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
范文 |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精选21篇)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 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2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本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兼顾职员、教师、工勤人员的利益。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五)政策延续,逐步完善。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原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修订项目须经教代会表决经过,方可有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发放,每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岗位津贴和业务考评结果划定等次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资料和方法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主要考核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鲁教人字〔20xx〕4号等文件规定,除去岗位津贴总量和有关奖励外的剩余部分,依据《学年度业务考评》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按照1:1:1的比例发放。档差10元。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资金来源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项目和人数预留资金。我校岗位津贴包含5个项目:班主任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研组长岗位津贴、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值班执勤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分配标准如下: 1、班主任岗位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团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景。由学校制定班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优秀、合格两个档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观不作为等问题,本月班主任补贴为0元。若班主任请假超过三天,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发放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原额给代岗班主任。 2、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一档(6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双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12节)的教师。 二档(5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三挡(4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小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 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 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3、教研组长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教研组考核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分出优秀、合格等相应等次,大组长分别补贴40元/月、30元/月;小组长分别补贴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组长主观不作为;本组管理严重失误等问题,本月教研组长岗位补贴为0元。 4、领导干部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分管工作进行考核,按1:1分两档,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职责事故;主观不作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领导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本月领导干部岗位补贴为0元。 5、值班执勤岗位津贴 值班执勤津贴共计40元月。 值班指的是双休日及节假日;考核依据“值班要求”,凡违反值班要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违反一条扣5元;造成上级领导机构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本月值班执勤津贴为0元。 执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标准有三条:是否及时到岗;有无中途离岗;是否尽职尽责监管学生路队及安全。每违反一条扣5元。 (三)出勤奖 1、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每学年事假不超过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须自行调课或安排好自我分担的工作,1—2日内报业务副校长审批;3日以上报校长审批。 2、病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例、诊断证明,学校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审批,提交不出证明的,视为事假。教职工每学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以上四类情景均属于旷工。旷工每课时扣发20元,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算,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取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的处理办法依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执行。 4、工作日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学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组织的重大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旷工。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7.除了上述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景外,其他违规违纪情景,可由单位决定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适当扣减。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以及年内进出、退休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等情景确定。 (三)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领导干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派到社区、计生办工作和担任渔船专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等人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标准进行发放。 (四)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调、参加城乡交流和支教的人员,工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单位的考评位次,参照本单位相当位次的人员标准发放。 (五)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预留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分配。 (六)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七)方案中规定若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处理。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3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婺府办字[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促进单位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科研生产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据婺府办发[20xx]55号文件规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清理核查、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即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岗位职责因素,按其相对应的主要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分配,个人计算方法为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60%÷单位平均岗位系数×个人岗位系数。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实际从事工作岗位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发放。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见表(附件),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镇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标管理方案规定执行,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出现以下情况者,部分发放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1、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扣除1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2、违法综治条例和计生条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10%基础性绩效工资。 3、在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其他有偿服务,经教育无效的,第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单位的绩效分配办法执行。 4、病事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以下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长期请病假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3)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1、75天);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5、受行政刑事处分人员待遇问题: 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6、长期请假人员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必须在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考核内容:参照《思口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考核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照《思口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档,其中一档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并列的相应增加,一般人数不高于事业正式职工总数的.15%),三档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后的3名,倒数第3名并列的相应增加。其余的都归入第二档。 (2)奖惩措施 ①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第一档系数为1、1,第二档系数为1,第三档系数为0、9。 ②上级表彰人员的奖励不计入单位绩效奖励总数。 ③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综合条例和计生条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均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第三档计算,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实施 1、思口镇政府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实施过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余鸣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王中杰、庄莉、周琳等组成。 2、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修改后,形成初步实施方案,向全体事业干部职工公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将合理性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对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后形成单位正式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绩效办审批,批准后即可执行。 注:由于每年达到称职评审条件的职工均要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造成每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平均系数也会改变,因而每年每位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额也有所不同。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4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的管理改革,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本校实际并参照兄弟学校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经校长聘任的干部、教师和职工。 第三条 绩效工资全额由财政拨款,其中70%部分属基础绩效工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标准下发(打卡工资),30%部分属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教职工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分配。 第四条 学校行政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对规定与发放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学校教代会依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 二、基础绩效工资 第五条 凡工作量满、全勤的教职工每年按12个月发给各自标准金额的基础工资(打卡工资)。 第六条 病、事、婚、产假人员按鹿城区教育局《关于鹿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有关人员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第七条 待、拒、解聘人员按区教育局《聘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执行。 三、奖励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比例 第八条 奖励绩效工资构成和比例由学年度履职考核奖20%,学期考绩奖25%,月岗位考核奖32%,超工作量补贴18%,教育教学成果奖5%等五部分组成。 第九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针对突出表现及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要坚持向工作量多、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拉开分配差距。 第十条 校级干部奖励绩效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比例发放。 四、奖励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十一条 学年度考核奖。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学校考核,教育局统一发放;考核结果按教育局的规定比例分四个等次: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发放系数分四个档次,A-1.2.B-1.0、C-0.8.D-0,考核的内容、标准与办法参照《江临中学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 学期考绩奖。学期考绩奖设教职工考绩奖,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班主任考核奖三项,其中第二学期教职工考核结果纳入学年度履职考核奖发放,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班主任考核奖每学期末发放一次。 1.教职工考绩奖。根据教职工每学期的工作表现及教学评估情况,由各科室提供考核数据,依据《江临中学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教育局师德考核办法,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定。考核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对考核称职的分以下四个档次发放考绩奖: 档次 比例 金额 A 15%左右 2200 B 70%左右 20xx C 10%左右 1800 D 5%以下 1000 教职工考核每学期一次,一次考核为D档的,可予以转岗。连续2次被评为D档的,也可确定为不称职。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发绩效工资,可予以解聘或辞退。 2.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为了促进教师更加关注课堂教学效益,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体现教学效果与奖励挂钩,特设立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人均基数至少1000元。具体考核标准按《江临中学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办法》量化得分增减。 3.班主任考核奖。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除参加教职工教学工作考核外,另设班主任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月考核依据政教处的考核,每月发放,人均150元左右。学期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政教处根据班主任期末考核总分,将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A档奖励500元,B档奖励400元,C档奖励300元。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违反师德等行为,评为D档的,不予发放班主任考核奖。详见《江临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班主任考核奖的分配比例正副班主任为4:1。 第十三条 月岗位考核奖。月岗位考核设坐班考勤奖,教学(教科研)常规达标奖,班主任常规考核奖,岗位津贴四项,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1.坐班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考勤制度,教职工每月缺勤次数未超过允许范围的可享受300元坐班考勤奖,超出范围的按江临中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规定扣除相应的金额。 2.教学常规月达标奖。教导处对教师的教学常规(备课、改作、课堂教学、校本教研活动、听课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定,每月一次,结果分为A、B、C三档。A档奖励150元,B档奖励100元,,C档奖励50元,每月发放。(无教学任务人员依据相关科室的评价分为A、B、C三档,A档奖励100元,B档奖励50元,C档不发)。 3.班主任常规考核奖。班主任常规考核按政教处制定的《江临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执行,在月末班集体建设评估后按实际分值发放。 4.岗位津贴 (一)教师岗位津贴 (1)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历史 社会 思想政治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技术 地方课程 综合实践 课时(周) 干部兼课、其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为:校级正职每周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4节不计酬;中层满工作量减半不计酬,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过上述节数,按超课时分值计算。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教师,担任满工作量的岗位工资增加10%或减工作量1/5。主科教学跨级段或跨教材每周奖励1课时。不足工作量每少一节(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扣50元/月,其它课程扣45元/月。 (2)职称津贴。职称津贴以学校聘任的职称为准,按月发放。 职级 中学教授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二级 中学三级 见习期 月津贴 (3)非教学人员岗位津贴参照教学人员同档次的70%考核发放,因学校工作需要而兼课的按85%发放。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的非教学人员,担任满负荷工作量的按现岗位津贴增10%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行政岗位津贴 (1)学校行政领导岗位津贴以基础绩效工资发放为主,已在基础绩效工资中发放的,奖励绩效工资中不再考虑。 (2)在基础工资中没有完全兑现岗位津贴的行政领导,按规定在奖励绩效工资中予以如下考虑:中高职称的校级干部150元/月、中层正职340元/月、中层副职240元/月。行政中层兼任班主任的,除班主任津贴全额发放外,中层正职补贴240元/月,副职140元/月。岗位津贴已达到以上标准的不再考虑。 (三)其它岗位津贴 (1)教研(备课)组长津贴。教研组长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月发教研组长津贴100元。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兼任教研组长等,其兼职工作量按半额兼职酬金。 (2)名优教师津贴。名优教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学校有较大贡献并经上级或学校对其履职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区级岗位津贴50元(指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区“三坛”、区名师名校长等区级以上获得教育教学成果类教师),市级100元。 (3)教育支部委员津贴每月50元,工会委员、团委委员津贴每月20元。干部(教师)兼任多个岗位的津贴按最高岗位计算,不再重复发放。 第十四条 超工作量补贴 教师在完成满工作量工作外,承担额外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职责,或学校布置的早间管理、午间管理、值周值日、临时代课、加班、综合活动课等工作,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超工作量奖励(附下表)。 内容 单位 金额 说明 晨间管理 每次 5元 指语、英老师有组织地指导班级学习 课间操管理 每次 2元 依据班主任考核条例相应扣减 午餐管理 每次 5元 有签到,并积极主动维持秩序 午间管理 每次 8元 依据评价得分酌情发放 值周值日 每日 30元 依据考核要求相应扣减 超课时/临时代课 每节 15元 节假日、双休日加班 半天 50元 校长室批准并公示后予以发放 上班时间加班 半天 20元 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 暑期抗台值班 每日 100元 24小时值班加倍计算 学校布置的命卷 每份 100元 按命卷要求提供分析报告 期中、期末监考 每场 30元 依据考核登记相应扣减 期中、期末评卷 每次 80元 上班时间每次50元。 教研组活动 每次 15元 每次活动2小时以上,有签到有记录 (周前)会议补贴 每次 (20)10元 校长室批准,由召集人负责考勤记录 指导课外活动 每次 10元 要求做好登记(主要指体育教师) 中考带队 每天 100元 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扣减 各类比赛带队 半天 40(20)元 分休息日和工作日 学科竞赛辅导 每次 15元 有计划与教案,双休日加倍 艺术体育训练 每次 15元 制定训练计划,并有训练记录 春游带队 每次 80元 按学校规定完成任务 以上未尽事项由校长室比照有关项目酌情处理。 第十五条 教育教学成果奖。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对个人荣誉、中考、学科竞赛、教科研等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规定如下: (一)个人荣誉 1.镇(校)级优秀班主任、教师、教育工作者等全面荣誉奖100元,单项荣誉奖励减半。镇优秀党员及区级以上荣誉由于组织部门已给奖,不再重复给奖。 2.对获得各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只给荣誉,不再发放奖金。 (二)中考奖励 学生中考上温一中分数线的,教师团体奖励20xx元/生;上温二中分数线的,教师团体奖励1000元/生;保送温一中并被其录取的,教师团体奖励1000元/生,保送温二中并被其录取的,教师团体奖励500元/生;上普高分数线的,比例高于上年度每1%奖励教师团体300元。团体奖金按任教老师学科所占分数比例分配,班主任适当提高比例。 (三)教科研工作 1.教科研课题立项:区级课题奖100元,市级课题奖200元,省级课题奖500元。 2.教科研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奖200元。 3.教科研论文(课题加倍计算)获区一等奖的奖100元,二等奖75元,三等奖的奖50元(含案例评比)。 4.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奖200元、省级刊物奖100元、市级刊物奖50元,编入校论文集的奖20元。(发表刊物指有国内刊号与邮发代码的正规刊物) 5.教职工对学校好人好事和校园活动写出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级及其它报上发表、或在电台、电视上播放,按稿费的五倍计奖。被温州教育网、鹿城教育网、校园网采用的分别奖30元、15元、10元。多次转载的.只取最高奖。 (四)学科竞赛(现场比赛) 1.本校学生参加区教育部门举办的文化科竞赛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700元。 2.本校学生参加区教育部门举办的文化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50元。 3.参加区中学生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 4.参加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一至四名的奖励辅导教师800元、500元、300元、200元。 5.参加区中学生体育节的集体比赛项目(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迎面拉力、定向运动、中长跑等)音乐美术集体比赛项目(如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或其它学科类项目(如劳技、电脑)获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次,250元/次和200元/次。 6.学生参加区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非文化科比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200元、120元、80元,区级田径运动会按每得1分奖5元计。 7.学生作品由学校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非现场比赛获奖的,按同级同类减半奖励辅导老师。 (五)教学基本功比赛 1.优质课评比获区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70元。 2.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其它基本功比赛获区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75元、三等奖50元,获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30元、20元。 3.经教研组申报学校批准备案的公开课,面向全体教师的讲座、经验交流等分别奖励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400元。 (六)附注说明 1.各类比赛若取前六名或前八名的,一、二名同一等奖,三、四名同二等奖,五至八名同三等奖。 2.获得市级荣誉的奖励以同项区级2倍给奖,省级以市级2倍给奖,以此类推;凡只针对农村学校而设的各类比赛项目获奖,按同级的2/3给奖;未做说明或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其它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3.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多位学生获奖的同一项目,已设团体奖的以团体奖为准,不设团体奖的,其个人奖励累计奖额不得高于对应团体奖的1/2。 4.参加各类选拔赛后再参加复(决)赛的项目,以复(决)赛成绩给奖,不重复给奖。 5.竞赛组织者已给物质奖励,但低于学校奖励标准,学校补足差额给奖,达到或超过学校奖励标准,学校不再重复给奖。 6.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获奖不在此例,由教育部门协办的各类获奖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教师撰写的论文及案例等评审费、打印材料费一律自负,学校不再补助。 7.各类获奖荣誉以组织者颁发的正式文件,奖状证书为准。 五、其它方面规定 第十六条 病事假,婚产假、旷课(工)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缺席、迟到者出勤奖扣除做如下处理: 1.教师请病、事假,学历进修经批准者,病假每节扣10元,事假、学历进修按每节课15元扣发。 2.教职工每月病假在二天内,并安排好工作,经学校主管处室主任批准,不扣岗位津贴。 3.教师无故旷课,每节课按三节超课时津贴扣除,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并计教学事故一次。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每一次扣10元,并通报批评。 4.会议(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席超过10分钟按缺席计,迟到、早退、中途离席一次扣10元,经学校批准请假者不享受会议补贴。 5.每月实行考勤制度,每周请准假半天不扣分(无工作安排),超过半天的请准假缺勤半天扣3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5元,无故不到以3倍缺勤扣分,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不到1.5小时3次按一天缺勤计。 6.婚、丧假期间,月岗位考核奖除超工作量补贴外按正常发放。 7.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值周(值日)教师因事请准假不发津贴,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10元,30分钟以内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津贴减半,超过30分钟不发津贴,无故不到者以3倍值周(日)津贴扣除,并记教育事故一次。 体育活动(如课间操、课外活动)负责教师按次考勤,请准假者不发津贴,无故不到者以3倍相应津贴扣除;晨间活动鼓励语文、英语教师到班级指导学习,到班指导次数的多少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凡教职工违反学校规定而扣款的,学校可从其任何一项绩效工资中扣除,所扣经费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使用。 第十九条 凡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有关管理条例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发考绩奖励。 第二十条 节假日慰问金(品)发放规定:元旦、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每次500元,教师节、国庆节各1000元,春节慰问金3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期结束前,按规定提前结束功课的教师需无条件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擅自提前结束,按旷课论处。其绩效工资中除超工作量补贴停发外,其它经费照常发放。 第二十二条 凡过去本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方案相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二十四条 此实施方案经江临中学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送教育局批准予以施行。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5一、权重系数 是指用于指导制定各类人员所有分配到的薪酬总额之间的比例参考数值。确定各类人员的权重系数供标准各类人员薪酬总额标准时作参考。目前国家对医院各类员工之间的分配差距并无明确规范,也无量化标准,但标准时要体现向高风险、高技术、高强度劳动和贡献大的岗位倾斜,并且与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分配相结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参照以下原则进行: 1、根据地方政府文件规定; 2、根据地方劳动部门发布的各类人员工资指导意见;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员工的承受能力、医院的改革成本、领导的期望目标等。 二、临床科主任年薪标准 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管理者的薪酬形式之一,是一种将目标任务、权力、利益、风险融合在一起的分配模式。由于它有预先设定的目标压力,又有达到目标后的利益,同时承担风险,管理者就能有计划、有措施地为完成目标任务发挥所能,并能有效地运用职权,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 医院是以临床和医技科室为核算单位。而临床科室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主动性,对临床科室管理者实行年薪制,推动临床科室全面发展,推动临床科室两个效益增加,就可全面带动医技科室和医院其他部门发展。 年薪是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二者所占比例根据医院对科室管理者的要求而定,年薪定的高,风险年薪也高;年薪定的保守,风险年薪也相应比例低些。一般基本年薪不少于员工的平均年收入,最高的基本年薪一般不超过年薪总额的1/2。风险年薪根据业绩考核才能得到,属于不定收入。 为了增加风险,还可以要求管理者交纳一定的风险金,风险金也随考核上下浮动。 嘉兴新安国际医院临床科主任基本年薪与风险年薪各占50%,基本年薪按月分发,风险年薪考核后根据结果上下浮动。其计算方式为:X=1/2W+,X为实际所得年薪、W为设定的年薪、K为考核值,设定为100%。当K值为100%时,实际年薪为设定年薪,当K值大于100%时,实际年薪高于设定年薪,当K值少于100%时,实际年薪低于设定年薪。 临床科室还交纳相当于年薪设定额度50%的风险金,风险金不计利息,按考核K值上下浮动。例:K值为115%,风险金上浮15%;K值为82%,风险金下浮18%。 三、临床医生绩效工资标准 医生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生产者,优秀的医疗人才是医院的重要资源。医生的分配是医院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目前我院医生的工资体系基本上是根据学历、职称和工龄来确定,与医生的实际职责、风险、技术、业绩和贡献关系不大,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标准一个好的医生绩效工资体系应达到以下目的: 1、激励和回报医生完成医院的战略目标; 2、确保和提高医疗质量; 3、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增强团队精神; 5、培养医生的责任心。 嘉兴新安国际医院临床医生的绩效工资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标准,而是根据各临床科室的特点和管理者个人管理方式来标准各自的标准,举例如下:心血管内科绩效分配标准 1、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经济收入占70%,服务质量占10%,劳动纪律占10%,医疗质量占10%(主要在病历、诊断、治疗、用药合理性等方面); 2、每做一例介入手术加1分; 3、不管病床的医生(学科带头人)绩效系数为1.5,住院医生系数为1.2,轮科医生系数为1.0。 举例:某月心血管内科的医生绩效可供分配的总额为15000元,共5名医生参与分配,其中学科带头人1名、住院医生3名、轮科医生1名。其中A医生的收入为78000元,介入手术8例,B医生的收入为58000元,介入手术6例,C医生收入为49000元,介入手术2例,D医生收入12000元。计算如下: ①学科带头人的绩效:医生总系数1.5+3×2+1.0=6.1,每1.0系数的绩效为15000÷6.1=2459元,学科带头人的绩效为2459×1.5=3688元; ②一般医生的绩效总额为:15000-3688=11312元; ③分数考核:经济分以最高收入医生为70分,其他医生以此医生的收入为基础按比例计算。 A医生的分数为:70(经济)+10(服务质量)+10(劳动纪律)+8(医疗质量)+8(介入手术)=106分; B医生的分数:58000/78000×70+10+10+8+6=86.05分; C医生的分数:49000/78000×70+10+10+8+2=73.97分; D医生的分数:12000/78000×70+10+10+8=38.77分; 医生总分数:106+86.05+73.97+38.77=304.79分; 平均每分为:11312/304.79=37.11元; 经计算:A医生106分×37.11=3934元;B医生为3194元;C医生为2754元;D医生为1439元。 眼科医生绩效举例 某副主任医生某月的绩效工资计算: ①本科检查收入(眼科检查、治疗加上视光检查)按4%比例计入个人所得;(6160.5元+1179元)×4%=293.58元;②住院病人开单并自己执行操作收入按5%比例计入个人所得;(14272.94元+1120元)×5%=769.65元;③医护共同收入(算50%),按4.88%比例计入个人所得;655元×50%×4.88%÷6(医生人数)=2.66元;④外科室划归本科的收入按7%比例计入个人所得;781.26×7%=54.69元;⑤手术收入:397.82元;⑥门诊手术收入:2306.33元;⑦病历扣款:35元;⑧药品比例超标扣款:95.08元;⑨各项考核扣分:1.87分;⑩收治入院病人32人奖320元; 个人绩效:(293.58+796.65+2.66+54.64+397.82+2303.33-35-95.08)×(100-1.87)%+320=4436.42元。 普外科医生绩效举例 普外科共有医生6名(主任除外),分为2个医疗小组,本月医生绩效共15000元。A组本月急诊手术欠费5000元,收入140000元,共出院病人39个,退回红包4个,甲级病历奖励800元,病历中度缺陷扣100元;B组本月择期手术欠费3000元,收入120000元,共出院病人33个,收到表扬信1封,退回红包2个,甲级病历奖励600元,病历中度缺陷扣50元。 A组和B组组长的计算步骤如下: 1.欠费计算: A组扣5000×20%=1000元; B组扣3000×40%=1200元; 2.晚夜班补助: 60×10+60×5=900元; 3.表扬信、退回红包奖励: 7×20%=140元; 4.可分配的总绩效额: 15000-900-140-800-600+150+1000+1200=14910; 5.医生总系数: 1.4×2+1.2×2+1.0+0.8=7;1.0的系数为:14910÷7=2130元;主治医生的绩效为:2556元;住院医师的绩效为:2130元;轮科医生的绩效为:1704元;组长的绩效总额:2130×1.4×2=5964元; 6.A组组长的考核打分为:140000÷500+39=319分;B组组长的考核打分为:120000÷500+33=273分;设500元收入为1分,每出院1个病人为1分;组长的总分为:319+273=592分;平均每分为:5964÷592=10.07元;A组组长的绩效为:319×10.07=3214元;B组组长的绩效为:273×10.07=2750元; 7.各项奖惩在每位医生的绩效上进行奖励和扣款。 医学专用科医生绩效考核标准 个人月工作量总分由医学专用方式、医学专用时间、特殊情况加分以及医学专用质量评分四部分组成: 1、医学专用方式评分:全麻插管:5分/台;静脉全麻:4分/台;椎管内医学专用:3分/台;神经阻滞医学专用:2分/台;基础医学专用:1分/台;医学专用时间评分:1分/台。 四、医技科室人员绩效标准 医技科室人员包括医技检查科室、功能检查科室及门诊有关科室,其工作的自主性相对较弱,工作量受到临床工作的牵制,收费无自主性,采用计件式绩效工资比较符合其工作性质。计件式方法一般是根据工作量的实际价值采取直接按比例提成的办法,但许多工作量的大小并不与其收费价值成比例,因此可以采取工作量化记分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再将分数转化为金额。举例如下: B超室绩效考核标准 1、日常工作计分说明:门诊B超0.5分/人次;常规彩超1分/人次;腔内彩超1.5分/人次;彩超系统产检2分/人次;心脏彩超2分/人次;床旁彩超5分/人次;介入超声操作(活检及治疗)10分/人次;中、晚班1分/人次; 2、中、晚夜连班补助:初级50元/天;中级70元/天;副高90元/天; 3、科室个人分配计算方法: ①计算个人考核分,包括日常工作计分,中、晚夜班计分,外出学习及奖惩计分等; ②计算支出部分工资,包括科室基本工资,中、晚班补助及进修培训人员工资等; ③考核工资等于医院总分配金额减去支出部分工资,其中30%为职称考核工资,按不同职称系数考核分配(系数:初级1.0、中级1.2~1.3、副高1.4 、正高1.8 ),不同职称需完成相应的会诊及教学等任务,70%用于日常工作计分分配; ④个人最终分配组成:基本工资+30%职称考核工资+70%日常计分工资+中、晚夜班+其它等。 放射科绩效考核标准 1、固定部分 ①放射接触工龄:年限≤3年,200元/月;3年<年限≤10年,300元/月;10年<年限≤20年,400元/月;年限> 20年,500元/月; ②经管费:即参与本组内管理人员,主要分配做计件工资计算、胶片等材料申领与发放等,诊断与技术组各两人,每人100元/月; ③教学费:诊断与技术组各300元,主要从事本组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和集体阅片等; ④特殊补贴:对从事放射工作35年以上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另补100元,对登记室人员从事核对报告签名及片号检查,每月补100元; ⑤白班:即白天上班从事具体工作人员按20元/天发放; ⑥晚夜班:由大科发放。 2、计件工资 ①诊断组:A 每阅片一份,按1分计算(包括多部位);B 特殊检查:食管吞钡,4分/人次;钡餐造影,6分/人次;钡灌肠造影,8分/人次;全程钡餐,8分/人次;子宫输卵管造影,6分/人次;窦道及瘘管造影,6分/人次;其他检查参考以上。 ②技术组:A 每暴光1次,按1分计算;B 每洗或打印胶片1张,按1分计算;C 特殊:静脉肾盂造影,6分/人次;子宫输卵造影复查, 3分/人次;其他特殊检查参考以上; D 床旁片,按以上3倍计算。 检验科绩效考核标准 1、人员组合: 分成五个小组:生化组、免疫组、临床组、血库组、门诊120化验组。小组长待遇为全科平均数的120%。 2、以工作量为计件工资的依据。每天工作实行百分制。 生化室:杂项化验1分/项,电解质1.5分/项,凝血止血3分/项,血气化验1分/项,门诊标本化验1分/项,上机操作0.4分/测试。分别乘以工作量,得出每天的分数; 免疫组:乙肝全套(2.2/个),乙肝表面抗原1.0分/个,丙肝化验1.0分/个,分别乘以工作量,得出每天的分数; 临床组:分为体液(小便常规1分/个,大便常规0.5分/个,ESR和各种常规及各种染色等1分/个),血常规上机(30+1×个数),网织红2分/个,血型化验(50+3×个数),得出每天的分数; 3、医疗质量:根据检验科质量缺陷管理标准扣分; 4、劳动纪律:根据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办法每缺一次扣50元; 5、科研教学:每讲课一次奖励50元; 举例:何章勇(初级职称、参加工作2.5年)20xx年9月份的考核,出勤25天;生化室上班1天158.6分,门诊化验室上班2天得分322.2分,在临床室上班5天得分699.5分,在免疫室上班7天得分1147.9分,血库1天得分161分,9天的晚、夜、夜休得分1693.5分; 20xx年9月份总得分:158.5+322.2+699.5+1147.9+161+1693.5=4182.7; 基础工资:200(基本)+100(初级)+0(3年内无工龄工资)=300元; 本月讲课一次奖50元,无检验质量扣分,无违反劳动纪律。科室0.76元/分; 总绩效:300+4182.7×0.76+50=3529元。 五、护士长的薪酬标准 护士长的薪酬标准既要考虑各科的效益不同要有差别,又要考虑全院这个岗位上的整体平衡。 月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护士长均定为1300元/月; 2、绩效工资50%根据工作量分配,50%考核工作质量后分配。 具体办法: 护士长薪酬总额=科主任平均年薪×40%;每位护士长绩效工资总额=护土长月工资总额-1300元; 护士长计分方法: 1、所在科室一个月内病危病人每例每天计1分;2、所在科室一个月内I级护理:病人每例每天计1分;3、所在科室一个月内出院病人每例次计1分; 计算每分值:全院护士长绩效工资总额50%÷全院护士长累计得分总数=元/分,另50%绩效工资考核工作质量采取倒扣办法。 举例:某院病区护士长22人,个人薪酬总额为4.6万元/年,月工资=4.6万×80%÷12=3066元。 基础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可供分配的为3066-1300=1766元,其中50%即883元作为工作量考核后分配,另883元作为工作质量考核后分配。 计算出分值:某月全院出院人数2302人次,全院危重病人、I级护理病人共2410天,883元×22人÷(2302+2410)=4.12元。 该月某科室出院110人,危重病人、I级护理病人共253天,护士长计分253+110=363分。 该科护士长工作量收入=363×4.12=1495.56元。 如果该护士长工作质量考核没有扣分,她该月工资=1300元+883元+ 1495.56=3678.56元。 年底考核工资:护士长薪酬总额20%放在年底,经考核后发放。其方法为: 1、与所在科室经济效益挂钩,占50%;参照所在科室科主任考核中的全年经济效益得分;年底考核工资总额50%/全院病区科主任经济效益得分;总和×护士长所在科室经济效益得分。 2、各级人员对护士长的满意度挂钩,占50%;本科主任满意度40%;护理部工作人员满意度10%;所在科室护士满意度30%;其他部门满意度20%。 六、护士的绩效工资标准 病房护士有多个岗位,以夜班岗位最为辛苦,一般夜班工作人员只有1-2人,要承担全部科室的治疗、观察任务,除身体上时差影响外,还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承担较重的压力和责任。因此在确定绩效时应为最高的岗位。其他岗位中护理组长也属比较重要的岗位,一般要求有经验的专科护士承担,负责一个小组病人的护理管理工作,也是分配考虑的重点。护士工作由于其创造性和自主能力不强,主要是完成医生医嘱工作和日常的护理任务,严格三查七对,对执行特别重要,因此她们的绩效标准以岗位系数为主,在确定供分配的绩效额度后,根据上班的系数计算绩效。 例如:某月某科护士供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为12446元,护士甲(组长)该月上班24天,组长岗位系数是1.0,她的得分为24×1.0=24分;护士乙上晚班3个,得分为3×1.5=4.5,昼班4个,4×2.5=10分,其他班:7×0.7=4.9,7×0.9=6.3,3×1.0=3分,该月共计28.7分;该科所有护士累计总分为335.4分,每分价值:12446÷335.4=35.44元;甲护士:35.44×24=850.56元;乙护士:35.44×28.7=1017.22元。 非病区护士的分配根据具体科室不同采取不同的量化计分法。例如手术室护士绩效考核标准: 手术分计分:洗手巡回(小手术2分/台,中手术4分/台,大手术6分/台);手术时间3分/小时,超过4小时每小时递增1分,1个病人做两台手术按手术高的一个类型计分,无洗手护士的巡回加1分;小于3岁小儿加1分,抢救病人加2分,腔镜手术加2分,体循加4分,感染手术处理加1分。晚班40分,中班10分,白班(含休息班)20分,每人完成154小时,超时每小时加3分,不够每小时减3分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6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 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 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__〕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 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 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7根据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 (二)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项目。 1.科研成果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地厅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处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时获得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成果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成果奖不论排名先后,均获得同等加分。 2.荣誉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加3.5分、地厅级加2.5分、县处级加1.5分、局系统先进加1分。同一年内年度同时被评为和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稻田画加分:年内参加稻田画制作人员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1分。 5.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担任单位正职领导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身兼多职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6.信息加分:年内个人向报刊、电台、新媒体投稿,反映我县“三农”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做法等,被《河池日报》《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河池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给予个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报、新河池、河池手机TV、奇美南丹等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农业等自治区级以上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媒体采用进行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减分数项目。 1.本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5分。本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2分。 2.个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个人10分。 3.个人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10分。个人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2分。 4.无故旷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无故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场所有争吵现象的,争吵当事人双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被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涉及人员每人扣3分。 7.不服从局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个人2分。 8.年内每位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录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屠宰厂检疫人员、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人员及到我单位工作不满3个月人员无信息任务要求。 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考核分值。 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基础分+加分值-扣减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当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测评。 2.考核结果公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接受民主监督。在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映。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事假累计超过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内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内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按考评分的95%、90%、85%、80%、75%、70%、65%、60%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的、事假连续超15天或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五、兑现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扣除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财务股设立专账管理,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2)下拨发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值取整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二)所扣、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局绩效考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吴秀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小组(由局财务股罗小梅、朱珍锐负责);二是绩效考评管理小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统一的补贴标准外另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三)本实施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8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英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英人字43号)和《石灰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学校统一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1、行政岗位津贴:校长是学校班主任津贴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进行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50元为基数,每生再加2元,计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按每月30元发放,并由学校考核发放。 4、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中心小学提取行政岗位津贴后,按余额人平到学校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四、考核内容和量化办法 考核分五个月计算,一学期合计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病假(附医院证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英教100号)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2、工作量(30分)。 课程由学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课教师每节1分,事假每节课扣相关教师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关教师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学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办法 (1)关于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承担公开课等分别视级别加3—15分不等。 (2)班级管理评比等优秀的由学校加5—20分。 (3)学校领导按每周1.5课时加3分计算。 4、教育教学教程(30分)。 (1)备课。每缺1次备课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2)上课。不按时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扣1分,擅自离开课堂(超5分钟)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为止。 (3)认真批改作业。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时教师予以书写鼓励性的评语,作业不及时批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另有规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为止。 (4)认真辅导。对“培优扶差”对象生采取个别辅导或谈话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5)认真考查学生。落实“周周清”及单元测试工作,没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6)教师听课。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按要求写好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学期进行统计考核。 (7)不服从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除公差或婚丧嫁娶产假外,缺1次或1节扣1分,缺1天扣6分;旷课1次或1节扣3分,旷课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学业绩(30×5)。 教学成绩,由学校制订制度分三个等次按学期进行考核。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8分;三等奖95分;未达到三等奖85分。具体如下:(按百分制计算,担任双科的取平均值计算)。 学前班、一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奖;平均分70—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9分三等奖。 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8—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73分三等奖。 四年级语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四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语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0—65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5—59分三等奖。 五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英语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注:凡抽考科目获镇前五名分别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报帐员津贴)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学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外月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 (2)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查测试任一项得分为零的教师;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 (4)脱产学习的; (5)停发工资的; (6)学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自动离职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实际计算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于当月28日负责统计,个人月得分公示3个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铺大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组员:张大汉;许志强;刘桂芬。 八、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通过并报石灰铺中心小学批准后实施。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9一、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原则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在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系数分别为: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3、加班费,包括补课(周末、节假日)、早晚自习、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值班、加班、临时性代课等;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0为努力实现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x月x日行务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我社从至作为全程考核时段,在行内储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专柜、储蓄所及储蓄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5、办理业务用机具、赁条、文件、报表资料、安全防卫器具、纸篓等摆放不整齐、办公区域地面不洁,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9、柜员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情,不允许与其他员工闲聊;如必须接听电话,一定要告知客户,请客户稍等。凡在办理为业务中接听电话超过2分钟,扣2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办公区域吸烟,扣5分;柜台内发现有烟头,每根扣5分;超过三根,扣8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17、工作时间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环境很差,柜台内外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客户随地乱扔的烟头、纸屑不及时打扫或在营业场所堆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杂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识或违反安全制度规定,营业时开封包、调缴款不在监控下双人办理,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25分;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规范教师津补贴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各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职人员发放办法 (一)、绩效津补贴的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分配直接挂钩。 (二)绩效工资组成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两项的比例为7:3 2、奖励性工资由学校制定分配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1)岗位绩效标准:工作质量从岗位绩效中体现(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专技职称 标准 管理职级 标准 工人等级 标准 中学高级 346.5 科员 180 技师 241.5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 238.5 高级工 187.5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 180 中级工 165 小学二级 165 初级工、普工 147 (2)课时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300元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月标准课时总节数 单位课时绩效= 课时计算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试行稿)》执行。 (3)其他部分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292.5元+扣除部分-奖励部分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 其他部分绩效= 说明:奖励和扣除部分均参照《自然岭小学教师奖励方案》、《自然岭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和《自然岭小学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几类特殊人员的待遇 1、不在岗人员 (1)按照相关政策获教育局批准的提前离岗、身患病症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伤治疗期间的人员。绩效津贴按区人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 (2)长病休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不发给奖励津贴,从第7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不发给工作津贴 ②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 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愿意重新上岗须报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 (3)借(抽)调人员 经教育局批准的借(抽)调人员在借(抽)调期间,绩效津补贴按区从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逾期不归的,从次月停发绩效津补贴。 (4)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且经教育局讨论决定停发工资的职工,不发给绩效津补贴。 2、在岗人员 (1)病假。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奖励津贴按学校方案执行,从第3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80%的工作津贴。 (2)旷工。当月旷工2次以上的,停发当月工作津贴。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辞退处理,上报教育局,停发工资和绩效津补贴。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员 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80%。 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60%。 奖励津贴按学校制定的奖励津贴方案执行。 (4)法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待遇均根据相关政策处理。 (四)、执行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起。 三、离退休人员发放办法 离退休人员实行生活补贴:与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工人)相匹配,纳入区财政工作统发中心统一发放到人。离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85%标准发放,退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78%标准发放。从20xx年1月起按标准进入财政工资统发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2一、指导思想 根据温瓯教政[20xx]17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意见》。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建立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拉开距离,优职优酬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 三、实施对象 为本校全体公办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分配办法 (一)严格控制总量。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额,应控制在教育局、财政局预算核定下达的绩效工资额度内,不得突破。 (二)适度拉开档次。教职工绩效工资不能平均分配,以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分等次发放。 绩效工资的比例系数为: 考核等次比例系数备注 优职1.3 1.校级领导考核等次以区教育局考核结果为依据,其他人员以学校考核结果为依据; 2.退养、经同意借用人员和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教师均按比例系数为1的标准发放。 称职前40%1.1 后60%1 基本称职0.5 不称职0 (三)突出工作绩效。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与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工作量大小、出勤情况、班主任工作及师德师风等综合实绩挂钩,要充分利用绩效工资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四)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可以全额或部分享受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人员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到本区党政部门和其他单位人员全额发放。 (3)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2.下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或备案的勤工俭学人员。 (2)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到其他单位的人员。 (3)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 (4)学期、学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 (5)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3.下列人员,按如下规定处理: (1)旷工1节扣发当月50元绩效工资,旷工1天扣发当月100元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2)事假1天扣发当月20元绩效工资,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事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病假累计3天以上每超过1天扣发当月10元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超过15天不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病假3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身患严重疾病,经区教育局批准办理病假手续的人员,可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5)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妊娠假按病假处理;探亲假在工作期间的停发,寒暑假期间的照发。 4、下列人员,按如下规定执行:。 (1)、参加本区交流任教教师,按现任教学校同等次人员标准发放。 (2)参加省、市支教教师,按原任教学校同等次人员标准发放。 五、说明 1、教职工绩效工资以学年度为单位发放,既第一学期预支人均发放一半,第二学期末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统一结算。 2、在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按照本细规定实施。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3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要分别存入个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4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__〕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5一、总则 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人员由学校党政工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占绩效工资的30%。 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视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注重激励先进,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奖励、岗位奖励和业绩奖励三部分,三部分奖励基数分别为教育局下发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班主任津贴、干部管理津贴和早读晚自习等加班加点补助余额后的三分之一。 5、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月度考核、学期汇总、年度兑现。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师德考核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的; 2、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损害学生利益的; 3、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校内外行为不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7、其他影响教育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二)考勤奖励。 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到班到岗,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公益活动等情况。 1、教职工请假按请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请(病假附相关证明),一般应安排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校长批准后,予以给假。假期结束后应销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就离校的按旷课(职)处理。 2、凡一学期请私假五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0元。 4、婚、产、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天数按私假处理。 5、凡旷职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扣20元。 6、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抽点不在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先请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8、早读、晚自习视为加班加点,早读每次6元,晚自习每次8元。 9、凡连续旷职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职20天作自动辞职处理。 10、监考过程中玩手机,发现一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扣20元。 (三)岗位奖励。 岗位奖励指教职工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或后勤服务工作所发的奖励。 1、按照《教职工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学校党政工团等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职教辅等人员工作量进行折点计算。 2、教学人员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学科课时折点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标准课时为11节,物理、化学标准课时为13节,政治、历史、地理及生物标准课时为15节,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劳技等标准课时为16节。 3、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工作量分别为上课时数加校平均课时量的3/4、2/3、1/2、5/12。 4、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8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40元(教研组长兼任不累加计算)。 5、班主任津贴按每月120元的基数标准考核发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津贴按市局相关规定提取,按岗位要求考核发放。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课时,计算机房及网络维护工作量折算2课时,课间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课时,计算机硬件维护折算1课时。 6、主办会计、出纳、保管、门卫、水电维修、图书管理等人员完成岗位相关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校平均岗位工作量)。 7、年满55周岁教师的工作量达标准课时量60%为满工作量。55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课时奖励金为每课时6元 (四)业绩奖励 1、教学实绩考核。 以一年内期中、期末考试四次成绩为基数,各年级四次考试的权重各占25%,计算出个人学科实绩得分与学科平均实绩得分(学科实绩得分为优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当差值为正时,教学实绩奖励金额为(差值-1)×100元;当差值为负时,教学实绩扣罚金额为(差值-3)×50元。 实绩考核承认起点成绩。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基础,初二物理、初三化学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的60%为基础。七年级各学科以小升初成绩为基础,若组织入学考试,则以入学考试成绩为准。若中途不分班,这个基础将一直跟随科任老师。若有学生中途流失,该学年度内该生成绩以0分纳入考核。 2、学科贡献奖。 在中考中,九年级学科成绩位居全市上游,则给予毕业年级与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相应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非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享受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学科贡献平均奖奖金的1/2。 3、教科研奖励。 ①教师个人参加教学竞赛(含实验操作、说课等)获奖、教科研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本项可以累计计算。 ②教师指导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比赛获奖的给予相应奖励(不累计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③重大科学管理建议奖。个人对学校管理及服务的建议被采纳,对学校工作有重要贡献,给予建议人100元—300元奖励;对学科教学管理有重大贡献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由校长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 4、学校加强对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罚: ①凡备课不认真、过分简单、缺备,每次扣10元;作业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调课、跑课、停学生课或课堂上让学生站在门外,发现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规定上好教研课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少一节扣10元。 ⑤学科教学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学科教师分别给予扣罚,具体标准见附表四。 ⑥后勤人员因服务不及时或不到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发现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员满意度测评达90%时发放全额平均业绩奖励金,低于90%时则按实际满意度打折发放。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6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将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集中统筹使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正常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进行公示,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确定标准课时值 学校以语、数、外学科的1个课时为标准课时(周满工作量为10课时),1个标准课时值为10元/节。 (二)各岗位课时标准: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部原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适当调整各学科每周课时数。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辅岗位: 参照其他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行管人员周工作量以标准课时数为准逐日计算,并确定如下标准: 校级正职:10标准课时/周; 校级副职:9.5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8.5标准课时/周; 中层副职:8标准课时/周; 一般行政、教辅人员:7.5标准课时/周。 注:1、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标准,校级正职原则上可不兼课,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兼课标准分别为2、4、6、8节/周。 2、行政管理人员中在教学一线任课的同志工作岗位分为主副岗。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初进行选择,确定主副岗位,并填写择岗申请表。若选择教学岗位为主岗,则管理岗位为副岗,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管理岗位津贴折半计算;若选择管理岗位为主岗,则教学岗位为副岗,管理岗位津贴按本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教学岗位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折半计算,超工作量标准部分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 (三)津贴或补贴: 1、班主任津贴: 以每月350元为基准,由政教处根据《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后,逐月核算。 2、职称津贴: (1)学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员:高级职称9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工60元/月。 (2)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另补贴80元/月。 (3)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再追加职称津贴50元。 3、实超课时补贴: 标准为20元/节,实超课时同时计入本人工作量。 4、代课补贴: 由学校业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享受代课津贴,标准为20元/节。(注: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在四周内享受代课津贴,超过四周后,从第五周起代课量纳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 (四)工作绩效奖 1、教学质量奖、管理服务质量奖按学校制定方案执行。 2、教育科研奖:按现有办法执行。 3、学科竞赛辅导奖:按现有办法执行。 4、全勤奖:教职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满勤者,即可获得当月的全勤奖。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一般人员每月全勤奖标准为80元/月。 5、突出贡献奖(视实际情况而设定)。 四、其它情况 1、每年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依据本人市财政拔付标准发放给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具体时间计算)。学校安排的考试、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及高三年级高考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学习或其他工作,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按奖励性绩效标准减扣,同时不再享受该月全勤奖。 2、凡在业余时间(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工作补助或补贴均按月统计公布,定期发放。如:早晚自习补贴、双休日及寒暑假上课的课时费、行政安全值班补助、各种加班补助等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的职务津贴,参照我市同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不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 (1)校级领导津贴标准分别为:校级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1倍,校级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8倍。 (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中层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6倍,中层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4倍;教研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3倍;备课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15倍。 4、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配备的兼职人员每月补助100元。 5、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20xx】53号文),学校将绩效工资的提高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按本人岗位足额发给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工作失误给造成严重大事故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旷工达2日(或旷课四节)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在享受国家法定假(如婚假、产假、丧假)时,若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则在提前上班期间,教学人员上课的课时补贴按所任学科课时津贴的2倍计算;管理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其岗位津贴的2倍计算。 3、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的我校教职工,其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与在校工作的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7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节日费的分配: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学年学期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附件1),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2.月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附件3)。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附件4)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8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天星山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桑植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19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25号令)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社厅〔20__〕60号)、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以及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分配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20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 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 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 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七、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附表: 1、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表 2、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 xx小学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汇编 篇21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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