. 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2.1. 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 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 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 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 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 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 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 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 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 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 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 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 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 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 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 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 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 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 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 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 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3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识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安全挂钩、安全门,施工环境的洞口、安全网、电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对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人,要进行处罚。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加强自我防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佩戴好出入证。上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险处操作系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要戴好防护眼镜。 六、基槽开挖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随干随清,按类堆放。 八、使用吊车时要用钢板垫好吊车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职工签字 日期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5、在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安全责任 1、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8、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9、乙方对工程施工对象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除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要保证建筑不发生倾斜、墙体裂痕、墙皮脱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0、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5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 单列的1.5%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 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 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 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 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 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 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 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 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 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 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 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 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 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 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 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2%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6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目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及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二、主管本班组,不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工序操作、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确保工期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区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编制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工人工作,全面负责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须认真按安全、质量要求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安全质量关。 七、班前检查班组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班前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并及时整改。 九、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教育本班组人员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在施工中,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及带好安全帽,以防止高处坠落。 十、进放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挥。 十一、对楼上的一切用电,不准私自乱接乱挂,以防触电,造成伤亡事故。如需用电时,一定要找专业电工接换。 十二、发扬团对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不准拆改,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作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作好资料消项反馈。 十四、作好班前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一周小结记录。 十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因病伤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项目部按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之间的处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按分项承包工程总额的2~3倍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_____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避风港,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2.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9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协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工程施工中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项目责任书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全管理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是乙方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在签订项目部责任书进场后,应尽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组建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数量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兼职安全员。并将机构及人员名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置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文本,并按照规定遵照执行。 6.现场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殊作业人员审证制度。 7.乙方负责施工的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标识标牌设置,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禁止、警示标志等,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料按DGJ08-903-20__规范为标准。 8.乙方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并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报审的方案等资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9.乙方的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各种安全教育均应做好有关的文字记录及保留签到页。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应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节变换安全教育、节日前节日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并留下各种安全教育的文字记录;施工中乙方应了解和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线及供电部门报告,采取保护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13.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并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对于重大危险源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该项目暂缓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复查,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1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应对相应的工种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内容和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人也必须全数签名,班组长和班组成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检查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使用前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检测。 16.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均应定机、定人、定岗位。大型机械和特殊作业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上岗。中小型施工机械须经企业内 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7.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一次侧和二次侧电线完好无损。动火前须办理动火申请、指定监护人、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配好灭火机。登高作业时需配置铁制接火斗防止焊渣溅落。 18.气割作业前应检查氧气、乙炔表具是否完好,减压阀防回火装置是否完好,红、黑橡胶气管损伤老化程度、气管与钢瓶的连接必须使用专用轧箍。气割作业时两瓶之间应保持__以上的安全距离。动火作业申请同电焊作业相同。 19.各种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场后必须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机械需挂验收合格牌,做好电动机械的接地保护、搭设防护雨棚或操作棚,并填写中小型机械进场检查验收单。 20.现场临时用电应以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为标准。使用的各类电箱应为__版。 21.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使用与拆除应以行业标准《脚手架搭设验收技术规范》(JGJ130-20__)为标准。 22.现场防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市消防条例》为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23.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事故。 24.一般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调查处理,但必须以“四不放过”为原则。 25.伤亡事故的善后及调查处理由甲乙双方配合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 26.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该项目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该项目还应承担事故的所有的经济责任;如事故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扣分或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撤换工程项目经理的职务。 27.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27.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7.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9.本协议自立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0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确保我公司_________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设备科第一安全责任者与电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三、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_____、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六、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七、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一、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十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十四、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五、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十六、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十七、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十八、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部门安全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名):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1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大同机场油库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点:山西怀仁县亲和乡;工程内容: 油库油罐防腐 ;分包范围: 基地库新建3000平米立式油罐2台,500平米立式油罐4台,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外场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 ;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及业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环境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体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环境教育;严肃安全、环境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核查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施工管理规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方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环境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村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规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它: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乙方进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权监督乙方认真执行。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参加工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生产领导小组机构,出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迅即报告甲方,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日常检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七、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八、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监督甲方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认真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与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2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 县区(部门)领导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简称甲方) 工种: 姓名(简称乙方) 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劳动保护,提高职工自身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制止违章作业,降低负伤频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达标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签定以下合同: 1、参加工程施工的职工要牢固树立劳动保护的法制观念,维护集体利益,要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 2、严格遵守“三严、十不准”的规章制度,无帽不进场、无带不登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职工自身安全防护配备不齐,不准进场操作。 3、不懂电气和机械的职工,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如违章造成严重后果,除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外,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负责。 4、操作过程中,玩笑打闹、斗殴或下班后在工地外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个人自负,集体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5、爱护公物,保护集体财产,并为抓好安全生产献策,立功者受奖,违章者受惩,奖惩兑现,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努力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人人争当安全生产标兵。 (本合同一式叁份,职工、项目部各执一份,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4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___)》、《汕头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其他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有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进行处罚或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规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委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相关施工人员、特殊工种身份证、上岗操作证、劳务注册等手续必须要齐全。如果隐瞒项目部,造成手续不全和与事实不符的,发生了问题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85)》经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操作证,持证上岗,否则不能进场操作。严禁持伪造假证上岗。如果违反本规定发生任何问题,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执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内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项制度和不执行交底中所列条款,发生任何问题及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方的队长、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要认真宣传并执行国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分包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专职安全员一人,50人以上必须设两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配合安保部安全员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6)、分包方负责的施工区、宿舍、伙房、厕所、库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施工现场杜绝吸烟。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特殊工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任何问题及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8)、分包方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交通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记录。 (9)、施工现场的所有临建设施、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临电设施、机电设备等,不经项目部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或搬运。如违反规定,发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担。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的童工和建筑业规定的超龄职工及患有特种疾病人员,不准给女工安排重体力的劳动,否则发生任何问题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11)、楼梯口、通道口及预留洞口,分包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洞口的防护工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2)、施工时必须搭好脚手架,作业面满铺脚手架、设护身栏、安全网及爬梯,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发生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3)、分包方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做到“定人定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的施工人员,分包方严禁安排其施工生产,否则造成后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15)、分包方必须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6)、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必须及时清理存留在施工现场一切建筑材料,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验收。 (17)、分包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工作,若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项目部所列的各种条款和上述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并处以1000元—10000元的违约款,情节严重者直至无条件退场。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 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 分包方: (盖章) (盖章) 总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5: 为了确保您在本公司生产、生活等方面有个宽松、舒畅的条件和环境,在生产和生活中避免发生意外和人为所造成的事故。请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生活中有一个和谐、安祥的环境,公司特订立安全生产(生活)协议。希望每位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 三、 上、下班时间严禁在公司或生产场所聚众赌博、酗酒、斗殴,如发生上述行为,后果自负。 四、 遵守作息时间。晚上私需外出的员工不得超过规定回厂时间(晚上外出回厂时间为23:00之前),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责任由员工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 各有关车间、氨机房、冻库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序和操作规程,如违规操作,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六、 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凡属本公司干部、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进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后果自负。 七、 凡是公司上、下班时间骑摩托车的干部、职工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和带有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或超载发生事故或伤亡的、本公司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 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在上班前应对机械设备、电源、开关等进行操作前检查,在确定安全情况下进行操作。 九、 目前公司人员结构比较复杂,车辆繁多,为了保证工人和家属(特别带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员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和孩子。严禁儿童进入车间等有关生产场所,并做好宿舍内的防水、防电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规定和本协议书,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公司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条款,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遵守执行,如有不尽事宜,将进行补充执行。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6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护参建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施工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项目建设处于高风险施工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施工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合同违约责任以外,建设单位将另外按以下标准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以外,建设单位依据安全责任事故大小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6.1、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2、发生边坡垮塌事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3、发生塔吊(或施工电梯)、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体系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4、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5、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6、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 章 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7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市文明施工要求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 工程名称: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和督促乙方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作业,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负责设备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标志明显,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组织活动应积极参加和贯彻落实。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应及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1—10万元)并采取强制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从结算寺中扣除。 7、甲方负责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稳固、整洁、美观、整齐。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8、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证有车辆通行的行车道,行人和居民出行必须有安全便道。 9、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下水道放泥浆水、水泥浆。 10、施工当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到公路上和居民区。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11、本工程在施工出现的事故若被新闻媒体爆光,产生不良影响,乙方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于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发生管线损坏,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环境,甲方除对乙方处于直接损失等价的罚款外另须赔偿直接损失等价的间接损失。 13、本工程必须创建文明工地,确保 文明工地,力争 文明工地,并创安全无伤亡事故,如达不到 文明工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按工程造价的1%予以扣除。 1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8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________(章)承包方(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19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完成,按照有关规定,项目部与施工班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2、凡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等,一经发布,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 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机电设备、脚手架等,应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给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拆除其任何安全防护设施。 5、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乙方必须按其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不得违章指挥。 6、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积极参加。 7、乙方应按规定组织好本班组人员的班组活动,并做好记录。 8、乙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二、责任目标 1、乙方必须实现甲方分解到班组的责任目标,即实现安全生产: (1)杜绝重伤及死亡重大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 (3)达到市级安全生产水平。 (4)杜绝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中毒、爆炸事故。 2、文明施工达到: 三、目标考核 1、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依据JGT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属乙整改的,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指定专人进行整改,整改率达100%。 2、乙方如未能达到甲方规定的责任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未尽事宜 甲方: 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 班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非煤矿山露天采矿安全生产合同 篇20甲方(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国家及北京市建筑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特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书。 1.承包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目标:_________________ 2.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2负伤频率控制在4‰以内; 2.3无急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4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2.5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2.6杜绝在施人员发生刑事及治安案件 2.7教育在施人员不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单位内部稳定。 2.8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环保达标,无扰民事件发生。 3.用工制度 3.1乙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必须办理并具备合法的以下安全资质:_________________ 3.2.1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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