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冬季欠薪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
范文 | 冬季欠薪攻坚行动方案范文(精选3篇) 冬季欠薪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篇1随着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根据国务院、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局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关于建立健全推进根治欠薪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为抓手,围绕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时间、内容和目标 行动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 职责分工:建筑业管理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城建科负责城区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一建公司负责本单位承建的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发公司负责本单位建设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三、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住建局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申立保为组长,李学斌、芦志鑫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建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处处长王华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推进。(见附件1)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今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企业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自查阶段,各成员单位要负责对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填写《在建工程项目台账》,指导用人单位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登记表》。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对本行业、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建管处、城建科、一建公司、开发公司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负责领域监管责任,及时督办欠薪案件,将欠薪矛盾纠纷和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欠薪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填写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表(见附件4)。 (三)集中化解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住建局领导小组将从主要行业主管部门中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5),采取联合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对排查发现欠薪问题实施集中核查化解;对案情复杂、解决难度较大的以及重大典型欠薪案件,要挂牌督办,落实领导包联分级负责欠薪案件机制,及时报告住建局分管领导批办督办,确保欠薪案件及时妥善解决。专项活动期间,住建局领导小组将对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开展督导督办和明察暗访,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欠薪隐患摸排工作不到位、欠薪案件处理不力的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及个人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是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四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在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在依法进行追偿。 六是住建局常态化抽调人员进入各工地现场排查欠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情况,确属欠薪的督促企业限期支付工资,对于不支付工资的,依法依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联合信用惩戒,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起建筑企业列入黑名单。 七是各在建施工工地要在施工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工资欠薪接待室以及接待人员指示牌和联系方式,我局派驻接待工作人员到各施工工地现场接待。 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掌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在20xx年12月21日前总结全年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认真填写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见附件6),做好存档。 冬季欠薪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篇2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我区20__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认真开展“四个全面”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坚决做到“两个清零”(20__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__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实现“两个确保”(确保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专项行动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 各地要在统筹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网络办公、线上调度、信息互通、数据比对、资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加强源头治理,妥善处置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结算纠纷等问题,积极化解欠薪风险隐患。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等行业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 各地要针对欠薪平台线索接收不及时、线索流转时限长、未按规定分类处置、核处结论和核查处置情况不一致、解决欠薪人数及涉及金额不清、超预警期限办理等问题,要按照“领导负责、专人专干”的原则,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综治、网信、信访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对核查属实的拖欠工程款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转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办理;对工程结算、合同纠纷或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引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根治欠薪平台线索办结率年底前达98%以上,春节前实现动态清零。 (三)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专项行动有利契机,认真在本地区和行业系统开展保障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全面排查。针对项目工地未设置出入门禁系统、农民工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工程款支付担保、未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未实行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按要求实现信息上传的在建项目和续建工程,人社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落地。 (四)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 针对欠薪问题协调处理多立案查处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公布未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未做到应列尽列等问题,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条件的,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法查办;对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进一步强化欠薪违法联合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加大欠薪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公布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对今年已办理的欠薪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欠薪隐患问题是否得到全面解决,拖欠工资是否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方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大力宣传《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全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报纸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推广使用我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二维码,做到每个项目工地、基层社区(街道)劳动者维权窗口全覆盖,确保线上线下劳动维权渠道畅通。 (二)全面自查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好“四个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自查,指导用人单位对欠薪问题自查自纠,精准掌握本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及时组织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化解欠薪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要结合本地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三是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执法检查阶段。 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 (四)整改提高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设定整改标准和期限,不断夯实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临近年终岁末,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结算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高发期,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责任,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在落实当前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地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督办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立、快审、快结。人民银行要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确保预警及时、专款专用。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保持高压态势。 各地各部门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惩戒措施,对欠薪积案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挂牌督办、约谈办理等措施限时化解。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 (四)强化风险防控。 各地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聚集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间的沟通,对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澄清相关事实,掌握舆论主动权,坚决防止负面舆情蔓延。 (五)强化督促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条例》要求和专项行动方案,采取超常规举措,组织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各地级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可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县(区)和欠薪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项目,要及时派员实地指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聚集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启动落实约谈、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冬季欠薪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篇3根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发〔20xx〕5号)要求,决定在我公司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力争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二、行动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一是加快核实办理上级部门转办的欠薪举报投诉,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等情况,坚决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严禁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聚集性事件、严禁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扎实推进集团公司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四是全面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摸清欠薪问题底数,建立欠薪问题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确责任人、清欠措施、解决时间,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集团公司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兼任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下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抽调。 四、行动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11月9日开始至20xx年春节前结束,分宣传动员、重点摸排、督查问责三个步骤进行,每阶段不分时间节点,同步推进、交叉实施。 (一)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根治欠薪良好氛围。组织集团有关部门(子公司)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条例》《劳动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深入排查,稳妥化解欠薪隐患。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公司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一金七制度”的落实),组织对集团公司续建和20xx年新开工建设以及已竣工但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逐个进行梳理,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精准排查历史欠薪举报投诉等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各有关部门(子公司)于11月23日前完成梳理排查工作,并将本部门(公司)的梳理排查工作形成台账,按照工程项目性质分别填入《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附件1)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附件2),报送集团公司(径送x办公室)。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改任务应当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严格督查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对有关单位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核验,督促项目及其有关单位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等引发聚集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地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部门(公司)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11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欠薪风险,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聚集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 (三)强化源头治理。要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实行欠薪案件责任倒查,推动源头治理。 请x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做好材料报送和专项行动总结工作:1.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告本部门(子公司)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于20xx年1月17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和《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附件3)。 将上述涉及的相关材料报送x公司(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