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范文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通用9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1(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2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3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 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 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贿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 、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反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反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41. 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 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 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 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 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 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 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 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 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 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 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 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 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 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 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 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 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 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 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 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 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 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 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 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 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 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5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习惯,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建立企业理念文化,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建设要求,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行为指导规定的管理大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层次,为今后的内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础。 说明:本企业实行夏时、冬时两种作息时间 夏时制: 7:30-11:30 13:30-17:30 冬时制: 8:00-12:00 13:00-17:00 1、 严格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企业管理,作息时间、严格职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个人合法利益,严格倡导职工讲文明、爱企业、重自律。 2、 企业内各办公室是生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场地,非管理者,无论是谁,无事者,严禁入内,职工反映,解决问题,要逐级上报,任何越级上报者,其被访部门有权拒绝,以保证办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确保职责功能的权力责任。 3、 工作期间严禁从事非工作范围外的各种事情,各本职岗位,应尽职尽责,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无理由离岗1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4、 员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病、事假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报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企业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肇事人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6、 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地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有事说理、协助协商,以企业为大局,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7、 企业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聚众斗殴、偷鸡摸狗、目无法纪,凡上述不服管理者,无论何人,坚决除名。 8、 保持、维护厂区、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各生产区域必须按公司统一部署规定,按其分工,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顿,各车间班前、班后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打扫和清理,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保质、保量的予以完成,由总经办检查、考核和处罚。 9、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企业内的一切设施,物品的运行安全,各生产车间班组内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生产辅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发现损坏、故障及时上报,如有人故意破坏,严惩不怠。 10、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车间主管、班组长均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义务,任何达不到质量、技术、尺寸、性能的产品,各制作工序责任者,必须照价赔偿,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赔偿,属违规操作引起质量事故,责任人必须全额赔偿一切损失,质量第一责任人也要接受相关经济处罚。 11、 工作时间内严禁会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须经本部主管同意,会客时间,应按事假时间来计算,并及时上报办公室,履行事假手续。 12、 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机械设备是职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违规违章操作造成人身、设备、产品的伤害,责任自负,造成设备、产品、物料损害的,原则上企业还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13、 员工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呈报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对企业工作和业务发展提出个人的看法、见解,有权对企业生产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思路,更有权力和义务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14、 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技术、工艺、图纸、产权的保密制度,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损害,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执行) 15、 搞好企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是企业各部门、员工必须常备不懈的预防大事,任何有损企业里通外联、串通勾结的破坏行为,并给企业造成损害者,按其责任大小,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16、 以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从下达之日起予以执行,对本文没明确处罚的章节,本公司有权规定处罚的额度。 17、 本文的解释权在厂部。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6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7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惩 罚 第十九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81.0 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出勤管理规定 4.1.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 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 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 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 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 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 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 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 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 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 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 考核办法 5.1 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 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 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 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 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 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x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篇9一、作业时间 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二、请销假 1、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并且,矿长、工程师不能同时离矿,否则,从严处罚。 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经理、机电矿长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安排交接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离矿必须出具请假条,经矿长批示同意后,方可离矿,离矿2天以上的,必须报上级领导批示同意。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特殊情况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出现3天旷工或连续3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天按月总收入20%进行处罚,旷工2天在处罚的基础上扣除月奖金。 三、考勤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矿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全体员工须严格考勤,按矿上规定的岗位作息时间上下班, 如有迟到、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超一分钟加罚1元,以此类推。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领导批准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6、在值班过程中,脱岗、串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旷工处理(井下睡岗按重大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参照处理,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按责任等级、实际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7、每月3号考勤经矿长审核后报人事部。 四、其他 1、对不服从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拉帮结派,造成危害的,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一次处罚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按损失赔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按责任等级赔偿。 3、全矿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矿内组织的安全学习或业务学习,对于不参加的,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4、全矿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矿纪,做到勤奋工作,诚实劳动、讲究职业道德。 5、凡是在矿内酗酒、无理取闹、辱骂他人、打架、违法违纪的,一次处罚不低于500元,矿级领导加倍处罚,造成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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